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博弈下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018-02-25 00:58王中叶
新教育时代电子杂志(学生版) 2018年40期
关键词:校企决策主体

王中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江苏南京 210000)

引言

随着近几年各个高校的不断扩招,高校毕业生的基数逐年增高,越来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就业压力在高校毕业生中凸显,而造成就业难和失业率高的主要原因是高校培养的人才质量与企业需求严重脱节。目前的普通本科院校多受到传统教育体制和形式的束缚,在学科、专业设置,以及教学过程中多从学科专业发展为主要着手点,难以结合实践意义考虑企业的需求,导致学生多注重于书面理论知识的学习而不注重实践,部分学生不能够有效地将理论转化成适应于企业需求的实践能力。因此,高校应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有效的调整人才培养模式,结合自身特色,紧抓社会资源,将学生培养成具有丰厚的理论功底同时兼具灵活的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是学校强化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一种有效措施,也是学生能够更好地与社会接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有效途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1]中对高等教育提出了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思路,要求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联合培养出能够适应经济发展需求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1],因此,对于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探索对于高校培养出高素质的社会公民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

随着近几年校企合作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高校和企业、研究所建立起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平台,以实现高校和企业的无缝对接,使学生在校期间接触企业的文化和理念,实践参与企业项目,保证在毕业后能够较快适应工作环境,既能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降低用人成本,又能使高校毕业生能够更快的适应社会变化,谋求自身发展方向,同时也能充分利用高校自身的平台,满足高校的特色发展。

本文基于合作博弈的思想,分析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的优势和不足,提出一种新的基于合作博弈论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新模式,使得高校、企业以及学生三方都能够在合作的过程中受益,使高校能够更好地把握社会经济发展的方向,培养适合社会发展和需要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同时提高高校的科研水平;学生在接收高校传统的理论学术能力培养的同时加强自身的科研实践水平,提升自身的社会适应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企业、研究所等用人单位能够更加高效的获取适合其发展的高素质优秀人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相关工作

现有的校企合作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德国的“双元制”,美国的“合作教育”,澳大利亚的“TAFE模式”等[2]。

双元制赋予学生在校生和企业培训学徒的双重身份,学生在校时间仅占30%,其余时间均在企业实习,双元制得到了国家立法的支持,所以在德国具有非常好的实践效果。美国的合作教育制度是在高校中实施“产学结合,工学交替”的政策[3],高校按照企业的岗位需求构建教学模块,根据学生的兴趣与企业签订时间培训合同,由于教育过程充分考虑企业的需求和学生的兴趣,所以这一合作体系也得到了广泛的推广。而澳大利亚的TAFE模式则是各个高校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制定教学方案,学生通过理论课程和校内实训,达到国家认定的职业能力标准后,再进入企业工作,这样就避免了企业再次培训的成本耗费,也能充分满足企业的需求。

在国内,高职类院校多采用人才订单的模式进行校企合作,校企之间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共同制定培养方案,这一种方式向企业提供了大量的技术工人[4]。而对于本科院校来说,校企合作的兴起时间较短,还没有一种有效的合作机制能够满足校企之间的合作要求,现有的本科类院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多停留在短期的项目合作上,近年来也兴起了一种校企俱乐部的培养模式,企业在高校建立校企俱乐部,并部署一定的项目给在校生完成,企业定期派工程师到学校进行项目指导,高校中也有相应的指导教师参与,这一模式也加强了校企之间的联系,但是由于种种限制仍不能大范围推广。

校企合作的理论研究作为校企合作的基石,近年来也在不断地为校企合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现有的校企合作理论基础主要有威斯康星思想、系统和协同理论、供应链理论、合作技术创新理论和博弈理论等。

威斯康星理论是校企合作理论的鼻祖,它将高校的教育资源开放到社会上,通过在社会上开设短期课程和外派专家,实现高校与社会合作,实现产学研结合[5]。系统协同理论考虑系统的整体性,指导如何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从选择合作伙伴到合作完成,找到系统的平衡点,使个体目标和集体目标相一致,参与合作的多方能够共同受益。供应链理论由最初的围绕核心企业进行指导,到现在的综合考虑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协调,从中我们可以知道,合作是供应链正常运行的基础,校企合作可以利用高校的技术创新资源来弥补企业自身创新能力不足的现状,实现产学研的紧密结合。博弈理论研究决策主体的行为和相互觉得的均衡问题,分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两种,二者的区别是参与博弈的主体之间是否存在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本文基于合作博弈理论进行研究,提出基于合作博弈论的校企合作模式。

