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背景下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有效路径探索

2020-09-10 07:22汪珶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7期
关键词:互联网+高职院校教学改革

汪珶

摘 要:“互联网+”教育正在改变传统教学模式。在教育改革浪潮中,高职院校也要积极探索课程教学新模式以提升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经济法是高职院校商科类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在课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本文总结了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的两大特点,分析了课程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经济法知识点不易与其他课程内容相契合和教学模式单调教学方法有待改进两大问题,探索提出了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三大有效路径:适应专业发展,探索突出教学重难点的有效路径;注重学生能力本位,探索任务驱动式教学的有效路径;利用“互联网+”,探索混合式教学新生态的有效路径。

关键词:“互联网+”;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9052(2020)07-0145-02

基金项目: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安徽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筹资经济模型研究”(KJ2015A378)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互联网+”教育体现了互联网渗透到教育行业的成果。它是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平台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打破了传统教育模式中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共享课程优质资源,转变教学新理念,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运用到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熟练掌握和运用经济法相关知识逐渐成为一些企事业单位对商科类人才的基本要求,因此,在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中,应更加重视经济法的教育教学,积极创新课程教學新模式,探索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的有效路径是本文分析的重点。

一、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特点

(一)教学目标具有独立性

基于“互联网+”背景下,在高职院校商科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中,首先要引导学生树立法规意识和诚信观念,教学目标是帮助学生掌握经济法基础理论知识以及运用法律手段来处理简单的经济关系和解决经济纠纷的能力,而不是培养学生进行法律制度研究的能力。在教学中应秉持“以学生能力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理念,“教中学、学中做”一体化,培养学生“不只由分数衡量而主要由社会评判”的“人才质量观”,应在知识传授中培养能力,在运用练习中形成能力,强化训练实践能力,将能力培养作为经济法教学设计中的重点并贯穿始终。

(二)教学内容具有综合性

经济法作为一门专业基础课程,内容非常广泛,既包含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也包含与经济学相关的知识。经济法只是一个统称,并不是一种法律分支,而是涵盖了合同法、公司法、金融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各种法规与商业活动紧密联系的一门综合性课程[1]。在教学内容上,应适当降低法律理论深度教学。其课程设计包括理论和实践两部分,理论课程突出基础知识的掌握,实践课程突出能力培养,教学时需重点把握知识点的联系性,打破课程之间的孤立性和专业界限感,实现经济法课程与其他课程的相互融合。

二、高职院校商科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过程中面临的主要瓶颈

(一)经济法知识点不易与其他课程内容相契合

由于商科专业的侧重点不同,学生掌握的经济理论知识和接受程度参差不齐,对于经济法课程的理解和认识也是不尽相同。大多数高职院校在选用经济法教材时并没有根据教学对象与培养目标的不同而区别设置。它包含的理论内容多,但与专业的融合度不高,经济法不仅具有经济学科的高度抽象性,又有法律学科的枯燥性,导致学生无法领会教学内容,找不到课程之间的关联性,不能有效满足商科专业学生的知识需求,从而形成一种应付式学习。由于经济法内容繁杂,教师在教学时并没有考虑与专业人才目标的深度衔接,只是一味完成教学任务,忽略了学生的学习效果,最终导致学生区别对待经济法课程和专业其他主干课程的学习,部分学生对条理性和逻辑性较强的经济法内容产生抵触情绪,不利于技能型人才培养。

(二)教学模式单调,教学方法有待改进

在传统的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各高校普遍采用多媒体教学为主要教学模式,但在教学实施的过程中,还是以理论灌输为主。虽然在教学过程中也采用了案例教学法或其他教学方法,但学生参与度并不高,课堂气氛并不活跃。

第一,高职生基础薄弱,案例教学法并不能增强学习的趣味度。经济法课程内容具有相互联系性和交叉性特点,学生在学习这门课程的同时,还要有经济学、管理学相关学科内容作为支撑点。在案例分析时,部分基础薄弱的学生找不到切入点,无从下手,导致课堂沉闷,教学效果大大折扣。

第二,教学方式普遍老套,没有合理利用“互联网+”教育的优势,精彩的案例内容演变成教师机械式的理论灌输,学生只是被动地接受与储存,似乎学生只要记住一些基本概念就可以了,忽视了学生的课堂表现。在这种机械的教学方式下,学生的个性和潜能被埋没。

三、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的有效路径探索

(一)适应专业发展,探索突出教学重难点的有效路径

按照商科专业的不同人才培养目标,经济法课程在教学内容上要充分体现专业的差异性,同时结合学生特点,制定不同的教学计划。以市场营销专业为例,经济法是市场营销专业的主干课程,基于此,教学内容需要详细,更要结合专业特性,在教学过程中需突出重点和难点内容,需重点讲解公司法和合同法等内容,而对于投资理财专业,需重点讲授证券法和银行法的内容。商科专业的经济法课程建设需结合专业就业情况,优化课程内容,从而形成个性化教育模式。探索动态的更具特色的教学任务路径设计,进一步扩大学生对整体内容的认知。

