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自由的实现途径

2017-01-26 21:42
现代哲学 2017年4期
关键词:资本论资本主义劳动力

林 青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自由的实现途径

林 青

从马克思的文献中,对自由的论述并不系统甚至没有直接的主题化论述,但这并不能否定马克思思想中的自由因素。我们看到马克思在其博士论文中谈论一种基于“偏斜”运动的自由意志,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谈论“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等,虽然这些论述涉及自由话题,但并没有将自由的论述置放在一种具体的存在样态中展开,甚至还只是一种抽象的、普遍化的论述。因此,如何在一种具体的社会存在中揭示自由的具体内容及其现实的实现途径,无疑就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本文主要围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劳动力、时间和交换价值的论述及其所带来的社会统治形式,从而以一种“迂回”的方式去理解基于资本主义社会之上的自由的实现途径。

劳动价值论;自由;劳动力;时间;交换价值;统治形式

马克思哲学思想、政治经济学批判和共产主义设想,最终目的无非是《共产党宣言》中所说的“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但在共产主义规划中,马克思并没有具体地细节化地谈论自由而全面的生活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但毋庸置疑之处在于,共产主义社会中的自由一定是以资本主义的状况为参照系的。马克思没有直接谈论自由的内涵,这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叙事方式的一贯逻辑,即人的观念的形成来源于人的物质生产,来源于实践和劳动中。因此,对自由的可能性或者自由的实现途径的讨论,我们可以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劳动的叙述中得到一种“迂回”的理解,也就是通过分析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来反观自由的实现途经。因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具体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劳动及其基础之上的社会规范与统治,我们要谈论具体的自由就必须由此展开,而不是抽象地或伦理道德地谈论自由问题。当然,我们可以一开始就诉诸于资本逻辑来直接点明自由问题的症结,这可以从整体上统摄诸多要素,但其本身并没有直接的相关性,在一定的意义上,这种批判的方式其实是一种抽象的方式,因为它不关乎客体对象的具体形式,也不关乎主体自身的存在状况。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一般的商品开始,挖掘其背后的劳动力问题、劳动时间问题、交换价值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剖析整个社会的规范和统治形式,具体自由的实现应该由此为基点。

一、劳动力的商品化及其自主性的丧失

众所周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的重要区别在于劳动与劳动力概念的区分。劳动力概念的提出,按照阿尔都塞在《读〈资本论〉》中的说法,使得马克思看到了古典政治经济学所忽视的环节。马克思将劳动力概念作为其批判古典政治经济学的重要切入点,同时意味着从对一般劳动的描述进入到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具体展开的劳动的描述。因为马克思早期文献中对劳动和论述,很大程度上是在哲学人类学意义上展开的,诸如劳动是人类自我确证、自我发展和类存在的标识。在后期的文献特别是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开始直接使用“劳动力”概念,并且是在具体的资本主义生产的语境中展开的。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劳动并不从来就是劳动力,只有进入了复杂商品经济时代,进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后,劳动才转变为“劳动力”。当马克思将劳动力概念从一般的劳动概念中抽离出来,并且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劳动力商品化的现状时,自由问题便接踵而来。

按照马克思的定义,劳动力是指“一个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他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95页。。这意味着劳动力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基础性条件之一,因为它涉及到商品的使用价值的创造,同时也意味着它是价值创造的载体。但是,这种“劳动力”不是一种独立存在的要素,它必须附着在工人身体上。只有当资本家购得“劳动力”,商品生产才能有效展开;而工人因为与生产资料的分离,也必然通过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而获得生存资料。就此而论,“劳动力”成为资本主义商品系统中最基础性的“商品”,没有劳动力的商品化,一方面不能完成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基础性环节,另一方面也不能满足工人的生存性条件。因此,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劳动力成为社会生产和价值形成的最基本要素。所以,大卫哈维在指出:“劳动力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一种与其他任何商品不同的特殊商品。首先,这是唯一一种具有创造价值能力的商品,这点是最重要的。”*[英]大卫·哈维:《跟大卫·哈维读〈资本论〉》,刘英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4年,第111页。当马克思说,工人可以在市场上自由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时,其实正在预示着自由的彻底丧失。

