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合理避税对创新的影响

2018-09-10 17:10朱泓璋,李婷婷
技术与创新管理 2018年4期
关键词:技术创新

朱泓璋,李婷婷

摘 要:企业的创新活动由于其高风险和高不确定性等原因常常面临着严重的财务约束,然而,创新已成为企业获得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源泉。基于代理理论和超产权理论,文中探索了合理避税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独立董事监督和产品市场竞争的“护城河效应”。文中以20082016年所有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的实证结果显示:合理避税对企业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独立董事监督越强,产品市场竞争越激烈,合理避税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越显著,因此,独立董事监督和产品市场竞争对合理避税具有“护城河效应”。

关键词:合理避税;技术创新;产品市场竞争;独立董事监督;护城河效应

中图分类号:F 275;F 6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312(2018)04-0370-10How Does Tax Avoidance Affect Innovation

——Considering the “Moat Effect”of the Supervision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and Product Market CompetitionZHU Hongzhang,LI Tingting

(Business School,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089,China)

Abstract:Innovation of enterprises is often faced with serious financial constraints owing to its highdegree risk and uncertainty.However,innovation has become an indispensable source of core competitiveness for enterprises.Based on agency theory and beyond property right theory,this paper explore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ax avoidance and enterprise innovation,probed into the role of “moat effect” played by independent director supervision and product market competition.Using panel data of Chinese listed companies from 20082016,this paper found that tax avoidance plays a significant role in promoting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of enterprises;the more intense the supervision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 and product market competition are,the more obvious the strengthening effect of tax avoidance on enterprise innovation.Therefore,independent director supervision and product market competition have a “moat effect” on tax avoidance.

Key words:tax avoidance;technological innovation;product market competition;supervision of independent directors;moat effect

0 引 言

在中國经济新常态下,随着新材料、新能源、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共享经济业态、生物制药和第五代移动通信等新兴行业的兴起和快速发展,创新日益成为引领企业未来可持续性增长的根本动力。然而,与普通投资活动不同,企业研发活动面临知识产权保护匮乏、创新人才缺失、创新融资困难等诸多障碍。其中,创新融资困难是最主要的障碍[1-2]。由于研发活动本身的信息不对称性、高风险、高不确定性和依附于“人力资本”等特殊性[3],企业创新往往面临严重的财务约束。因而,如何缓解财务约束、增加企业现金流从而为创新活动提供持续的财务支持已成为企业生存和持续发展所亟需解决的问题。

国内外对企业创新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包括2个方面:一是关注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内部因素,包括:股权结构[4]、董事会特征[5]、管理层特征[6]、管理层激励[7]、企业规模[8]和财务状况[9]等;二是聚焦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外部因素,包括:产品市场竞争[10]、债权人治理[11]、政府补贴[12]、融资环境[13]和地域环境[14]等。这些研究全面而系统地分析了可能影响企业创新的各种因素,然而,大部分研究的逻辑只是强调现金流对于企业创新的重要性,尚缺乏与技术创新现金流管理相关的具体而细致的探讨。

合理避税作为企业积极进行现金流管理的重要形式,能够有效减少现金流出,增加税后利润[15]。虽然国内外专家学者对于合理避税在概念定义上有分歧,但对于合理避税的现实意义已经有了初步的共识[16]。合理避税(tax avoidance)是指通过采用合法手段以规避或者减少税负从而最大化企业收益的行为[17-18]。税法中有很多条款鼓励企业通过合法手段减少或者规避税收[19],这表明合理避税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同偷税、漏税和抗税相比有着根本的区别。在中国企业税负过重的现实处境下,高税负往往挤占了企业用于创新的现金流,抑制了企业的创新活动[20-21]。而合理避税作为一种能够有效减少现金流出、增加税后利润的合法手段,往往成为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财务策略[22-23]。因而,文中尝试从合理避税入手,探讨其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独立董事监督和产品市场竞争的“护城河效应”,以求进一步深化创新现金流管理等相关领域的研究。