(二)注重学生能力本位,探索任务驱动式教学的有效路径

高职院校的课程体系正逐步由传统理论为本位转向以能力为本位[2],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能力本位,即参照就业岗位标准要求以及根据就业市场的需求来确定课程改革的方向。能力本位的课程要搭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框架。第一,教学过程应重视学生创新式思维的培养,需要教师在备课过程中精心设计教学环节,构建任务驱动式教学方法,将教学方式从以教师讲授为中心转向以学生探究式学习为中心,将备课内容以知识内容为重点转向以学生实务能力为重点,增强学生实训活动的设计,充分发掘学生的学习潜力,从而有效布局学习内化框架和外部高效的学习目标,鼓动学生学习的内在动机。第二,教师应关注学生技能培养,将实践内容融合在理论教学中,帮助学生掌握该课程的学习和分析方法,可以让学生通过演绎情景剧的实训教学方式将所学知识融入经济活动中。从实践角度激发学生自主学习,逐步提升学生的自信心;教师也可提供热点话题或经典案例,引导学生进行分析理解,师生互动,相互交流,起到教学相长的作用;通过布置课外任务的方式,适当减少课堂理论知识的传授时间,将宝贵的课堂时间小部分留给学生自主发言[3];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和布置任务,驱使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任务分析和讨论,赋予学生更多的自由和权利,化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引导学生积极探索和互助协作的学习模式,循序渐进,激励学生运行相应的学习框架;建立有效的学习行为长期评价机制,保障由听到做的改变,使学习行为能够得到有效的分析和落实,提升整体学习效果,培养学生知识内化为能力的过程。

(三)利用“互联网+”,探索混合式教学新生态的有效路径

基于“互联网+”教育模式,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模式需要改变传统的授课模式,教师应不断完善和改进教学方式,明确教学目标,大力提倡新型授课模式。利用慕课、微课、社会实践等多种混合形式将经济法教学内容由课上拓展到互聯网课下平台,使学生自由支配课外时间,指导学生参与其中,为学生创建一个良好的教学模式。

第一,教师可以运用慕课、微课等“互联网+”线上教学元素设计出更多更精彩的教学模式。教师应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教育技术素养,尝试将线上教学课程从大规模开放到小规模定制化的转变,因材施教,利用多维手段促进学生进行深度自主学习,培养其创造力和良好的学习习惯。通过庭审观摩和模拟法庭等课堂外实践教学活动,使学生发现自己的理论不足之处,从而对专业知识进行弥补,教师进行点缀和加以引导,使得理论知识直接用于解决实际问题,训练学生从归纳学习法到演绎推理的思维转化能力,从而重新构建知识框架。与此同时,教师可以适当增加学术前沿的介绍,开展专题、热点问题讲座,及时向学生传授学术的最新进展,引起学生对前沿和热点话题的关注,促进学生成才。

第二,在线下的课堂教学中,教师应根据商科专业的特点选用合适的经济法教学案例,将学生引入教学情境。通过分析、小组讨论和交流等方式,促进学生将抽象的经济法概念从感性认识提升到理性认识。因此,在实施经济法课程案例教学时,任课教师必须具备更高的教学能力,既要有法学基本常识,又要懂商科类的相关课程内容,同时还要具备驾驭课堂的组织能力[4]。这就要求经济法教师需不断加强专业学习,与时俱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教师还需健全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学生互相点评与教师评价相结合,多鼓励学生,遇到与专业相关和生活密切联系的主题案例时,可以让学生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生活经验主动提出问题、加以点评,保证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得到有效践行,教师在进行点评时既要完成对案例所涉及的经济法知识点进行梳通和全面总结,又要根据课堂讨论和学生点评情况进行相关知识拓展,使学生树立学习兴趣。

第三,教师应以“互联网+”教育为契机,转变观念,转换角色,真正做到以学生为中心,提高高职生的学习能力,做到以课堂为主、“互联网+”教育为辅的混合式教学新生态,切实提高高职生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谋生能力。

四、结语

教学有法,但无定法,关键在于得法,无论采用哪种教学方法,都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运用。因此,教师在传授经济法这门课程时,应改良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教育的特色,努力使信息技术和经济法理论内容完美结合,逐步提高经济法课程的实际功效,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吴迪.浅谈应用型本科经济法课程质量提升[J].营销界,2019(5):238-247.

[2]彭静,张辰.基于“互联网+”高职物流管理专业课程改革思考[J].新财经,2019(1):112-113.

[3]蓝岚.探讨高校经管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J].市场论坛,2019(3):86-87.

[4]唐晓蕊.应用型本科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探讨[J].普洱学院学报,2019(23):128-129.

(责任编辑:林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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