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光绪祁县志》中田赋部分编写内容与编写特点

2018-11-07 09:18赵婧
卷宗 2018年27期
关键词:田赋

摘 要:田赋是中国旧时历代政府对拥有土地的人所课征的土地税,被国家正供,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最基本、最主要来源。本文从《光绪祁县志》中的田赋部分的编纂内容与编纂特点等方面进行分析,重现清末祁县的田赋、丁赋、税课的具体情况,分析其史料价值及参考价值。

关键词:《光绪祁县志》;田赋;丁赋;税课

中华民族历来有“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之说。其中,地方志因其记载内容广泛,具有“资治、教化、存史、致用”的功能,使其在保护和传承当地文化等诸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

用①。《光绪祁县志》中田赋部分,记载十分详细,对于后世研究清末祁县赋税制度有巨大的借鉴与参考价值。

1 《光绪祁县志》编纂内容

田赋全编可以分成四个部分:总论、田赋、丁赋、税课。第一部分的总论中,简要描述了祁县的地理位置和地形概况、清政府征税理念以及明朝原额官民地数量。“祁东南皆山乎”“西北地非沃饶”,可见祁县的土地质量并不是特别肥沃,所以粮食产量并不是很高。还描述了清政府收取一分赋税,就要让百姓“受一分之惠”的征税理念。可见政府的征税理念的初衷不是要掠夺与剥削,而是要增加财政收入从而使每个百姓得到实惠。另外,还介绍明朝原额官民地五千二百五十顷一十六亩一分四厘七毫四丝二忽,并且把土地分为水、上、中、下四等征粮。

1.1 田赋

清朝初期将官民地进行了重新的统计,土地重新核准的数量是五千一百七十顷五十九亩八分。征收分两次,夏秋各一次,具体的征收规则和数量如下表:

这个表格里可以看出,《光绪祁县志》对于征收夏麦秋粮的统计是十分详细的。从总量和存留的具体数量可以看出,一年粮食的存留比率是大致百分之五十四左右,可见粮食的税率还是比较高的,百姓生存压力比较大的。“今实在民田是五千一百六十顷二十七亩八分四丝六忽,分为水上中下滩五等征粮。”由此可见,将民田分成了五等,较之前分为四等,有很大的进步。土地类型的划分更加细化,可见当时的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对土地认识的提升。“夏秋共征粮两万四千七百三十四石六斗一升七勺五抄九撮七圭一粒,内本色粮一千三百七十三石三斗二升二合四勺七抄四撮八圭五粒二粟……”清末的征粮数据已经精确到了粒和粟,较清初有了很大的提高。

另外,对于征粮数据的统计不仅仅是本色粮和折色粮,还有太原左卫坐落屯地四处的具体屯田数量以及王田、民田、屯田、更名地各自征收数量都记载详细。对于本色粮中的民米、民黑豆、民河滩、屯米的具体数量,也是记载的非常详细,这一点非常难得。

1.2 丁赋

对于人口数量的统计,没有只记载清末的人口数量,而是对于明代一朝和清初期中期的人口数量都有详细记载。根据丁赋部分的记载,可以明显看出祁县人口户数记载的非常详细,可以说明朝到清朝人口的变化趋势表现的非常明显。人口在清朝刚刚建立时是最少的,可见政权的交替使百姓人口急剧减少。而人口的顶峰时期是在光绪年间,人口已经到达十五万多,这对于一个小小县城来说,是一个庞大的数字。可见康熙年间出台的“恩召永不加赋”,确实使百姓的生存压力变小,人口增速很快。通过户数和人口數,计算出了每户的人数,可以看出万历十年每户要11.13人左右,可见当时社会上以大家庭为主。而在光绪六年,每户人口是4.27人,可见当时单个家庭规模

变小。

另外,《光绪祁县志》对县内官职的俸银记载非常详细,从知县、门子、皂隶、伞扇夫到轿夫、捕快、典史、关子等等,从人数到工资是具体数额都记载很清晰。另外,公费的合理支出也记载下来。例如“迎春公费银一十五两”“關聖廟仲春仲夏仲秋三祭共銀貳拾兩捌錢叁分”。

值得关注的是,有一项支出是“錢送舉人會試盤纏銀三十二兩,三年一辦共銀六十六兩”“新中舉人花紅酒席銀二兩五錢,三年一辦共銀七兩五錢”“舉人坊牌銀壹拾叁兩,三年一辦共銀三十九兩”等。从这一项支出可以看出,县里对于百姓去参加举人考试是十分支持的。当百姓没有钱去上京赶考,县府可以送盘缠。当时知县一年的俸银是四十五两,而赠送考生的盘缠就三十二两,可见当时对知识分子是很重视,而且地位很高的。不仅如此,考试结束后,中举后酒席的钱,政府也会给补贴的,这一点是非常人性化的。

1.3 税课

税课方面只要是记载了酒课、契税、头畜税、商税、猪羊税、棉花税、牙帖税、当税等几项。通过记载可以看出,当税是赋税中最重要的部分。值得一提的是,在酒课这一税种中,清晰的记载着闰月要比平月多缴税一两五钱八分三厘,可见记载非常细致。“原额商税银一百六十两五分九厘闰月银八两八钱四分”“溢额商税银三十八两八钱七厘闰月银三两二钱三分六厘”商税被分成了原额和溢额两个部分记载,更加清晰。

2 《光绪祁县志》编纂特点

2.1 内容完整,编写清晰

对于田赋这一部分,记载内容很完整,将清末田赋部分的方方面面都记载清楚,并且非常精确。钱银精确到厘,土地精确到勺,粮食精确到粒和粟,这对后世研究有着极强的借鉴与参考价值。这也足可见当时对于修志的要求的严格。②志书内容综合、广泛,反映了人民生活日益丰富多彩,与社会的演进变化紧紧契合。有简单到复杂,搜罗广泛的资料,记述详备,力求“全而不漏” 、“详而无阙”。

2.2 较之前的方志结构更加合理

例如,明朝将祁县的土地划分为水、上、中、下四等,而清朝时期则划分为水、上、中、下、滩五等,划分更加详细。可见在编纂的时候,编写者注意到了较前代不同之处,着重强调了出来,可以看出后代较前代的进步性。

2.3 有较强的连续性

在田赋、丁赋、税课这三方面,都注意到了对前朝的简要描述,连续性较强。前代与后代的对比性跃然纸上。尤其是人口部分的记述,户数和人口的记述十分准确详细。明朝洪武、永乐、嘉靖、万历时期的人口数记载非常详细,这与清朝的记载形成一个完整的数据链,没有断节,非常可取。

注释

①汾阳县志编纂委员会.汾阳县志[M].北京:海潮出版社,1998,11.

②张世民.旧志整理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J].中国地方志,2006,(07).

参考文献

[1]姜定忠.民国山西乡村志五种·前言[G].山西文史资料全编.太原:山西文史资料编辑部出版,2002:140-141.

[2]俞红飞,程慧.中国当代方志编纂学研究[M].方志出版社,1996,12

[3]刘天成.民国十六年汾阳西陈家庄乡土志[G].山西文史资料全编.太原:山西文史资料编辑部,2002.

[4]汾阳县志编纂委员会.汾阳县志[M].北京:海潮出版社,1998,11

作者简介

赵婧(1993-),女,汉族,山西,硕士研究生,西南民族大学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区域文化与旅游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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