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的现状与对策分析

2019-09-10 23:05孙义峰魏巍王晓彤
E动时尚·科学工程技术 2019年19期
关键词:公开环境监测信息

孙义峰 魏巍 王晓彤

摘 要:信息公开是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本文以青岛市为例,介绍生态环境领域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的现状,分析了环境监测信息在环境信息公开实际工作中及面临的问题,探索符合新时期特点的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建议对策。

关键词: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对策

一、环境信息公开的意义

环境信息公开是依据和尊重公众知情权,政府和企业以及其他社会行为主体向公众通报和公开各自的环境行为以利于公众参与和监督[1]。环境信息公开有助于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环境事故风险,化解环境群体性事件对维护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政府部门的科学决策和监管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的作用

随着生态文明观念的深入人心,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不断增长。作为公众了解、参与的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的基础性作用日益突出,环境信息既要公开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也要公开政府和企业环境行为的监测信息,为公众了解和监督生态环境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按照环境信息公开目录的要求,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回应公众关切,通过青岛政务网等官方网站,全面公开年度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加大空气、水、污染源企业等领域环境监测信息的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取监测信息,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三、当前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工作的现状

1.環境监测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政府部门官方网站仍是当前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尚未广泛应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发布环境监测信息。网站发布的环境信息缺乏时效性、权威性和完整性。与国内先进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相比,网站缺乏实用性和互动性。由于部分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还未充分了解,获取环境监测信息的途径不畅,导致出现对关注环境监测信息的重复电话咨询或依申请公开。

2.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公开的环境监测信息群众不关注、群众关注的环境监测信息不公开,特别是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监测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充分。部分公开的信息未充分考虑社会公众的文化程度和年龄结构,过多使用专业术语,部分公众看不懂的情况比较常见。企业自行监测公开的环境信息有虚假,虽然有污染源企业监测数据强制公开制度,但企业为了逃避处罚,编造虚假监测数据,隐瞒污染信息,逃避公众监督[2]。

3.环境监测信息更新不及时。由于信息发布在日常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部分公开的环境监测信息存在数据重叠、内容更新滞后的情况,对于环境监测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公开力度不够。受环境监测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的限制,网站发布监测信息的保密审查需要各级管理部门的层层审核,造成公众对不能及时获取环境监测的有效信息,影响到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的实效。

4.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的共享程度较低。由于尚未建立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系统,分属不同管理部门的环境监测数据信息尚未得到充分的挖掘利用,环境监测数据开放存在数据准确性与使用度偏低的情况,导致分属不同管理部门的环境监测数据普遍存在“信息孤岛”问题,难以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的全面共享[3]。环境监测信息的公开的范围仅仅包括原环保部门内部,其他部门的环境信息并不能得到有效发布,无法及时为提供公众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

四、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的建议

1.健全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整合各类环境信息资源和渠道,及时公开社会公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完善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制度,设立空气质量专栏,实时发布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和空气污染指数,定期发布每月空气质量评述、降尘监测结果,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建立水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通过环境质量公报、水质月报等方式公开全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及国控地表水水质状况。通过环境监测信息公开,让社会公众对全市环境质量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使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信息传递更加快捷、高效。

2.完善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制度。将“公开透明”作为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从当前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和社会公共服务需求出发,公开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以及废气、废水自动监控数据情况。强化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将污染源信息(包括名称、所在地、监测点位、监测日期、监测项目、浓度、排放标准限值、评价结论)及时通过网站对外发布。通过加强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充分保障群众对重点企业排污状况的知情权、监督权,提升企业的自律意识和环境责任。

三是拓宽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的途径,丰富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发挥网络新媒体互动传播的优势,通过微博及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每日空气质量级别、指数范围及首要污染物。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含各区市及镇街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情况的空气质量月评述[4]。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每日通过电台连线实时播报空气质量状况信息。扩大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的方式,提升生态环境工作的公共服务水平。

四是切实做好环境监测信息的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满足社会公众对的特定环境监测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工作,设立环境监测信息专栏和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入口,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完善工作机制,畅通受理渠道,改进服务质量,对属于环境监测依申请公开公众受理范围内事项,简化依申请公开从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每个环节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努力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通过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充分满足社会公众对环境监测信息的个性化需求。

参考文献

[1]王华;郭红燕;黄德生 我国环境信息公开现状、问题与对策 《中国环境管理》2016(1)1674-6252(2016)01-017:83-91

[2]李晓亮,陆俐呐,林爱军 我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政策制定与执行的进展与问题[J]..环境保护.2016(18):48-54

[3]任子平,许福成 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环境管理》2016(04):22-23

[4]郑丽琳、李旭辉 信息生态视角下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影响因素研究《理论学刊》,2018,5(30):7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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