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开诗意的微观世界
——评吴治由诗集《途经此地》

2018-11-15 04:14芦苇岸
夜郎文学 2018年1期
关键词:诗意诗人诗歌

◎ 芦苇岸

读吴治由的诗选集,看着素洁封面上的“途经此地”时,我立即想起海德格尔关于诗人何为的经典语录“诗人的天职是还乡”这句所隐含的归途意味。显然,青年诗人吴治由,已然明了自己在诗歌的出发状态所向有的,他清晰地找准了自己的诗意定位,“出发”即“归返”,是宗教精神慕求的应当,亦是诗歌通达的必然。在这个过程中,灵魂从散移到聚形,人类从此岸到彼岸,乐此不疲,前仆后继,周而复始,为的是度化之美对自身的引导,这迷人之处,即是“途经”的“此地”,一个动态的同时又潜在个体经验阐释的无限可能,正是如此的“有见地”,使得他的诗歌图谱在场而有极大的自由度。这部集子,收录了43个短诗,9个组诗,3个小长诗,这个布局成梯度以升格之势排布,基本结构反映出如此本真意识:从易到难,由浅入深,从练习的自在到觉醒的自励,所以,吴治由的写作有别于一般意义上80后诗人那种散打的形态,而有建构高远的靶向行为,他操持的是一种“有要求”的写作。

“消耗掉一个整个午后的王朝,跟从于/这样或那样,不停交错着的震动与声响/让文档中闪烁的光标,搡着自己/在日益盛大的文字丛林和回车中走失”(《不可退让的生活》)。诚如这首诗的结尾所写,“不可退让”,或退守于键盘,在敲击的文字中继续延续大街上的争执,把那些“躲在隐秘处”的生活,那些背光处的阴暗世相揭示与公开,做一个有抱负的“寻思者”。他从来没有缺席生活的审视与灵魂的审判,作为一个诗人,他的“途经此地”,既是一时的义愤举动,也是一生的道德操守。“文档中闪烁的光标”,驱使他向生活与生命走去,哪怕“走失”,也乐此不疲。

吴治由自述写作12年。就文化背景或时代潮流而言,他的写作一开始就处于一个比较开放自由的文学环境,有一个正常的心路历程;在写作诉求上,不失热血男儿求同存异的标新,进而转化成基于现实探测的知微见著,同时又有着心灵塑造和慷慨悲歌的精神求证。他的诗整体上形成了当下与传统并蒂双生的格局,尤其是,现实不仅是一种前突或“为了先锋”的姿态在被使用,而是生成诗意的一个传统,他经历的生活,他感知的世界,始终不乏理想的高迈与存在的急促之间的矛盾冲突,且自动形成诗歌中的语的镜像和向内风暴。他的诗歌创作在80后诗坛别具气韵却又厉色显目,起码对于诗歌现代性意义的传递,他有着比较清醒的认知。库瑟曾说“诗是一种发现的记录。”行色匆匆的生活并非诗意匮乏,烟尘扑面背后,事物藏掖着可感的一面,一旦与诗人的沉思精准对接,就会点燃智慧的火焰。吴治由认证的写作意义涵盖了“时间”、“地域”、“心境”、“影响”这几个方面,并由此而接通关联的“时代”,接入个人化诗意洞开的微观世界。这一脉象的传续,或自我更新,他做得不错。

从他的诗歌面貌看,他规避了一些粗暴的政治对立情绪,不求语言的哗变,不以高蹈无着或下作的撕裂而为自己诗意的重口味,那些实践性的随意或刻意的跟风摹写,都不是他的菜。他耽于从现实语境出发进行传统诗学的探索与创新,在起承转合中分步落实,所有的努力都进入了诗歌的字句,诗意繁富而实在。西川在接受《中华读书报》访谈时有过这样的阐述:传统意义上的写作要求写作主体是单纯的“我”,但后来我发现我的写作主体变得非常复杂,我开始充分理解“我”的自相矛盾:真“我”、假“我”,抽象的“我”、具体的“我”、做梦的“我”、理性的“我”、反理性的“我”、伪理性的“我”、过去的“我”、现在的“我”……这一切都变得非常复杂。 确实,当我们把观察吴治由的广度提高到整个80后诗人群落进行横向的梳理与比对时,很轻易就可看到,“复杂性经验”已经在他诗歌得到了自觉的实践,并已经形成富有自由意味的现实人生的书写,一份“新青年”的远涉图谱。在人文素养堪忧的当下诗坛,他有萨特式的存在之忧与奋进之乐。“整个午后,我们都在看挖掘机/的表演。它刚从午睡中醒来/鼻管里吐出一股浓烟,在哼哼/它的整个身体在抖,在恸/精气神,慢慢从灰蒙蒙的云中/落回。又一阵浓烟过后/巨型怪物开始苏活笨拙的四肢(《我们都在看挖掘机表演》)