因为当劳动力成为商品时,劳动力就成为社会生产的基本要素,同时也意味着受社会市场供求和商品价值规律的支配。在此,原本作为人身体中所蕴含的生存性要素就变成了整个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体系即物的体系的要素。在此过程中,劳动力及其载体的工人本身便对自身失去了基本的自主性,而被一种物的关系所统治。尤其是当劳动力作为一种唯一能够创造价值的商品而进入社会生产领域时,它就成为整个社会财富增殖的核心要素,也就成为了整个社会力量的捕获对象而被牢牢地嵌入在无休止的财富增殖欲望中。

进而言之,劳动力的商品化最终导致整个社会的物化处境。当我们一般讨论资本主义的商品世界时,我们已然看到了整个社会被商品生产体系所配置,一个物化的世界已经生成。而当作为人的基本生存性要素的劳动力最终也成为商品时,我们认为这最终实现了商品形式的普遍化及其完成。这就是为什么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说:“商品形式向整个社会的真正统治形式的这种发展只有在现代资本主义中才出现了。”*[匈]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任立、燕宏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49页。因为只有在现代资本主义生产体系中,劳动力也成为商品,才实现了对社会的真正而全面的统治。

本来商品化的世界已经在人的世界面前树立起了一张巨大的物联网,而劳动力的商品化使得人本身也内化为此物联网的一个要素,从而使得在主观方面,“人的活动同人本身相对立地被客体化,变成一种商品,这种商品服从社会的自然规律的异于人的客观性”*同上,第150页。。卢卡奇将这种物联关系称之为“社会的自然规律”,而个人的个性与自由就屈从于此“自然规律”,原本人的关系成为了物的关系。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论述雇佣劳动的“自由”时,曾以一种反讽的方式指出了这种“幻觉”的虚假性:“这种个人自由同时也是最彻底地取消任何个人自由,而使个性完全屈从于这样的社会条件,这些社会条件采取物的权力的形式,而且是极其强大的物,离开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本身而独立的物。”*《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80—181页。而在整个社会的商品化时代,在一般的市场逻辑的基础上,作为商品的劳动力因此被强加了一种类似于自律性的社会“幻觉”即承认在平等而自由的交换机制中获得自我的“实现”。因此,劳动力商品化及其物化逻辑的重要机制就在于以一种合理化和可计算的方式抽象掉了社会生活的具体性,从而使得任何的交易行为本身都是合目的和客观的。可见,劳动力的商品化不仅是在身体层面剥夺了劳动主体的自主性,更是在社会的统一意识中消融了劳动主体的自我理解。而这种对自由的双重剥夺本身具有合理化的外观,因此,如何思考从这双重奴役中解放出来便具有的决定性的意义。

