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明宁靖王夫人吴氏墓出土“妆金团凤纹补鞠衣”

2018-04-23 07:37高丹丹王亚蓉
南方文物 2018年3期
关键词:吴氏礼服纹饰

高丹丹 王亚蓉

一、明吴氏墓“妆金团凤纹补鞠衣”的出土背景

“妆金团凤纹补鞠衣”出土于江西南昌宁靖王夫人吴氏墓,2001年12月由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持发掘。“墓志记载,墓主吴氏世家蓟州,其父景琪追随宁献王朱权至江西,吴氏生于正统四年(1439年),后嫁朱权世孙宁靖王奠培,并受诰封,弘治十五年殁(1502年),弘治十七年(1504年)下葬,其身份为明代藩王宁靖王的夫人。”据考古简报信息,该墓出土纺织品40多件,因埋藏环境较好,棺椁及尸体上的衣衾、服饰基本保存了较完整的外形,穿叠次序未受扰乱。墓主吴氏身穿明代皇室女眷礼服,是迄今发现的明代最完整的后妃系列礼服。“妆金团凤纹补鞠衣”穿着于素缎大衫、霞帔、妆金四合云肩通袖斓夹袄之内,出土时呈残片状(图一),经文献考证与后期整合研究,认定其为目前唯一一件明代鞠衣出土实物,并于2013年送至中国社会科学院纺织考古部进行第二次专业清理与修复保护(图二)。

二、“鞠衣”概述

鞠衣一词最早出现于《周礼·天官·内司服》:“内司服掌王后之六服:积衣、揄狄、阴狄、鞠衣、展衣、缘衣,素沙。辨外、内命妇之服,鞠衣、展衣、缘衣,素沙。”汉郑玄《周礼注疏》:“鞠衣,黄桑服也。色如鞠尘,象桑叶始生。”《礼记·月令记》:“(孟春之月)是月也,天子乃荐鞠衣于先帝,告桑事。”郑玄注:“为将蚕,求福祥之助也。”可见,鞠衣最初是王后六服之一,以素纱为里,颜色像初生的嫩黄桑叶,由王后在春三月向天神祈福、亲自采桑养蚕时穿用.具有重要的礼仪象征。根据色彩与纹饰的不同,鞠衣作为礼服或常服,亦是区分妃嫔命妇等级的服饰之一。

后历代典籍舆服部分多有对鞠衣的文字记载,且都延续了周礼皇后亲蚕的服制。宋聂崇义《三礼图·后服图卷》除对鞠衣的亲蚕用途进行记载外,还对其长袍大袖的形制进行描绘(图三)。明代虽未设皇后亲蚕礼,但在多部文献记载上都有对鞠衣的论述,在《明史》、《明会典》等典籍中更是对从皇后至郡主不同等级的鞠衣服用标准都有详细的记述。如:

《明会典·卷六十·冠服》部分记:

皇后常服:“永乐三年,…鞠衣红色,胸背云龙文,用织金或绣,或加铺翠圈金饰以珠,或素礿丝纱罗,并余色随用。”

皇妃礼服:“鞠衣青色、胸背鸾凤云文,用织金或绣,或加铺翠圈金饰以珠。燕居服用素,除黄色外,余色及礿丝纱罗随用。”

皇太子妃常服:“…鞠衣青色、胸背鸾凤云文,用织金或绣,或加铺翠圈金饰以珠。”

亲王妃礼服:“…鞠衣青色,如深衣制,胸背金绣云凤文。礿丝纱罗,并各色随用,惟不用黄。燕居服用素。”

郡王妃、郡主礼服:“…鞠衣青色。胸背金绣云翟文。”

《明史·舆服志二》部分记:

