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功利主义的负面思想效应及其对于共同体文明的损益

2020-01-20 04:06张周志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20年1期
关键词:个人利益功利主义德性

张周志

(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3,zhangzhouzhi@163.com)

《文明就医患者倡议》(西安宣言)的发表,以独到的视角和高度的责任感,把一个焦点现实社会问题提到了思想和学术检讨的严肃层面,值得思想学术界,特别是伦理思想的学术研究予以深入探究。本文试图结合中国文化传统和社会现实的实际,论述造成现代性人际关系紧张,包括医患关系不和谐,甚至医闹丑闻时有发生的根源,并论证重塑德性伦理,德润共同体利益,从而从伦理思维的深层解决人与人、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紧张关系。

启蒙理性以降,世俗世界社会秩序的一个重要伦理基础,就是自然人性论基础上的功利主义思想,这种以理性人的个人利益为中心的规范伦理,被视作维护个人尊严和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人性根基和思想基础,并随着资本逻辑推演的全球化进程,几近渗透至全球所有地域的所有行业,以巨大的潜力同化着一切文化的理念。然而,当人们践行这种以个人权利和利益为究竟的功利伦理时,同时遭遇其自身带来的德性式微的人性堕落、共同体文明损益等负面效应。这正是当代思想良知亟待反思惊醒的严肃学术问题。

1 功利主义的利己本性及其中国式移植传播

1.1 功利主义是一种文明的利己主义

功利主义作为西方现代性重要思想基础的一种伦理思潮,直接起源于近代英国经验主义哲学思想,霍布斯的《利维坦》和洛克的《人类理解论》中,都明确了人是自然的产物,人是动物。因而人类的一切知识,包括对于人以及人际关系的知识,都应该来源于感觉经验。这种自然人性论的知识论,到了法国18世纪唯物论者爱尔维修和霍尔巴赫那里,就直接发展为人是感官快乐的功利动物的伦理。英国思想家边沁和密尔,在19世纪集功利主义思想之大全,形成功利主义伦理的系统思想体系。

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继承和发展了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爱尔维修的功利理论,他坚定地认为,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自然人性是人的本性。这种自然本性就是人与其他动物一样趋乐避苦的生理本能。人生时时处处都处于苦和乐这两个最高主宰的控制之下,边沁直言:凡我们所行、所言、所思,无不由苦乐支配。人类道德理性的伦理意识自觉的基础,就在于对苦乐的认知和觉悟,追求快乐是善,反之则是恶;而且善恶的程度与人类行为后果的苦乐大小成正比例。据此,他将最擅长于计算利害得失,时刻算计着以最小的成本和代价,获得最大收益和快乐的商人和市侩作为社会的道德典范加以推崇。把人们之间的全部社会关系,简化为利益和利用关系。对此,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赞扬边沁是天才的同时,尖锐地指出边沁把人们之间一切现存的社会关系“都完全从属于功利关系,而这种关系被无条件地推崇为其他一切关系的唯一内容”[1]的片面性。事实上,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充分肯定历史上感觉主义、享乐主义的合理性,坚决批判一切禁欲主义和情感道德论,积极鼓励人们追求快感、财富、权力、荣誉、地位等。然而,面对有限的资源和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矛盾,人际竞争就不可避免,那么,如何处理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冲突呢?对此,功利主义大师边沁认为,唯有每个个人的私人利益是唯一真实的,什么民族国家、社会共同体等的利益不过是一种抽象。所以,资产阶级民法典的首要原则是:“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序言》中指出,这种功利主义的个人主义伦理原则,把私人财富和人性自私的恶视作社会赖以发展的动力的表现形式,宣扬人人只有主观上为自己,客观上才能实现为他人、为社会的结果。边沁认为,人的理性计算能力要求人们,只有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纯粹、最持久、最广泛的幸福和快乐,个人的最大幸福和快乐的目的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共同体利益不过是实现个人利益的手段。

