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偏好下的供应链契约研究综述

2018-02-27 02:41覃燕红潘亚运
关键词:零售商契约公平

覃燕红,潘亚运,陈 戈

(1.重庆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 重庆 400054; 2.重庆大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重庆 400030)

一、引言

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讲究公平,人们也越来越多地关注社会不公平现象,比如,媒体时有报道说果农宁愿让水果烂掉也不销售等类似事件,一个原因就是觉得利润分配太不公平,这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心理偏好的作用所致。一些管理实践者认为公平是供应商维持渠道关系的重要影响因素,在多渠道供应链中公平偏好也有重要影响。学者纷纷将公平偏好引入供应链契约研究领域,分析公平偏好对契约参数取值、协调性和供应链运作效率等的影响。目前,公平偏好已经成为供应链契约研究的重要因素,可以为供应链优化提供坚实的微观行为基础,国内外顶级期刊包括ManagementScience和《管理科学学报》等刊载过多篇学术论文。由此可见,基于公平偏好研究供应链契约协调已成为管理学研究的热点。

虽然已经有一些学者对行为供应链研究做了相应的研究综述,如:刘咏梅等从文献的研究层次、研究主题和研究方法3个维度对国内外行为供应链研究进行编码分析[1];张鹏等从文献的研究层级和研究理论两方面对行为供应链决策模型的研究热点和重点进行了分析,指出目前我国行为运作的研究还处于“萌芽发展阶段”[2]。但是,只有极少数文献综述专门研究公平偏好下的供应链管理,如:林强分别从公平偏好的理论模型、供应链研究进展及实验研究等方面对现有研究进行分类[3];谭燕菲通过文献研究,发现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大都集中在供应链契约协调和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管理两个方面[4]。

从上述文献不难看出,对公平偏好下供应链契约研究进行归纳梳理的文献极少。虽然林强[3]和谭燕菲[4]从公平偏好下对供应链契约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但也只是横向对现有文献进行了归纳总结。而本文主要是纵向梳理,即主要从行为供应链研究的两个发展阶段(基于公平偏好信息对称的供应链契约研究、基于公平偏好信息非对称的供应链契约研究)对国内外公平偏好下供应链契约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文献评述

国内外对公平偏好下的供应链契约研究大体可以分为如下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基于公平偏好信息对称的供应链契约研究。

学者发现公平偏好行为对供应链决策有显著影响,即供应商和零售商往往会关注自己的收益和对方相比是否公平,若自己的收益少于对方,则会产生额外的负效用。比如,Pavlov等研究发现在不考虑决策主体公平偏好的供应链中,供应商的期望订购量要大于零售商的实际订购量,从而加剧牛鞭效应[5]。对此,供应链契约理论也开始引入公平偏好行为,从而进一步提高供应链决策主体决策行为的解释力和指导力。

(1)国外:Cui等在线性需求条件下将公平偏好引入批发价格契约并发现只要零售商关注公平,供应商就能以一个高于成本的批发价格实现供应链协调[6]。Caliskan-Demirag等推广到非线性需求并发现了与Cui等类似的结论[7]。Ding等[8]在Cui等[6]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将需求函数由仅仅考虑线性情况扩展到更普通的非线性情况,如指数分布、需求弹性为常数等,指出当零售商关注公平或零售商和供应商同时关注公平,供应商都能采用批发价格折扣实现对供应链协调,但是当供应商仅关注公平却不能采用批发价格折扣契约实现协调(和在Cui等中线性需求下的结论一致[6])。Du等分别考虑了互惠和Nash讨价还价公平偏好,并证明了动机公平在供应链成员决策中起着重要作用、能明显改变均衡结果且在一定条件下批发价格契约能实现竞争型供应链协调[9-10]。Ho等则引入了分布公平(Distributional fairness)和横向公平(Peer induced fairness)并建立了单个供应商与两个零售商序贯博弈模型,采用数理模型推理和实验研究了这两种公平偏好类型对供应链绩效或产出的影响[11]。Zhang等研究了零售商公平偏好对双渠道供应链产品定价和渠道市场占有率的影响[12]。Choi等采用实验手段研究了公平偏好对竞争供应链中相关决策和供应链整体绩效的影响[13]。