皇后常服:永乐三年更定,…鞠衣红色,前后织金云龙文,或绣或铺翠圈金,饰以珠。

皇妃常服:永乐三年更定,…燕居佩服之饰,俱同中宫,第织金绣纯,俱云霞凤文,不用云龙文。

皇太子妃常服:其大衫、霞帔、燕居佩服之饰,俱同皇妃。

亲王妃冠服:其大衫、霞帔、燕居佩服之饰,同东宫妃。

公主、亲王世子妃冠服:与亲王妃同。

郡王妃、郡主冠服:其大衫、霞帔、燕居佩服之饰,具同亲王妃,第绣云霞翟文,不用盘凤纹⑦。

通过明代相关典籍查阅可见,明鞠衣的服用范围上至皇后、下至郡主。鞠衣作为皇后常服之一,多用红色并织绣云龙纹为饰;对于皇妃、内命妇及王妃、郡主而言,鞠衣则多做礼服,用青色,根据品级不同,以鸾凤云纹、云霞凤纹或云霞翟纹为饰。装饰工艺多用织金或绣,或加铺翠圈金饰以珠。作为燕居服时颜色多用素。可见,鞠衣是历代沿袭下来的重要服制形式。

关于鞠衣的具体形制,历代典籍中多以“似深衣制”为述。《后汉书·舆服下》记:“皇太后入庙服,绀上皂下,蚕(服),青上缥下,皆深衣制,隐领袖缘以绦。”宋馬端临《文献通考·卷一百十四·王礼考九》记:“汉晋至北齐,皇后皆以蚕服为朝服,其亲蚕所用,青上缥下,皆深衣制。”;《明会典·卷六十·冠服》部分记:“亲王妃礼服:…鞠衣青色,如深衣制。”

深衣一词最初来源于先秦经典《礼记》的《深衣》篇,至明黄宗羲的《深衣考》,对深衣形制的记述则详细至用布几幅,如何裁剪等。清代江永在《深衣考误》一书中对旧说深衣裳裁布图进行详细的图示(图四)。《明会典·卷六十·皇帝冕服·燕弁冠服》部分亦对深衣的具体形制进行描述:“襯用深衣之制,黄色,袂圆鄯方,下齑,负绳及踝十二幅。”(图五)

三、吴氏墓鞠衣形制中的“尊古礼”与“创新制”

吴氏墓出土鞠衣的基本形制为:衣身上下分裁,腰部缝合;上衣衣长53.5厘米,下裙长71.5厘米;大襟右衽、圆领,领口在右肩上部开口,用一盘扣系结;衣身外襟与衣身用2组系带系结(衣身右腋下系带残缺),内襟与右腋内里1组系带系结;通袖长235厘米,袖根肥27.5厘米,袖口宽16厘米,根部收紧,袖摆肥大,袖口收拢,袖底缘呈弧线型;腰部两侧前后共捏有四个腰褶,褶自腰部向上缝合至胸部两侧,能够灵活控制衣身松量。向下为活褶呈散开状,下摆呈扇形,围度更为宽大;下裙为十二幅梯形面料拼缝而成,裙长及踝;面料为五枚三飞缎,并于前胸、后背处织妆金“鸾凤云纹”团补;鞠衣内无衬里,在大、小门襟边缘、两袖口、腰部接缝、裙摆侧缝及下摆内侧等处共贴缝15条素绢边(图六、图七)。

吴氏墓出土鞠衣衣身上下分裁,象征两仪,腰部缝合,象征天人合一;衣身用布二幅,袖用二幅,另用一幅裁领,一幅裁袖口;下裳为六幅相同的布片交裁为十二幅梯形裙片,狭头在上,阔头在下,相互缝合,以应1年12个月之意:背后上衣下裙一条直缝贯通上下,象征人道正直;下摆着装后平齐及脚踝,象征权衡。这与《礼记》、《深衣考》、《深衣考误》等典籍中对深衣形制的描述如出一辙。

不同之处在于吴氏墓鞠衣的领口并非旧说深衣的交领,而是仿唐宋之制,采用明代袍服常用的圆领、大襟右衽,领口在右肩上部开口,用一盘扣系结,衣身的袖口较窄,外襟与衣身用系带系结,且腰部两侧前后共捏有四个腰褶,这种形制与宋《三礼图》中鞠衣宽袍大袖的形象大相径庭,与《深衣考误》中对“旧说深衣裳裁布图”中交领、直袖身的记载也有所不同。北京丰台长辛店618厂明墓(1976年)出土的明中期驼色暗花缎织金团凤方补女上衣,其背后两侧和前襟左侧各缝一个长41厘米的衣褶。孔府旧藏服饰中的赭红凤补女袍(图八),其上衣的形制与吴氏墓鞠衣十分相似,但赭红凤补女袍的衣裳相连,为整幅布裁剪而成,且下摆两侧开衩,前短后长,类似吴氏墓出土素缎大衫的下摆形制。