最后,当我们谈论劳动力时,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劳动力本身的价值问题,而此问题关涉到与阶级斗争和解放的内在关系。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对劳动价值论的表述中,我们看不到“劳动力”的存在。按照阿尔都塞在《读资本论》中的说法,马克思提出“劳动力”概念,就是看到了古典政治经济学所遮蔽的东西,从而也就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劳动力的价值问题。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其本身只关注社会财富的来源,在这里,劳动是创造财富的要素,但其本身的价值问题并不作为考察的对象。从表面上看,劳动创造了社会财富,但实际上社会财富本身却并没有被劳动者所拥有,甚至社会财富的创造本身就直接跟劳动者的被剥夺联系在一起。当马克思提出“劳动力”概念并在此基础上指出剩余价值的存在及其来源时,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就从一般的描述性论题变成了社会剥夺的秘密所在。所以,大卫·哈维指出:“不对劳动力价值和劳动价值论进行区分,就会造成人们的基本误解。”*[英]大卫·哈维:《跟大卫·哈维读〈资本论〉》,刘英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4年,第149页。因为劳动力的价值问题的提出,直接有待于以一种生存论的方式去思考劳动者即工人阶级的存在状态,即一种描述工人阶级现实存在过程。按照马克思的理解,首先,劳动力作为一种商品,其价值应由生产劳动力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但作为一种独特的商品,劳动力价值的衡量又必须借助于劳动力得以维持的生活资料,因此其价值也可以视为维持劳动力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在此,我们能够看到劳动力和劳动本身的具体差别,所以马克思说:“谈劳动能力并不就是谈劳动……谁谈劳动能力,谁就不会撇开维持劳动能力所必要的生活资料。”*[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01页。而且这些生活资料只有转化为工人身体的“肌肉、神经、脑等等”时,劳动力的价值才能实现出来。“劳动力只有表现出来才能实现,只有在劳动中才能发挥出来”*同上,第199页。,这本身就是身体与智力的纯粹消耗过程,并且其实现的过程本身又是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影响。因此,马克思给出了一个非常有价值的判断,即“和其他商品不同,劳动力的价值规定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要素。”*同上,第199页。在此,马克思鲜有地提及了劳动力问题的“道德”维度,因为一般的商品,尤其是其价值的规定,都是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相关,它是社会生产的一个指数,对应着社会发展的平均水平。而劳动力的价值规定,涉及作为劳动力占有者的身体与智力,其规定包含着社会对于人自身价值的基本判断或者关切,同时还涉及马克思所说的“自由工人阶级在什么条件下形成的”。只有“自由”工人阶级的形成才能为劳动力的商品化及其价值判断提供前提,而且“自由”问题贯穿于劳动力考察的全过程,因此,对待劳动力问题,不能像其他商品沉浮于价值规律的社会必然性,而应有道德规定,而自由应是其中之意,它涉及到对自身的自主性支配。当劳动力价值与剩余价值关联起来时,这种“道德”的维度更加明显,它直接意味着一种社会剥夺。

同时,劳动力价值的规定还与阶级斗争的相关,大卫·哈维认为:“劳动力的价值存在很大差异,不仅取决于物质需要,还取决于阶级斗争的状况、国家的文明程度和社会运动的历史。”*[英]大卫·哈维:《跟大卫·哈维读〈资本论〉》,刘英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4年,第114页。因此,劳动力价值的规定并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它随着阶级斗争及其实现的文明程度相关。所以,我们能从马克思关于阶级斗争和人类解放的规划中,最终看到人本身脱离物的关系(经济关系)的决定,而走向一种自由人的联合体。可见,马克思谈的阶级斗争,并不仅仅停留在两大对立阶级的宏观对抗中,还具体落实为对人的基本存在状况的关照,劳动价值论中对劳动力、商品化与自由的关联性叙述,也是其重要内容。

二、时间的双重职能及其规范性

就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谈自由而言,时间是一个重要的切入点。在劳动价值论及《资本论》的相关叙述中,马克思指出了时间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及其运行的重要意义。从表面上,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在分析雇佣劳动、价值等内涵时提及了时间,而且时间在此只是一个分析现象的中立概念。如果理解仅限于此,那我们还并没有真正理解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时间的政治经济学分析,或者说我们恰恰陷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泥淖中。在马克思看来,时间并不只是一个分析概念,而且主要不是一个分析概念。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时间”分析,最终要揭示出整个社会的隐秘的统治形式。因此,普殊同认为,资本主义带来一种新的社会统治形式,即“时间的统治”*[美]普殊同、康凌:《重读马克思:关于“时间”与“劳动”的省思——Postone教授访谈》,《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第39—43页。,因为资本主义的经济运行机制决定了对时间的理解以及在此基础上对时间的社会规定。大卫·哈维认为“这种对时间和时间性的社会操纵,也是资本主义的一个基本特点”。*[英]大卫·哈维:《跟大卫·哈维读〈资本论〉》,刘英译,第154页。就此而言,时间是被规定的,它表达的不只是自然的时间流变,而主要是衡量私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价值创造以及阶级统治的一个要素。马克思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工作日的关注,就是要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揭示这套隐秘的系统,而且直指自由问题。在马克思描述共产主义社会的片段叙事中,我们可以看到时间与自由的关系,特别是强调巨大的社会生产力使得人们只要耗费较少的劳动时间就能获得社会产品,从而将人从必然的物质生产中解放出来。