(2)国内:杜少甫等首先将公平偏好引入供应链契约,证明公平偏好行为的引入并没有改变诸如批发价格契约、回购契约和收益共享契约的协调性[14]。张岳平等在杜少甫等的基础上,引入了公平偏好及损失规避因素,分别采用批发价格契约、回购契约以及二者的联合契约研究了供应链契约的协调问题并得出了与之相似的结论[15]。由于现有研究供应链契约的文献主要集中于研究批发价格契约、回购契约、收益共享契约、数量折扣契约和两部定价契约,因此本文主要从这5个方面进行梳理:

① 批发价格契约:谭佳音等通过模型建立和数据仿真研究了零售商的公平偏好行为及批发价格契约对供应链协调效果的影响[16]。毕功兵等运用公平偏好模型分析了零售商订货量小于销售回扣临界值和订货量大于等于销售回扣临界值的情况[17]。马利军等说明公平偏好是零售商获得供应链分配的一种手段[18]。李媛等在总量限制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背景下分别研究公平偏好下批发价格契约、收购共享契约和回购契约3种契约对低碳化供应链协调性的影响[19]。

② 回购契约:李建斌等从公平的角度研究了供应链柔性合同,探讨了在既定的订货量下供应商将倾向于收益共享合同还是回购合同[20]。林润辉等采用行为博弈的方法检验了回购契约的协调效果并对成员决策行为进行分析[21]。覃燕红等分别在公平偏好下对采用回购契约和收益共享契约的报童模型展开研究,证明了当批发价格、回购价格、零售价和收益共享系数满足一定关系时,两个契约是等价的,且都能实现供应链协调[22]。

③ 收益共享契约:孟庆峰等将收益共享契约作为供应商零部件质量改进的激励机制,设计了批发价格契约与收益共享契约相结合的菜单式合同[23]。庞庆华通过引入公平偏好理论,研究了随机市场需求下三级供应链收益共享契约的协调问题[24]。曹武军等研究了供应商的公平关切行为对供应链协调的影响并验证了其行为对双渠道供应链协调的有效性[25]。浦徐进等通过建立供应商和零售商间的Stackelberg博弈模型,考察了供应商公平偏好对供应链均衡策略的影响[26]。柳键等以及浦徐进等研究了制造主导型供应链中零售商公平偏好对促销努力水平和供应链运作效率的影响,并设计了基于Nash讨价还价博弈的收益共享契约实现供应链协调[27-28]。魏光兴等在随机市场需求情况下同时引入零售商和供应商的公平偏好行为,以Nash讨价还价为博弈框架研究了公平偏好对收益共享契约协调性的影响[29]。

④ 数量折扣契约:陈兆波等分析了零售商的公平偏好系数对数量折扣契约安排的影响[30]。丁雪峰等采用数量折扣契约对制造商考虑率、零售商公平关切情形下的供应链进行协调,实现了双方的Pareto改进[31]。

⑤ 两部定价契约:刘咏梅等研究了具有公平偏好的零售商对供应链协调的影响,并计算出了在不同情况下两部定价契约能够完成供应链协调的契约参数[32]。李宝库等通过对非线性幂函数需求与线性需求的对比发现两部定价契约都能够实现供应链的协调,但在幂函数需求条件下,具有公平偏好的供应链更容易实现协调[33],这一研究与马利军等[18]的研究结论相一致。

