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考古志愿活动发展刍议

2018-04-23 07:37马晓光
南方文物 2018年3期
关键词:群众工作

马晓光

摘要:我国的考古志愿活动有较长的历史和复杂的背景。群众性的考古志愿活动作为文物事业群众工作的构成部分,始于建国之处,至今仍然发挥一定作用。而真正意义上的考古志愿活动,则是作为公众考古的一种实践由考古研究机构发起并组织的,是近十年出现的新事物,也是目前考古志愿活动的主流模式。过去的实践为考古志愿活动进一步开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也暴露出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新形势下。为了滿足公众和考古工作自身需求,考古研究机构作为当前考古志愿活动的主导方,应在成功案例的基础上继续探索。

关键词:考古志愿活动:考古工作;公众考古:群众工作

2017年12月1日起,国务院颁布的《志愿服务条例》正式实施,对志愿服务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权益保障、促进措施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参照《条例》规定,可以将个人或组织为考古研究机构的考古工作提供的自愿、无偿服务定义为考古志愿服务。一般志愿服务中,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志愿者总是更受欢迎,但当今国内考古志愿活动的实践基本上是在公众考古的框架之内开展的,无专业背景的普通民众成为参与志愿服务的主体。而由专业人员参与的考古志愿活动在过去较难界定,目前也未形成气候,本文不过多涉及。

一、作为文物事业群众工作的考古志愿活动

中国文物事业长期以来都非常重视群众工作,因此也惠及考古工作。时至今日,各行业的群众自愿、无偿协助考古工作的事例也并不鲜见。作为文物事业群众工作的考古志愿活动.可以简单地称为“群众性考古志愿活动”。由于这类志愿活动开始于“志愿者”概念引入考古界之前,因此也可以称之为“准考古志愿活动”。在群众性考古志愿活动的参与团体中,有案可查的,大约有两种形态,一种是群众性文保组织,另一种是面向非专业人员的培训班。

中国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由地方文化部门引导建立并指导工作,成员主要来自社会基层,人员分布和组织形式都较为松散。这类团体最初脱胎于护陵、护庙的个人和组织。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为缓解大规模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文物保护人员不足之间的矛盾,国务院多次发文明确提出各地需组建“群众性保护文物的小组”,后在一些地方逐渐形成了“业余文保员”组织。本世纪初以来,浙江等地的业余文保员建设有了长足发展,组织性有所加强,业余文保员由地方文化部门组织培训并发放证书,能获得少量补助,并有资格参加省考古学会。业余文保员的工作性质几乎完全是志愿的,工作内容一般以文物保护、文物法宣传、以及配合文物普查等为主。上个世纪70年代末至今,也有一些业余文保员参与考古工作的事例,不过多以前期、外围工作为主,如搜集农耕出土遗物为考古研究机构提供线索,协调考古队与地方关系.以及发掘期间遗址的安防工作等,有直接参与发掘的一般也不在技术岗位上。

举办面向无专业背景的考古培训班在上个世纪70年代中后期有过一个高潮,这类培训班一般被称为“亦工亦农短训班”。当时,由于“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开展,全国大范围的基础建设对基层文保工作造成前所未有的压力。鉴于此,由国务院、国家文物局发文指示.很多地方省政府都举办了“亦工亦农考古短训班”,培养扎根基层的“业余考古工作者”。培训班大多举办1-2期左右,学员以农民、知识青年和少量退伍军人为主。在1975年-1978年间发掘的一些重要遗址,如湖北江陵纪南城遗址、陕西岐山周原遗址、山西沁水下川遗址、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等,都成为遗址所在省份举办短训班的重要场所。学员在发掘工地接受来自省级考古研究机构和博物馆的工作人员、以及高校考古专业教师的培训.学习整套田野发掘技能和相关的历史、文物知识。为配合短训班,各地还编写、印发了讲义,正式出版的有《工农考古基础知识》。发掘结束后,还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考古简报、学员心得。短训班在制度设计上也属于当时文物事业群众工作的一部分,其所期望培养的“业余考古工作者”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业余文保员”,他们具有一定考古专业素养、对地下文物较为敏感,能在生产建设中为考古部门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并协助考古发掘。“亦工亦农考古短训班”固然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短期存在的事物.打上了浓重的时代烙印,但是其各方面特征都有相当程度的“志愿”性质。短训班学员的去向较为复杂,有一些回到原有或从事其他行业、成为业余文保员,也有的成为考古技工,还有进入文化系统成为当地文保事业骨干,客观上也的确收到了不错的后续成效。