1.2 严复等对功利主义的中国式移植和宣扬

近代以来,随着中西交流的发展,宣扬功利主义是中国当时救国之策的人不在少数,例如王韬就明确提出“诱之以利禄,激之以功名,以天下之大,人材之众,岂无殊尤之资出类拔萃者哉”[2],而严复则通过翻译亚当·斯密的《原富》,对亚当·斯密从经济学角度提出的功利主义思想进行了中国式的移植和宣扬。

第一,极力抬高私欲和个人享乐的地位和作用。

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关于自然人性的伦理思想的自觉意识是十分丰富的,孔子和孟子认为自然人性的自私本能足以使人向下堕落为动物,所以君子应该重义而贱利。两千多年儒家学以成人的道德教化,要求“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化性起伪,向善向上。

但是,中国近代以来的一些启蒙思想家,如康有为就公开声称,孟子的人性论是错误的,不尊重人自私的自然本性。严复翻译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时,首先就在竭力论证这一思想。他以亚当·斯密的口气,通过社会经济生活四环节: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的内部关系的论证,特别是通过生产与消费关系的论证,明确指出,消费是生产的目的,而消费者则是消费的主体,所以,只有消费者有消费的需求和欲望,生产经营者的生产才有意义,他们通过生产经营获得利润的目的才能实现。相反,倘若作为消费者的每个个人,都没有追求个人享乐的欲望和需求,社会经济活动就会失去活力。所以追求财富和享受的“个人自营”完全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应该大加鼓励。故此,严复翻译的《原富》中对于功利主义的隆利贱义思想比较推崇,“夫民之所以兮兮勤动者,为利进耳,使靡所利,谁则为之?”[3]857严复说,鼓励和支持所有人都追求财富和享受,社会才能不断进步。“今使一国之民,举孜孜于求富。既富矣,又不愿为享用之隆,则亦敝民而已。况无享用则物产丰盈之后,民将缦然止足,而所以砺其求益之情不亦废乎。”(严复《原富》按语)因此他明确表示:“舍自营无以为存,功利何足病。”[3]1395

第二,公开宣扬个人利益至上。

在共同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上,儒家的家国情怀和大同理想,历来都在强调民族国家和共同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大河有水,小河不干;而功利主义则恰恰与此相反,明确宣扬个人利益至上。严复翻译的《原富》中,宣扬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物竞天择思想,明确反对一切先验道德论和情感道德论,更是反对儒家利群利他的义务伦理。十分庸俗地把人的社会性的类本质还原为求利己的手段,为了个人利益最大化,人们“才由散入群”,而组成社会群体。因此,人们之间“善相感通之德”的道德意识,并非是关于自身类本质的共同体意识的思维自觉,而不过是自然人性自私本能导致的必然竞争过程中不得已的理性选择。唯其如此,才能保障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人人在一切行为的起念上,唯有思量个人幸福快乐的最大利益,并无利他和增进共同体福祉的高尚动机。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所描述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自然景象,人人都在为个人利益忙忙碌碌。面对共同的市场和有限的资源,人际竞争自然不可避免。为了确保公平竞争,就必须有基本的共同体道德的共识及其物化的秩序保障,人们终必要觉悟共同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相得益彰才能最大限度地确保个体自私欲望的满足。严复也认识到“明两利为利,独利为不利”。但是从根本上说,严复仍是主张“积私以为公”,个人利益永远高于公共利益,因为这是亚当·斯密《原富》的核心观点,也是功利主义的最高利益主张——国民财富不过是每个个人财富的总和,小河有水,大河盈盈。这一点与中国传统的财富关系的理解和主张大相径庭。

