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枣强:依法对7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训诫教育

2020-07-16 03:53赵华东
方圆 2020年11期
关键词:枣强县罪错训诫

赵华东

近日,河北省枣强县检察院依法对参与聚众斗殴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7名罪错未成年人进行训诫教育,并对其监护人进行了亲职教育。

训诫会上,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承办此起案件的检察官首先播放了法治教育宣传片,让罪错未成年人对违法犯罪的后果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和认识。接着,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未成年人打架斗殴案例,深刻剖析了7名罪错未成年人的行为性质、行为后果、社会危害、犯罪原因及应当吸取的教训等,并告诫他们今后要远离不良场所,慎重结交朋友,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行。

同时,检察官还对监护人进行了亲职教育,指出该案中他们存在的家庭教育缺失和监管缺位之处,希望他们今后要切实承担起教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用正确的方式引导孩子健康成长。7名罪错未成年人当场写下悔過书,监护人也向检察官做出承诺,今后要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管教和正确引导,确保孩子们健康成长成才,避免再次碰触“法网”。训诫教育后,7名罪错未成年人纷纷向检察官表达了感谢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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