当然,近期还有一些其他公平偏好条件下的相关研究:浦徐进等研究了不同参考点效应下公平偏好对三级供应链运作效率的影响[34]。王开弘等建立了考虑零售商公平偏好下的渠道委托代理模型并发现零售商的公平偏好行为可以提高自身努力水平和制造商激励程度从而实现渠道帕累托改进[35]。张克勇等研究了零售商和制造商互惠偏好行为对闭环供应链系统收益和渠道效率的提高[36]。董明望等分析了线性返利契约和目标返利契约下零售商公平偏好对供应链协调的影响[37]。覃燕红等证明了零售商的利他偏好行为不能缓解供应链“双重边际效应”,供应商利他偏好能缓解却不能消除供应链“双重边际效应”,但供应商和零售商的利他行为都有利于增加供应链效用[38]。李波等研究了公平偏好对双渠道供应链利润分配的影响[39]。马鹏等证明了零售商的公平偏好行为对批发价、零售价以及自身的营销努力都有显著影响,并指出零售商的公平偏好行为可以提高自身在供应链中的价格谈判能力从而获得更多的利润[40]。

以上这些研究和结论都是在假设公平偏好信息对称条件下得出的。

第二阶段:基于公平偏好信息非对称的供应链契约研究。

前述研究虽然考虑供应链决策主体的公平偏好行为,证明了公平偏好行为的确对供应链各个成员的决策以及对供应链协调性的绩效有显著影响,为实际供应链运作提供了更符合实际的理论依据,但这些研究基本都假设公平偏好是决策成员之间的共同知识且固定不变,显然不符合公平偏好的主观性和私有性。于是,有必要研究公平偏好信息非对称条件下的供应链契约。目前,的确有少部分文献开始研究公平偏好信息非对称对供应链契约协调的影响。

(1)国外:Pavlov等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了公平偏好作为私有信息对供应链协调的影响,解释了契约实证研究中的诸多问题,如拒绝、低效率等,并指出理论上可以协调的契约在实证中无法协调的主要原因是公平偏好信息不对称[5]。Kalkanci等将公平偏好行为引入非对称需求信息条件下的供应链契约设计,解释了现实中大部分供应链契约为简单线性契约而不是复杂的非线性契约[41]。Katok等在批发价格契约下研究发现公平偏好信息不对称会降低供应链运作效率[42]。

(2)国内:赵道致等分别在供应商成本信息对称和不对称假设条件下,给出了基于数量折扣的VMI协调契约模型,并采用数值算例和敏感度分析证明了契约协调的有效性[43]。许民利等以FS模型为基础,研究非对称信息下制造商收益分享和供应商质量投入与公平偏好的关系[44]。覃燕红和魏光兴研究了批发价格契约下零售商公平偏好信息非对称性对零售商供应商博弈中最优定价决策的影响,研究发现零售商可以通过夸大或者伪装自身公平偏好强度信息来获取更多的供应链利润,因此零售商的公平偏好行为可能不是一种自发行为而是一种博弈策略行为[45-46]。曹二保等采用委托代理理论研究零售商公平偏好私有信息条件下零售商最优订货量、供应商利润、零售商利润受公平偏好信息非对称程度的影响[47]。

三、现有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现有文献逐渐突破传统,将公平偏好引入供应链契约研究从而得到更接近真实情况的供应链决策理论,促进和推动了行为供应链新兴学科的形成和发展。但是,在考虑公平偏好下的供应链契约研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现有研究基本都假设公平偏好信息对称且固定不变、不同的文献采用了不同的公平参考点因而缺乏一致性、忽略了公平偏好行为的异质性等问题。

(一)现有研究假设公平偏好信息是对称的

现有引入公平偏好行为的供应链契约研究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假设供应链决策主体的公平偏好心理信息是对称的,即具有公平偏好心理的成员清楚自身的公平偏好强度,其他成员也知道该公平偏好心理强度。表现为在引入公平偏好心理的典型效用函数ur=πr+λr(πr-πm)(其中:π表示利润、u表示效用、λ表示公平偏好心理强度,下标r和m分别表示零售商和制造商)中λ为常数且为共同知识,认为制造商和零售商等都知道对方的公平偏好心理特征。