第三,颠覆传统德性伦理的义利观。

功利主义伦理与传统德性伦理的核心分歧在于义利关系上。无论是古希腊还是中国古代,先哲们的关于义利对立的伦理自觉,早已觉悟出善优先于正义的德性伦理。柏拉图的《理想国》首先要考虑的只有有德性的人才有资格治理国家;儒家圣人孔子首次认定义利对立,但是,儒家讲的利泛指一切利益,既包含个人利益,也包含公共利益,对于在义之利,儒家不仅不反对,而且还提倡。然而,儒家明确反对不义之利,并以是否谋取个人利益区别君子与小人,主张道德实践就是用以义驾驭利的德性唤醒人的人之善端,而不是让人见利忘义,甚至利令智昏。而功利主义则明确反对这种以义驾驭利的思想,严复十分欣赏亚当·斯密把道德与个人利益关联考量的思想,主张不仅要从利益关系中寻找道德的根据,而且个人财富越多,道德觉悟就自然逾高,“实且以多为贵而后其国之文物声明可以日盛,民生乐而教化行也。夫求财所以足用,生民之品量与夫相生相养之事,有必财而后能尽其美善者。”[3]880然而,这种隆利贱义的伦理理想,不仅难以实现义利统一,反而滋生了大量横征暴敛的资本逻辑恶行。

近代以来极力宣扬功利主义伦理的还有梁启超,其发表《乐利主义泰斗边沁之学说》一文。他不仅宣场功利主义“为近世欧洲开一新天地”,而且将中国人利己主义的思想本能比附为功利主义,并且用日本近世法哲学家加藤弘之的《道德与法律进化之理》来细分人们的利己之心,将其分为纯粹的利己之心与变相的利己之心两种类型,后者往往表面上表现为利他之心。进一步依此纠正边沁关于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时只考虑个人利益的动机论理论。梁启超把功利主义伦理提升到中华民族图存免亡的战略高度,他不仅推崇边沁的学说,而且还要寻觅中国传统思想中与之契合的根据。当代学术界公认胡适最早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第一次将墨家的“兼相爱、交相利”的思想与西方功利主义相比拟,其实,梁启超比胡适更早有这一说法,“故今日不独发明墨翟之学足以救中国,即发明杨朱之学亦足以救中国。”[4]在梁启超看来,功利主义的个人利益至上的思想,不仅是西方人此时才有的思想,吾国早有这样的学说。故今之弘扬,并非崇洋媚外,而是人类共识的再自觉。梁启超把先秦哲学家杨朱的“贵生”“重己”思想与功利主义放在一起,笔者认为这是不妥的,因为杨朱的“一毛不拔”后面的话在于强调“绝不损人而利己”。而且杨朱是明确反对墨家的“兼爱”思想的。再有,虽然墨家与儒家比,有重自然、重功利的地方,承认趋乐避苦是自然人性的本能,而道德的善恶扬抑要尽量顺乎这一人性自然。但是,事实上,墨家的任侠精神,恰恰与功利主义的个人利益至上原则大相径庭,主张“损己以益人。”“任,士损己而益所为也。”(《墨子·经上》)彰显墨家行侠仗义的利他和公共正义的霸道精神,而非功利主义的个人利益至上原则。

1.3 中国式功利主义传播的文化心理依据

第一,功利精神与实用理性思想偏向的契合。西学东渐已有两百多年的历史。为什么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能够在中国盛行,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就是中国传统文化心理中有浓郁的实用理性的倾向。李泽厚在《中国古代思想史论》中,把中国思维文化的这种偏向分析为实用政治理性、实用道德理性、实用宗教理性等。或许就是这种实用理性的思维偏向,能够很快融合西方功利主义的思想精神。而英国的大哲学家罗素多次来中国宣扬其逻辑原子主义为代表的英美分析哲学,今日在中国也没有形成多大影响;德国观念论和存在论的传统形而上学更是没有什么市场。唯有美国杜威的实用主义哲学、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马克思的实践哲学在中国落地生根,还能广泛传播和应用,这应该与中国文化土壤中的实用理性基础有关。

