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姜形象考辨

2019-03-05 09:38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9年12期
关键词:庄公参政鲁国

高 娜

(广西师范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6)

文姜作为一女性形象,在《春秋》经传中的出场次数达15次之多。这是任何一位女性都没有的“优待”。但在桓公十八年因与桓公同往齐国而致使其夫命丧齐国后,文姜便被贴上“淫乱”的标签。此说始于《左传》,后至西汉《史记》、《毛诗序》、《列女传》等皆承此说。当然,至有清时期,有学者从文字训诂的角度,为文姜辩诬,认为《左传》所书“奸”实为“干”,是参政之意。文姜“摄政”说始露头角。而近年来部分学者则在承认文姜“淫乱”一事的同时,着重考其“摄政”的真伪。故本文在认可第三种观点的基础上,注重从传世史料入手,力图还原历史上真实的文姜形象。

一、文姜“淫乱”考

“文姜之乱”始于《左传》一书,实则在《春秋》中早有暗示。桓公十八年,《左传》载:“春,公将有行,遂与姜氏如齐。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无相渎也,谓之有礼。易此必败。’公会齐侯于泺,遂及文姜如齐。齐侯通焉。公谪之,以告。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车。”①可见《左传》先借申繻之言,用以铺叙,说明文姜同行至齐,是不合礼之举。其次,所谓“齐侯通焉”,多数人将其视为是“文姜淫乱于齐侯”的有力证据。但在《管子·大匡》篇尹桐阳则认为:“诸侯夫人一嫁而不归母家者,防其泄露国情也,此云‘通于齐侯’,谓文姜以鲁国机要而告于其父耳,非淫通之谓也。”②即尹氏认为是文姜要向齐国泄露鲁国机要,被桓公知晓而责备文姜后,文姜告于其兄而怒杀桓公。但尹氏此说实则并无道理,结合《春秋》经传对文姜的记载,若此行是向娘家泄露机要,何以至庄公前期,如此频繁与齐侯会见?鲁之机要如此众多?更何况当时的庄公尚未及冠,在齐强鲁弱的局面下,通“机要”一说实则难以自圆其说。最终齐人为平息桓公之死,杀公子彭生以谢罪。

直至庄公三年,经载“三月,夫人孙于齐。”③此说恰与桓公十八年之事遥相呼应。杜预对此在《春秋经传集解》注“孙”实则“逊”。即“出逃”之意。杜预所言,虽是从文字训诂的角度,但所说无误。原因有三:其一,庄公即位前期,文姜频繁往来齐鲁之间,但仅此一次,《春秋》经曰“孙”。对于之后至齐的行为,经书多用“如”、“会”等字眼。且庄公三年文姜此行,不书“姜氏”,《左传》对此解释道“不称姜氏,绝不为亲,礼也。”④可见文姜此行是不合礼法的。故“孙”一词理应是带有贬义性质的。其二,参看闵公二年,《春秋》经载“九月,夫人姜氏孙于邾。”⑤该姜氏是为鲁庄公夫人哀姜,对其至邾这一举动,《左氏传》释“共仲通于哀姜,哀姜欲立之。闵公之死也,哀姜与知之,故孙于邾。”⑥可见哀姜是通于庆父,并与之谋杀闵公之事败露后而“孙于邾”。以此可证“孙”即出逃之意,与“出奔”实为一义。只是在《春秋》经传中,“出奔”多用于男性。其三,同为齐女的声姜,即鲁僖公之夫人。对于她在僖公十一年、十七年如齐之举,《春秋》经言“会”,而非“孙”。可见此二字在词义上十分不同。不仅如此,对于声姜如齐之原因,《左传》解释道:“声姜以公故,会齐侯于卞。九月,公至。书曰:‘至自会。’犹有诸侯之事焉,且讳之也。”⑦可见声姜是为救僖公而会见齐侯,左氏考虑其合理性而未用“礼”来约束声姜。故结合以上三点,即可说明,庄公三年文姜如齐,是出逃至齐。对于国君之母,何以用“逃”这样的字眼来对其进行描述?唯一的解释即前文所言与桓公十八年鲁桓公死于齐地不无关系。至少说明在当时鲁人眼中,“文姜淫乱于齐侯”是事实,故在庄公即位之初,文姜感此压力,而逃之齐国。