在避税的研究方面,国内外关于避税积极效应的研究相对较少:施先旺和刘馨月(2017)通过初步分析认为企业合理避税可以促进创新活动的开展[24];王跃堂等(2009)发现合理避税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价值[25];李淑锦和邹林海(2012)也认为合理避税能以直接或者间接的途径提高企业的价值[26]。然而,国内外大部分关于避税的研究主要是基于代理理论讨论企业避税所带来的消极或者不确定的经济后果,这些研究重点分析了避税对盈余管理[27]、企业价值[28]、股票市场表现[29]、资本结构[30-32]、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33-34]、治理结构[35]等方面可能产生的经济影响。例如,在避税和公司价值的研究方面,Desai等(2009)认为避税并不一定能够为股东创造价值,只有在治理结构健全的公司,避税才可以提高企业价值[28];在避税和代理问题的研究中,廖歆欣等(2016)发现,管理层的在职消费与避税正相关,这与Balakrishnan等人的研究结论一致,即:避税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财务系统的复杂性,降低公司财务的透明度,从而引起利益转移等机会主义行为[36],在避税和非效率投资的研究中,刘行等(2013)通过研究得出结论:企业的避税行为与非效率投资显著正相关[37]。

基于上述分析,文中可能的贡献有:①文中从创新现金流管理的视角出发,研究了合理避税直接和间接影响企业创新活动的2条路径——内部融资支持和外部融资支持,不仅丰富了创新现金流管理方面的研究,还细化了避税影响企业创新的路径分析;②传统避税研究更多关注避税所带来的消极或者不确定的经济影响,而文中将合理避税与创新联系起来,阐述了合理避税的积极效应,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避税领域的研究;③为了防范因财务操作不当而产生的不合理或者非法的避税行为,文中基于代理理论和超产权理论引入了具有“护城河效应”的独立董事监督和产品市场竞争两大情境变量,探讨了内外监督力量对于企业规范避税行为、放大合理避稅积极效应的作用,不仅深化了合理避税与企业创新之间的情境关系研究,还为企业通过合理避税推动创新活动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启示。

1 研究假设

1.1 合理避税与技术创新

合理避税是纳税人在充分理解现行税法的基础上,在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财务安排和税务筹划以达到规避或者减免税收的活动。通过合理避税,企业可以获得合法的避税收益,增加税后利润和股东价值。那么,合理避税会对高度依赖现金流的企业技术创新产生什么影响呢?

Hall(2005)在早期的研究中发现,高税率或者税率提升一般都与企业的研发活动呈负相关关系[38],因为税收占用了企业内部用于研发创新的现金流。同时,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对研发创新活动存在显著的负面影响,因此,企业必须在内部和外部的融资渠道上寻找资金来源以支持稳定而长期的创新投资[39]。合理避税恰好提供了这样的契机。具体而言,在内部融资方面,合理避税主要有2个方面的优点:一方面,合理避税可以减少过重的税负对现金流的挤占[40],维持企业最优的研发投资量,保证研发活动的平稳进行;另一方面,合理合法的税务筹划可以帮助企业有计划、有策略地增加企业的内部现金流以应对企业未来可能面临的现金流不确定性[41],这有助于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抓住创新投资的行业机会,进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地位。在外部融资方面,合理避税通过规避或者减少缴纳税款从而增加了税后利润和股东财富,进而提高了公司价值。根据信号传递理论,在外部融资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公司通过向市场传递有价值的股利信息、利润信息、现金流信息、公司绩效和投融资信息等信号,可以有效减少“柠檬市场”上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42-44]。因此,合理避税所带来股东价值的提升作为一种良好的市场信号有助于企业赢得外部债权人和投资人的信任和正面的评价[45-46],而这些来自市场的正面评价为企业赢得了来自外部的融资渠道,这主要包括股票和债权等。因此,合理避税拓宽了外部融资渠道,增加了外部融资的机会。此外,内外部融资金额的增加具有规模效应,能够进一步降低外部融资成本[47],对企业的创新活动的开展具有长期的推动作用。

根据上述讨论,内外部融资约束的存在制约着企业的研发和创新活动的展开。合理避税不仅可以有计划性地增加企业用于创新的内部现金流,还可以通过增加公司价值向外界传递利好信号,从而获得投资者和债权人的正面评价,进一步打通创新的外部融资通道,使得研发活动能够获得大量来自外部资金的支持。基于以上论述,文中提出假设1.