第二,中国传统文化心理中的功利主义土壤。尽管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思想以重义贱利而具有非功利主义特征,但并非中国传统思想中绝对排斥功利主义;恰恰相反,中国古代思想包括儒家思想也有重视功利的地方。义利之争始终伴随着古代思想、社会的发展过程。儒家倡导的学以成人、学而优则仕的精神,正是让君子以德性克服自然人性的自私本能,高尚合法地取得在义之利,而非唯利是图。所以,朱熹解释“在其中”即“不求而自至之意”。这充分说明儒家的以义驾驭利的思想,不是否认个人的一切利益,而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墨家的从事精神,确实正面肯定人性利己的思想。通过深入比较中西科学技术传统特点,我们发现,重视工匠传统是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实用功利偏向的充分表现。著名科学思想史学者梅森曾经研究揭示,科学技术根源于两个传统,其一是学院传统,重视探究自然之虚理的理性主义,其二是工匠传统,重视实际之操作的经验主义,甚至把对于宇宙自然规律的科学探究,与实用功利的求长生之巫术联系起来。如“道家的哲学思想与巫师的方术何以能够完全形成后代的道教呢?乍看起来似乎令人不解。实则原因简单。早期的科学和魔术是不分家的。因道家哲学强调自然,自然就渐从纯观察的研究转变实验的态度。”[5]中国历史上科学技术的发展始终没有超出中古型的经验性阶段的重要原因,在于重实用功利而不崇尚深究自然之真理。

2 功利主义的负面思想效应

与视功利主义为资本主义现代性的伦理基础的思潮不同,同样在19世纪,按照启蒙运动最终理论总结的康德的三大理性精神,马克斯·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则与其相反地把禁欲主义作为现代性发展的精神动力。自此以降,西方现当代思想持续不断的启蒙再反思,以现代性的深入检讨为契机,从各个方面严肃分析功利主义伦理思想,在肯定其推动资本逻辑和个人财富增进的同时,重点反省其对于共同体文明损益的负面效应。西方马克思主义的领袖人物,法兰克福学派的代表性思想家哈贝马斯指出,功利主义造成了现代性的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分裂;马尔库塞警示功利主义把人引向只为利益所动的《单向度的人》的片面发展等。总体来说,功利主义的负面思想效应主要表现在下述几点:

2.1 价值高于真理:现代性理想的泯灭

原本伴随着启蒙运动和工业革命而诞生的“现代性”,早在康德的理性批判哲学那里已经得到高度的理论总结和概括,马克斯·韦伯遵循康德的三大理性原则将其规范为:客观普遍的科学理性、制度理性优先的实践理性、追求崇高的审美理性。说明现代化虽然是世俗化的过程,但是作为为自然界立法的主体的人,首先要探索揭示并严格遵守世界的客观规律和客观真理,其次要以君子怀刑的规范意识恪守社会的道德规范和典章制度,同时还要有超越个人利益限制的审美理性的崇高追求。然而,极端崇尚功利主义伦理观念的结果则是,价值高于真理,利益高于是非,立场决定思想,善恶屈从利益。在“所有的评价性判断,尤其是所有的道德判断,就其在本性上,他们是道德的或是评价性的而言,都不过是爱好、态度或情感的表述。”[6]16结果必然是相对主义流行,是非观念缺失。其基本特点就是反自然主义、非认知主义、主观主义和反规范性,从而使我们的道德文化丧失了客观标准和绝对权威的真理性。在这里,一切价值、评价都只是个人主观好恶的表达,不存在统一的客观真理标准,只是自我情感或态度的表达,决定个人情感或态度的仅仅是是否对于个人有用的价值选择。这种价值的有用性高于真理的是非性的相对主义、情感主义的评价标准,必然使现代性的三大理念的初衷丧失殆尽,在意识层面上仅剩下个体主义的利益和金钱,而在追求和尊重理性客观真理基础上推进人类文明不断进步的理想,在个人利益面前显得苍白无力。最终导致作为现代性基本特征的民主、科学、自由精神完全泯灭。

