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独立学院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路径分析

2020-11-11 14:15孙红超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10期
关键词:法律意识学院法律

■孙红超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3)

2018年,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CAQP)联合国内高校开展了大学生消费维权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多数大学生在消费过程中存在“被侵权”问题。而当大学生消费权益遭受侵害之后,约30%大学生不采取任何方式维权,70%大学生选择到维权机构投诉或借助媒体力量维权[1]。除了消费行为,大学生在就业、网购、隐私、人身安全等方面均面临不同程度的侵权,“忍气吞声”是大部分学生的选择,也凸显了大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的事实。

21世纪人类步入互联网时代,自媒体成为大学生沟通交流的虚拟平台,且具备了较强的操作能力与应用能力。自媒体背景下,大学生获取信息的方式多样化、范围扩大化、主动性显著增强,这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一方面有利于大学生更方便快捷地获取法律知识、法律咨询,另一方面网络的纷繁复杂也更容易蒙蔽大学生的双眼,因此丰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成为当务之急。

当前独立学院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主要依托传统的教学模式,其存在的滞后性和非专业性已不能满足大学生的需求。独立学院当前必须要进行教学和管理模式的多样化创新,不仅要依托传统模式,保留其优势;更要充分利用网络自媒体实现教学转型与调整,合理运用互联网授课和虚拟课堂的优势,搭建多样化的自媒体平台及APP程序,将法律知识以视频、音频、图片、动漫等新颖的方式多元化地表达,寓教于乐,通过激发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兴趣,提高大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主动性,增强识别法律风险的洞察力,实现主动用法律手段维权,增加自我保护能力。

一、大学生自媒体现状

据工信部报告,2018年中国手机用户总数达15.7亿,中国PC搜索用户规模达到6.88亿人;随着手机、电脑等通讯设备普及范围扩大化,以及互联网技术日趋先进成熟,自媒体已经成为社会群体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

自媒体是普通大众借助互联网平台向外发布事实和新闻的传播方式,由数字科技与全球知识体系相互连接,搭建的私人化、平民化、自主化的传播模式。自媒体是以个体作为新闻制造主体而进行内容创造的、并且拥有独立用户号的媒体,已经成为网络媒体的主体模式。

大学生是手机及电脑等通讯设备的主要使用者,我国在校大学生通讯设备使用率达到90%以上,而自媒体平台更是大学生交流的常用工具,包括:微信、QQ、微博、抖音等主流APP,与大学生日常生活及学习密切关联着。自媒体所具有的鲜明的主动性和互动性使得人人皆可成为新闻的中心、关注的焦点,这也是吸引大学生的主要原因。这种主动性和互动性扩大了信息的获取范围,使得各类资讯等皆可传播,这也给法律知识的传播、法律意识的引导提供了有利的背景。而网络法律知识的教育多是碎片化,且准确性也有待提高,真正系统化、正规化的教育还主要是依赖于学校教育。在自媒体在大学生群体中的影响力以及独立学院对法律意识的重视不断提高的大背景下,独立学院如何利用自媒体平台向大学生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培育法律情感已经势在必行,这也与当前独立学院力争创新教育模式、改革教育体制不谋而合。

二、自媒体背景下独立学院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调查

(一)研究对象

以我院在校大学生共计1204人(大一659人、大二343人、大三141人、大四61人)为研究对象。参加调查的1204人中,共有男生322人,女生882人。自制《独立学院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表》,该量表由10个方面的因子,共计80个项目构成,分别从法律意识、学法时间、法律教育、侵权事件、法律义务、法律援助、维权方法等方面,较为准确地评定参与测试者的法律意识现状。

(二)数据分析

1.自媒体下的法律意识现状

本次调查的对象主要以“00后”大学生为主,他们接触网络的时间较早,如表1所示,有61.13%的调查对象从小学阶段已开始接触网络。同时,“社交软件”是自媒体APP常用工具,也是大学生之间交流沟通的载体,我院大学生社交软件普及率达到95%以上,如表2所示,微信、微博、QQ等成为主流社交软件,分别占84.6%、50.3%、92.4%;社交软件普及化使用虽然增加了许多风险,但也为法律意识培养提供了新平台,借助网络平台可更加全面地宣传法律知识,提升学生的法律保护意识,降低大学生被侵权事件的发生率。