H1:合理避税有助于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

1.2 内外部监督力量的“护城河效应”

合理避税的结果是合法且确定的,不存在激进避税带来的各种成本,但在操作上对财务管理水平要求较高,财务管理水平较差或者处理不善容易形成非法避税[48]。因此,合理避税要求企业具备专业和综合的财务管理能力[49]。由于其操作上的复杂性,避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风险和不确定性[50],这主要体现在不合理避税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财务系统的复杂性,降低公司财务的透明度,产生管理层的代理问题并加剧投资者和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为了防止不合理、不规范的避税可能引发的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等问题,公司有必要强化公司内外部监督机制,形成合理避税的“护城河”。

在公司内部治理方面,设置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是解决代理问题的重要途径[51]。在监督机制方面,治理问题的监督机制可以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52]:在内部监督机制上,独立董事独立于管理层发挥作用,其引入可以有效减少企业内部的代理问题,提高董事会内部监督的效率和效果[53],鉴于此,文中选择了独立董事监督作为公司的内部监督力量;在外部监督机制上,文中着重研究产品市场竞争环境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具体来讲,产品市场竞争可以有效地降低公司内部的代理成本,提高企业经营的效率[54],同时,外部竞争所带来的机会和威胁将会激励着企业和管理层在激烈动荡的行业竞争中通过提高创新能力获得持续性的竞争优势,因此,文中将产品市场竞争作为企业合理避税的外部监督力量。

1.2.1 独立董事监督的“护城河效应”

良好的公司治理环境有助于支持企业的创新活动[55],然而,不合理的避税筹划可能会产生代理冲突和信息不对称等公司治理问题。为规避此类问题,独立董事作为一种重要的内部监督力量,在强化合理避税和技术创新的正相关关系时将会发挥如下2个方面的作用。

首先,独立董事作为公司最高内部监督者往往独立于管理层[56],他们的引入实际上分解了管理层和少数控股股东的权力,避免了内部权力过于集中[57]。根据已有相关研究,独立董事的引入可以有效避免管理层利用避税进行财务欺诈和舞弊的行为[58],这是因为,在管理层的监督上,独立董事在涉及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时拥有重大的审批权和否决权。并且,在人事管理上,他们通常对高层管理者的任命和薪酬待遇具有相当的话语权和表决权。因而,独立董事可以有效监督经理人员的行为,减少因避税产生的机会主义行为,确保管理层和其他股东之间的利益一致。独立董事在监督管理层方面所发挥的这种关键作用将为创新活动扫除代理问题产生的障碍,营造创新所需要的治理环境[59-60],形成保证合理避税发挥积极效应的“护城河”。其次,独立董事往往由相关领域的专家或者具有丰富技术创新经验的人来担任,这些成员可以为企业的创新提供技术、知识和经验等各种资源支持,这将帮助企业发掘新的创新机遇,提高企业创新的效率,增加企业创新的成果[61-62]。

在企业进行合理避税的过程中,独立董事将扮演高效而关键的监督角色。他们在为创新营造良好公司治理环境的同时还能够为企业的创新活动提供各种知识、技术和资源支持。因此,文中认为,独立董事监督构筑了合理避税发挥积极效应的“护城河”。基于上述讨论,文中提出假设2a.

H2a:合理避税和技术创新之间的正相关关系随着独立董事监督的增强而增强。

1.2.2 产品市场竞争的“护城河效应”

根据超产权理论,产品市场竞争作为一种特殊的外部激励机制,可以帮助企业改善内部治理机制,进而提高企业的效率和效益,尤其是当高管借助财务操纵造成其行为的高度隐蔽性时,内部监督有可能失效,引入外部的压力和约束便显得尤为关键[63]。具体来讲,这种来自宏观行业层面的监督力量发挥作用的途径主要是2个方面:一方面,激励的竞争可以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确保企业管理层信息的公开、透明和流动性[64]。表现卓越的经理人会受到社会和行业的认可,而绩效低且声誉差的经理人会面临被淘汰的危险。如此,管理层的行为会受到有效监督和管理,这有助于减少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带来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保证通过合理避税所增加的现金流能够用于创新等投资项目而不是满足经理人的私欲;另一方面,激烈的产品市场竞争会强化管理层的风险承担[65]。这是因为经理人员人力资本的价值与企业生存密切相关,当外界市场结构复杂且波动较大时,为了维系企业的生存发展、避免个人的人力资本贬值,经理人提高经营绩效的动力以及承担风险的能力会显著提高,这都有助于提高研发创新活动的效能和效益。