此外,从《春秋》经传对齐襄公的记载来看,鲁桓公在位期间,齐鲁仍时有战争。但至庄公即位后,在前期文姜与襄公会见如此频繁的情况之下,齐鲁二国相互交好无战。即便因文姜摄政的原因而带来齐鲁二国的安宁,但如此频繁的会见,是《春秋》经传中独有之现象。据经书记载,在诸儿被弑之前,襄公与文姜的会面基本一年一次。甚至在庄公七年时,多达两次。当然,此说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是文姜摄政的结果。但为何至庄公八年,襄公被弑后,文姜就在经传中消失了七年之久。若是摄政,这一外交情况理应继续载之。但事实是襄公被杀,文姜外出便戛然而止,这一现象正说明二者关系的非同寻常。据此,再结合左氏所言“齐侯通焉”以及庄公三年,夫人姜氏孙于齐的情况,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去认可左氏所说,即文姜“淫乱”说是为事实。

除却《左传》对文姜“淫乱”说进行直言不讳的阐述,《公》、《毂》二传在表述上多注重挖掘《春秋》的“微言大义”。尤其《毂梁传》更多是从“礼”的角度去归正出嫁妇人的行为举止。至于《春秋》三传中何以仅《左传》一书直言文姜之乱,这恰是《左传》至今经久不衰、为人争议的原因所在。就其性质而言,《左传》是经、史、文的结合体。至西汉刘歆,为提升《左传》地位始将其视为解经之作。但根据《左传》记言记事的特点来看,将其视为史书亦是情理之中。该书“传事不传义”,自然比《公》、《毂》二传详细富瞻。而就成书时间来看,《左传》实则经历过较长时期口耳相传的阶段,直至战国时期,为鲁国史官左氏著录成书。故《左传》在西汉为人发现时,其书写与汉代通用的隶书存有很大的不同。而《公》、《毂》二传最初虽也是口耳相传,但直至汉时才被写定,始成定本。故在成书时间上,《左传》早于《公》《毂》。此外,西汉史学家司马迁在进行《史记》编写时,《左传》亦是其重要的参考书。如对文姜事件的看法,《史记·鲁世家》载:“十八年春,公将有行,遂与夫人如齐。申繻谏止,公不听,遂如齐。齐襄公通桓公夫人。公怒夫人,夫人以告齐侯。夏四月丙子,齐襄公飨公,公醉,使公子彭生抱鲁桓公,因命彭生搚其胁,公死于车。”⑧此番记载与《左传》无异,只是较之表述上,更为直白。以此观之,司马迁是认可《左传》所录之事的真实性的。同为西汉时期的刘向,创作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妇女史——《列女传》。其中记载了大量先秦各国女性的事迹,尤以齐、鲁二国的女性形象最为鲜明。在《列女传》中,刘向将文姜置于《孽嬖传》内,直言:“文姜淫乱”、“齐襄淫通”。故在刘向看来,文姜乃至《孽嬖传》内所言的其他女性,都已被视为“祸乱”的根源。所谓的“美女误国”论在此处表露无疑。可见西汉时期的史书对《左传》所载事件是十分认可与接受的,而通过对经传文本的剖析,亦说明了文姜“淫乱”的真实性。

二、文姜“摄政”考

若文姜在历史上仅是作为一位“荡妇”的形象存在,何以经书如此大笔泼墨,其出场次数更是多达15 次之多。而参之同样因淫乱留名于史册的哀姜、穆姜,经传对其记载次数明显少上许多。故参考经传本身以及先秦时期女性参政的现象,提出文姜“摄政”说。

首先,先从《春秋》经传对文姜的记载来看。初,桓公三年,文姜出嫁。齐僖公亲送女一事,对此《左传》载“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于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于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于天子,则诸卿皆行,公不自送;于小国,则上大夫送之。”⑨即从“礼”的角度,齐侯亲送女是不合礼法的举动。但若单纯将其视为非“礼”的表现,亦不合情理。根据《春秋》对齐女的出嫁来看,尚未有齐侯亲送的情况出现,何以文姜能有如此之优待呢?唯一的解释即——文姜深受僖公之偏爱。那么僖公何许人也?据史料记载,齐僖公时期,曾多次主持多国会盟,平息他国争端,并借以天子之名,出兵讨伐不忠天子之国。使齐国形成小霸局面。如此有远见、有魄力的僖公,在文姜出嫁,亲送其女,必然可见文姜过人之处。如若真如《毂梁传》言“泺之会,不言及夫人何也?以夫人之伉,弗称数也。”⑩姜氏若骄纵无能,又何以受僖公之重视?故通过西汉刘向《列女传》对先秦齐国女性之记载来看,齐国女性的善辩、参政、从政意识较之其他国家的女性而言,明显高涨许多。故文姜能被僖公亲送,除了说明齐国本地风尚较为开放之外,同时凸显文姜的过人之处。

