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在线

2018-03-31 08:45
四川劳动保障 2018年8期
关键词:用工监察工资

南充:召开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座谈会

7月12日,南充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座谈会在西充县召开。会上,传达了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和2018年治欠保支工作要点,西充、仪陇、营山作经验交流发言。同时,会议还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交流探讨,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要进一步推进治欠保支工作并大力推进西充县无欠薪城市建设;要进一步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宣传工作;要进一步抓好劳动保障监察政风行风建设;要进一步做好涉及考评的各项工作。会议还要求,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各县区要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紧紧抓住农民工欠薪治理主体责任“牛鼻子”,坚持源头预防和常态治理双管齐下的总体思路。

攀枝花:出台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措施

为把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攀枝花市政府印发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两个考核办法》。办法规定,从2018年到2020年,每年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分别开展一次考核,并给予相应的奖惩。今年以来,全市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门还综合应用行政、司法、经济等手段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积案化解工作,在去年排查的基础上继续铲除欠薪积垢,化解包括工资、工程款等在内案件43件,涉及金额8088万元。目前,工作重点是全面落实全省治欠保支工作计划,通过聚焦源头性治理,在建项目总承包企业受委托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达96.52%、业主和总承包企业建立做实工资专用账户达91.3%、总承包企业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达91%,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无欠薪。

乐山:开展劳动用工联合检查

7月26日,乐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会同住建部门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规范建筑施工领域劳动用工联合检查。通过现场查看和查阅资料的方式,对建筑施工领域劳动用工管理进行核查,把签订劳动合同、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和工资支付公示牌等情况做为检查重点。同时,积极宣传《关于调整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并督促相关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向符合政策的农民工发放高温津贴。检查中严格落实治欠保支相关规定,发现问题,即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对各项制度的建立进行规范指导。本次共计检查建筑工地10个,涉及1980名农民工,未发现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通过此次联合检查,摸清了中心城区建筑施工领域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的底数,对企业用工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将有针对性的进行治理,有效预防拖欠情况的发生。

高坪区:多措并举保障农民工权益

近年来,南充市高坪区深入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建立项目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指挥部等部门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明确监管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形成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调配合的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格局。三是严格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确保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四是切实保障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资金及时到位,防止政府投资工程因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而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五是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六是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七是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行分类动态监督,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

大安区:落实“四有”,确保“治欠保支”显实效

为做好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自贡市大安区召开了“治欠保支”推进工作会,要求全区所有在建项目做到“四有”,确保“治欠保支”工作取得实效。一要有劳动合同,在建项目要与农民工签订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确保用工实名制。二要有“两块牌子”,即《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和《大安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公示牌》。由区人社局统一编制印发项目主管部门,确保工资按月实名实人足额支付。三要有“三个表”,即备案表(或民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并要报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备案。四要有“四个盒子”,即“实名制”“工资发放”“建账”“其他有关资料”四个资料盒。通过 “四有”的落实,确保大安区“治欠保支”工作取得实效。

汉源:开展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情况专项检查

7月,雅安市汉源县开展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情况专项检查,由县人社局、县总工会牵头,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和工业园区管委会抽派人员,组成县联合检查组,集中力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情况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对象重点为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劳务派遣单位,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是否使用童工;是否遵守工时、休息、休假、高温津贴;是否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否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等其他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15家,涉及职工2712名。

【成果播报】

阆中:开发企业代发民工工资

6月13日,闫大旺向阆中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称其在阆中市“君鸿·新城首座一期12号楼工程项目”做工时被拖欠工资3200元。经调查,投诉人于2017年8月至2018年1月在该项目从事天花板打磨及修补工作,因迟迟未办理结算,便到外地务工,直到今年5月小包工头何某才与其办理结算。但办理完结算后并未拿到工资,也无法与何某取得联系。该项目今年1月底竣工后施工企业撤场,闫大旺也联系不上施工企业,在讨薪无门的情况下求助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监察员立即通知该项目开发企业阆中市永泱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陈某到现场处理闫大旺被拖欠的工资,经核实,拖欠工资属实。经过沟通衔接,陈某与闫大旺达成协议,答应代发被拖欠工资。6月22日,开发企业全额发放闫大旺被拖欠工资3200元。

南部:三日内为农民工讨回被欠工资

7月2日,王洪、戴春等4名农民工来南充市南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称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民工工资共计77900元,并称在催要工资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赵某一直推脱不予支付。大队随即向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在7月9日前将所欠工资全额发放到民工本人手中,同时电话通知该公司法人前来监察大队协调处理。7月5日,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大队的监督下向4名投诉农民工足额支付了所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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