经过以上的分析,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看,外部的产品市场竞争促进了经理人市场和信息披露机制的完善,加强了对管理层的监督,有助于减少企业内部的代理问题。此外,产品市场竞争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而企业的经营状况又直接与管理层的薪酬水平和晋升挂钩。因而,管理层将愿意承担更多的风险以期帮助企业在竞争中获胜的同时保住自己的职位。这将有利于管理层将合理避税所节省下来的现金流应用于创新这种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项目中。文中认为,外部产品市场竞争和独立董事监督共同构筑了企业合理避税的“护城河”,保障合理避税对创新的积极效应得到充分的发挥。

综上,文中提出假设2b.

H2b:合理避税和技术创新之间的正相关关系随着产业产品市场竞争的增强而增强。

2 回归模型和变量说明

为了验证文中的3个假设,文中通过3个回归方程进行检验。

文中通过构建回归方程(1)验证假设1.

Innoi,t=β0+β1TAi,t+Controlsi,t+Industry+Year+εi,t

(1)

其中,Inno为因变量代表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企业的技术创新可以通过研发投入水平和专利数量进行衡量[66],但是鉴于很多中国企业创新水平较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小、专利申请时间长以及专利种类分类多而不具有代表性等原因,文中選择研发投入作为衡量企业创新的代理变量,即:研发投入越高,企业的创新水平越高。TA(Tax Avoidance)是文中的自变量,即:合理避税,根据相关文献的研究,衡量合理避税的方法主要有2类:第一类指标是有效税率,第二类是账面—应税利润差异。其中,有效税率是大量国外的文献中常用的指标。不过,与国外公司不同的是,中国的上市公司存在多种税收优惠,因而,有效税率难以区分合理避税和税收优惠之间的区别,尤其在存在税收优惠政策的东部地区,利用有效税率来测量合理避税会存在巨大误差[67]。而且,如果直接采用实际税率这一指标,将导致各个公司之间无法实现合理避税差异横向和纵向的比较。第二类指标是“账面—应税利润差异”,该指标可以有效反映中国企业合理避税的程度[68]。而“账面—应税利润差异”这类指标又可以细分成3类:总账面—应税利润差异[69]、永久账面—应税利润差和可操纵的永久账面—应税利润差异[70],其中,Desai & Dharmapala(2004)指出,尽管总账面—应税利润差异(BTD)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永久的账面—应税利润差异和可操纵的永久账面—应税利润差异,但这一指标无法判断差异的来源是否全部来自合理避税,且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干扰,尤其是受到盈余管理的影响[71]。因此,为了提高测量的精确性,文中选择“可操纵的永久账面—应税利润差异”作为衡量合理避税程度的指标。

为了得到可操纵的永久账面—应税利润差异(Disc_BTD),参考廖歆欣和刘运国(2016)的研究,首先需要计算永久账面—应税利润差异(Perm_BTD),计算方式如下:Perm_BTD=(BTD-递延所得税费用)/期末资产总额。可操纵的永久账面—应税利润差异(Disc_BTD)是将企业的永久账面—应税利润差异(Perm_BTD)针对一些变量进行回归之后得到的,根据回归方程(2),这些变量分别对应:流动资产、流动负债、现金、短期投资、折旧摊销、无形资产以及少数股东权利。方程中的残差ε就是文中衡量合理避税的关键指标:可操纵的永久账面—应税利润差异(Disc_BTD)。

Perm_BTDi,t=β0+β1Cur_Asseti,t+

β2Cur_Libi,t+β3Cashi,t+β4Short_Invi,t+

β5Dep_Amori,t+β6Inti,t+β7MIi,t+εi,t

(2)