根据调查,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来源途径主要集中在网络、电视栏目、报纸、课堂、讲座、事实案件等方面。其中,网络和电视栏目是大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分别占89.9%和78.6%,法制栏目、电子报纸、网络课程、专题讲座等均可通过自媒体APP进行观看学习,这也反映了当下大学生是自媒体APP传播的主要信息对象,法律意识的培育也不能脱离对自媒体平台的充分利用。

表1 接触网络的时间

表2 大学生社交软件使用情况

2.大学生被侵权现象频发

在自媒体环境下,一方面网络环境纷繁复杂,网络内容缺乏有效的审核和监管,为增加阅读量和点击率,发布者往往会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另一方面,由于大学生长期处在校园生活环境,缺少社会经验且法律意识薄弱,容易遇到网络欺诈等权利侵犯事件。

根据教育部发文,每年大学生向有关部门递交诉讼案件超过3000件,民事案件占70%,刑事案件占30%,说明大学生自我法律保护意识增强,遇到法律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本次调查中,大部分学生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依旧存在不恰当或不正确的处理方式。如表3所示,大学生合法权益遭到侵犯时,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占65.78%,用武力解决或通过关系解决的占15%左右,约20%大学生选择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不相信法律、不处理等方式,着实反映了大学生遭遇侵权之后的无奈与无助。

表3 大学生保护权益的方式

大学生是我国合法公民,自身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不容侵犯,但他们往往不懂得维护利益,不知道通过何种途径维护权益,反而更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侵犯对象。2015年以来,我国大学生被侵权事件不断发生,消费购物、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等成为被侵权的主要对象。在本次调查的1204名大学生中,无论是在校生活或者实习就业,大学生的权利都频繁遭到侵犯、遭受损失,如表4所示,大学生实习期间受到侵犯的权利中休息权占57.72%,平等权占45.27%,劳动权占21.51%;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财产权、申诉权、名誉权等也受到不同程度的侵犯。

表4 大学生权利侵犯调查

3.大学生对法律意识提升有强烈需求

独立学院普法教育改革下,大学生对自身合法权益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学生开始积极关注法律意识培养工作,不断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本次调查中,学生普遍反映从学校获取的法律知识存在严重的不足,希望学院扩展法律意识培养路径,丰富大学生的法律基础知识,为日常生活及就业抉择提供法律帮助。针对法律意识培养路径调查,主要集中在开设科普讲座(83.8%)、增设法律课程(81.15%)、参加法庭旁听(77.91%)、模拟法庭审理(73.01%)等方面,体现了大学生对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与渴望,也为独立学院培养法律意识指明了方向。

表5 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路径

三、自媒体背景下独立学院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路径

(一)基于自媒体的网络课程

学院法律课程设置是否合理不仅影响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计划,也与学生参与法律学习的兴趣程度有直接关联;对法律课程设置不满意的学生,会失去参与课程学习的积极性。“网课”作为知识传播载体之一,可在自媒体平台上自行传播、下载、观看,让大学生接触更多的法律知识[2]。面对“互联网+”趋势,自媒体平台及APP软件成为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有效路径,网络课程、公益宣传、案例讲解等均可利用自媒体平台广泛传播。

将自媒体平台用于学院课程建设,体现了高科技对教育的辅助作用。独立学院应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制定专门的法律意识培养策略,在教学改革中指导各基础单位、教师发挥自媒体平台优势,以学生资源开发与利用为中心,建立更加符合应用型人才需求的网络课程方案。学院要结合常用自媒体软件平台,实现法律意识基础知识与实践应用的一体化,实现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的目标。