与其说这是一首即景观察之诗,不如说是一首整体隐喻现实哲学很有心得的力作,挖掘机以表演的轻松,拆解着房屋的砖墙和石柱,抬梁和护栏等一切大众生活。存在与消逝,华美与毁灭,曾经与现在,无不在挖掘机这个极端主义者的无情制导下变得脆弱不堪。诗人认定“这是悲情主义的起源”,并见证“更多的建筑物还在轰然倒下”——这种后工业的蛮横对传统秩序及其文明渐变规律的不讲理,从事实层面上升到道德盘诘层面,“挖掘机”这个人性之恶的“帮凶”快乐着它风卷残云的畅达,却忽视了作为旁观者的“我”内心的愤懑——看,得势者开辟出来的道路/满脚丫的血腥,满身的蚀气/它将用一生来偿还……聂鲁达说:“诗人的生活必然在他的诗歌中得到反映,这是艺术的规律,也是人生的一条规律。”可喜的是,吴治由的诗充满了生活的纵深感,他甚至不惜一泄而出的写作激情,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的诗歌没有那种先天或习惯性的边缘自嘲,在当代诗歌面前,不因身处的位置而向强势的外部势力举手投降,难能可贵。他面向的现实是普罗大众的生活真实,但他不拘泥于那些司空见惯的碎片化情景,而能通过走读生活,发现世相苦难与人间的痛楚与悲悯,他将高呼与喟叹隐忍于心,以一双属于自己的发现的眼睛切入诗意的形象,语言厚道,诗思富余,似一位有着悲天悯人胸襟的行吟苦僧!

很显然,吴治由的诗歌中扭结着个我与外部世界的情感重力,正是因为有了这个“扭结”,他能从别的写作区间里挣脱出来,让智性之光闪烁,甚至,即便一些诗歌调值低徊,情绪灰郁,心气不饱和,但也能折射出一股思考的力量。就生活广角而言,那种下沉之力,往往更能获得最大能效的诗意。他的很多诗,仅从标题就看得出,作为诗人的个体,在介入生活现实时,情感倾向的强烈与显在。不遮掩,不退场。敢于在生活前沿表达自己的诗与思,是他的一个具有爆发力的特点。

综合他的组诗部分可见,他的写作拾起了当代诗歌的青年性的内质,《北京,北京》,无疑具有“十八岁出远门”的历险意识与情感惊奇的洞见,这种出发可以视为他的思路从乡村经验向异域新境的转移与渐渡,这是一个行为的时间过程,当然也是自我认知的空间羁旅,在线性的“行”与多维的“见”的双重推衍下,一种带有个人视角的隐秘经验得以展开。这是他的乐见,也是他期待的愿景,也正是行为到语言,再到思想的渐次抵近中,他建构着自己的精神版图,义无反顾地开拓着“我的唐朝”,在自己的“小世界”里随想,谈天,读诗,与那些光亮处的事物四目相对,在一张怀念过去的白纸上继续着自由自在的生活。这种自由度,反映在写作法理上,就是自在而为的率性,一般意义上的组诗的严谨或因果被他抛开一边。这我口诉我心似的载言习惯恰如布罗茨基的经验之谈:“一首诗开了头,诗人并不知道这首诗怎样结束,有时,写出的东西叫人吃惊,因为写出的往往比他预期的更好,他的思想往往比他希求的更远。”