群众性考古志愿活动开展的指导思想都是由政府鼓励、发动群众参与文物工作,以期缓解专业队伍力量不足的困局。但总体上来说,政府部门实际仅起到推手作用,群众性的考古志愿活动仍然具有相当的自发性。对于大多数业余文保员或业余考古工作者而言,促使其自愿、无偿投入的动力,从根本上还是来自他们朴素的乡土意识和对历史、文物的兴趣。志愿活动中考古研究机构的主体地位也不突出,与志愿者们是合作关系。因此,这类实践也颇有“社区考古”的意味。

目前,个别地方业余文保员的志愿者地位也得到官方某种程度的认可。不过,由于考古研究机构在文物事业群众工作中并不具有主导权.业余文保员或业余考古工作者又有自发性强、组织性弱的特点,因此群众性的考古志愿活动通常没有清晰的预设目标和完整的工作计划,也不是全程在考古研究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的.这种机制所发挥的成效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在考古学界内部对考古志愿活动的讨论和实践中,很少涉及这一类型。

二、作为公众考古实践的考古志愿活动

真正意义上的考古志愿活动出现于最近十年。2008年以后.文化遗产事业领域中的志愿活动进入相对活跃的阶段。在考古行业内,由于公众考古观念的普及、理论探讨的深入,出于实践的需要,一些考古研究机构也展开了相关探索,由此才逐渐形成了通常意义上的“考古志愿者”概念。

湖南省考古研究所是较早尝试组织考古志愿活动的机构。该所公众考古工作由信息资料和科技考古部负责,但具体到志愿活动的组织和信息发布工作则由考古所下属《湖南考古辑刊》编辑部负责。考古所自2009年开展“湘湖考古志愿者活动”,并有长期化的计划。在2009年和2010年的第一、二季活动中,志愿者参与了炎陵县古墓发掘、望城县长沙窑考古发掘。但志愿者的筛选条件较为宽松,活动全程持续时间较短,田野发掘作为整个活动中的一个子项目,通常要在一天或半天内完成,又要安排志愿者尽可能全面地参与发掘、整理、拼对等工作,因此志愿活动的体验意义更大。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也有考古志愿活动的长期实践经验。研究所于2009年2月成立公众考古与文化遗产保护室,专责开展公众考古研究和社会实践,其中就包括招募和管理考古及文化遗产保护志愿者。2010年11月,研究所公开招募首批15名考古志愿者。但在最初的2年多时间中,志愿者以参加一般公众考古活动为主,并没有投入实际工作。直到2013年,首批志愿者中的两位参加了为期半月的“临汾盆地考古调查”,才真正意义上为考古工作提供了志愿服务。2014年研究所首次安排志愿者进行田野发掘工作。所方联合永济市蒲州故城文物保护管理处,通过资格筛选、培训、笔试、面试,由近800名报名者中遴选出13名高校学生和媒体、教育行业从业者作为志愿者。这些志愿者被分配到太原晋阳古城遗址和永济蒲州故城遗址,全程参与田野考古发掘和部分室内整理工作,持续时间半个多月。

