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殷卜辭中快速的“速”字

2020-02-24 00:57蔡哲茂
甲骨文与殷商史 2020年0期
关键词:意義甲骨金文

蔡哲茂

(臺灣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合296(存下195、六雙31) (圖一)

合29715(粹1151)(圖二)

合18276(文806)(圖三)

圖一 合296

圖二 合29715(局部)

圖三 合18276

圖四 合21202

合18277(存下509)(圖四)

合28011(甲3913)(圖五)

合28034(人2149)(圖六)

合29084(甲3919)(圖七)

合29092(佚292)(圖八)

合31792(佚940)(圖九)

圖五 合28011

圖六 合28034

圖七 合29084

圖八 合29092

圖九 合31792

其遲,于之若。

合36824(前5.30.1)(圖十)

屯南278(圖十一)

屯南2845(圖十二)

圖十 合36824

圖十一 屯南278

圖十二 屯南2845

合667正(丙155)(圖十三)

屯南1049(圖十四)

圖十三 合667正(丙155)

于氏因釋此字爲“馹”,其云:

《爾雅·釋言》:“馹、遽,傳也。”郭注:“皆傳車馹馬之名。”《釋文》:“郭音義云,本或作,《聲類》云,亦馹字,同。”《説文》謂:“馹,驛傳也,从馬日聲。”又:“,近也,从辵聲。”清代《説文》學家都認爲馹是本字,是假借字,未免本末倒置。以甲骨文驗之,孳乳爲,與爲本字,馹爲後起的代字,至于甲骨文偏旁中从止从彳从辵或,往往互作無别,都是表示行動之義。《廣韻》六脂:“,處脂切,走貌。”後世已不知即字的初文。从至,至是到意。其孳乳从疊至,則表示從此至彼爲遞至。就音符來説,从至聲,从至聲。段玉裁《説文》臸字注,謂“至亦聲”……以上所舉的來歸,入,往,是説乘傳以歸以入以往。(4)于省吾: 《釋》,頁279。

裘氏從卜辭的正反意義對貞來看,認爲和遲字相對的此字應有迅速的意義,是正確的,但懷疑“”字的即臸字,却是可疑的。甲文中从的字,並没有通作,如(菁2)不作,(佚600)不作,(屯南751)不作,又疑从臸得聲的晋字與迅字皆真部字,從而疑“”即“迅”字是可商榷的。古書上和遲反義而相對的字是“速”而非“迅”,如:

《左傳》僖公三十三年: 遲速唯命。

《左傳》昭公元年: 共有五節,遲速本末以相及。

《左傳》昭公十三年: 敬共以往,遲速惟君。

《左傳》昭公二十年: 清濁、大小、短長、疾徐、哀樂、剛柔、遲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濟也。

《左傳》僖公三十二年: 遲速衰序,於是焉在。

《吕覽·審分》: 今以衆地者,公作則遲,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則速,無所匿遲也。

《禮記·王制》: 剛柔、輕重、遲速異齊。

《晏子·重而異者》: 遲速高下。

《列子·陽朱》: 何遽遲速於其閒乎。

但遲速之閒耳。

圖十五 師湯父鼎(集成2780)

近年戰國文字大量出土,沈培贊同孫詒讓之説法,據此將上博簡《緇衣》之“”釋爲“臸”,認爲就是指“箭”,(9)沈培: 《卜辭“雉衆”補釋》,《語言學論叢》第26輯,北京: 商務印書館2002年,頁238—239。此説目前普遍受到認同。郭沬若同意孫説,但以爲假爲翦,其云:

《爾雅·釋言》:“馹、遽,傳也。”《釋文》云:“郭音義云本或作。《聲類》云名亦馹字。”是音與驛相同,疑是《爾雅·釋器》“骨鏃不翦謂之志”之志。《既夕禮》“志矢一乘”鄭注云“志猶擬也,習射之矢”。《盤庚上》“若射之有志”今文射作矢,是矢爲射志,即習射的骨矢。(11)陳夢家: 《西周銅器斷代》,北京: 中華書局2004年版,頁162。

圖十六 簋(集成4099.1、4099.2)

圖十七 不簋(集成4328)

圖十八 鄂侯御方鼎(集成2810)

大夫進坐説矢束。(〈鄉射禮〉)

大夫説矢束,坐説之。(〈鄉射禮〉)

進坐説矢束。(〈大射〉)

大夫進坐説矢束,退反位。(〈大射〉)

“矢束”也可説“束矢”,如:

圖十九 曶鼎(集成2838A)