在时间问题上,我们能够看到一幅马克思理解资本主义的缩微图。严格说来,时间的社会性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诞生是处在同一个进程中。因为不同于前资本主义的社会,只要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时间要素成为雇佣劳动和价值创造的一个重要指标,时间具有直接的生产性。按照马克思的理解,正是时间的“解放”才促使雇佣劳动的出现,“一般说来,雇佣劳动只有在生产力已经很发展,能够把相当数量的时间游离出来的时候,才会出现;这种游离在这里已经是一种历史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0页。。从直接的意义上看,“时间的游离”或者时间的解放是雇佣劳动得以出现的前提性条件,因此,我们可以说自由时间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得以诞生的前提。马克思曾经隐晦地提到过相关的信息,在谈论工场手工业兴起时,指出农民摆脱封建的土地的绝对依附关系,从而获得一种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马克思的这个判断揭示了讨论资本主义时间性的两个基本定向,一方面指明时间的解放是跟生产力的发展联系在一起,另一方面指明资本主义的这种“时间性”是历史的产物。前者道出了时间的内在辩证关系,即自由时间是雇佣劳动的前提,同时也是废除雇佣劳动从而走向自由解放的起点。而后者通过指明资本主义“时间性”的历史性,表明其并不是一种天然合理的永恒的社会规定。所以,从“时间”中,我们能够看到马克思为资本主义绘制的整个图景,从自由时间、雇佣劳动、生产力发展到社会解放的历史过程。

就具体的时间而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主要论及了劳动时间,而价值创造对时间的倚重无可避免地导致对劳动时间的盘剥同时又是对自由的剥夺,尤其表现为对剩余时间的剥夺。

刚才提到资本主义社会对时间的规定,究其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模式中的时间是具有直接的生产性,它直接与价值的创造联系在一起,同时又是价值的衡量因素。在前面我们已经提到,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劳动力是价值创造的源泉,而劳动力本身的价值就是依据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所耗费的时间。马克思认为“劳动本身的量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1页。,而且对价值的衡量也是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基础。究其原因在于时间本身的可衡量性,使得交换价值成为可能,所以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指出“作为一定的劳动时间的体现,商品是交换价值”。*《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62页。这种交换价值得以可能的前提是同质的劳动时间的出现。而且,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社会财富的积累与衡量,仍然必须以时间作为基础,“财富并不是由产品的产量来衡量,而是由蕴含在其中的时间来衡量。生产力的提高创造了更多的产品,但没有创造更多的价值,因此,工作仍旧是必要的,劳动也没有减少”。*[美]普殊同、康凌:《重读马克思:关于“时间”与“劳动”的省思——Postone教授访谈》,《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第40页。在此,普殊同指出了一个基本的误解即财富的衡量不是依靠社会产品而是时间。

所以,无论价值的创造还是衡量都必须借助于时间,资本主义时间的这种双重职能使得其自身获得了巨大的社会权力,“时间不再是描述性的,而是强制性的,是你被迫去符合一个规范”。*同上。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时间性的重要内涵之一。

而且在整个价值创造的过程,还有一个非常隐秘的时间操作,那就是与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和剩余劳动相关的剩余时间。工人在出卖自己一定时间段的劳动力时,马克思认为其中有一部分劳动时间是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这就是剩余时间。剩余时间并不仅仅是指生产过程中的某个环节,而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即剩余时间归谁占有以及隐蔽而强行的占有、剩余时间对于阶级关系的维护和复制的意义。因此,大卫哈维认为,“当对剩余劳动时间的获取成为阶级关系复制的基础时,关于时间是什么、谁去衡量它和如何理解时间性的问题,就会转移到分析的最前沿”。*[英]大卫·哈维:《跟大卫·哈维读〈资本论〉》,刘英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4年,第154页。所以,就其表面而言,时间是一个社会的衡量指数,但是实际上关乎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议题,关乎阶级关系,它是社会对抗的具体形象。

