教训与反思之三如何发挥各方作用切实加强质量共治

2017-01-25 22:19徐建华
中国质量监管 2017年7期
关键词:共治合格西安

教训与反思之三如何发挥各方作用切实加强质量共治

国务院在《通报》中指出,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暴露的问题主要有生产环节恶意制假售假、采购环节内外串通、使用环节把关形同虚设、行政监管履职不力等四个方面,四个方面的问题叠加导致“问题电缆”被大量采购使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西安地铁“问题电缆”造成安全隐患和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性质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

由此可见,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的发生,是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这也符合质量安全与方方面面有关的特点。因此国务院也特意强调,进一步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严把各环节、各层次关口,切实保障质量安全。

社会共治,特别是市场化的治理方式,应当更多地肩负起市场治理的重任。对于电线电缆业内人士来说,谈及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大多数的矛头都指向了低价中标,也认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应当从改变低价中标开始。国务院联合调查组也建议: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招投标管理和关键设备材料采购制度,抓紧修订招标投标、设备材料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文件,加快改变以价格为决定因素的招标和采购管理,实施技术、质量、服务、品牌和价格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估。

“如果‘仅凭最低价中标而不顾品质’这种做法不改变,类似西安地铁问题电缆的事件还会发生。”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蒋锡培认为,要避免西安地铁电缆问题,需要监管、企业和用户方都作出改变。监管机构需要强化现场监管力度,包括来样和到货验收,要细查共管。企业要讲求诚信,而用户不能只追逐低价。

胡良健也表示,现在许多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价格低于电线电缆产品的成本价,甚至比主要原材料铜的价格还低,市场价格决定了产品质量,低于成本价的市场交易不可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他建议取消最低价中标法,改为综合定价中标。

不过也有不少专家对此持不同看法。“算是老生常谈了,评标方法只是采购工具,关键看谁用,怎么用。您听说过厨师做不好菜怪菜刀的吗?”国际关系学院公共市场与政府采购研究所所长赵勇教授认为,招投标的评价方法包括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等多种方法,无论哪种方法都有一套严格的评价体系和法律规范,都是招投标时的“工具”,关键是用“工具”的人怎么去使用,不能出了问题就习惯性地将责任推给市场活动的“工具”。

赵勇指出,异常低价招投标现象的出现,原因并非表面的采购工具,而是采购理念和采购能力的问题——招投标的评价方法包括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等多种方法,无论哪种方法都有一套严格的评价体系和法律规范。从目前来看,要杜绝异常低价投标现象的出现,首先应当提升采购能力,合理选用采购工具;其次就是评审环节要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将不成熟不理性不诚信的投标文件排除,通过履约保证金的提高等合同管理的方式防范合同风险。长远来看,就是要对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进行修订,建议在修订中增加合理调整竞争的范围、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区分响应性和履约能力、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除了招投标,市场化的其他“工具”也应发挥相应的治理作用。质检报告以及第三方质检机构的“作用”同样成为此次事件的“焦点”。“权威部门检验‘合格’报告是项目产品验收合格的‘背书’,鉴于奥凯公司电缆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前科,没有更权威检验报告背书,西安地铁3号线项目就不可能给予验收通过。”柏广森指出,“被合格”是指“不合格”电线电缆产品最终取得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检验报告。检验机构的一纸报告,是“不合格”产品的护身符,也是对产品质量合格、值得信赖的最高背书。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是电线电缆“不合格”产品“被合格”的真实写照和行业现状的缩影。

柏广森分析说,“不合格”电缆“被合格”,无非以下三条通路:检测项目上避重就轻并尽量少检、将检样调包为合格产品再送检、行贿质检机构作弊。只有查明奥凯问题电缆“被合格”通路,并充分利用热门事件的警示效应,才能有的放矢,在检项、抽样、送样环节严防死守,有效截断产品“被合格”通路,用一纸为质量背书的检验报告来倒逼企业质量诚信,切实推进供给侧改革,有效促进电线电缆行业质量提升。“质量提升,社会共治是国策。建议落实业主单位推行第三方验货检验和驻厂监造,鼓励借助行业第三方征信机构突出企业质量信用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对企业资质进行第三方比对验证,让守信企业一路畅通,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他说。

无论是“最低价中标法”、“质检报告”这样的市场化治理“工具”,还是质检机构、行业组织、消费者以及媒体这些第三方组织,加上生产企业、政府监管部门,才能构筑成社会“质量共治”的完整体系。正如国务院对事件问责之后《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保质量安全就是保民生》的评论员文章中所说的:“让老百姓对质量安全少忧无忧,必须从各条战线、各个环节加强对质量的全方位监管,注重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政府部门监管作用、社会组织和消费者的监督作用,才能营造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浓厚氛围。”

专家们表示,在共治格局下的的信息透明与沟通格外重要。在对于质监部门来说,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是强化质量共治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质监系统内部要加强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质监部门对外要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推动部门间、地区间涉企信息交换和共享,尤其要注重完善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行政司法衔接,用好消费者、媒体等举报信息,加强与行业机构的合作,共同推动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提升。

“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质量日益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主题,走向质量时代、建设质量强国越来越深入人心。但不可否认,像西安地铁‘问题电缆’这样的质量安全事件也时有发生,其中的教训令人深思,也值得总结。”李俊说,首先,应真正树立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理念。这次西安地铁“问题电缆”的曝光,举报人居功至伟,就是例证。但其中的曲折也表明,有效落实质量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建立便利、畅通的举报渠道,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严惩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也至关重要。其次,应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质量安全。既要完善市场竞争规则,充分体现优质优价基础上优胜劣汰,严厉打击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要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将企业质量违法信息纳入其信用体系,切实落实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并将信用信息公开披露,让企业的质量信誉影响购买人的购买决策,最终激励约束企业注重质量、注重品牌,减少质量违法行为,才能最终保障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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