2.2 个人先于群体:共同体价值损益

功利主义的个人利益原则与中国传统人的利己本能的文化心理相结合,必然对于民族国家、共同体及社会利益形成巨大的伤害。对此,黑格尔早已强调,只有粗俗野蛮的人才言必称个人利益,一个有觉悟的人,必以国家利益为重。事实上,诚如前文所述,儒家为什么强调义务本位的奉献伦理,目的就是限制人的自然人性的自私本能,防止个人私欲对于共同体利益的损益,确保大河有水,小河不干。

虽然功利主义一再强调,通过个人利益的充分最大化,最终能够增加公共利益,事实上,严复翻译的《原富》中也声明,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常相和合,是一非二”,但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常相冲突的状况仍时有发生。一旦放纵了自然人性的利己本能,共同体的利益和人类文明就会遭遇巨大损益。对此,意大利思想家马基雅维里早有断言:“一切人都有恶的本性,只要一有机会,人们就要按照这种本性来行事。”[7]有人“以获取私人利益为目的滥用公共权利”[8]59;有的“因个人(个人的、家庭的、私人集团的)金钱或地位上的利益而偏离公共职责,或者是由于私人影响而违反权力行使规则的行为。”[8]60马克思也深入分析过人的利己自私本能:“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9]尤其是在“第一是竞争,第二是猜疑,第三是荣誉。”[10]这三种霍布斯发现的造成人类争斗的主要原因领域,这种自私“天性”表现得淋漓尽致。当我们超越了抽象人性论和先验人性论,回到现实中考察人的思想、动机及其行为时,就不能不承认这一点。因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9]18“即使不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那样,天生是政治动物,无论如何也天生是社会动物。”[11]363“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11]12唯其如此,足以见得功利主义者把个人凌驾于共同体之上,无异于让人失去称之为人的社会性,从而沦为与动物没有区别的自然存在。所以为一己之私损益共同体利益和文明的行为,也就与畜群对于人类的伤害无别,那就根本谈不上人类文明。

2.3 规则取代德性:道德自觉的沦落

功利主义声明,既然人人都是自私的,人人都是理性的,所以,为了每个人充分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不伤害别人同等的权利,凡是有利益博弈的地方,一定有制度思维的优先安排,因此确保公平竞争。所以,人人都要有规则意识。这自然是正确的,但是仅仅停留在法无明禁即自由的外在他律性层面,就显得十分消极被动。建立在这种伦理思想基础上的现代资产阶级政治哲学的古典自由主义者,义正词严地强调正义的规则优先于善。即使到了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罗尔斯那里,虽然他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肃性,并设计出自由的平等原则和差别与机会公平平等两原则,希冀依此弥补古典自由主义的不足,既要确保制度规范的正义原则,又要主动培育每个个人的有德性的正义感。以至于到后来的哈耶克和德沃金等,无论怎样修补古典自由主义的理论,古今自由主义都在坚守功利原理基础上的规则先于德性的基本立场。因为他们共同的文化基础是功利主义的自然人性论,在那里,人已堕落为动物,没有了崇高和理想,只是彼此间弱肉强食地恶意竞争,道德和法律无须提升人的精神境界和德性觉悟,只要制定出利己而不损人的底线规则即可。人们的日常生活的道德行为,也只要满足遵守这种底线道德规则就尽了其作为道德存在的本分。作为一门学科,道德哲学只要能建立一组道德规则,也就完成了它的任务。“至于个人的道德修养及德性的培养,则最后只被缩减到一种性向,这种性向就是对道德规则的服从。”[12]因此,在现代道德世界里,德性就是一种服从规则的德性。不仅先让人变成动物,再用规范动物的最低要求规范人,明显既是对人的社会存在和精神实体的自污,更是对于道德科学自身的亵渎。

