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是怒江州保障脱贫成效的必然之路

2020-11-29 12:11
创造 2020年2期
关键词:怒江州贫困地区群众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研究生部,云南 昆明,650111,中共迪庆州委党校,云南 香格里拉,67440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激发内生动力,调动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积极性。”贫困群众是扶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要积极引导他们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用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支撑起脱贫攻坚。没有内在动力,仅靠外部帮扶,帮扶再多,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因此,深入怒江州上江镇、鲁掌镇、秤杆乡和丙中洛镇等脱贫攻坚主战场开展实地调研,发现只有用好外力、激发内力,不断加大内生动力培育力度,才能使脱贫群众的生计具有可持续性。

一、怒江州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的表现

(一)识贫不够精准,阻碍了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的激发

怒江州认真开展精准识别工作,为确保精准识别“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从打响脱贫攻坚战以来,先后开展了2014年至2016年脱贫户拉网式核定排查行动、“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及“清零”专项行动。即便如此,仍然出现了新识别、返贫、清退和补录的贫困人口。例如2018年,上江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共有890户3504人,年末脱贫225户897人,脱贫人口占比为26.6%。与此同时,新识别63户206人,返贫1户2人,家庭成员补录95人,新纳入贫困人口占与脱贫人口之比33.8%。秤杆乡新识别32户115人,返贫4户16人,家庭成员补录4人。

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扶贫对象识别工作不够精准,而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是精准施策的前提,只有扶贫对象清楚了,才能因户施策、因人施策。怒江州扶贫对象识别工作的动态性及贫困发生的反复性,客观上造成一些贫困户被屏蔽在扶贫对象之外,无法享受精准扶贫的特殊优惠政策,故而严重影响了脱贫成效的巩固提升。

(二)施策精准度不高,影响了外力助推内生动力的积极性

长期以来,为了帮助怒江州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国家投入了巨额资金、大量物资,虽已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脱贫成效不够理想,大量资金被分散用于单纯的救济,结果是“年年给钱年年穷”、“越穷越有理由要钱,越穷用钱越没有责任,”贫困户的生产方式、生产条件、生活方式并没有因此发生根本改变。究其原因,就是发展战略上忽略了“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这一客观规律,理想化的虚构全面推进各地区等速发展,均衡配量,实现贫困地区大规模的跨越发展。实践中,扶贫经济开发是以县为单位进行的,为了提高产品产值,都在设法建设自己的“龙头”企业,通过对初级产品进行深加工,延长产业链,获取更多产品增值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导致投资平均使用,各地重复建厂,企业高度分散,集中化程度低,投资总量虽大但难以形成具有较高资金、技术集约的企业群和发展极。资金利用率、回收率不高。

怒江州绝大部分的贫困地区仍旧处在以种植业为主要产业的传统农业社会阶段。在上江镇、鲁掌镇、秤杆乡和丙中洛镇的调研发现,现有的扶贫方式还是传统的发展集体经济和拓宽致富门路。前者通过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专业合作社的形式起到致富带头作用;后者是坚持以“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按照种花养蜂、种草养畜、种果富农的发展思路,达到增收效果。但是,在精准施策过程中没有充分理解和把握当地贫困人口的优先需求,导致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偏离以及扶贫资金使用的扭曲与渗漏等,从而影响扶贫效益的充分体现。

(三)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发生率高,导致贫困群众的脱贫意愿不强

2018年,秤杆乡辖11个村民小组,139个自然村,208个村民小组,全乡总人口6161户1943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4133户14631人,贫困发生率75.3%。丙中洛镇辖4个行政村,32个自然村,46个村民小组。全镇总人口2163户6365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588户5110人,其中,已脱贫1220户4035人,未脱贫368户1075人,贫困发生率17.7%。之前几年,怒江州一些贫困地区不是把着眼点放在依靠当地群众的力量,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上,而是把改变贫困面貌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外部条件,即国家能够给多少扶持上。在部分群众中,满足于“温饱清闲”的小生产生活模式,缺乏进取心,吃惯了救济饭,形成严重的惰性心理,宁愿穷熬,不思苦干,缺乏强烈的发展愿望。如果说自然条件差,贫困落后是一种可怕的现象,尤其可怕的是不思进取的依赖思想。