最近影响较大的考古志愿活动是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主持的彭山江口沉银遗址的发掘项目。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的公众考古工作起步于2005年,于2010年成立了公众考古中心。2017年1月初研究院正式启动了江口沉银遗址水下考古项目。在考古工作开展之初,院方即面向全国招募志愿者,招募信息藉由社交网络传播,并有多家媒体转载报导。志愿者主要由高校学生构成,有非常明确的分工,他们被分入摄影组、资料组和库房组,每组有一名经验丰富的组长带领。摄影组负责一些出水遗物及其出水环境的影像记录;资料组负责将出水遗物编号、录入、装袋、贴标签等工作;库房组负责定时对出水遗物进行核对、分类、整理和入库。志愿者活动为期2个月,有力辅助了专业考古人员的工作。由于考古研究机构利用媒体得当,志愿者活动与江口沉银遗址发掘项目本身都在一时间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因此,从公众考古的角度看,志愿者活动在其准备阶段就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活动结束后,舆论热度不减,又产生了一些后续效应,不少网友都在研究院的官网上留言询问次年的志愿者招募计划。此外,来自贵州大学的志愿者在返校后,所属学院即举办了“‘张献忠沉银遗址考古志愿者分享会”,实现了二次传播。2017年12月初,院方正式公布2018年志愿者和实习生招募计划。时隔近一年,对比两次招聘公告可以看出,院方吸取经验,对人事安排做了进一步细化调整,以有无专业背景区分志愿者和实习生,并对志愿者技能提出一定要求,以擅长摄影摄像、绘图、无人机操作、excel软件者优先,此外还采取了新的激励机制以鼓励志愿者延长驻工地的时间。可以预见在2018年的发掘项目中,志愿者将会发挥更大作用。

上述考古志愿活动主要都由考古研究机构发起并组织,属于这些机构的公众考古项目。它与群众工作中的考古志愿活动在大的目标上是一致的.但并没有制度上的承袭关系,而是脱胎自一般公众考古活动。故此,初期的志愿活动通常以理论讲座、遗址参观并配合象征性的考古工作为主要内容,仍带有明显的考古体验活动的印记。在这些活动中,志愿者筛选条件较为宽松,年龄参差,所要承担的工作量较小,志愿服務的成果也并不能为考古研究机构解决多大的实际问题。因此,这类志愿活动可称为是“体验式”的。2010年以后,考古研究机构开始探索提升志愿者的参与程度。志愿者的筛选有较为严格的条件,尤其注意吸收精力和求知欲旺盛、自由支配时间较多的高校学生。经过培训的志愿者被分配到固定岗位上,从事一些以往由考古队员或技工完成的技术工作,志愿服务的有效性大为提高。因此,这类志愿活动可称为是“参与式”的。

从上述两种不同的活动模式也可以看出,现阶段的考古志愿活动作为一种特定类型的公众考古实践,其目的具有双重性。它一方面是一种科普宣传的手段,目的在于让更多的民众通过接触和参与来了解考古、理解考古,扭转过去考古工作在公众中的负面印象,树立正确的遗产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它又尝试借助公众之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考古工作人力资源短缺的问题。志愿活动的双重性在两类志愿者上都有一定体现,但侧重有所不同。目前,“体验式”的志愿活动在数量上仍然要多于“参与式”的志愿活动,考古研究机构更倚重活动的宣传功能。

三、考古志愿活动的发展趋势

从长远来看,主流的考古志愿活动将仍然是公众考古实践的一个重要工作方向。这就造成考古志愿活动在未来相当长时间内有两个基本特征将保持不变:第一、考古研究机构作为活动主导者、组织者的身份不会改变,因此考古研究机构也仍然需承担由此产生的各项工作;第二、考古志愿者活动的宣传与实操的双重性也不会改变,因此招募无专业背景的志愿者参加考古工作仍然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不过,由于考古志愿活动尚处于起步阶段,不免也存在一些问题,在未来的工作中可能需要作出相应调整。

