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晉未鑄幣原因再探
——兼及司馬氏的貨幣政策

2020-12-06 13:39朱安祥
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 2020年1期
关键词:經濟市場社會

朱安祥

一、問 題 的 提 出

終兩晉之世,司馬氏政權均未鑄造貨幣(主要指銅錢),似乎中央政府也未曾制定、頒布新的貨幣政策,《晉書》卷二六《食貨志》記載:

魏明帝乃更立五銖錢,至晉用之,不聞有所改創……晉自中原喪亂,元帝過江,用孫氏舊錢,輕重雜行,大者謂之比輪,中者謂之四文。(1)《晉書》卷二六《食貨志》,北京: 中華書局,1974年,第795頁。

《資治通鑑》卷一三七“齊武帝永明八年”條亦載:

晉氏不鑄錢,後經寇戎水火,耗散沈鑠,所失歲多,譬猶磨礱砥礪,不見其損,有時而盡,天下錢何得不竭!(2)《資治通鑑》卷一三七《齊紀三》“武帝永明八年”條,北京: 中華書局,1956年,第4304頁。

第一條史料指出: 西晉政權没有鑄造新的貨幣,依然沿用魏明帝發行的五銖錢;晉室南渡之後,東晉政權同樣未鑄新錢,繼續使用“大泉五百”、“大泉當千”等孫吴舊錢。與此同時,考古出土資料顯示: 兩晉墓葬中出土了大量兩漢舊錢,其中五銖錢占據了較大比例。(3)如安徽合肥三里街西晉墓就出土銅錢1 005枚,大都爲兩漢時期的五銖錢,參見安徽省博物館清理小組: 《安徽合肥東郊古磚墓清理簡報》,《考古通訊》1957年第1期,第34頁;再如湖南益陽羊午嶺公社東晉墓發掘清理出銅錢1 150枚,主要有兩漢五銖、貨泉等品種,參見益陽地區文物工作隊等: 《湖南省益陽縣晉、南朝墓發掘簡況》,收入《文物資料叢刊·第八集》,北京: 文物出版社,1983年,第45—49頁。第二條史料來源於南朝蕭齊建元年間孔顗所奏《鑄錢均貨議》一文,該文也收録於《南齊書》、《通典》等史志,但關鍵的字句却遭删節,故采用《資治通鑑》之記載。“晉氏不鑄錢”一語再次確認兩晉没有鑄錢的事實,“寇戎水火”、“耗散沈鑠”説明戰争與自然消耗是貨幣總量逐漸減少的主要原因。

與政府不鑄幣的狀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此時貨幣不僅廣泛地活躍在市場交换之中,成爲時人競相追捧的對象,而且逐漸發展成爲流通領域中的主要支付手段。例如,西晉時期國家的賦税有些是用銅錢繳納的,“梁、趙二王,國之近屬,貴重當時,楷歲請二國租錢百萬,以散親族”;(4)《晉書》卷三五《裴秀傳》,第1048頁。東晉時期同樣有許多和商業活動有關的税收,如契税、關津税、入市税等,也是收錢,“晉自過江,凡貨賣奴婢馬牛田宅,有文券,率錢一萬,輸估四百入官,賣者三百,買者一百。無文券者,隨物所堪,亦百分收四,名爲散估。”(5)《隋書》卷二四《食貨志》,北京: 中華書局,1973年,第689頁。再如,民間市場交易過程中,銅錢的身影隨處可見,西晉人阮修是阮籍的從子,“常步行,以百錢掛杖頭,至酒店,便獨酣暢”,(6)《晉書》卷四九《阮籍附子阮修傳》,第1366頁。東晉左衛將軍劉超,“家裏應用一純牛,外廄猥牛中有任用者,請以正陌三萬錢、布五匹,乞以買此牛。”(7)《太平御覽》卷八二八《資産部八》“賣買”條,北京: 中華書局,1960年,第3694頁。

兩晉時期的門閥貴族生活奢侈,陳寅恪曾指出此時的統治階級體現出了貪鄙與愛錢的性格特徵。(8)萬繩楠整理: 《陳寅恪魏晉南北朝史講演録》,貴陽: 貴州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9頁。西晉權臣何曾“性奢豪”,“食日萬錢,猶曰無下箸處”,其子何劭,“驕奢簡貴,亦有父風”,“食必盡四方珍異,一日之供以錢二萬爲限”;(9)《晉書》卷三三《何曾傳》,第998—999頁。侍中王濟的奢靡生活不亞於何曾,“時洛京地甚貴,濟買地爲馬埒,編錢滿之,時人謂爲金溝”,除高價在洛陽買地之外還參與豪賭,“請以錢千萬與牛對射而賭之”。(10)《晉書》卷四二《王濟傳》,第1206頁。難怪時人江統在看到貴族争相逐利之情景,發出“公侯之尊,莫不殖園圃之田,而收市井之利”的感歎。(11)《晉書》卷五六《江統傳》,第1537頁。正是處於如此環境之下,魯褒才會“傷時之貪鄙”,寫出憤世嫉俗的諷刺文章——《錢神論》,爲西晉人追逐金錢的欲望做出精彩的詮釋。(12)《晉書》卷九四《魯褒傳》,第2437頁。