二、现有校企合作模式的弊端

这些模式都侧重于不同的方向,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并不能直接适用于所有的高校和企业。本部分主要分析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的弊端,通过分析现有校企合作模式的不足,找出改进现有模式的方法,以提出更适用于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校区合作新模式。

1.合作模式单一,合作主体缺失,合作覆盖面较低

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多针对职业院校为主,并不适用于普通本科院校。由于本科院校培养模式和培养目的的不同,普通本科院校培养的是基础扎实、创新能力突出、就业范围广的行业高级专门人才,而不是工作在生产、服务第一线的普通技术工人,因此,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并不适用于普通本科院校,这也导致普通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较为严重。另一方面,单一的合作模式导致高校与企业双面建立合作协议,而忽视了合作的参与主体——学生,由于在合作过程中没有考虑学生的就业、学习等实际需求,校企双方的合作也只是停留在简单的实习上,高校按照协议向企业提供一定的学生,企业按照协议向高校提供一定的实习岗位,学生则为了完成学校规定的实习任务而进入企业实习,积极性不高,三方都没有从长期的发展角度指定合作模式,导致现有的校企合作方式并不能有效地促进高校、企业、学生三方面的发展。

校企双方对于合作的需求收到多方面的制约。一方面,企业需要与高校合作,也希望学生能够介入企业的相关项目,但是由于本科院校教学模式等问题,课程学习占用了很大一部分时间,导致很少有学生能够参与到企业的实习,另外涉及到学生的实习安全、待遇等方面的考虑,实习也只是覆盖很少一部分学生。另一方面,企业自身由于项目安排、商业机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原因,也不能随时安排实习岗位,双方的不同步导致校企合作的覆盖面较低。

2.缺乏有效的管理体系与制度,合作以一对一形式为主,资源利用率低

现有的校企合作模式多是通过高校和企业双方面形成的协议进行约束,而并没有一个有效地管理体系,也没有针对校企合作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约束,二者并没有充分发挥校企联盟的优势,企业没有充分挖掘高校的科研资源为企业研发新的产品所用,而高校也没有充分挖掘企业的市场和人力资源,提升自身的科研成果转换效率和学生的就业层次。另一方面,也正是缺乏有效的管理体系和制度,校企之间的合作停留在机械的人员实习上,并没有进行深入的有效的交流,导致高校和企业之间不能形成长期的合作关系,不断地更换合作单位也使得校企之间没有形成良好的信任关系,进一步降低了长期合作的可能。因次,有效的校企合作管理体系与制度是维持校企合作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根基。

除了校企双方对于合作建立的协议以外,现有的合作制度并没有引入一个权威性的第三方对校企合作的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而校企之间也多是一对一合作,并没有按照学科、行业等因素聚集更多的高校和企业,形成一个大的合作联盟,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市场资源等优势。而政府部门无疑是高校和企业间组织、管理的最合适的人选,政府部门应该充当起协调多个高校、企业的桥梁,使校企合作能够充分利用资源,更快的适应社会的发展。

三、基于合作博弈论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新模式

1.合作博弈模型

我们首先以博弈论为基础,对合作进行建模。按照传统的校企合作模式,我们知道高校和企业是校企合作的主要参与者,而由上面的分析我们得出结论,希望能够在参与者中引入学生这一主体,即让高校、企业、学生成为校企合作博弈的参与者,共同维持合作的进行,三者也就构成了博弈的决策主体,分别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来决定自己的行为,博弈决策主体表示为:

A={高校,企业,学生}

我们假设决策主体集中的每个决策主体都是“理智”的,即每个主体都不存在侥幸心理,不会利用其他主体的决策失误来扩大自身的利益和预期,也就是说,决策主体集中的每个决策主体是利益相关的。

策略集合是指每个策略主体在博弈中可以选择采用的行动方案,每个主体均有可供选择的多种策略,每个主体i的策略记作Si,所有主体的策略构成的集合成为博弈的策略空间S:

S={决策主体的所有策略(行动)}

在这里,我们的策略空间就是参与校企合作的所有参与者的行动集合,我们将所有主体能够采取的行动都归集到一起,形成合作博弈的策略空间,这样,所有的决策主体都只能在策略空间中选取与全体利益正相关的行动进行执行,这样就保证了合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而在校企合作的不同阶段,各个决策主体都有不同的策略选择,不同的选择对合作博弈的结果会产生影响。例如,在合作初期,高校和企业会针对各自的需求提出合作意向,企业希望高校能够充分发挥其自主创新和研发能力,促进企业的产品进程,所以企业需要考虑高校是否有能力完成企业的产品研发需求;高校希望企业能够促进高校的科研项目成果转换效率并通过学生实习,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率,提升就业层次,所以高校要考虑选择的企业是否能够胜任该目的;学生作为新的博弈主体,参与到校企合作中,需要根据自己的专业研究方向和自身的发展需求,考察企业是否适合自己,进而做出决策是否参与校企合作。这样在初始阶段的三方博弈决策选择会对校企合作的结果造成影响。