二、怒江州贫困群众致贫原因的特殊性

(一)自然条件:辖区内峰峦叠嶂、谷深峡长、土地高寒贫瘠

怒江州位于“世界屋脊”青藏高原南延部分横断山脉纵谷地带,是闻名于世的高山深切割地貌。除兰坪县的通甸、金顶有少量较为平坦的山间槽地和江河冲积滩地外,多为高山陡坡,可耕地面积少,垦殖系数不足4%。耕地沿山坡垂直分布,76.6%的耕地坡度均在25度以上,可耕地中高山地占28.9%,山区半山区地占63.5%,河谷地占7.6%。一方面,长期受澜沧江支流的侵蚀,致使州内菁深坡陡、群峰林立,又因岩石性质的影响,经常发生泥石流和滑坡、崩塌等灾害,严重阻碍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另一方面,气候寒冷,土壤侵蚀较为严重,耕作层浅,石砾较多,多以洋芋、燕麦、青稞、玉米等种植为主。恶劣的自然条件,制约着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形成了特殊的“四底”现象,即低产田地、低产林地、低产园地和低产水面的境况,成为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的瓶颈。

(二)社会发展基础:新中国成立前原有的社会经济文化形态的影响至今未全部消除

怒江州世居少数民族中,兰坪、福贡、贡山、泸水北部和原碧江的傈僳族,既有村落公社向阶级社会过度的经济结构,又有表现为封建领主经济和地主经济的家长奴隶制。兰坪的普米族地主家庭也存有家内蓄奴的残余。贡山的独龙族、怒族既有原始公有制,也有封建领主制的残余和地主经济。其中,傈僳族、怒族属于“直过民族”,独龙族、怒族、普米族作为人口较少民族存留的封建残余,这样与其他民族和地区相比落后的社会发展水平,使得农业成为当地主要的生产部门,但生产水平极为低下,刀耕火种、轮歇耕作、“伙有共耕”等原始生产方式占据主要地位,传统的水田犁耕农业比重很小,生产中普遍使用犁、铧、斧、刀、镰、钉耙等铁质工具。各民族内部的社会分工很不明显,畜牧业、家庭手工业和小商业紧密依附于农业,尚未形成独立的经济部门。历史上遗留下来薄弱的经济基础和复杂的经济结构,即便在1956年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之后,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革,但怒江州特别贫困地区的群众仍有一部分保持着与原来相去不远的生产水平,其生产方式、生产条件、生活方式还延续着古老、落后的传统习惯。

(三) 个体因素:劳动者的素质普遍不高

有一些人认为:怒江州贫困落后的根本原因在于资金缺乏,人才数量和质量的严重不足,要加快其经济建设步伐,最关键是人才开发,只要有了人才,加上财力的支援,经济就能搞上去。这种说法原则上是没有错的。但问题是,人才和资金毕竟是有限的,如果贫困地区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获得比较发达地区更多的人才和资金(包括各种减免税等特殊照顾政策),那就一定能摆脱贫困并赶上或超过较发达地区吗?经过了四个时期的扶贫开发到如今的精准扶贫,我们发现怒江州不仅没有完全摆脱经济落后的面貌,而且国家的资金投入、财政补贴仍在不断增长。那么原因何在呢?单纯地增加人才和资金,却忽略了一个极为重要的经济发展条件——贫困地区整个社会劳动者的素质。劳动者素质越高,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就越大;反之则越小。对于贫困地区而言,劳动者素质是决定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资金输入、建设工农业基础设施、减免税收、低息贷款、发放扶持资金等政策或措施,只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外在因素或动力。怒江州的劳动力资源,除了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外,还存在保守的传统意识、鬼神旨意的精神信仰和自给自足的非商品经济观念等特殊的情况。

三、增强怒江州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对策

(一)主观方面:帮助贫困群众正确认识贫困现象,改造主观思想,树立脱贫致富的自信心

怒江州在筛选、识别、确认贫困群众时,主要是依据群众生产资料的基本条件、生产经营状况、家庭务工收入及补贴、补助等来核算人均收入,并以此结果衡量是否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标准。这容易造成贫困群众对贫困现象的认识,局限于物质匮乏或不平等,而忽视了贫困首先是一种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贫困还包括能力缺乏、文化落后、制度限制、权力剥夺和环境脆弱等内容。所以,贫困的存在不单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因此,需要从两个方面帮助贫困群众认识贫困:

1.正确认识收入差距的合理性,提高贫困群众的心理承受力。合理的差距会产生一种激励效应,使怠惰者变得勤奋,使勤奋者更加勤奋。如果社会分配结果没有明显的差距,大家都一样的贫穷,那就不可能产生致富的欲望,也就不可能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现。通过帮助贫困群众认识到一定程度的贫富差距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正常现象,增强其心理承受力,正确对待自身暂时的贫困现状。

2.加强贫困群众的文化素质教育。一方面,要帮助贫困群众树立自信,对前途充满信心,要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克服无所作为思想,“等、靠、要”思想和面对开放的市场经济感到恐惧、不安,不敢参与市场竞争,害怕在竞争中失败等思想。另一方面,要提高贫困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让他们学习实用的文化知识、生产技术知识,掌握科技致富的方法,学习先富者的实践经验和管理方法,通过掌握一技之长来脱贫致富,达到内生动力的增强。

