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社会治理视角的美丽江苏建设

2020-11-28 07:43陈涛牛帅
唯实 2020年10期
关键词:江苏公众美丽

陈涛 牛帅

经济与环境如何统筹兼顾是工业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项难题。20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一直在加强环境治理,但成效不甚理想。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美丽中国的建设目标,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一个“文学隐喻”[1]式的建设目标。

2020年8月12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把它“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战略任务”,通过“高起点”建设,使之“走在前列”“成为典范”。[2]当然,美丽江苏建设有其特有的逻辑。整体上看,美丽江苏建设意味着要摒弃过去人与自然不和谐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绿色发展与协调发展,且其成效还要具有可观、可赏、可感与可享的“美”之属性。“美丽江苏”的内涵丰富、包容面广,涉及“自然生态之美”“城乡宜居之美”“人文特色之美”“文明和谐之美”和“绿色发展之美”。限于篇幅,本文基于生态优先这项基本原则,着重从社会治理视角就此展开分析。

美丽江苏建设实践及其社会基础

美丽江苏建设是一个持续的社会过程,其内涵在实践中得到不断丰富与发展。首先是生态省建设实践。2000年,江苏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提出“积极推进生态省建设”。2004年,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其中,到2020年基本建成“环境优美的省份”是该项规划的总体目标之一。[3]其次是“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建设实践。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提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成为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其中,“经济强”不仅对经济总量提出了要求,而且更加强调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而“环境美”则对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后,江苏省围绕“强富美高”开展了一系列建设实践。比如,2016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十三五”美丽宜居城乡建设规划》,提出要“致力打造发展充满活力、环境美丽宜居、文化富有特色、社会和谐文明的现代化城乡”,以及打造“自然环境之美”“景观特色之美”“文化交融之美”“城乡协调之美”。[4]再次是“美丽江苏”政策的出台。2020年8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并将之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建设美丽江苏政策的出台,不仅是江苏省委省政府对建设“美丽中国”和“强富美高”新江蘇的政策贯彻,也是对江苏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政策回应。根据规划,美丽江苏建设按照“两步走”画定路线图,一是到2025年,“美丽江苏建设的空间布局、发展路径、动力机制基本形成”,并且“争创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示范省份”;二是到2035年要“全面建成生态良好、生活宜居、社会文明、绿色发展、文化繁荣的美丽中国江苏典范”。[5]而美丽中国的建设时间表是到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美丽中国。[6]由此可见,美丽江苏建设具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建设成为美丽中国的“样板工程”,二是要率先建成。

美丽江苏建设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首先,公众对于建设美丽江苏具有广泛的社会期待。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7]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从“盼温饱”到“盼环保”。[8]江苏工业化起步早,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高,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非常强烈。因此,建设美丽江苏是一项民生问题,是江苏省委省政府响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体现。其次,江苏高质量发展实践为美丽江苏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江苏原本是“鱼米之乡”和生态绿地,“太湖美呀太湖美,美就美在太湖水”就是其中的生动写照。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结构性的环境污染问题,导致环境质量呈现与经济发展相背离的趋势,“一碧太湖三万顷”的景象渐趋消失。近年来,江苏奉行“生态优先”总基调,积极推动高质量发展,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同时,生态文明建设积累了很多经验,比如,贾汪采煤塌陷区、耿车废旧物资产业纷纷实现“华丽转型”,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再次,江苏范围内活跃着一批民间环保组织,为美丽江苏建设提供了重要资源。诸如“绿石环保协会”“绿色江南”“南京莫愁环保协会”等一批民间环保组织在环境教育、环境监督与环境治理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实践,为美丽江苏建设提供了重要社会力量。

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

美丽江苏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等方方面面。美丽江苏建设不仅需要巩固已有绩效和放大“长板”,更需要补足“短板”。本文基于社会治理中的社会维度对此展开分析。

建设力量突出协同治理机制。美丽江苏建设需要建构协同治理机制,寻求“最大公约数”,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利益主体的力量,形成美丽江苏建设的“合力”。政府的重要性无须赘述。当下,需要优化社会结构,健全市场与社会力量发挥主体作用的体制与机制,推动美丽江苏建设体系与建设能力的现代化。

企业是美丽江苏建设的市场主体。美丽江苏建设不是单纯的环境保护,而是革新生产方式,以绿色发展驱动企业成长以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因此,需要健全绿色金融体系,扶持绿色企业与产业发展,引导环境友好型企业发展。同时,要通过市场机制,拓宽美丽江苏建设的投资渠道。此外,要推动行业自律。鼓励商会与企业联合会等倡导环境保护与行业自律的价值导向,推动行业整体趋向绿色发展。比如,近年来有些地方探索实践的“企业河长”等措施在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事事关己”是美丽江苏共建的重要支撑,而公众参与美丽江苏建设实践则是凝聚社会力量与社会认同的重要基础。作为迄今为止全国唯一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江苏在很多方面都取得了突出进展,但在动员社会力量方面尚未形成“示范效应”,仍有很大的探索空间。今后,需要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扮演美丽江苏建设的示范者和主人翁角色。作为美丽江苏建设的重要力量,社会组织和公众不仅需要发挥监督者角色,还要发挥责任主体功能。为此,需要开展广泛而深入的社会动员,营造倡导和尊重绿色发展以及建设和维护美丽江苏的主流价值观,让美丽江苏建设成为全社会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同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美丽江苏建设的制度化渠道,公众需要理解美丽江苏的政策精神、理解他们想要建设的美丽江苏前景以及建设思路。此外,还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培育民间环保组织,利用环保组织的社会性及其社会亲和力为美丽江苏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美丽江苏,还需要注重营造适度消费和绿色消费理念。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消费欲望得到了空前的释放。很多时候人们的消费已经从“因需要而消费”转到“为面子而消费”,倾向于通过消费实现社会认同。无疑,这加剧了资源的消耗,也增加了环境负荷。可以说,过度消费已经成为环境保护中必须要应对的难题。因此,建设美丽江苏不能忽略消费者这个重要群体。需要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到美丽江苏建设进程中去,倡导消费者践行消費的“社会责任”[9],以实际行动支持美丽江苏建设。