支付函数f是指每个博弈主体从策略组合中的获益的函数,是关于策略组着的函数,所以称为支付函数。支付函数表示的是博弈主题在博弈过程中的收益多少,表示为:

fi=f(S)

合作博弈的最终目的是使所有的博弈主体能够充分获益或者保证部分主体收益而其余主体维持利益不受损害[6]。

上述决策主体、策略空间、支付函数三个要素构成了我们的合作博弈模型:

G={A,S,f }

我们依托合作博弈理论研究如何保证校企合作联盟的成立、联盟中各个主体如何分配支付达到均衡,以增加合作的效率,实现结果最优。

2.基于合作博弈论的校企合作体制

根据合作博弈论的思想,我们将校企合作分为六个阶段,主要包括:分析合作需求、作出合作决策、选择博弈主体、选择合作模式、确定利益分配模式、建立校企合作联盟。在合作的各个阶段,所有的博弈主体分别要进行静态博弈、重复博弈、贝叶斯概率博弈以及合作博弈分析等过程,本文不再具体阐述博弈过程,我们直接利用博弈的结果进行问题分析和问题阐述,博弈的最终结果达到最优即可完成博弈的过程。

针对博弈的结果我们可以知道,在社会分工确定的情况下,校企之间不合作行为的纳什均衡对无法形成帕累托最优行为的结果,并且很容易得出导致帕累托最优结果的行为是校企之间合作,在我们的模型中,高校、企业、学生三方均融入合作主体集中,将三方受益作为博弈因子,共同选择合作策略才会使结果最优,所以新的校企合作体制下,校企双方在分析合作需求的阶段要充分引入学生主体,在考虑高校、企业的利益同时考虑学生的利益,这要就能保证在参与的过程中保证博弈结果最大化的趋向最优。

对于校企合作的过程,合作伙伴的选取关系着校企合作能否成功。所以为了降低成本,我们在选择博弈伙伴的时候受限根据行业专家的建议以及校企的客观情况,对合作伙伴做出综合的评价,然后从中选择最高二位的校或企作为备选合作主体,然后再对选择两个伙伴进行综合分析和合作模拟,最终依据概率模型选择最适合的对方单位作为合作的对象。校方在选择学生作为参与主体的时候也需要以最小代价选择出适合于参与博弈的学生作为博弈主体。

在作出合作决策和选择合作模式阶段,三方博弈主体都要尽量将对自身有利的决策行为放入决策集合,同时考虑三方之间的约束条件,完善合作制度、协议和约束条件,规范合作的方法和合作程序,如上一章分析所得,只有全面考虑合作的制度和管理体系,才能保证合作的有效进行,这一点也符合博弈论的思想。合作中加入合理规范的制度以及约束,对合作内容进行有效地管理,既能够保证合作顺利进行,又能够为长期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也进一步促进校企合作联盟的建立。

校企合作联盟是在校企合作充分发展的基础上,部分相关联的高校和部分相关联的长期合作的企业共同发起的合作联盟,联盟内部共享合作资源,可以使合作利益最大化,也能够有效的减少合作的成本。在大数据环境下,经济社会飞速发展,有效地资源共享也能够促进高校、企业迅速掌握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也能够使合作博弈主体具备更加宽广的视野,有利于各方发展。如多个企业在多个高校中共同建立资源共享的校企俱乐部,可以实现人才、资源、产品的共享,保证利益最大化呈现;如针对同一个项目的不同环节,选择对应的适应于不同环节的高校去协助,能够更快的保证产品的研发质量和效率,节省开发时间和成本,这些措施都是有利于博弈主体共同进步和发展的。

总之,基于合作博弈论的校企合作机制可以充分利用博弈论的思想保证合作多方有效的进行资源共享,实现合作的利益最大化,并能提出有效的政策和管理机制保证合作的持续有效进行。

结语

本文分析了现有的校企合作制度的不足,并提出了有效地解决方案,引入合作博弈论的思想,更科学有效的保证了校企合作的进行。不同于现有的校企合作制度,本文提出的新的机制引入了学生这一博弈主体,增大合作的利益;增加合作过程的制度决策建设,保证博弈的长期有效进行;将点对点合作扩大到面与面模式的合作联盟,能够有效地利用社会资源。我们可以预见,基于合作博弈理论的校企合作机制能够适应大数据环境下飞速发展的社会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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