(二)基于自媒体的网络宣教

通过主题班会、校园媒体宣传、主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培养学生积极参与法治校园文化建设,帮助学生认识违法犯罪的危害性,有意识地学会法律知识的使用,引导学生积极地参与更有意义的学习和个人发展活动[3]。基于法律意识培养策略引导,通过自媒体实施法律教学工作,可分为专题分析、教学评估、方案实施等三大步骤,发挥手机APP通讯功能优势,利用媒体工具开展宣教工作。

对自媒体平台的使用要求学院要不断完善平台的维护与管理措施,为自媒体平台教学创造硬性条件。结合笔记本、手机等自媒体设备的普及应用,组织丰富多彩的网络科普讲座活动,最大程度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在学好专业知识基础上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4]。在自媒体平台运营过程中必须注重原则性,按照客观规律制定学习和实践计划。“网络宣教”需坚持以法律准则为培养依据,合理编制法律课程内容,以法律意识培养为指导方向,约束学院的各项教育活动行为。这是维护教育协调的基本原则,也是加快学院法治机制建设的关键要素。

(三)基于自媒体的教学改革

独立学院深化教学改革,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理论上要着重对法律知识的培养,通过丰富课堂教学、改进课程教材等方面加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课堂教学方面要对教师的专业性予以重视,请高素质的专业教师进行教学以确保知识教授的准确性;要丰富课程的多样化,通过开设多门次多种类的法律课程,增加学生可选课的范围,培养学生对法律课程、法律知识的浓厚兴趣;另一方面,鉴于法律条文的时效性和更新较快的特点,要对现有的教材进行梳理,剔除陈旧的不合时宜的教材,使用最新的、权威的、实用性较强的教材,尤其是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教材的实用性尤为重要。实践方面,独立学院要贯彻培养高素质、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宗旨,为学生提供实践锻炼的平台,通过邀请律师事务所专家开设讲座,向大学生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法律保护意识;通过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真实地接触法律案件;通过开设法律援助机构增加学生锻炼学习的机会等,这些都是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有效方法,真正将知识从书本应用到实践,活学活用,才能切实推动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升、法律情感的培育和法律信仰的养成。

法律意识培养是一个漫长的发展历程,法律意识培养也是不断延续着的。解决学院法律意识培养困境,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思想,从媒体平台、知识内容、培养模式等多个方面进行调整,协调人才培养与法律意识的内在关联。面对手机APP普及化发展背景,拟定符合教育决策要求的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微信、QQ、微博、抖音等网络资源的可利用价值[5]。以学生需求导向为参考,才能制定符合市场需求的人才培养方案,这是学院创新教育的基本要求。例如,针对2019年突发疫情事件,独立学院可以利用QQ在线群聊、视频教学等方式,向大学生传送法律热点、案例讲解、法庭模拟等课件知识,保持正常教学秩序。

四、结论

独立学院重点培养优秀的应用型人才,注重法律意识培养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意识,为大学生行为管理与引导提供有利平台[6]。培养法律意识并不是某个阶段对大学生提出的要求,而是整个独立学院未来革新建设的必然趋势。教育部门必须要紧随时代潮流,挖掘自媒体对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潜在作用。

独立学院教育有许多盲点,过于重视对技能的培养,缺少法律专业知识培育课程,导致学生自我法律保护意识薄弱。早期独立学院仅注重于专业知识培养,未考虑法律素养对大学生发展的重要作用,违背了社会及企业对大学生人才的价值需求。从长远角度考虑,必须加快法律宣教工作的统筹性发展,才能实现独立学院改革建设的最终目标。

独立学院在转型阶段要考虑学生法律素养的综合培养,深刻认知法治化建设带来的教育价值。相比于传统培养模式,“互联网+”局势下需尊重科技主流趋势,利用自媒体创建多元化培养平台,引导大学生合理应用媒体资源,合法维护切身利益。鉴于自媒体技术日趋成熟,独立学院要借助抖音、微博、微信等手机APP为主流自媒体,结合自媒体自身的教育优势与特点,以及大学生手机APP使用情况,发挥自媒体在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方面的作用,把“自媒体”作为独立学院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重要辅助平台,提升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储备和法律情感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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