此外兩晉時期的賜錢數量也值得我們關注。賜錢成爲了當時國家賞賜的一項重要内容,無論是軍功行賞、關懷撫恤,還是官員退休、喪葬諸事大都賞賜有錢,而且數目巨大。諸如孝武帝寧康元年(373),權臣桓温去世,“皇太后與帝臨於朝堂三日,詔賜九命袞冕之服,又朝服一具,衣一襲,東園秘器,錢二百萬”,等到埋葬之時,再次加賜“錢五千萬,絹二萬匹,布十萬匹,追贈丞相”。(13)《晉書》卷九八《桓温傳》,第2579—2580頁。據相關統計: 整個兩晉時期政府的賜錢行爲約有八十餘次,共賜錢171 200 000文,約合17.1萬貫。(14)朱安祥曾對兩晉賜錢數量做過較爲詳細的統計,可參看朱安祥: 《魏晉南北朝貨幣研究》,鄭州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18年,第132頁。既然作爲賞賜用錢,僅僅只是國家錢幣總儲量的一部分,而實際保留在當時統治階層與民衆手中的錢幣總量要比這大得多。

由上可見,兩晉時期貨幣依然作爲主要的支付手段流通於市場之中,而且無論是統治階層還是普通民衆,對貨幣的需求依然存在,那麽爲何兩晉政府在長達一個半世紀的時間裏都没有鑄造貨幣呢?這確實是一個值得深入思考的問題。

二、兩漢巨量五銖錢是造成司馬氏不鑄幣的根本原因

關於兩晉未鑄幣之原因,前輩學者多有關注,這其中以傅築夫論述較詳,他認爲:

自然經濟長期以來一直占支配地位,從東漢時起自然物貨幣就一直在起着主幣的作用,不久之前的魏文帝,又正式廢止了銅錢,限定以穀帛爲幣,禁止金屬貨幣的流通,雖其後不久又行恢復,解除了用錢之禁,但是社會經濟發展的自然趨勢不可能隨着人爲的朝令夕改來變更方向。晉武帝平吴之後,耽於聲色,意志消沉,既無雄才大略,自安於率循舊章,故一切均沿襲曹魏之舊。這時商品經濟既不發達,社會上也没有行錢的迫切需要,故終晉一代没有鑄造過銅錢。(15)傅築夫: 《中國封建社會經濟史·第三卷》,北京: 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414頁。

傅築夫的論點主要可以總結爲兩個方面: 一是商品經濟不發達、自然經濟長期占據支配地位,使得社會對金屬貨幣的需求量減少;二是統治者安於舊章,未能投入更多精力關注經濟的發展。這種觀點得到了學界的認同,此後的學者大都持相似意見。(16)可參見梅生: 《論兩晉未鑄金屬貨幣的社會原因》,《洛陽師範學院學報》2009年第4期,第93—95頁。(日) 柿沼陽平: 《晉代貨幣經済の構造とその特質》,《東方學》2010年第120輯,第18—33頁。陳彦良: 《兩晉不鑄幣政策與長期通貨緊縮》,《臺灣師大歷史學報》2012年第47期,第1—37頁。實際上,此觀點仍然存在進一步探討的餘地。不可否認的是,自東漢以來戰亂頻仍,加之長期存在的通貨膨脹,使得整個三國、兩晉時期均處在商品經濟衰退、自然經濟興盛的狀態。由於社會生産力降低,市場上能够提供的商品逐漸減少,於是貨幣的需求量亦隨之變小。但是,只要政府没有廢除貨幣的支付職能,市場交换過程中没有否認貨幣的流通地位,那麽對於貨幣的需求就會依然存在,從賦税、賞賜等大量用錢的例證來看,這一時期的貨幣需求量也未必如我們想象的那麽少。另外,發行貨幣是有利可圖的,(17)日本學者加藤繁最先注意到了這個現象,他在考察西漢帝室財政收入來源時提出,漢代鑄錢會産生“一些餘利”,這主要用來救濟國家財政的困乏。參見加藤繁: 《漢代國家財政和帝室財政的區别以及帝室財政的一斑》,《中國經濟史考證》,北京: 中華書局,2012年,第65頁;李若愚在詳細考察了中國歷代銅錢發行與封建政府財政的關係後,亦指出濫發錢幣屬於一種隱蔽性的超財政剥削,這種現象在歷史進程中頻繁出現,參見李若愚: 《銅錢與中國歷代封建王朝的財政經濟》,《中國經濟史研究》1991年第1期,第76—94頁。歷代統治者莫不熱衷於此,晉室皇帝一定不會例外,怎麽會不投入更多精力關注鑄錢一事呢?