文中的控制变量主要有:①企业规模(Size):一般而言,企业规模越大,资源整合能力以及风险承担能力越强,企业技术创新水平越高,文中用企业总资产的自然对数来测量企业规模;②资产回报率(Roa):文中用年末的利润总额与总资产的比值测量资产回报率;③债务杠杆(Lev):债务融资是外部融资渠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负债比例体现了企业的外部融资能力,而外部融资能力直接决定了企业的研发能力。一般而言,债务融资比例越高,企业创新水平越高,文中通过企业在样本期间年末的负债总额与总资产的比值衡量债务杠杆;④自由现金流(Fcf):企业内部现金流是支持企业创新活动的直接动力和来源,文中通过企业现金流与总资产的比值衡量自由现金流水平;⑤股权分离度(Herf):文中用第2~10名股东持股比例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之比来衡量股权分离度;⑥股权性质(Soe):已有研究表明,由于资源禀赋不同、资源分配不均以及市场机制成熟度较低等原因,所有权性质和股权结构会显著影响到企业的技术创新,在文中中,国有企业取1,其他取0;⑦董事会规模(Board):文中用董事总人数的自然对数衡量董事会规模;⑧高管薪酬(Salary):该变量通过高管前3名薪酬总额的自然对数进行测量;⑨管理层规模(Mratio):该控制变量通过高管人数与员工人数之比进行衡量;⑩高管员工薪酬比(Rpay):文中用高管前3名薪酬均值与员工薪酬均值之比衡量高管员工薪酬比;营业收入增长率(Growth):该变量通过“(当年营业收入-去年营业收入)/去年营业收入”计算所得值进行衡量;行业虚拟变量(IndustryDummy):以t-1个行业虚拟变量控制行业固定效应可以消除回归模型中行业非观测效应的影响;年度虚拟变量(YearDummy):以t-1期年度虚拟变量控制年度固定效应可以消除回归模型中时间非观测效应的影响。除了虚拟变量外,文中对所有变量进行了对数处理,这种方法可以在不改变数据性质和相关关系的前提下提高数据的平稳性、削弱模型的共线性和异方差性,从而获得更加平稳的数据分析结果。

为了验证假设2a,文中通过构建回归方程(3)验证独立董事监督的“护城河效应”

Rdinti,t=β0+β1TAi,t+β2TAi,t×Ninddi,t+β3Ninddi,t+Controlsi,t+Industry+Year+εi,t

(3)

回归方程(3)是在回归方程(1)的基础上加入了合理避税和独立董事监督(Nindd)的交乘项,即:TA×Nindd.在独立董事监督(Nindd)的测量上,文中基于阚京华和董称(2017)的研究使用“独立董事人数的对数”来衡量独立董事监督的强度[72],该指标越大,企业的独立董事监督力度越大。

为了验证假设2b,文中通過构建回归方程(4)验证产品市场竞争的“护城河效应”

Rdinti,t=β0+β1TAi,t+β2TAi,t×CRi,t+β3CRi,t+Controlsi,t+Industry+Year+εi,t

(4)

回归方程(4)是在回归方程(1)的基础上加入了合理避税和产品市场竞争(CR)的交乘项,即:TA×CR.对于产品市场竞争(CR)的测量,大多数产业市场竞争的相关研究主要采用市场集中度进行测量。文中以市场集中度来反映产品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该指标越大,企业面临的外部市场竞争越激烈。

3 实证结果

3.1 研究样本与描述性统计

文中选择A股中所有上市公司为样本,相关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中所有上市公司披露的2008-2016年的年报数据。文中从2008年开始数据收集是因为中国在2008年进行了所得税的改革,从2008年开始,所有企业的所得税率均为25%.同时,文中按照如下标准对原始样本进行了筛选:①剔除B股以及H股的上市公司;②剔除金融行业和保险行业的上市公司;③剔除20082016年被ST和PT的样本;④剔除资产负债率超过100%(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最后,本研究形成了时间跨度为8年,由3 015家A股上市公司形成的样本数量为23 250的非平衡面板数据(见表1)。