首先,考古研究机构要进一步认清志愿服务和志愿者的性质。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参与式”志愿者的工作模式显然更符合这一定义,应该成为发展的主流。而“体验式”志愿者对考古工作浅尝辄止,考古研究机构却要调动各种资源,安排参观、讲座、演示等一系列活动,这种服务提供方和接受方倒置的现象已经引起一些考古工作者的反思。但是目前“参与式”志愿活动模式的案例仍然偏少,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线考古工作者对于引进志愿服务还存在一些顾虑。这种顾虑很大程度上是由考古志愿者流动性和非专业性这两个天然属性导致的。对此要辩证地看,一方面,正是由于志愿者的这两个特性,考古志愿活动作为一种公众考古实践才有其意义,志愿者的专业性、稳定性越强,则志愿活动的“公众性”就越低:另一方面,对于两个特性的负面作用,考古研究机构是可以凭借其主导者的身份,在活动的设计、准备和执行过程中尽可能予以回避或克服的。某些地方的考古研究机构,如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早就从实际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招募、培训、组织专业外人员参加短期考古工作的经验,一些具体操作方法只要经过些许微调即可运用于志愿活动,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次,考古研究机构要进一步明确自身需求。明确需求是志愿活动能够顺利开展的直接前提。考古研究机构若计划组织志愿活动,要从实际出发,确立活动的预设目标。志愿服务是否能够切实解决考古工作的需求,是否有助于调查、发掘、整理等工作的顺利完成,是衡量志愿活动成功与否的核心标准。组织方应从自身需求出发设置志愿服务岗位,然后再决定招募条件、准备培训工作等。无专业背景也不等于没有一技之长.江口沉银遗址发掘项目的志愿者活动因需设岗、因岗设人,从两次招募看,对志愿者条件的指向性愈发明晰,回避了需要长期田野经验的岗位,利用了志愿者自身具备的技能,是非常成功的案例。而对于那些没有明确的志愿服务需求,只是希望为公众提供体验机会的情况,不妨设立“开放日”、“体验周”之类活动,公众可以适度进行实操,但不必生搬硬套“志愿者”的概念。在我国志愿服务不断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背景之下,随意使用志愿活动概念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再者,考古研究机构要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规范化操作可以节约行政成本,放大志愿者活动的收益,但要求考古研究机构有长期计划,并先行设立公众考古部门和相关岗位专责志愿者事宜,必要时在岗人员还需接受志愿服务组织方面的培训。考古研究机构招募、管理志愿者首先应当遵守与志愿者相关的法规条例。由于现阶段考古研究机构是自行招募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因此按照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志愿服务条例》第六章附则之规定,相关工作需参照志愿者组织展开志愿服务的规定执行,也即第《条例》的第三章的相关条款,在此不再赘述。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按照《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之规定,考古研究机构应当“如实记录志愿者个人基本信息、志愿服务情况、培训情况、表彰奖励情况、评价情况等信息,按照统一的信息数据标准录入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志愿者需要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也应当依据志愿服务记录无偿、如实出具。”这里的“志愿服务记录证明”主要指志愿服务时数证明,即志愿者提供服务的时间,一般以小时计,它是量化统计志愿者服务绩效的通用指标,一些政府部门、高校和志愿者组织都要通过志愿服务时数来落实相关的志愿者激励机制,这对很多志愿者个体来说有非常实际的意义。除此之外,在志愿者招募方面,考古研究机构可以尝试使用各地文明办、青志协等单位指导建设的志愿者信息平台。目前,已经有大量博物馆正在运用信息平台进行志愿者招募,考古研究机构也应该善加利用。一些信息平台建设已经比较完善,志愿者可以通过平台发布的智能手机APP实现注册、报名、考勤和志愿服务时数的统计等功能。在志愿者的培训方面,考古研究机构也可以参照过去培训班的做法,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印、制作一些浅显易懂的教材、操作手册或短片,以备重复使用。

四、余论

1984年,中国首个以高校考古专业为依托、面向全校学生的文物爱好者团体“北京大学文物爱好者协会”成立前夕,曾就会名使用“考古”还是“文物”产生过不同意见。对此,苏秉琦先生结合自己在高校做公开讲座的经历,有这样一番评述:“实践证明,‘文物还是比‘考古更大众化、社会基礎更广泛”。不到30年的时间,考古也进入更为大众化的的阶段,其社会基础还在不断地壮大之中。大众渴望更深入地了解考古,考古业者希望更多地进入公众领域,而志愿活动正是两者结合的“甜点”,同时又顺应了志愿服务发展的大势,可以说是一举多得、多方受益。考古研究机构作为志愿活动的主导方,应该勇于尝试、科学规划,不停推动志愿者活动继续完善。也许在不远的将来,首个专门的考古志愿者团体也会在高校中诞生,实现考古研究机构提出需求、志愿者团体组织人员、志愿者提供服务的完整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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