原因很简单,就资产阶级而言,时间以描述性概念的形式履行着社会规定的职能,但对工人阶级而言,时间不是一个范畴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生存论体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工人终生不外就是劳动力,因此他的全部可供支配的时间,按照自然和法律都是劳动时间……资本由于无限度地盲目追逐剩余劳动,像狼一般地贪求剩余劳动,不仅突破了工作日的道德极限,而且突破了工作日的纯粹身体的极限。”*[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306页。因此,对自身自主性的获得就演变为对劳动时间和工作日的反抗,对社会规定的纯粹量的反抗变成了对劳动时间的反抗。就此而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最后将阶级斗争引入到了经济理论中,即经济学的问题并不仅仅是一个科学理论讨论的问题,它关注自由平等正义,它是一个阶级对抗的具体问题。据此,大卫·哈维将此视为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一个激进分离,并且指出“马克思的价值理论,直接将我们引向这一核心问题。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价值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意味着在资本主义内部时间是基本的问题……对时间的控制,特别是对别人时间对控制,一直是集体斗争的焦点。它不能被交易。所以,阶级斗争必须被转移到政治经济理论的中心地位”*[英]大卫·哈维:《跟大卫·哈维读〈资本论〉》,刘英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4年,第153页。。

在此,时间问题与自由、阶级斗争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它意味着对资本主义时间性及其基础上的社会统治形式的斗争。马克思在这一点上有清晰的判断,他认为时间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而对时间的剥夺就是对人的“积极存在”、生命和发展空间的剥夺,在资本家眼中,时间只是数量上差异以及这种差异所带来的计量内容的变化,而对工人来说,它就是质的统治,对劳动时间的每一次配置都是对生命的质的盘剥,因为“如果允许无限期地出卖劳动力,奴隶制就会立刻恢复原状”*《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4页。。因此,自由与劳动时间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发生了空前的关联。按照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的说法,劳动时间的出卖不只是出卖作为客体形式的劳动力,而且直接关系到人的主体的生存形式。就此而言,时间直接关涉人的自由问题,马克思在论述自由王国时,其中一个核心的说法是“工作日的缩短是根本条件”。所以,我们在马克思对劳动时间的描述中,看到了对获得自由的具体化表述。

但是,这种对自由的具体化论述并不最终将问题的解决仅仅锁定或者限制在时间上,还必须认识到资本主义的时间性话语是一种社会规范和系统,时间只是其表现形式。所以,普殊同认为“时间的统治,是对当下整个统治体系的一个简化,因此,不是摆脱时间,而是摆脱一种系统”*[美]普殊同、康凌:《重读马克思:关于“时间”与“劳动”的省思——Postone教授访谈》,《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第40页。。而就对系统的反抗的理解而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对抽象劳动的发现及其基础上的社会系统的建构,为我们打开了新的视野。

三、交换价值及其抽象的统治形式

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区别于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另一个特征就是提出了劳动的二重性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而且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的生产运动中,抽象劳动及其所创造的交换价值占主导地位。因此,这种抽象劳动和交换价值所建立的社会关系就成为社会的主导原则,而其本身并不是人类能够直接同化的现象,因为只有具体劳动和使用价值才能被人所同化。就此而言,我们对马克思自由思想的讨论还必须关注这种抽象的社会关系即抽象形式对人的统治,而从这种抽象形式中解放出来就是自由的重要内容之一。

从劳动中解放出来是人类解放的内容之一,所以马克思认为“事实上,自由王国只是在必需的和外在的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这个领域内的自由只能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德]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28页。。由此可见,劳动首先要满足必需的和外在的目的规定,“必需的规定”的满足是人依赖于自然的尺度,马克思认为这种关系本身是不可消除的,而只是在需求和生产力提高的过程中相互制约,并且被社会化人的所共同控制。在一定程度上讲,我们可以将“必需的规定”归结为对使用价值的生产;而马克思所描述的共产主义社会,其本身并不废除使用价值,而且首先要保证使用价值的实现,而不是交换价值。在马克思看来,交换价值就是“外在目的的规定”,所以作为“必然王国”中自由的实现,第一步就是要完成对交换价值及其“外在目的的规定”的扬弃。