3 何以超越功利主义的利己思维

3.1 在继承传统中弘扬美德

对于功利主义的规则优先思想,麦金太尔等人在强烈批评的基础上,试图建构一种新德性伦理的超越体系,依此拯救道德黑暗时代的人类精神文明。麦金太尔认为,即使功利主义伦理主张规则优先,道德科学的任务就是制定道德规则,个人的道德责任也仅仅在于遵守道德规则。但是,道德规则的核心因素是制定者和遵守者。只有有正义德性、品质优秀的人,才能制定出正义的规则,同样,也只有有德性的人才会自觉遵守正义的道德规则。正如儒家所言,君子怀刑;否则,假如大多数人都失去了良好品质的德性,社会的道德规则设计再周全,也无济于事。我们不得不思量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是良法与恶法立法的道德基础,其二是公民的道德品质即德性的缺失。这也正是二程主张“唯法不教则罔”“德法并重,恩威并施”的缘故。麦金太尔认为“在德性与规则之间,有一种非常关键的联系,因为只有对于拥有德性的人才能知道怎样运用规则。”[6]192因而,伦理学绝不是一门纯粹制定规则或标准的学问,它的首要任务是告诉人们如何认识自己的生活目标,并为实现一种善的生活而培养自我的内在品质和美德。唯其如此,只有重塑新德性伦理,才能克服功利主义对于共同体文明的损益。

现代性启蒙的一个很大的思想断裂就是彻底忘却了传统社会的美德伦理。因此,塑造新德性伦理以超越功利主义的规则伦理的重要途径和方法,自然是继承传统,以弘扬美德。如何构建新德性伦理?汲取传统德性伦理的合理思想是十分重要的途径。事实上,以荷马为代表的英雄社会、雅典城邦社会、中世纪,以及中国古代社会的各个时期,传统社会富含美德伦理的典型资源,充弘彰显其现代价值,具有弥足珍贵的意义。而古代社会的美德伦理共同的特点是,美德不仅是个人内在的道德品质,而且都是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定共同体利益的典型道德代表的标志,并通过为共同体利益而斗争的行为来呈现。“判断一个人也就是判断他的行为。判断一个人的德性和恶的依据,在于他在具体环境中所做的具体行为;因为德性就是维持一个充当某种角色的自由人的那些品质,德性就表现在他的角色所要求的行为中。”[6]154以各时代、各民族的英雄为例,他们的美德永远都与共同体利益密切相关,而绝非功利主义的个人利益至上。英雄的美德的崇高,正在于其舍生忘死以利共同体、舍己为人的利他精神。英雄和所有人的德性一样,根源和评价依据都依赖于共同体,而不是功利主义设想的脱离共同体的孤立个人。谁要脱离特定的社会结构,那就要使自己从这个社会消失。而现代性启蒙抽象宣扬个性自由和人格独立,依此践行功利主义的个人利益至上的道德规则,并力图摆脱道德的所有具体社会联系和社会结构,必然导致两个严重后果,首先是普遍性道德的愿望只能成为一种幻想,其次是彻底忘却传统。而“德性不是别的,只是传统的一部分,我们通过传统来继承德性,我们通过一系列的前辈来理解这些德性?”[6]160所以,只有维护优良传统,虚心向古人学习,才能真正弘扬美德。

3.2 以德性实践增进共同体福祉

德性是共同体向善的首要条件。在古典的美德伦理中,善是优先于规则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善是人类本性意义上的目的,是人类全部生活的最好生活,在这种生活中,德性的践行是其必要的部分。在人认识到自身的目的后向人自身目的的追求过程中,德性起了关键的作用,从而使人从偶然形成的人性向认识到目的后可能形成的人性的转化。人的自觉存在,即作为类本质的存在,必须依赖于一定的共同体,而“所有共同体都是为着某种善而建立的(因为人的行为都是为着他们所认为的善),很显然,既然所有共同体都在追求某种善,所有共同体中最高的并且包含了一切其他共同体的共同体,所追求的就是一定是最高的善,那就是所谓的城邦或政治共同体。”[13]从古代的城邦社会,到现代的市民社会,人类存在的任何共同体,都有其共同的利益,因而,凡是有助于实现这一共同利益的行为实践看作是有德性善举,凡是有损于共同利益的行为则是恶行。“在一个共同体内,正义德性的兴盛的社会先决条件是双重的:对功过有一些理性的标准;对这些标准是什么有社会确定的一致看法。”[6]192只要有德性的人执法,才能确保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行使权力,德性还是第一位的。特别是在共同体中有一定公权的人,更需要一定的智慧,而“智慧是一种理智德性;没有这种理智德性,品格中的任何德性就难以践行。”[6]194有理智德性,才能使德性实践对时间、地点、方式做出恰当的判断力,从而确保人在适当的时间、地点、方式下做正当的事。智慧本身需要拥有者必须有某种善,而不能利令智昏,否则就不可能有实践理智。