模型中各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1,样本中所涉及的企业为3 015家上市公司,样本总量为23 250,时间跨度为2008-2016年。具体到每个变量,可操纵的永久账面应税利润差异(Disc_BTD)的最大值是0.047,最小值是-0.172,均值为0.001,标准差为0.014,说明不同上市公司的合理避税程度存在较大差异;技术创新(Inno)的最大值为2 000.000(千万),最小值为0.650(千万),标准差为180.000(千万),说明不同企业研发投入的差异非常明显;独立董事规模的最大值为8.000,最小值为0.000,标准差是0.628,这说明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督力量存在很大不同;产品市场竞争(CR)的最

大值是1.000,最小值是0.215,标准差为0.206,这表明在不同行业,市场竞争强度存在巨大差异,这说明企业面临着不同强度的产品市场竞争。

表2为各主要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矩阵,Pearson相关系数的结果表明各个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均在0.6以下,据此初步可以判断各个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

3.2 回归检验与实证结果

3.2.1 回归检验

在汇报实证回归结果之前,文中首先进行回归前的各项检验,检验结果见表3.共线性检验的结果显示,各个回归方程的VIF值远远小于10,这说明回归模型中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与变量的相关系数矩阵所得出的分析结果一致。

同时,由于个体效应的存在,回归模型在实证检验前必须考虑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的检验和选择。在随机效应模型中,个体效应是干扰项的

注:①*,* *和* * *分别表示10%,5%和1%的显著水平;②多重共线性检验报告了每个回归方程中变量的VIF取值范围;③Hausman检验报告了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选择检验的chi2值及显著性结果。

一部分,因此,该模型要求解释变量和个体效应不相关,如果二者相关,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则更为准确。为了进行2种模型的选择,文中采用模型选择的常用方法——Hausman检验。在干扰项和解释变量不相关的原假设下,表3的结果显示,各个回归模型中Hausman检验结果的P值均为0,这说明随机效应的假设条件无法满足,因此,在文中,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是比较适合的。

3.2.2 实证结果

实证结果共分为3大部分,首先是合理避税与创新的主效应,即:模型(2);其次是独立董事监督对合理避税与创新之间关系的调节效应模型,即:模型(3);最后是产品市场竞争对合理避税与创新之间关系的调节效应模型,即:模型(4)。

表4是4个模型实证的具体结果,其中,模型(1)是仅仅包含控制变量的结果,模型(2)显示了回归方程(1)的检验结果,其结果显示:合理避税(Disc_BTD)的回归系数为正,P值为0.009,在1%的置信水平上显著。这表明,企业的合理避税可以显著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水平,从而支持了假设1.

模型(3)汇报了回归方程(3)的结果。模型(3)的检验结果表明,独立董事监督(Nindd)与合理避税(TA)的交乘项(TA×Nindd)的回归系数也为正,P值为0.037,在5%的置信水平上显著为正。这表明,独立董事监督将会正向调节合理避税对企业创新的促进效应。鉴于此,独立董事对于合理避税发挥积极效应具有显著的“护城河效应”,假设2a得以证实。

模型(4)汇报了回归方程(4)的结果。模型(4)的检验结果表明,产品市场竞争(CR)与合理避税(TA)的交乘项(TA×CR)的回归系数为正,P值为0.024,在5%的置信水平上显著为正,这说明外部的产品市场竞争会强化合理避税对企业创新的促进作用,因此,产品市场竞争对于合理避税同样具有显著的“护城河效应”,假设2b得以证实。

4 研究分析和讨论

在中国经济三期叠加的背景下,国家开始进入依靠创新驱动长期发展的“新常态”阶段。因此,长期依靠要素投入的粗放式发展方式已经无法提升国家和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创新逐步成为改造升级传统引擎和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中的力量源泉。中国企业应该积极响应政府的政策号召,努力通过科技创新、组织创新、文化创新等方式驱动企业的转型升级,从而在剧烈动荡的行业中打造差异化的竞争优势[73]。然而,现实情况是,企业的技术创新具有高度专用性、高失败率和高不确定性、创新成果难以衡量和储存等特点,这些特点在激烈动态的行业竞争中被进一步放大,使得企业研发的诸多环节都面临风险和失败的挑战,因此,如何在激烈的行业變化中通过创新提高差异化的竞争优势成为每个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由于我国金融市场欠发达,企业面临着严重的融资约束[74],这将进一步制约企业的技术创新。合理避税作为企业积极现金流管理的重要方式,可以帮助企业打通内外部现金流的融资渠道,缓解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增加企业用于创新活动的资本积累。鉴于上述分析,文中基于2008-2016年中国上市公司的数据实证检验了企业合理避税与技术创新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以及独立董事监督和产品市场竞争的“护城河效应”。