但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心理偏好是一种私有信息,而且还可能存在故意隐瞒和伪装的问题,例如一个嫉妒心很强的人可能不愿意让别人认为他嫉妒心非常强而伪装成利他主义者。因此,研究引入公平偏好心理的供应链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先要识别判断供应链决策主体的公平偏好类型(比如同行诱导公平、收益分配公平等)和强度(弱、中等、较强、强等)。因此,假设公平心理偏好信息对称是不合理的。于是,未来可以针对公平偏好信息不对称,研究能够甄别心理偏好类型的供应链契约。要澄清的是,现有供应链契约研究中的信息不对称,主要是指关于市场需求、制造加工成本等的信息不对称,而本文指的是关于公平偏好心理的信息不对称。

(二)现有研究认为公平偏好强度是固定不变的

现有研究基本都假设了供应链决策主体的公平偏好强度是不变的,表现在典型效用函数ur=πr+λr(πr-πm)中表示公平偏好心理强度的参数λ是固定不变的,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不合理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心理偏好的认识会不断深入。开始不清楚,后来随着供应链关系的发展,制造商、零售商的接触越来越多,关于对方公平偏好信息的认识也会不断更新,最后经过长时间的交往和博弈就完全清楚了,对对方公平偏好类型和强度信息的认识是不断变化的。二是心理偏好本身也会不断变化,随着市场环境的改变,随着供应链关系的长期发展,其心理偏好特征本身也会动态演进。如当供应链决策主体加入到另一条供应链,他的公平偏好强度会因参考主体的变化而变化;再如当市场变化,供应链决策主体会因自身在供应链中的贡献程度(如营销努力)的变化而变化。

于是,有必要研究公平偏好信息动态演进过程中供应链契约的优化调整。如可以考虑将公平偏好强度看作是关于努力的函数或者是供应链决策主体贡献的函数,从而研究决策主体公平偏好强度动态变化情况下的供应链契约协调,在更真实的环境下研究供应链中的最优决策。

(三)现有研究采用了不同的公平参考点

综上,不同的公平参考点反映了决策主体在不同的公平感知下的决策,那么这些公平参考点对供应链契约协调的影响是否相同?哪种公平参考点更接近实际供应链运作?基于不同公平参考点时的效用函数之间的关系如何?这些问题都未研究,但这些问题都涉及到供应链决策主体效用和决策、涉及到供应链利润分配和成员合作。因此,有必要对采用不同公平参考点的各个主体的决策、利润分配和供应链协调性进行对比分析,找出不同公平参考点下公平偏好系数之间的关系,从而使得决策主体无论选择哪种公平参考点进行决策,效果都一样,从而减少选择成本和效率损失。

表1 公平参考点类型说明与典型应用文献

(四)现有研究考虑因素单一

虽然近年来,供应链决策主体的努力行为对供应链绩效的影响已经成为学术界的研究热点,但是现有研究主要集中于单个供应链成员的努力行为对产品市场需求的影响。供应链整体绩效和效用是由全体成员共同决定的,在这个现实情况下,应该将研究拓展到双边努力行为及其互动机制对供应链绩效的影响,这样更具有现实意义,值得尝试。在公平偏好的框架下分析供应链决策主体的努力行为,修正和完善供应链中的合作问题,解释现实中供应商和零售商间不同的合作效率将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五)现有研究没有涉及公平偏好信息甄别问题

现有文献都假设供应链决策主体的偏好强度信息为已知,这是不合理的,因为供应链决策主体的偏好强度信息为其私有信息,而且很多时候还会故意隐瞒甚至伪装自己的偏好强度信息,比如一个公平偏好强度较弱的企业可能表现出较强的公平偏好从而获得合作企业更多的关注和更多的利润。另外,现有文献绝大部分都得出了零售商具有公平偏好能为自己带来更多利润和更大讨价还价余地的结论。如何设计激励机制使供应链中各个决策主体真实地表述自己的偏好类型,从而判断供应链成员中哪些是具有公平偏好行为的、哪些是嫉妒心理强的、哪些是富有同情心理的等,以此为基础刻画供应链中组成成员的偏好结构。比如一个完全自利的供应链成员可能就会隐瞒甚至伪装为公平偏好者。因此,必须设计激励机制甄别供应链决策主体的偏好类型,进而才能描述供应链偏好结构。有必要建立供应链各个决策主体真实表述自己偏好强度信息的激励机制,从而准确判断供应链决策主体的公平偏好强度,实现完美供应链协调。