3.贫困群众要在更广阔的生存空间和社会领域去寻找脱贫致富之路。针对怒江州贫困地区的发展,不应该局限于改变贫穷的面貌,更应关注贫困群众如何摆脱贫困?要考虑实行一种新的对策,支持他们走出贫困地区,通过劳务输出和人口外流,投向外部发展地区,开拓广泛的经营门路和生活领域。因为交通阻塞、通信落后,贫困群众生产活动的空间地域十分狭小,而且居住人口数量稀少,极度分散,以致怒江贫困地区内部商品经济活力不够。所以,要支持和鼓励劳务输出,有组织的开拓生存空间,寻找致富新路,但不宜提倡大量的居民搬迁。

(二)客观方面:贫困群众的差距要在发展中逐步缩小

目前,我国公民间和区域间的贫富差距确有扩大的趋向。这在发展过程中是十分正常的。富的确实越富,但穷的未必越穷,而是在发展中逐渐改变穷的面貌。差距的扩大主要是发展速率的扩大。因此,怒江州对贫困地区的开发不能将拉平贫富差距作为出发点。任何国家任何发展阶段,不同的区域都必然存在发展的不平衡。正是有了这种不平衡,才有了经济要素的不断流动和重新组合,这也是市场经济运动充满活力的奥秘所在。所以,怒江州政府的任务,主要在于考虑如何把贫困控制相对一个合理的范围内,而不在于消灭它。

1.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形成激发机制,着眼于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靠内部生发。对于怒江州的扶贫开发不能一般化地谈变“输血”为“造血”,而要研究如何形成具有“造血机制”的内生动力。一方面,输入是必不可少的。自然经济无法依靠自身的积累改变传统格局,怒江州贫困群众仅仅依靠自身能量聚集不足于产生跃迁的动力,需要政府的扶持支援,但又不能完全依赖政府。用系统观点看,政府的扶贫资金应集中用于填平补齐制约当地经济发展的短线——能源、交通和原材料生产部门,使之形成一个各部门协调发展的优化结构,以保持全面稳定的增长。另一方面,实行一种逆向开发战略,贫困群众要参与到商品经济的发展流通和农产品的加工。长期以来,我们发展农业,往往习惯于顺向思考,投资主要用于农业基本建设方面,如水利建设、水土保持、农机化等等,为农业生产创造条件,这是一种推力;而鼓励贫困群众参与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是一种拉力,只有外推内拉形成合力,贫困群众商品生产的内在活力才能被激发出来。

2.逐步完善自积累机制,相应地减少国家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扶持性的输入,转而由地方积累机制启动和推进怒江州的经济发展。自积累机制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时,是以自身的能力以及自身对外部资金的吸附力、消化力、偿还力为动能和限量的,具有量力而行的特征。怒江州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自积累机制一旦形成,怒江州由外部控制当地的开发就逐步转变由怒江州自行调控的开发进程,这就使得怒江的经济行为由开发冲动转为内在的商品性冲动,具有了合乎经济要求得内在动力。加之,自积累机制是以自组织、自引进、自扩展为基本特征,它要逐步增强积累能力,必须以较好的经济效益为基础,这种经济要求就会反馈给生产者,调动和刺激贫困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增强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同时,自积累机制的形成是以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科学技术对贫困地区的成功开发为基础的。这就使自积累机制成为当地生产力水平的“标志杆”,迫使贫困群众不得不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以此契合从“输血”到“造血”,形成“造血机制”的自积累机制。

3.培育贫困地区内部社会分工机制是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关键。怒江贫困山区要脱贫致富,必须打破封闭,发展山区的商品经济。而要发展商品经济,打破封闭,首先必须打破贫困山区内部的封闭状态。诚然,怒江贫困山区的对外开放是必要的,但对外开放必须以贫困山区内部的搞活、开放为基础。外部输入的资金、技术、能量、信息,最终还得靠内部肌体的吸收和消化。如果内部肌体不健全,输入的能量和信息就会大量耗损,得不到应有的作用,终年“输血”依然“贫血”。因此,怒江贫困山区脱贫致富的关键在于培育自身的造血机能,也就是培育贫困山区商品经济的成长源,启动贫困山区内部的社会分工机制:一方面,解决路径是要增大贫困山区的人口密度,创造社会分工必不可少的物质前提。另一方面,具体措施是贫困群众的适度集中,概括起来就是要并村建镇,减少山村数量,扩充村镇容量,建设以山区集镇为轴心的合理的镇村网络。如此一来,交通、通信的战线缩短、重点突出,同量资金下,交通、通信的效益可以数倍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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