交换价值及其外在目的的规定是整个资本主义社会通过社会生产而完成的一整套社会规制和统治。首先肇始于可交换原则而实现的抽象劳动及其交换价值的规范性地位,一切劳动的交换于衡量都必须以此为规范。虽然马克思说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和价值三者统一于商品中。但不容置疑的是,交换价值是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核心追求。就此而言,卢卡奇所说的商品拜物教,其实拜的是交换价值。当一个社会以一种抽象劳动和交换价值作为社会规范时,一切的社会关系本身就会被转变为抽象关系,所以马克思将此视为是“一切个性,一切特性都已被否定和消灭的一种一般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1页。。这种抽象的社会关系并不是自然界的存在物,它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独有的,虽然从表面上看是人与人社会关系的体现,但实际上是人从属于这些关系。人的自由在此社会关系中便被剥夺,就此而言,马克思把资本主义定义为一种以无限增加交换价值为目的的社会,整个人类活动因此服务于一个非人的目的。

而且,这种抽象的社会关系本身也是通过各种社会范畴而发生作用,尤其是古典政治经济学范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这种范畴统治的世界一个颠倒的世界,“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和在构成其占统治地位的范畴,构成其起决定作用的生产关系的资本那里,这种着了魔的颠倒的世界就会更厉害得多地发展起来”。*[德]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36页。这些范畴因规定和建构着商品生产体系而具有巨大的社会效力和统摄力,马克思称之为“客观的思维形式”。它不仅规定着作为社会客体的社会生产要素,而且还规定着作为社会主体的劳动者。卢卡奇指出:“抽象的、相同的、可比较的劳动,即按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可以越来越精确测量的劳动,同时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产物和前提的资本主义分工的劳动,只是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才产生的;因此,它只是在这种发展的过程中才成为一个这样的社会范畴,这个社会范畴对这样形成的社会的客体和主体的对象性形式,对主体同自然界关系的对象性形式,对人相互之间的这种社会中可能有的关系的对象性形式,有决定性影响。”*[匈]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任立、燕宏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151—152页。这就是抽象劳动及其社会范畴效应所带来的对整个外部和内部社会生活的决定性影响。每个人表面上都在抽象的社会关系和范畴建立的社会“共识”中交往,但实际上的社会“交往”已经先行被决定。马克思就是在此意义上对自由主义的自由概念进行批判,它并不是一种真正的自由,它是一种幻觉,因为这种抽象的力量控制和调节着人与人之间的全部关系和选择。

因此,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对此抽象统治的揭示就为辨识和摆脱这种统治形式提供了重要的切入点。这种辨识尤其重要,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依附关系是匿名的、普遍的和抽象的”。*[以]阿维纳瑞:《马克思的社会与政治思想》,张东辉译,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第185页。我们从《资本论》中看到,马克思从商品、价值二重性、劳动二重性和剩余价值的叙述中看到了对资本主义生产形式及其基础之上的社会关系的剖析。而且我们所说的自由的实现主要就是从社会关系中解放出来,这种解放不是纯粹地从社会关系中抽离出来,而是建构一种以人为目的的社会关系,而不是以物为目的的社会关系。

而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具体分析为我们思考如何从这些抽象的统治摆脱出来提供了着力点。首先是扬弃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整个社会运行机制,在马克思看来,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首先是有别于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根本区别在于,后者消除了雇佣劳动制度即劳动力的出卖,全部物质资料的生产只是为了使用价值。换言之,在社会主义所有部门中,生产的规模和特征都将完全由社会需要来决定,而不是由最大限度地积累交换价值的欲望来决定”*[波兰]科拉科夫斯基:《马克思主义的主要流派》第1卷,唐少杰、顾维艰、宁向东译,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312页。。而对交换价值的提出和分析是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主要内容之一,只要抓住了交换价值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核心原则,那么对整个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内在机制就洞若观火。所以马克思说:“一旦我们逃到其他的生产形式中去,商品世界的全部神秘性,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笼罩着劳动产品的一切魔法妖术,就立刻消失了。”*[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3页。