(六)现有研究基本都是基于单个零售商和单个供应商的二级供应链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的供应商不可能只给一个零售商供货,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零售商共同销售同一产品、相似替代产品的情形是很常见的。此时,这些销售相似替代产品的零售商之间是竞争关系,每个零售商的决策都受到其他零售商的影响,且零售商之间的水平竞争能够更好地反映现实供应链结构的复杂性,同时也导致了供应链决策主体之间协调的复杂性。

因此,有必要研究一个供应商和多个竞争零售商构成的供应链中,零售商将自身收益与上级供应商进行比较的公平偏好行为、零售商将自身收益与同级竞争零售商之间进行收益比较的公平偏好行为对供应商、各个零售商、供应链利润的影响和供应链协调性的影响。

四、未来研究展望

针对前述文献梳理和问题分析,未来研究可以将多公平参考点、公平偏好的异质结构描述、供应链偏好动态演进、公平偏好类型揭示等引入供应链激励契约设计中,能够得到与实践更一致、更能有效指导实践的激励机制。

(一)公平偏好信息非对称下的供应链契约协调

针对供应链决策主体的异质性,有的主体嫉妒心理强、有的主体富有同情心。假设由供应商和零售商组成的二级供应链中,当只有零售商具有公平偏好且只有他知道自身的公平偏好强度信息而供应商不知道时,建立公平偏好为零售商私有信息下的供应链博弈模型,针对公平偏好信息在零供双方组成供应链中的不对称性和共享程度,分别建立供应商处于领导者、零售商处于跟随者的Stackelberg模型和零售商处于领导者、供应商处于跟随者的Stackelberg模型,分别研究零售商公平偏好信息为私有信息下的供应商最优批发价格策略和零售商最优订货量策略,并与供应商和零售商都为完全理性且信息对称情形下的对应博弈模型进行比较分析,从而分析零售商的公平偏好私有信息对供应链博弈模型下供应商利润、零售商利润和效用、供应链绩效的影响。

(二)公平偏好系数动态调整下的供应链契约协调

当某个供应链成员退出或者新的成员加入,会引起供应链结构和成员间收益份额的变化,因此在供应链结构变化时,供应链成员会因为公平参考对象变化而引起偏好强度变化,从而影响供应链成员决策主体的绩效。例如,在处于不同渠道或者不同供应链中时,零售商的参考对象会不同,那么他的公平收益系数会因不同的参考对象而表现出差异性。所以,有必要研究当供应链偏好结构变化时,批发价格契约、回购契约或者收益共享契约等常用契约的协调性变化。

具体来说,在供应链决策主体的各个不同博弈阶段,根据零售商的真实心理偏好是什么和制造商认为零售商的心理偏好是什么的不同情况,得到激励相容约束和参与约束条件,建立模型求解得到不同契约参数取值,再计算得到制造商和零售商各自的决策、利润和效用等指标值,比较不同阶段契约参数值等各个指标的发展路径,就得到动态演进的内在机理。

(三)基于多公平参考点的供应链契约协调

由文献综述中公平偏好部分知道,FS模型和BO模型在刻画公平偏好时选择的收益参考基准不同,在解释公共品博弈试验中FS模型能够解释投资多者和投资少者的效果完全不同,而BO模型则认为两者效果是一样的,因此BO模型不能解释公共品博弈实验结果,而FS模型能够解释且FS模型几乎能合理解释所有博弈实验结果。因此,FS模型能够解释所有博弈实验结果而被广泛采用,BO模型则被忽略。那么,供应链决策主体采用BO模型构建效用函数,得出的结论是否也在FS模型下得到,或者FS模型下得出的结论是否像解释博弈实验结果那样能解释BO模型得出的所有结论,因此有必要分别建立基于FS模型和BO模型的供应链定价模型来研究公平偏好行为对决策主体的最优决策行为和绩效的影响。

