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浙江省象山县深入学习贯彻浙江省、宁波市两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吸取兄弟单位火灾事故教训,围绕居住出租房、电瓶车两大消防安全隐患,大力开展清查整治活动。截至目前,完成了全县18个乡镇19351间出租房屋隐患排查任务,排查大小隐患共计28658处,已完成15362处隐患整改,安装电瓶车集中(智能)充电桩441组。
消防隐患整治年年抓,象山县重拳出击,紧紧扭住两大隐患源头,下决心宣教一批社会大众、整治一批重大隐患、打击一批违法行为,力求活动收到良好效果。
层层动员发动。象山县利用“两会”期间,晚上召集乡镇(街道)“一把手”,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乡镇(街道)一级召集消防、派出所、安监所、村(社区)网格员召开分工部署会,厘清职责,同步行动。
层层建立专班。象山县抽调消防、公安、住建、综合执法、安监部门中层骨干力量,组建消安委工作专班,由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挂帅,在消防大队脱产办公,筹划顶层设计,督导乡(镇街)道落实;有条件的乡镇成立由消防站、公安外口办、安监所、村(社区)网格员组成的专班,负责具体排查整治。
层层宣传造势。象山县委宣传部鼎力支持,配合开展“六进”,即进电视、进手机、进广播、进报纸、进校园、进商场电子屏,在正面宣传的同时,曝光违法违规现象。乡镇(街道)在各村主要路口、重点区域、企业门口悬挂横幅,制作《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漫画读本》等,宣传安全知识和责任意识,发动消防站人员向承租人培训灭火器使用、逃生须知等常识。
消安委工作专班成立后,坚决贯彻象山县委、县政府要求,以“超常的姿态、超常的举措、超常的投入、超常的力度”,指导乡镇(街道)从严、从速、从重、从实全面抓好落实。
建章立制做到“有章可循”。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规范开展,消安委专班深入研判宣传发动、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高4个阶段工作重心,实行挂图督战,明确时间节点、目标要求、方法举措等。同时,建立日、周、月报工作制度,即每日上报乡镇(街道)工作进展统计表,每周通报专班检查督查情况,每月召集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召开讲评推进会,奖优罚劣。
挑灯夜战应对“无处着手”。在白天吃过多次“闭门羹”后,消安委专班分析得出,房客多为外地务工人员,作息规律为“昼出夜归”。随后,专班随即调整,改为夜查为主、昼查为辅的方式,在晚饭过后组织排查,率先吹响夜查号角,乡镇(街道)随即效仿。此举不但增强了工作效果,还赢得了百姓的赞誉。
上传下达力求“有理有据”。为及时准确反映工作进展和动态,交流经验,营造乡镇(街道)之间比、学、赶、帮、超氛围,象山县安监局专班定期刊发工作简报,呈报象山县政府、宁波市消防支队,下发各相关单位。此举得到了象山县政府高度肯定,逢报必有批示,也为专班工作开展提供了指向性和力量支持。
多方筹措解决“无米之炊”。为从源头杜绝电瓶车不规范充电的消防安全隐患,象山县强势推进电瓶车集中(智能)充电桩安装,凡流动人口500人以上的村、50人以上的企业,均需安装。为解决工业园区企业安装量大、经费紧张问题,象山县按照“园区补一点儿、乡镇(街道)出一点儿、企业拿一点儿”的办法稳步推进,解决了一大批乡镇企业安装难问题。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运转状态是做好工作的可靠保证。象山县将“党政主导、公安牵头、部门协同、乡镇(街道)主抓、房东主责”原则贯穿始终,确保活动有条不紊。
治理出租房屋及电瓶车消防安全隐患
象山县召开居住出租房屋及电瓶车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推进会
明确职责。活动伊始,象山县明确规定了政府相关部门、出租房主、企业单位三方责权,分清楚“该谁做、做到什么程度、出了问题怎么办”,充分做好顶层设计,杜绝推诿扯皮、权责不清、蜻蜓点水等问题。
履职尽责。象山县和乡镇(街道)工作专班秉持“求真、认真、较真”的工作精神,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间不漏隐患”的原则,扎实开展全县19000余户出租房屋的排查整治,有效地清理整治了一大批消防隐患。
监督问责。按照“一案五查”的要求,查主体责任、查监管责任、查属地责任、查领导责任、查直接责任,县委督察组、纪委全面介入,建立专班约谈、纪委约谈、县主管领导约谈的三级约谈制度,对工作乏力的单位下发黄色催办单,有效地扭转了乡镇(街道)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成功将两个乡镇由“后进”转变为“先进”。
严惩追责。对排查整治不配合、拒不整改、违法违规使用明火的单位和个人,综合运用“查、改、罚、封、停、拘、判”等措施,予以严查严惩,自活动开始以来,已办理消防违法案件81起,行政拘留9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