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多元协同治理

2017-03-22 11:00张迪李浩
祖国 2017年5期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

张迪+李浩

摘要:生态文明建设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阶段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还存在着政府政策制定不完善、市场难以有效驱动、社会组织群体实践不到位等诸多一元主体结构治理问题。本文将讨论政府、市场、社会、公众等多元主导模式的协同治理生态文明建设体制,进而使得多元建设主体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 多元协同治理 可持续发展

一、多元主体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发展

(一)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府与市场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府就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政府管理机制,是政府运用或使用政府强制力,在职权范围内针对生态文明建设展开的资源配置机制。政府是生态文明建设至关重要的领导者,在政府权力的强制和干预下,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对于违背了政府制度的企业或个人都将受到政府强有力地惩治。

政府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两个部分。中央政府直接管辖驱动着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成为中央政府政策的实施者和执行者。中央政府对于行政纲领的制定具有主导权,并向下传达给地方政府根据各地方实际情况进行实施其相适宜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法规。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市场就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市场管理机制,是指具有自利性的市场主体通过价值规律来配置生态文明建设的资源并组织生产的经济体制。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其表现形式是市场供求影响商品价格,商品价格以价值为中心上下波动。市场是有企业和消费者组成的,两者相互监督运行,形成互通生态文明建设的信息交流渠道。此外,企业与企业之间形成了一种竞争的模式,从而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质量的提高。

在政府每年发出的各项政策指标和报告中,生态文明建设都会成为一个重要的讨论点,一再被强调。而由于单一政府机制治理还存在不够完善和任务无法精准地分配到每一个个体,以及市场化机制一再面临失灵等诸多原因。并且考虑到政府的权威性和市场的自主性等因素。以政府机制为主、市场机制为辅的生态文明建设方式发生在改革开放后的中国。

(二)社会主体的逐步参与

社会组织是促成生态环境意识日益觉醒的单个公民组成有机的整体,以有理性的、有秩序的方式采取行动,以其强大的群众基础和社会舆论成为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种力量。社会主体包括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社会组织由一些民办的非正式的企业或社团组成,民众用自己的力量来号召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到生态文明的保护和建设中来。

二、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困境

從中国生态文明实践来看,政府仍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合法主体,始终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在实际上垄断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权利。短期来看,实现政府权力弱化还需很长时间的努力。在法律和现实之间依旧存在着灰色地带是政府无法解决的。政府的刻板化也会影响市场的有效介入,从而无法更完善的处理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市场决定着资源充分有效的配置,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关卡。现阶段,由于市场机制不充分成熟,而导致资源在利用的过程中存在滥用的情况。此外,在市场中,企业片面的追求眼前有限的利益以及企业之间狭隘的追求竞争优势而无视了生态环境中的大量浪费和资源配置不均等问题也成为了单一市场机制失败的原因之一。政府的出发力度较小,也在潜移默化的助长了企业的排污行为。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社会公众开始重视生态文明的保护和建设,但依然是少数的参与和推广。大部分公众依旧在意识上有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萌芽,而并没有付诸到行动中来。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国可公开的正规社会组织较少,且大都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和地区,更多想要参与进来的群众无法有效的与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组织取得联系。再者,部分公众人物利用某些社会组织“假意”投身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队伍中来,一经暴露使得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失去了信心。

三、多元协同治理下的生态文明建设

上世纪70年代,德国著名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首次提出了协同学理论。20世纪90年代初,协同治理的思想在各国逐渐兴起。协同思想蕴含着多元主体以整体利益为前提,在共同的愿景下保持各自特色,发挥各自优势,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共同致力于共同目标的实现。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市场、社会和公众成为了建设的主体机制。

在西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良好效果的影响下,自改革开放后针对我国国情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治理模式。其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多元协同治理下政府政府作为“看得见的手”和市场作为“看不见的手”共同治理生态文明建设时难免会存在“灰色地带”,政府在制度制定时没有关注到,又不属于市场调控范围,那么作为第三方的社会机制可以运用公众组织和群众的力量取长补短弥补“政府缺陷”和“市场失灵”的不足。其中社会机制中不仅需要公众的积极参与响应,更需要政府予以引导和鼓励。二是市场追求利益大于一切,因此政府制定利益政策以诱导和满足市场对于利益的需求。政府通过合法的补贴、课税、奖励、交易市场等经济手段来影响企业和个人的行为是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趋势。此外,市场对政府也提出了一些要求,比如加强政府之间的合作和监督问责制度,避免政府间沟通不当而导致的市场机制失灵等状况。三是政府制定健全生态文明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制度保障。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是生态文明建设至关重要的环节,是生态文明建设大众化的表现,也是生态文明建设最终的导向目标。政府和市场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更大程度的号召公众投入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日常工作中来,并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信息公开化模式,互相监督,共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美好家园。

参考文献:

[1]向俊杰.协同治理: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历史趋势[J].黑龙江社会科学,2014,(06).

[2]崔凤,邵丽.中国的环境运动:中西比较[J].绿叶,2008,(06).

[3]宋俊杰.生态文明多元建设主体的协同治理[J].实事求是,2014,(05).

[4]胡颖廉.推进协同治理的挑战[N].学习时报,2016.

(作者简介:[1]张迪,硕士研究生,西安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经济;[2]李浩,硕士研究生,西安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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