类似地,分别以供应链决策主体的直接收益(现有研究大部分采用该参考基准)、边际收益、绝对收益(不变的供应链利润分配比例)、Nash讨价还价解作为公平收益参考点,分别建立批发价格契约、回购契约、收益共享契约和数量柔性契约下的供应链契约协调模型,分析公平偏好对各种契约协调型的影响,为供应链决策主体选择恰当的契约提供理论决策支持。

(四)考虑努力和公平偏好行为的供应链契约协调

供应链决策主体的努力行为与供应链绩效和效用之间的关系已成为学术界的研究热点。努力水平高低和公平偏好强度之间可能相互作用,比如努力水平较高且公平偏好较强的供应链成员可能不会那么努力了,因为如果努力工作会得到不公平的结果,这是他们不愿意接受的。因此,有必要研究努力水平和公平偏好强度之间的关系,以及二者对供应链最优决策和协调性的影响,以此为基础得到的公平偏好模型刻画能排除供应链决策主体努力水平的影响,因而更准确、更合理。

(五)甄别供应链公平偏好结构的激励机制

如何设计激励机制使供应链中各个决策主体真实地表述自己的偏好类型,从而判断供应链成员中哪些是具有公平偏好行为的、哪些是嫉妒心理强的、哪些是富有同情心理的等,以此为基础刻画供应链中组成成员的偏好结构。比如一个完全自利的供应链成员可能就会隐瞒甚至伪装为公平偏好者,因此必须设计激励机制甄别供应链决策主体的偏好类型,进而才能描述供应链偏好结构。具体而言,将委托代理理论引入供应链协调中,将收益公平作为约束条件加入激励模型,这样可以反映供应链决策主体在追求自身利润或效用最大的同时,甄别合作伙伴的偏好类型和强度、兼顾供应链中其他合作成员利润大小或公平度的基础上实现供应链的完美协调。

(六)考虑零售商竞争环境下的供应链协调策略

传统的研究绝大部分只针对一个供应商对一个零售商的简单供应链,零售商公平收益比较的对象只有供应商,而忽略了处于同样市场地位的同级零售商之间的收益比较,他们处于同样的市场地位、具有直接的竞争性,更容易关注同级竞争对手的收益。因此,有必要将公平偏好纳入同级供应链决策主体进行研究,这也需要将现有研究扩展到零售商竞争环境,但要更贴近现实供应链竞争环境。建立一个供应商面临两个竞争零售商时的供应链模型既要考虑零售商与自身供应商的利润分配比较,又要比较同级零售商的利润,研究供应链决策主体公平偏好对供应链各个成员决策和绩效的影响,从而能更好地制定零售商竞争环境下的供应链协调策略。

五、结论

行为供应链研究是管理学的研究热点,众多学者证实公平偏好行为对供应链契约有显著影响,但极少有文献对现有研究进行梳理和总结,难以为实践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难以明确未来的方向。本文从公平偏好下供应链契约研究的发展脉络,纵向梳理了公平偏好下的供应链契约研究,即主要从供应链决策主体假设条件的两个发展阶段:公平偏好信息对称和公平偏好信息非对称下的供应链契约研究,对国内外公平偏好下的供应链契约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发现现有研究存在的不足,如基本都假设公平信息对称、采用不同的公平参考点、忽略了公平偏好的异质性等。针对这些问题,并结合供应链运作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公平偏好下供应链契约研究未来的方向,如公平偏好信息非对称下的供应链博弈模型、公平偏好系数动态调整下的供应链契约设计与协调、基于多公平参考点的供应链契约决策研究、考虑努力和公平偏好行为的供应链契约研究、甄别供应链公平偏好结构的激励机制、考虑零售商竞争环境下的供应链协调策略等。