《明宫冠服仪仗图》中对皇后至郡主鞠衣的形制、色彩及纹饰进行了详细的图文记录(图九),虽然彩图中鞠衣的腰部并未绘制四个腰褶,且下摆裙片数量较少,但就其服饰整体廓形而言,与吴氏墓出土鞠衣的相似度十分接近。《明宫冠服仪仗图》初成于明永乐年间,书中的内容主要来源于明永乐三年礼部进呈给永乐皇帝的《冕服卤簿仪仗图》,是洪武元年至三十一年间所定的官服制度的总结。吴氏生于正统四年(1439年),殁于弘治十五年(1502年),自洪武至弘治期间冠服制度在实际制作时局部造型略有微调也未可知。

由此可见,深衣作为一种服饰制度,在礼法慎重的中国传统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持久的影响。明代鞠衣在形制上保留了大部分上古深衣服饰文化的遗存,以示尊祖承古,在传统礼制上具有一脉相承的渊源关系,是传统服饰文化的延续和发展。同时,随着时代的演变,明代服饰典制对鞠衣概念的理解又有所不同,其在遵从传统服饰礼制和内涵的同时,对服饰制度进行了创造性的继承和开拓性的运用,对其具体结构进行了改良和发展,更适合当世朝代的着装礼俗,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明代鞠衣已非亲蚕时专用,更多的是作为礼服或常服,表现礼仪的作用,这也反映了明代亲蚕礼仪制度的改变。

四、吴氏墓鞠衣形制及纹饰的逾制之状研究

明初统治者强调以礼仪和道德治理国家,对各种礼仪规定细致绵密,繁缛苛刻的规章建构起了明初等级森严的政治体系、尊卑有序的服饰文化氛围。天顺四年(1460年)九月,代王朱仕堰认为:“朝廷制为衣服彩章,所以辨尊卑等级之分者也。僭分则越于礼,越礼则罹于法。”清傅维鳞《明书·卷七十八》记载:“服物所以辨等也”、“明兴,酌古定制,上下之等甚辨,而中外之信孔昭,诚可为后世法。”可见明初国朝士女服饰皆有定制,逾制者都要受到处罚。

明代内外命妇的服饰等第差别,是通过制定符合其身份地位与礼仪规范的服饰制度,根据服饰的形制、色彩、纹饰以及配饰来区别的,以此体现出封建等级制度的合理性和必然性。据吴氏墓发掘简报记载:出土墓志盖上阴刻篆书:“皇明宁·王夫人·氏之”,志石首行记:“靖王夫人吴氏墓志”,由此确定墓主吴氏的身份为明代宁靖王的夫人,为明外命妇。关于外命妇礼服,《明史》记:“洪武二十四年定制,大袖衫,真红色,一品至五品,卡匀丝纱罗,…霞帔、褙子皆深青段,公候及一品、二品,金绣云霞翟文。”《明会典》中命妇礼服最高级别为:“长子夫人服大红构丝大衫,深青礿丝金绣翟雉褙子,青罗金绣翟雉霞帔,金缀头。”可见从服饰等级上来讲,明代鞠衣的服用范围自皇后起,至郡主止。长子夫人以下到各级命妇,最高礼服唯有大袖衫、霞帔与褙子,纹饰以云翟纹、翟雉纹为主,不用鞠衣。

墓主吴氏作为宁靖王的夫人,入殓时鞠衣被穿于素缎大衫、霞帔、妆金四合云肩通袖谰夹袄及云凤纹谰裙之内,且鞠衣前胸及后背均妆金“鸾凤云纹”团补,团补直径为29.5厘米,纹饰为一鸾一凤,做喜相逢式,四周绕以云纹(图一〇),这在《明会典》记载中已是皇妃、皇太子妃纹饰的级别,并与《明宫冠服图》中绘制的皇妃、太子妃、亲王妃鞠衣纹饰一致(图一一)。可见,参考文献记载,出土鞠衣无论从服制或纹饰的使用上均与吴氏实际“夫人”的身份不符,有逾制之状。