同时,对这种匿名的、普遍的和抽象的社会关系的扬弃,还必须转化为对阶级关系的思考,也就是说必须将这种抽象统治关系的真正载体具象化为阶级关系。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描述从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元素入手,最终并不是要停留于由此而建立的社会关系,而是要指向资产阶级。工人阶级的反抗及其自由的实现,当然要反抗这种社会关系,但并不能直接针对这种社会关系。虽然理论的叙述直接剖析了社会关系,但是现实的对象必须发生转化,这种转化就是阶级斗争的前提和保障。

而且,就马克思劳动价值所揭示的自由的实现的可能性途经而言,以何种方式来组织劳动也成为思考自由的主体内容的重要依据。按照马克思的理解,未来的社会生产必须由自由人的联合体或者自由联合的人来组织和配置,而不是由追求交换价值及其财富积累的物的逻辑来支配,因此,马克思指出“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联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的神秘的纱幕揭掉”。*[德]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7页。而且,自由人的联合体及其所建构的社会关系,在此就不再是抽象的社会关系,它是自己的立法者。

这里就涉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或者《资本论》对待自由的基本定向,自由的内容究竟是什么?我们知道,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就通过自我意识而讨论自由意志问题,但这种恐怕还只是一种抽象的自由,并且真正进入社会现实的自由。因为仅仅从必然性中逃离出来,这并不是自由的核心要义。马克思说自由王国必须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也就是说,自由的真正实现必须考虑人与自然的关系及其基础之上的社会关系,当然这两种关系在马克思的语境中是同一的。如何将物的关系(自然关系)和人的关系(社会关系)统一起来,这是一个事关马克思与黑格尔对待自由的关系问题的思考。阿维纳瑞认为:“这种使终极自由建立在对人与人相互依存的普遍承认(‘联合体’)基础上的观点,是黑格尔关于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的观点的一种世俗版本。但在1843年的《批判》之后,马克思赋予这个观点以一种新颖的含义……正是环境的改变(通过与他人的合作来完成)给予了在黑格尔那里仍属于路德内在自由的一种世俗版本、而无力改变外在现实并将人自己的印记加于外在现实的东西以一种能动的和革命的含义。”*[以]阿维纳瑞:《马克思的社会与政治思想》,张东辉译,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第104页。在此问题上,马克思看到了问题的实质,它不是认识的话题,而是一个实践的过程。换句话说,物的关系和人的关系在一种能动和革命的行动中获得了具体的统一,这种统一为人类社会建构了一种真正的自由的社会关系。任何纯粹地谈从外部自然必然性中脱离出来、单纯地建构以人为主体的社会关系,都不能解决人的现实的自由问题。

四、结 语

马克思对自由话题的态度并不是直接谈论自由的内容,也不是以一种伦理道德甚至人性论的方式谈论自由,而是紧紧贴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展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虽然表面上是在分析和批判古典政治经济学,但实际上却指明资本主义社会的统治形式,而对自由的探讨就要植根于对这些统治形式的分析和批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对劳动力及其商品化、劳动时间、交换价值及其基础上的社会统治形式的描述,具体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的生命形式,“只有当人类清楚地洞见了自身的生存基础,并据此对这种基础加以改造的时候,真理才会具有一种全新的面貌”*[匈]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杜章智、任立、燕宏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283页。。就此而言,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具有了生存论的意蕴,它并不是一种纯粹的资本批判所诉诸的范畴批判,因而也不是一种理论的人道主义。

进而言之,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最终是要推翻劳动价值论,也就是要推翻那种以劳动力、劳动时间和交换价值为原则的劳动-价值评价模式。我们可以从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的些许判断看到相关提示,物的统治及其抽象关系将被消除,“在社会主义所有部门中,生产的规模和特征都将完全由社会需要来决定,而不是由最大限度地积累交换价值的欲望来决定”*[波兰]科拉科夫斯基:《马克思主义的主要流派》第1卷,唐少杰、顾维艰、宁向东译,哈尔滨:黑龙江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312页。。一旦资本主义的价值形式被消除,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将是整个社会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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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青,(上海 200433)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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