通过本文的研究,期望弥补现有供应链契约研究的理论分析缺陷,修正某些研究结论。例如,现有文献大多分析得到公平偏好会弱化双重边际问题促进供应链的协调。但是,如果考虑公平偏好的信息隐藏和甄别,这一结论就可能不再成立,因为甄别心理偏好可能不但不会减轻反而会加重供应链的双重边际问题。此外,本文的研究也可以为供应链利润合理分配提供理论依据,本文在真实的假设前提下研究引入心理偏好信息不对称及动态演进的供应链契约,将为供应链利润合理分配提供微观动因的理论基础。

[1] 刘咏梅,李立,刘洪莲.行为供应链研究综述[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7(1):80-88.

[2] 张鹏,张杰,马俊.行为供应链决策模型研究文献综述[J].科技管理研究,2014,21(4):205-209.

[3] 林强.公平偏好视角下供应链管理研究述评[J].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报,2015,28(2):29-33.

[4] 谭燕菲.公平偏好下的供应链管理研究综述[J].物流技术,2015,34(9):238-241.

[5] PAVLOV V,KATOK E.Fairness and coordination failures in supply chain contracts[R].Working paper,2009.

[6] CUI T H,RAJU J S,ZHANG Z J.Fairness and channel coordination[J].Management Science,2007,53(8):1303-1314.

[7] CALISKAN-DEMIRAG O,CHEN Y H,LI J B.Channel coordination under fairness concerns and nonlinear demand[J].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2010,207(3):1321-1326.

[8] DING C,WANG K L,LAI S Y.Channel coordination mechanism with retailer having fairness preference:An improved quantity discount mechanism[J].Journal of Industrial and Management Optimization,2013,9(4):967-982.

[9] DU S F,NIE T F,CHU C B,et al.Reciprocal supply chain with intention[J].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2014,23(3):389-402.

[10]DU S F,NIE T F,CHU C B,et al.Newsvendor model for a dyadic supply chain with Nash bargaining fairness concern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roduction Research,2014,52(17):5070-5085.

[11]HO T K,SU X M,WU Y Z.Distributional and peer induced fairness in supply chain contract design[J].Production and Operations Management.2014,23(2):161-175.

[12]ZHANG F,MA J H.Research on the complex features about a dual-channel supply chain with a fair caring retailer[J].Communications in Nonlinear Science and Numerical Simulation,2016,30(1):151-167.[13]CHOI S,PAUL R.The role of fairness in competitive supply chain relationships:An experimental study[J].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forthcoming,2016.[14]杜少甫,杜婵,梁樑,等.考虑公平关切的供应链契约与协调[J].管理科学学报,2010,13(11):41-48.

[15]张岳平,石岿然.考虑损失规避与公平关切的供应链协调问题[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0(4):69-73.

[16]谭佳音,李波.零售商公平关切对收益共享契约供应链协调作用的影响研究[J].华东经济管理,2012,26(6):118-121.

[17]毕功兵,何仕华,罗艳,等.公平偏好下销售回扣契约供应链协调[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13,33(10):2505-2512.

[18]马利军,曾清华,邵新建.幂函数需求模式下具有公平偏好的供应链协调[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13,33(12):3009-3019.

[19]李媛,赵道致.考虑公平偏好的低碳化供应链契约协调研究[J].管理工程学报,2015,29(1):156-161.

[20]李建斌,刘凤,雷东.基于公平参数的供应链柔性合同优化策略[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13,33(7):1971-1800.

[21]林润辉,侯如靖.回购契约协调效果的实验室检验和失效原因分析[J].管理科学,2014,27(3):75-82.

[22]覃燕红,林金钗,魏光兴,等.公平偏好和损失规避下的两种供应链契约协调研究[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6(2):39-56.

[23]孟庆峰,盛昭瀚,李真.基于公平偏好的供应链质量激励机制效率演化[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12,32(11):2394-2404.

[24]庞庆华.公平偏好下三级供应链收益共享契约模型分析[J].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12,33(2):30-34.