德性实践是善良美好生活的重要途径。荷马从社会角色规定的德性概念,积极鼓励共同体中的每个人严格地去做他们的社会角色所要求的事情;亚里士多德的德性的践行,本身就是个人和共同体善良美好的生活的一部分;富兰克林把德性看作一种获得尘世的和天堂的成功方面的功用性品质。无论哪种德性观,德性都不仅是人类的一种品质,还是个人和共同体通往美好生活的重要途径,而且贯穿于个人生活整体,对于人类永远不可或缺。德性不仅与各种实践密不可分,而且体现在一个人的生活整体中。

3.3 用德性觉悟滋润共同体利益

功利主义最危险的思想后果是使每个个人成为脱离社会共同体的孤立存在,把人的社会性完全抽象掉。人摆脱其社会角色,就自然不必为其社会责任和价值评判所累,更无追求善的美德的崇高理想,只有快乐至死。问题的实质归根结底是共同体意识被彻底遗忘。在从传统向现代社会转换的过程中,现代社会的自我在争取自身主权的同时,丧失了由社会身份和既定目标提供的传统规定。

从文明形态历史沿革的事实上看,自工业革命以来的现代社会,社会化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本应使人们之间的相互联系更为密切,传统社会依赖信仰和宗庙维护的共同体被社会化生产方式决定的各种利益共同体所取代。每个人每时每刻都离不开一定的共同体。个人价值和尊严的取得和实现,往往取决于共同体的共同体价值体系,由此要求个人的责任和奉献的伦理义务自觉,是有效增进共同体福祉的道德前提。而这种责任伦理觉悟的思想前提是,超越个人权利本位的功利主义,在学习古代社会的人们传统的共同体意识中的美德思想的基础上,结合现代社会的共同体实际,重构新德性伦理。确保每一个人作为个人和作为各种共同体的成员,始终保持善的德性这一共同体得以建立的内在条件,并在共同体中充分体现善的德性,实现个人的善和共同体的善的一致性。一方面,在这个共同体中,人们对共同善的追求使人们获得相应的利益或善;另一方面,共同体的成员通过自己的活动来增进共同体的利益。在这些活动中,德性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可见,德性是一种获得性的品质,它有助于共同体成员的共同体利益,也有利于个人自身德性的进一步增加。个人如果缺乏这类善的德性,则会对共同体的连接起破坏性的消极作用,甚至走向违法犯罪。“违法行为破坏了那些使得对共同体利益的共同追求成为可能的各种联系;有缺陷的品质也会使人易于犯罪,同时,也使他不能对获得共同利益作出什么贡献。而没有共同体利益,共同体的公共生活就没有意义。”[6]191-192所以,善的德性是人之为人,成为社会的人,作为各种共同体的一员的主体道德前提,即德性立人,德润共同体,这是现代社会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只有唤醒人人的道德生命的善端,社会文明才能真正进步,才能有效克服功利主义伦理的负面思想效应,人类命运共同体才有光明的未来。

医患双方,都能以共同体伦理的德性善举为指针,而不是仅仅以功利主义的自利自保的规则为底线,科学认知,换位思维,充分信任,用医患共同体的崇尚生命尊严的美德伦理对待医疗实践,医闹自然消泯,医患一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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