至庄公即位,据《春秋》经载:

二年“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齐地)。”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齐侯于祝丘(鲁地)。”

五年“夏,夫人姜氏如齐师。”

六年“冬,齐人来归卫俘。”

七年“春,夫人姜氏会齐侯于防(鲁地)。

冬,夫人姜氏会齐侯于毂(齐地)。”

可见在庄公即位前期,文姜与齐襄公的“会晤”十分频繁。若文姜与襄公仅是为私通而相见,为何经书不直言至齐之举,而是像记载诸侯会盟般,言具体的地点呢?而且所见之地分别为齐、鲁两地,杜预在《春秋左氏经传集解》中已做注明。不仅如此,针对“会”、“享”二字,《毂梁传》认为“妇人不言会,言会,非正也。飨,甚矣。所谓“会,非正也。”或许是因其成书于西汉,而受到儒家伦理道德约束后而产生的结论,实则《春秋》经传中对各国诸侯相“会”的记载十分详多。至于妇人与诸侯会见,却享有国君之礼,故《毂梁传》认为其甚矣。此外,细查《春秋》经传对该时期齐鲁二国关系的记载,在齐襄公被弑前,齐鲁两国一直保持友好关系,未曾发起战乱。其他诸侯国也未对鲁国这一孤儿寡母之国加以讨伐。不仅如此,对于庄公六年,“齐人来归卫俘”一事,《左传》载“齐人来归卫宝,文姜请之也。而参庄公五年,《春秋》经言“冬,公会齐人、宋人、陈人、蔡人伐卫。一事,恰与此相接应。对此《公羊传》载“此卫宝也,则齐人曷为来归之?卫人归之也。卫人归之,则其称齐人何?让乎我也。其让乎我奈何?齐侯曰:‘此非寡人之力,鲁侯之力也。’试想桓公六年出生的公子同,此时未及弱冠,而齐侯云“鲁侯之力”,似有牵强。故以此来看庄公执政前期文姜与其兄频繁会晤这一现象,文姜对于鲁国之安定而言起到不可忽视之作用。试想文姜若只是一位荡妇形象,单纯追求所谓的“幸福”,为何在夫死子幼之时,尚能保证鲁国的稳定?并且借助齐国的力量,以震慑他国,不对鲁国进行压迫。这样的女性,若单从道德评价的角度去认定,未免太过片面。

十五年“夏,夫人姜氏如齐。”

十九年“夫人姜氏如莒。”

二十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

《左传》对此并无记载,但杜预仍将如莒之行为视作“奸”也,实为谬矣。其因有三,首先,当时莒国位于鲁国东部,是东夷中最强的国家之一。隐公时期,鲁、莒二国有怨,一直是鲁国姻亲纪国从中调停。最终在隐公八年“盟于浮来。”关系略有缓和。包括在桓公时期,鲁、莒二国并未发生战争,一直保持盟友之关系。但至庄公十九年冬,《春秋》经载“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以此来看,夫人姜氏此行可视为求救之举。再者,参考此时文姜的真实年龄。自桓公三年嫁于鲁国,时庄公二十年,文姜至少五十上下,这样的年纪,淫乱于他国者,未免于理难通。故杨伯竣先生在《春秋左传注》中说道“杜注‘恐未必然’”。况庄公时已三十,虽其性格软弱,但在重礼的鲁国,若此行仍为通奸,那么文姜在失去齐襄公这一靠山之后,为何还能存立于鲁国?而不是像同样因“淫乱弑君”留名的哀姜一样,被齐人杀之而还呢?此外,再从所通者为何人的角度来看,前期,文姜淫乱于齐侯,《左传》对所通之人已做说明。但若如杜预所言,此举仍为通奸,那么此处的记载,十分不合左氏的做法。虽文姜与襄公有染之时,《左传》并未对每一次的相会皆作说明,但于其所通之人是直言不讳的。故在齐襄公被弑后,文姜若另有所通,《左传》怎会不加记录?故从《春秋》经传本身即可说明文姜于鲁国“摄政”后对鲁国实则起到不可忽视的重大影响。