[25]曹武军,李新艳.收益共享契约下考虑公平关切对生鲜农产品双渠道供应链协调的研究[J].供应链管理,2014,33(10):387-413.

[26]浦徐进,朱秋鹰,曹文彬.供应商公平偏好对零售商主导型供应链均衡策略的影响[J].系统管理学报,2014,23(6):876-883.

[27]柳键,舒斯亮.考虑公平关切的服务供应链协调契约[J].控制与决策,2015,30(1):98-105.

[28]浦徐进,龚磊,张兴.考虑零售商公平偏好的促销努力激励机制设计[J].系统工程理论与实践,2015,35(9):2271-2279.

[29]魏光兴,徐桂霄.基于Nash讨价还价公平偏好的收益共享契约分析[J].商业研究,2016,23(2):162-170.

[30]陈兆波,孙嘉轶,滕春贤,等.考虑公平关切的供应链协调策略研究[J].决策参考,2013,35(13):48-52.

[31]丁雪峰,魏芳芳,但斌.零售商公平关切下闭环供应链定价与协调机制[J].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2014,20(6):1471-1480.

[32]刘咏梅,蒋贝,丁纯洁.具有公平偏好制造商的供应链两部定价模型[J].统计与决策,2012(18):32-37.

[33]李宝库,吴正祥,郭婷婷.幂函数需求下考虑绝对公平偏好的供应链两部定价契约[J].统计与决策,2016(16):64-71.

[34]浦徐进,金德龙.公平偏好、参照点效应和三级供应链的运作[J].控制与决策,2015,30(5):859-864.

[35]王开弘,丁川.基于零售商具有公平偏好的渠道网络委托-代理模型[J].控制与决策,2015,30(3):565-571.

[36]张克勇,吴燕,侯世旺.零售商公平关切下闭环供应链定价策略研究[J].山东大学学报(理学版),2013,48(5):83-92.

[37]董明望,朱云,辜勇.考虑公平关切的供应链渠道返利契约研究[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交通科学与工程版),2015,39(3):491-500.

[38]覃燕红,艾兴政,宋寒.利他偏好下基于批发价格契约的供应链协调[J].工业工程与管理,2015,20(2):109-116.

[39]李波,李宜楠,侯丽婷,等.具有公平关切的零售商对双渠道供应链决策影响分析[J].控制与决策,2015,30(5):955-960.

[40]马鹏,洪宪培.公平偏好行为对供应链定价及绩效的影响[J].系统工程,2016,34(6):105-111.

[41]KALKANCI B,CHEN,K Y,ERHUN F.Contract complexity and performance under asymmetric demand information:An experimental evaluation[J].Management Science,2011,57(4):689-704.

[42]KATOK E,OLSEN T,PAVLOV V.Wholesale Pricing under mild and privately known concerns for fairness[J].Production and Operations Management,2014,23(2):285-302.

[43]赵道致,吕昕.随机需求下基于供应商过度自信的VMI模型[J].系统工程,2011,29(8):1-7.

[44]许民利,沈家静.公平偏好下制造商收益分享与供应商质量投入研究[J].系统管理学报,2014,23(1):52-61.

[45]覃燕红,魏光兴.批发价格契约下基于公平偏好信息结构演进的行为博弈分析[J].工业工程与管理,2015,20(4):100-108.

[46]覃燕红,魏光兴.批发价格契约下供应链公平偏好动态演进分析[J].预测,2015,34(5):48-54.

[47]曹二保,侯利梅.非对称公平关切下供应链最优决策研究[J].管理学报,2016,13(7):1070-1074.

[48]朱丽丽,时育成,朱贾昂,等.基于Shapley值公平参考框架的供应链优化[J].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报,2015(6):66-70.

猜你喜欢
零售商契约公平
公平对抗
一纸契约保权益
怎样才公平
完形填空两篇
笨柴兄弟
新疆发现契约文书与中古西域的契约实践
国产品牌,零售商这样说……
零售商都在做自有品牌化妆品,如何才能脱颖而出?
公平比较
解放医生与契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