墓葬出土服饰品级逾制这样的情况并非个例,还出现在江苏泰州明工部右侍郎徐藩夫妇墓等多个明中后期墓葬中。在《世宗实录·卷七十二》中记载:“(嘉靖六年)淮王祜楑嫡妻夫人吴氏未封而卒,引郡王例欲追封为妃,再疏恳请。部复亲王无追封故事。诏:与祭葬如王妃礼。”逝者的亲属通过为其奏请高一级的名分,或表达自己的哀思、或以尽子女的孝道。而当政者则通过品级追封、赐赏高于规制的祭葬礼仪,来凸显君王的仁德之政,以定民心,这样的情况在明代中后期相关资料中亦多有记载,或许可作为吴氏墓服制逾制的一种解释。同时,明中叶后朝纲渐驰,加上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带动了整个社会风尚的嬗变,服飾逾制之风已逐渐盛行。衣冠服制作为体现等级差别最直观形象的表现手段.通过服饰形制、色彩及纹饰的“升级”来感受身份地位的优越性,这既反映了明中后期国家权力的逐渐弱化,亦是社会自主性增强的体现,更和当时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思维审美意识紧密相连,明代中后期社会服饰变迁也是这一变化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五、从制作工艺看明鞠衣“服制”与“礼制”的关系

明代位于元清两朝之间,开国皇帝朱元璋推行礼治天下,在衣冠定制上采周汉、下取唐宋,既有对古制的继承,又有时代的创新,是汉民族服饰制度最为完备、工艺技术及艺术集大成的时期。据典籍考证,明代特定用途的服饰有特定的款式、面料及缝制标准来制作.并通过不同的材质与做工来强化服饰的阶级性与礼仪性。如《明会典·卷六一·命妇冠服》部分就对礼服大袖衫、霞帔的用料、具体款式结构、各部位尺寸及穿用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记录。鞠衣的具体制作标准虽暂未在明典籍中找到,但由此推彼,当时一定也有一套明确且严格的规定。

笔者根据实验考古学的方法,通过对吴氏墓出土鞠衣实物研究,发现鞠衣虽为单层衣,未加衬里,但在大、小门襟边缘、两袖口、腰部接缝、裙摆侧缝及底摆边缘内侧分别贴缝素绢布边共计15条(图一二),掩盖服饰内里毛缝,使其看起来更为整洁,穿用时也更加牢固。在具体缝制工艺上,裙摆侧缝的内贴边在缝合时,并非居中覆盖在侧缝上,而是将其中一侧的缝合线与裙面料的缝合线巧妙结合,在保证视觉整洁的同时,简化缝制工艺(图一三)。在裙底摆贴边处理时,素缎面料的底边共留有长约5.8厘米的缝份,做二次折叠后,与预先窝折好的素绢内贴边缝合(图一四)。缝合后面料与内贴边的折叠量均被隐藏,但因面料重量及厚度的关系,裙底摆的垂顺度更好,廓形也更加硬挺。而刻意包覆在面料正面、宽0.4厘米的素绢绲边也使底边的装饰更加丰富,礼仪感更强。

在缝制针法的处理上,以底摆内贴边为例,贴边上下两边的缝制针法也各不相同,对贴边靠近内里的一侧,选用藏针针法,将针脚间的长丝线隐藏在两层面料之间,外观仅能看到隐约星点状的针迹,十分含蓄(图一五:15一①);对靠近底摆边缘的细绲边部位,其缝合针法更注重面料与里料的牢固度,外观为星点状的针脚整齐含蓄、内视0.5厘米的长针脚起到良好的固定作用(图一五:15-②)。这样复杂的内贴边处理方式及考究的缝制针法同样出现在此墓出土的素缎大衫、妆金云凤纹谰裙等礼仪服饰上。此类装饰情况在孔府旧藏多件礼服的边缘装饰也见有使用,其目的在于通过缝制细节的精妙处理,使服饰在穿着后能更好的体现着装者的仪态风貌,是服饰工艺技术和视觉美学的巧妙组合与应用。