《詩·魯頌·泮水》: 束矢其搜。

《周禮·秋官·大司寇》: 入束矢於朝。

《國語·齊語》: 坐成以束矢。

《管子·中匡》: 軍無所計,而訟者成以束矢。

至於一束矢的數目,《毛傳》以五十矢爲束,《周禮》鄭注以百爲束,《國語》韋注以十二矢爲一束,以西周金文錫弓矢之比例爲一與百,可能金文的“矢束”爲百之數較合理,師湯父鼎“盧弓象弭”、“矢束彤欮”,象弭即《詩·采薇》“象弭魚服”之象弭,毛傳以爲“弓反末也,所以解結也”。鄭箋:“弭,弓反末彆者,以象骨爲之。”“盧弓象弭”即如郭説飾有象弭之弓。至於“彤欮”,孫詒讓《古籀餘論》卷三第十頁上以爲“欮”爲“栝”之借字,栝正字作桰,《説文·木部》:“桰,矢栝隱弦處。”(17)孫詒讓、柯昌濟: 《古籀拾遺、古籀餘論、宋政和禮器文字考、韡華閣集古録跋尾(合訂本)》,臺北: 華文書局1971年版,頁337。前舉陳夢家氏文則以爲“欮是《説文》瘚的或體,《説文》曰‘戈也’”,(18)陳夢家: 《西周銅器斷代》,頁162。和孫説不同,瑞典高本漢同意孫説,云:“案此説可信的。‘棔’从‘昏’聲,‘昏’的上半部从‘氒這個字習見青銅銘文之中,相當於早期文籍中的‘厥(19)高本漢著,陳舜政譯: 《先秦文獻假借字例》,臺北: 中華叢書編審委員會1974年版,頁480。又馬王堆帛書《老子》乙本《德經》:“侯王毋己貴以高,將恐欮。”通行本欮作蹶。不管欮讀作“桰”或“”音義皆可通,都指箭的某一部分。馬王堆漢墓帛書《五十二病方》“以桼(漆)弓矢”,周王在射廬賞師湯父弓矢,都是貴族用具,箭杆上彤漆是很平常的事,所以彤欮即以彤漆飾矢栝,亦即《書·文侯之命》及《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文公四年之“彤弓一、彤矢百”,金文宜侯夨簋、伯晨鼎、應侯鐘之“彤弓彤矢”之彤矢。而虢季子白盤更有“賜用弓彤矢其央”,央是色彩鮮明,如《詩·出車》“旂旐央央”毛傳“央央,鮮明也”。特别指出矢的色彩,那麽師湯父鼎的“矢束、彤欮”,彤欮即形容矢束,猶如象弭形容“盧弓”,讀作“束”,就有可能。

北京首都師範大學莫伯峰綴合了一組甲骨,綴合《合》27745與《美》490(圖二十),在文中説明:

圖二十 合27745+美490

A、B兩版字體相同,邊緣基本密合,且有殘字“遲”可以拼合,拼合後辭例通暢。裘錫圭先生曾指出“卜辭‘’字的意義跟‘遲’相反”。第五、六兩辭應爲對貞關係,第六辭中的“达”字稀見,也似與“遲”字意義相反。(24)參看莫伯峰: 《甲骨拼合第六一、六二則》,收入黄天樹主編: 《甲骨拼合續集》,北京: 學苑出版社2011年版,圖版見頁52,説明見頁348。

甲骨文有字作:

《類纂》0643

字从“目”从“矢”……亡“斁”之“斁”。字又作从“大”之形。

《金文編》七○八頁

字从“目”从“大”,按“大”乃“矢”字之訛。古文字中“矢”訛爲“大”的例子多見,此不贅舉。(27)劉釗: 《古文字構形學》,福州: 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頁181—182。

吴雪飛認爲:

吴雪飛將外傷與疾病混爲一談,顔世鉉已有反駁,他認爲從箭傷、急病義而引伸爲快速義,並不很合理。而顔世鉉從《上博簡·君子爲禮》簡6“聖(聲)之(疾)俆,稱其衆寡”出發,認爲矢、箭、疾、雉、晋諸字都有密切的音義關係。而大司空村牛胛骨之“”字,可分析爲从止、,即臸,即“箭”字,故應釋爲“疾”字。(31)顔世鉉: 《説殷墟大司空村出土胛骨卜辭的“疾”字》,發表於“簡帛網”,2018年5月16日,http: / /www.bsm.org.cn /show_article.php?id=3098。

考察此説,雖然就《上博簡·君子爲禮》爲矢、箭、疾、雉、晋諸字提出了音義的聯繫,然而關鍵仍在本文前述甲骨文中上下排列的“”從未有作左右並列的“臸”字,只有能找出“”、“臸”混用者,才能證成其説。

陳劍之前寫過一篇文章《説花園莊東地甲骨卜辭的“丁”——附: 釋“速”》,(32)陳劍: 《甲骨金文考釋論集》,北京: 綫裝書局2007年版,頁81—98。將《花東》出現的怪字“”釋爲“速”,並指出它有“邀請”一類的意思,他的看法是正確的,但是“”、“”、“”、“”、“”、“”也都當釋爲“速”,爲表義字,“”乃象箭矢在空中飛過時顯現出的情景,用此表示出快速之意,用來與遲字作對比,這兩類字型的意義與内涵不同,只是後世同用“速”來代表此兩類意思。後代“邀請”的速和快速的速俱用“速”字而無别,後來从辵从矢的表意字消失不用。

結 語

附記: 本文曾於1994年5月7日在政治大學第五届中國文字學學術研討會上宣讀,在此稍有增補。又曾於2019年10月18—19日在河南安陽舉辦的“紀念甲骨文發現120周年國際學術研討會”上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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