建设过程聚焦普惠导向。美丽江苏建设需要坚持普惠性原则,这就需要注意“环境利益在全体社会成员之间合理而平等的分配”,以及“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10]过去,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城乡之间、城郊之间、苏南苏北之间在环境建设方面存在不少差异。而建设美丽江苏则需要坚持全域视角,开展全面建设和系统建设。

在聚焦普惠导向的过程中,各级政府需要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地方政府深入开展社会调研,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是美丽江苏建设的应有之义。同时,需要建立健全议事渠道,以入户访问、座谈会、网络问政、现场办公等方式,系统收集公众意见并予以及时回应。通过与公众深入互动,梳理基层最关心的诉求,积极补“短板”,破解“木桶效应”。目前,有两项基础性工作需要开展。一方面,需要改变部分农村和城郊地区生态建设洼地的格局,打通美丽江苏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农村和城郊在过去没有成为发展的重点,却成了环境污染的洼地。近年来,江苏农村环境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部分地区还存在“短板”。美丽江苏建设过程中要注意资源投入的均衡性,并且要重点关注“洼地”的生态建设。另一方面,要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对那些为下游环境质量做出环保贡献以及为整体环境利益做出相应贡献的区域和人群提供相应的生态补偿。

建设思路注重“问计于民”。美丽江苏建设是一个共建过程。政府需要坚持群众路线,将“问计于民”的思路贯穿到美丽江苏建设实践的全过程,从而最大限度地凝聚公众智慧与力量。

政府需要主动扮演群众意愿的倾听者角色,并从中寻找美丽江苏建设的有益计策。一方面,基层有不少生态精英,“问计于民”就是要挖掘和梳理他们的地方知识来建设美丽江苏。地方政府需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深度解剖,汇集美丽江苏建设的地方智慧,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方智慧建设美丽家园。同时,很多地方近年来纷纷在“美丽中国”的政策框架下提出以“美丽”为主题词的建设方案,并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实践。因此,需要到不同地方开展深入调研与比较分析,从中寻找可资借鉴的经验。另一方面,“问计于民”的过程中要积极吸收基层经验,为顶层设计和制度优化提供坚实基础。还需要从历史的视角梳理和挖掘各地成功的案例。就此意义而言,不仅“问计于民”,也要“问计于史”,将富有智慧的基层经验聚集到美丽江苏建设的全过程。

建设效果注重社会评价。美丽江苏建设既是一项共建与共享过程,也是一个共评的过程。社会评价对推进和优化美丽江苏建设大有裨益。美丽江苏建设应当建立健全以建设绩效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其中,社会评价是一项重要内容。过去,地方的环境治理成效主要由上级政府“考评”,而美丽江苏建设需要凸显公众满意度。为此,需要建立健全公众评价渠道,建立并完善社会评价体系,让公众为美丽江苏建设成效“打分”。

公众评分是公众对地方政府美丽江苏建设过程及结果的评价。在公众评价过程中,需要委托第三方独立机构开展专业评判。同时,要完善匿名渠道,进行“背对背”测评。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公众的社会评价渠道,同时发挥网络在美丽江苏建设方面的作用,利用微博、微信、电视、政府官网等渠道,请公众为美丽江苏建设的单位和项目“打分”。社会评价需要突出科学性,避免“走过场”和“形式主义”。同时,社会评价结果可以作为一种激励手段,推动相关单位建设美丽江苏。对于建设成效好的项目和单位可以颁发“人民满意奖”,对于建设成效差的项目和单位可以颁发“人民差评奖”或“蜗牛奖”,以此推动“对标找差”和“奖优促优”。与此同时,要建立“回音壁”,完善整改反馈制度,及时将公众意见和整改结果通过官方媒体向社会发布。

美丽江苏建设是在美丽中国建设大背景下进行的地方实践。江苏省委、省政府致力率先建成美丽中国的地方典范,在响应公众对美好生态环境向往的同时,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进而“为江苏谋未来”。

美丽江苏建设是一个共建、共享与共评的过程。需要通过体制机制的创新,撬动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利益主体的资源,提高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此过程中,要加强基础研究,全面摸排美丽江苏建设中的“结构性短板”。这项工作看似容易,其实需要非常深入细致的调研与科学考量。在很大程度上,找准“结构性短板”,破解制约美丽江苏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才能让美丽江苏建设取得全面成效,才能在美丽中国的地方实践中真正地“走在前列”。同时,“美丽江苏”建设需要尊重规律,有序进行。

参考文献:

[1]万俊人.“美丽中国”的哲学智慧与行动意义[J].中国社会科学,2013(5).

[2]本报评论员.打造“美丽中国”的现实样板[N]. 新华日报,2020-08-07(1).

[3]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J].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2005(2).

[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美丽宜居城乡建设规划的通知[EB/OL].江苏省人民政府,2017-01-22.http://www.jiangsu.gov.cn/art/2017/1/22/art_46451_2557682.html.

[5]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意见[N]. 新华日报,2020-08-13(1).

[6][7]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N].人民日报,2017-10-28(001).

[8]张高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  努力建设美丽中国[J].求是,2013(24).

[9]吴金海.面向社会责任消费:消费社会理论的批判性及其反思[J].社会科学,2020(2).

[10]俞可平.社会公平和善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两大基石[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5(1).

(作者单位:河海大学社会学系)

责任编辑:张蔚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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