另外.通过对吴氏墓出土多件服饰的形制、材质、纹饰、缝制工艺等进行多角度研究,发现其出土的大衫、鞠衣、霞帔、谰裙等及礼服、外衣的面料多用织锦缎、罗和素绢做内贴边,纹饰织造妆金、绣金,异常华美,根据不同部位缝制针法变化多样、含蓄讲究,款式上多宽袍大袖,体现了礼服的庄重性。而同墓出土的棉衫、棉裙、绢裤等常服和内衣则在面料、纹饰、款式上都表现的较为简单、朴素,无衬里和贴边,且缝制针法单一、线迹裸露。由此可见,明代服饰制作标准及规定的不同,与服饰的品类、用途、所代表的等级等“礼制”有着密切的关系。通过服饰制作,穿着中的规范、制度来体现社会等级之间的尊卑贵贱,“礼制”是“规制”产生的缘由,“规制”是“礼制”实现的手段。

六、明鞠衣“简洁裁剪”与“节俭德行”的关系

据明代相关文献记载,明鞠衣下摆的裁剪方式遵循上古礼制,使用六幅相同的布片交解成十二幅后拼缝而成。明黄宗羲的《深衣考》对裙摆布幅的详细尺寸予以说明,吴氏墓鞠衣面料的幅宽约为62厘米.其下摆是由六幅长约80厘米的通幅布片交裁成六大六小共十二块梯形布片拼合、缝制而成(图一六)。其中六大片分别拼合于裙摆前身交叠处,而六小片集中拼合于裙后身(图一七)。如此的排列方式使得鞠衣在上身穿着后形成了裙摆前、侧身褶皱丰富,后身较为平整的形态,更加有利于人体活动及仪态美的展现。

朱柏庐《朱子治家格言》曾道:“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明代丝织品多为“织成”面料,织造过程繁复,价值珍贵,且幅宽有限。鞠衣底摆这样的裁剪、制衣方式既遵从礼制,又保留了上古时期服饰文化的遗存,保证了服饰造型的稳定性、面料的完整性,同时还使得服饰裁剪、制作的工艺更加简单易操,塑造出更美好的着装仪态。明代传统服饰中的这种“简洁裁剪”正是“节俭德行”观念的物化的反映,体现了古人在造物时“敬天惜物”、“物尽其用”的价值观念。明人在制衣过程中通过“形而下”的“简裁”操作,来表达“形而上”的“俭德”精神,由此完成了从“简”到“俭”、从“制”到“礼”的升华。

七、小结

明代处于一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在推翻元朝蒙古族政权后建立了汉族正统政权。明太祖朱元璋在建立明代冠服制度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在服饰上尽量减少元代蒙古族带来的影响,继承唐宋以来的传统服饰文化,确立明朝政权的正统地位。“服制”作为明代“以礼治国”的基本内容,统治者通过对不同等级服装的款式、材质、色彩和装饰所作的规定来不断强化“礼”的规则,确定尊卑观念,维护封建王朝统治。

墓主吴氏为明藩王命妇,命妇服饰既是明代女性服饰体系中的子系统,又是官员服饰系列中一个极具特色的系统,服饰既受宫廷服制的规定,又会受到民间服饰的影响,其在多重视角下所呈现出独特性和复杂性,服饰代表的含义非常多样。经过明洪武元年、洪武三年、洪武五年及永乐三年四次修订形成的鞠衣服制,借鉴上古服制合理的部分,取法周、汉、唐、宋以为治,继承了周代以来服饰的纹样及寓意,并赋予其新的文化内涵.形成了具有明代服饰特色的新形制。无论是从形制、色彩、纹饰及材质上,明代鞠衣都有着不同于其它历史时期的自身特点,它是墓主所拥有的一定身份地位的象征和体现,是明代服飾文化体系中“以礼为本”核心思想与价值观的代表和典型、是封建“礼制”的物化与再现,蕴含着极强的政治意义和丰富的文化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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