再者,从先秦妇女参政现象来看。在封建社会到来之前,中国经历了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漫长阶段。女性的权力、地位逐渐为男性所取代。但在春秋战国之时,这仍是一个女权觉醒的时代。根据史料记载,至少记录了三十处以上的女性参政事例。根据参政的形式具体可分为三类:其一,依据自身显要身份进行辅政,并对时局产生积极影响的女性。诸如中国首位女思想家——楚武王夫人邓曼、果敢机智、顾全大局的卫定公夫人定姜以及外交讲求诚信、谨慎的齐国君王后等人。其二,机缘巧合之下,因其特殊身份而参与政事的女性。诸如极具远见的许穆夫人、力劝重耳回归晋国的齐姜以及机智救夫的鲁僖公夫人声姜等。此外,《春秋》经传中还存有一些乱政、干政的女性。主要表现在争夺储位、干预立嗣等方面。诸如卫宣公的夫人宣姜、晋献公的妃子骊姬、郑武公之妻武姜以及鲁庄公夫人哀姜等人。《左传》中对这些女性的事迹皆做了详细的记载。而在这些参政女性之中,无疑又以姜姓居多,体现明显的地域特征。这一点在西汉刘向《列女传》中表现十足。此外,参《史记》一书可知,齐国在建国之初是极劝女功的。女性有着积极的从政意识并且具备深厚的军事技能。故其他诸侯国纷纷与齐国联姻,既仰其大国之威,又给予齐国女性更多的参政机会。故以此来审视文姜,这一在《左传》中最“独特”的女性,其参政的可能性是极大的。

三、对文姜片面式评价的反思

《春秋》三传对文姜的评价主要是从“礼”的角度出发,并且一以贯之,而后代的史书对此亦是全盘接受。这一片面式的评价颇值得反思。在此,将从《左传》记言记事的特点以及汉代所形成的妇女观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历史层面的再思考。

首先,西汉形成的儒家伦理观念严格束缚了女性。该时期,仁厚、重礼、重孝者被汉人大力赞扬,反之,则大加贬斥。参看刘向《列女传》所记录的鲁国女性形象,分列于《母仪传》、《贤明传》、《仁智传》、《贞顺传》、《节义传》之中,故此守礼忠义的鲁女形象成为了西汉统治者提倡女性所应学习的榜样。其中,据《贞顺传》序言所载,不仅要求女性做到从一而终,还要“勤正洁行,精专谨慎”。此处可视为女性贞节观的有力总结。故在封建社会建立后,女性参政现象开始退出历史舞台。而弑夫、私通的现象更是为世人所诟病之行为。这样的礼制思想不仅成为禁锢妇女的思想武器,也是为以后的“三纲五常”论的形成奠定思想基础。

其次,从《左传》记言记事的特点来看,在记载上,《春秋》虽对其记载颇多,但《左传》并未对每一次的行为皆作具体的阐述。故在造成后世对文姜片面性评价上,《左传》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先秦时期女性参政的方式具体分为辅政、摄政、干政等多种形式。对于干政的女性,诸如武姜、卫宣姜、哀姜、穆姜等人,在左氏笔下,皆是被批评的对象。而对于辅政、摄政的卫定姜、邓曼、君王后等人,《左传》则是通过言、事结合加以凸显形象。故左氏是极度重视参政女性对国家所作出的历史功绩的。而参上文对文姜参政的剖析,为何左氏对其记载之少?其因具体是:文姜因淫乱于齐侯一事,使得重“礼”的鲁国蒙羞,故对此本应大力阐述其私通一事。但同时文姜在庄公执政时期,又对鲁国的安定作出极大的功绩,于此又理应大力赞扬的。故综合而论,左氏从维护周礼的角度出发,对文姜淫乱一事进行说明,但其过程,左氏并未记载,这其中即考虑考虑到文姜参政对鲁国产生的积极影响。故对于左氏而言,“淫乱”与“参政”并存的现象,他是选择孔子“中庸”之道,进行的折中化处理。故皆选择从简记述。

结语

文姜作为中国历史上较具争议的一位女性,虽然现在众多学者都在为其翻案,以说明其不存在“淫乱”一说。但先秦史料是为第一手资料,不论先秦齐鲁二国风尚为何?“淫乱”与“参政”二说,皆可从《春秋》经传推出,即所谓的“以本为本”。我们理应正视这一现实。至于后世之所以对文姜的记载多从道德层面进行评价,西汉时期发展起来的儒家伦理思想至关重要。此外,不可忽视的是左丘明对孔子“中庸”思想的继承。故后世史书忽视乃至否认文姜对鲁国政治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无疑是充满偏见的。

注 释:

②郭沫若.管子集校[Z].郭沫若全集(第5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434.

⑧司马迁.史记[M].北京:线装书局,2006: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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