5 结 论

通过实证分析,文中得出如下的结论:①合理避税对企业技术创新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②独立董事监督对合理避税与技术创新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具有正向调节作用,即:合理避税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随着独立董事监督的增强而增强;③产品市场竞争对合理避税与技术创新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具有正向调节作用,即:合理避税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随着产品市场竞争的增强而增强。

文中基于代理理论、超产权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研究了合理避税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极大丰富了企业避税行为与创新之间关系的研究领域:①首先,文中探讨了避税影响技术创新的内外2条路径。以往的研究忽略了避税对企业外部融资渠道的影响机制,例如,施先旺和刘馨月(2017)仅仅从内部融资渠道的角度论述避税对创新带来的积极影响。然而,文中基于信号传递理论认为,合理避税不仅通过增加税后利润增加了企业内部的现金流,而且,“合理避税增加了股东财富和公司价值”作为一种良好的市场信号有助于减少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帮助企业打破外部融资约束,拓展企业外部的融资渠道;②文中通过探讨独立董事监督和产品市场竞争的“护城河效应”,进一步完善了企业避税的情境研究。Hanlon等(2005)指出,单纯探讨避税行为的结果是徒劳无益的,避税行为只有与具体的情境相互结合才能产生有意义的结论[75]。然而,在众多的避税研究中,仅有少数文献探索了避税的情境变量且相关的情境变量均比较单一,例如:Desai & Dharmapala(2009)探究了避税影响企业价值的情境变量——公司治理环境。鉴于上述分析,文中在主效应的基础上探索了内外部监督力量在保证合理避税发挥积极作用中的“护城河效应”,从而丰富了避税的调节效应研究;③国外现有的避税研究认为避税会给企业带来消极和不确定的经济后果,但文中实证的结果却表明“合理避税有利于促进技术创新”,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基于国外实际情况的避税研究不一定能够解释中国企业避税的实际情况。Bradley(2011)认为,在避税研究中,企业所处的环境不同,最后产生的结论可能会有较大的差异,研究者需要基于样本审视已有的避税理论[76]。而研究结论恰恰支持了这些观点,即:针对避税的研究必须根植于具体的情景。文中认为,国内的避税研究需要根植于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以期在新视角、新情境和新数据的支持下获得科学合理的结论。

文中的实证结论深化了企业对合理避税和技术创新之间关系的理解,也为企业的创新实践带来了启示:①合理避税有助于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然而,很多企业对合理避税并没有合理、正确和深刻的认识。为了通过合理避税这种积极的现金流管理方式促进企业的创新,一方面,企业需要强化“在不触犯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税务筹划针对筹资、投资和经营等活动进行合理避税”的意识,即:重视合理避税;另一方面,合理避税不是偷税、逃税、漏税和抗税,其往往与专业的财务规划相对应,这种专业的财务筹划有利于企业策略性地持有现金、降低财务风险以及把握竞争中的创新机会,因此企业应该通过专业的机构和税法专家加强对合理避税筹划的认识和学习,从而进一步提升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水平;②为了规避企业因不专业、不合理的避税筹划而导致的管理层机会主义行为等负面影响,企业需要同时引入内外部的监督力量作为合理避税的“护城河”,为企业的合理避税“保驾护航”。

最后,必须指出本研究也存在不足之处。文中采用可操纵的永久账面应税利润差异(Disc_BTD)来衡量企业的合理避税程度,尽管这一测量方法因其能够准确地衡量合理避税的程度而在诸多避税研究的文献中被大量使用,但未来的研究仍然需要考虑采用多种替代变量进行测量,从而提高实证结果的稳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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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建礼)

收稿日期:2018-01-16

作者简介:朱泓璋(1993-),男,山东临沂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创新管理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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