无论是短诗《厕所里的滴水声》,还是组诗《小事件》的日常叙事,抑或是小长诗《阿毛的少年时代》的传书口述,比比皆可确认他的诗歌在如何呼应时代,又深入日常,同时与公共叙事的分隔与融合。不管是底层叙事,或个人化经验加载,他力求将自身活着之苦闷,与存在之诗有机粘连,从而打开一条面向公共空间的窄道,这是他突破困境的法则,诗与思,成为他前行的左右手,更是胜负手。

当他的诗触及地域感知及其记忆深处挥之不去的原乡经验时,更为复杂的情愫像沉闷的雷声轰然而至。不得不提《父亲·村庄》这首小长诗。从作为副题抑或是题记的“魂归兮,无故地”,可以捕获的苍凉空无感遽然在目。诗从挖土机、大卡车挺进村庄切入变迁的现实,村庄的失守与父亲的旧日子形成不可调和的两极。“魂归”与“失故地”的断裂与逆向,构成了暴力美学的现实诗意,和无比噬心的主题。“近乡情更怯。”他围绕故乡的归返与出离都真切而带有精神自传的本体叙述,“谈故乡,我心生怯意”一方面,他明白,社会进程的滚滚车轮对他记忆里的乡愁的碾压已然无情。故乡,不再一复一日地用慢镜头交代事实变迁和时运更替,作为出于汉文化重度浸染的苗族后生,只有诗的沉重感或许能代替他重新铸造永恒的出生地,解决族群意义下的生活新命题。“我要说明的是,在合法的情况下,诗歌的职能只有一种作用:深深地沁入我们精神的圣殿——那里有灵魂最彻底的隐情和孤独——帮助我们实现在内心深处揭示人生本质的愿望。”胡安·拉蒙·西门内斯的诗歌心得,同样实用于吴治由的诗意诉求,那些进入灵魂里的乡人乡事,于他已变成胎记一样的烙印!

通读全集,不难看出,诗人吴治由的生活积累和现实研判是超迈的,这也是他创作潜力勃发的因袭,他平和地看待身外的一切事物,平平淡淡与世界相处,但内心绝不平静,这种与外表形成极大反差的冷热正是诗意擦碰得火花飞溅的内在依托。他在大量的短诗中,善于通过自身经历与内心感悟,从琐碎庸常的俗世场景与日渐荒芜的人文环境的搏击中攫取机智,固执地矜持退守的纯粹,因而不乏奇思妙想的闪现和令人叫绝的语言表现。

通常,结识一个诗人,必要的背景熟知是不可忽略的,我从他与孙文涛的“大地访诗人”的记录里看到这样的告白:2001年,他离开学校,形容自己踏入社会工作像“一头水生动物上陆地行走”。作为一个诗人的起始,这个片段甚为有趣。毫无疑问,由此开始的奇特经历为他研习诗歌提供了厚壤,为他所见的历史文化语境,与现实生活记忆,以及置身事件片段的感悟,和切身的痛痒与刻骨经验,都蜂拥而入诗绪,成为他创作的源头活水。他诗歌的语言充实,内容多元,尤其是对地域文化和人事的考量方面,都较好地呈现了诗歌的内在精神性。

在某些为他熟知的领域,他的诗歌开始表现出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与深度思考,生活底色突出,物我之间的互动性情感强烈,阐释的新感触精妙而富有见地。他善于抓住自己精妙的灵感微茫,从感人的细节洞开诗性深度,甚至不惜以直击的干脆超越繁复语境和修辞技艺,尽管有些地方,突兀明显,插入随意,但诗歌的陌生化往往是反习见的,关于这个意思。夸西莫多有言:“我对美的观念,不仅以和谐,而且也以不和谐加以具体化,甚至不和谐才能达成诗形式的准确性。”他已将自己带入生命内部与生活的宽度,从而达成写作的效度。

这也是我对作为诗人的吴治由的看重,沉潜于人生的途经与生命的本在,他的出发已然脚踏实地,他的归返必然老成持重。他的写作因不拘泥而富有诗歌美学的多重可塑性,他阐释世界的梦想,如黔南州这块神奇的土地一样,值得信赖与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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