以往的學者主要以社會經濟發展程度爲視角去看待該問題,但却忽略了一個客觀存在之現實,即兩漢時期鑄造的巨量五銖錢此時依然廣泛存在於國庫與市場之中,或者説保留在國家與民衆手中。對於統治階層而言,如何正確處理這些五銖錢,既能保障國家經濟逐步恢復與發展,又能維持手中的財富不至於嚴重縮水而貶值。只有從這點出發,才是理解兩晉貨幣政策的關鍵所在。

關於西漢五銖錢的發行總量,史書有記載,《漢書·食貨志》載:“自孝武元狩五年三官初鑄五銖錢,至平帝元始中,成錢二百八十億萬餘云。”(18)《漢書》卷二四《食貨志下》,北京: 中華書局,1962年,第1177頁。針對這條史料中的“億萬”一詞,學界産生了不同意見,秦暉認爲這個數字應該是2 800億文;(19)秦暉: 《關於西漢五銖錢的流通數額問題》,《陝西師範大學學報·哲社版》1988年第2期,第74—80頁。加藤繁與徐承泰認爲應是280億文;(20)(日) 加藤繁: 《漢代國家財政和帝室財政的區别以及帝室財政的一斑》,《中國經濟史考證》,第65頁;徐承泰: 《西漢貨幣鑄造數量研究》,《湖北大學學報·哲社版》1993年第5期,第66—70頁。吴慧乾脆把“億”改成“萬”,説成“二百八十萬萬文”。(21)吴慧主編: 《中國商業通史·第一卷》,北京: 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年,第397頁。我認爲單就史料來看,應以2 800億文爲是。秦漢時期,“億”是一個專有名詞,存在兩種演算法,一是指萬萬,二是爲十萬,但實際使用過程中常以後者爲准。《史記》卷一一七《司馬相如列傳》索隱引張揖曰:“演算法萬萬爲億,是大數也”,同時又注引《鬻子》曰:“十萬爲億”。(22)《史記》卷一一七《司馬相如列傳》,北京: 中華書局,1959年,第3047頁。可見“億”包含了兩類含義,狹義上的億所指即爲十萬。《後漢書》卷七六《王景傳》記載王景修河之事,“景雖簡省役費,然猶以百億計”,此處的“億”應該就是狹義上的十萬,要不然也不會説“簡省役費”,李賢在作注時亦云:“十萬曰億也。”(23)《後漢書》卷七六《王景傳》,北京: 中華書局,1965年,第2465—2466頁。因此,《漢書·食貨志》中的記載同樣屬於狹義範疇,二百八十億萬相當於2 800億。當然,這只是史籍中記載的數量,而實際上漢政府的鑄錢量能否達到如此規模,尚無法準確論證。但是無論如何,西漢鑄造了數量巨大的五銖錢是毋庸置疑的,出土資料同樣證實了該論點。

東漢時期政府公開的鑄錢行爲僅有兩次,一次爲建武十六年,第二次是中平三年。儘管史籍中缺乏東漢錢幣鑄造數量之記載,但近些年考古發現的東漢墓葬可以給我們提供有意義的借鑒。曾有學者專門統計了建國以來全國各地考古墓葬中出土的東漢錢幣,得出結論:“整個東漢一代確實鑄造了大量的貨幣”、“東漢社會使用金屬貨幣的數量當并不比西漢社會爲少”,而且市場中流通的貨幣“以東漢五銖錢爲主”。(24)張南: 《秦漢貨幣史論》,南寧: 廣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16頁。查明輝: 《漢代貨幣問題研究》,江西師範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05年,第27、30頁。總之,終兩漢時代,政府鑄造了數額巨大的錢幣。至曹魏時期,雖久未鑄錢,加之被董卓破壞銷鎔掉的一部分,統治階級依舊“積累巨萬”;(25)《晉書》卷二六《食貨志》,第796頁。甚至到了東晉咸和三年,蘇峻起兵反晉之時,國庫還保留有“布二十萬匹,金銀五千斤,錢億萬,絹數萬匹”,(26)《晉書》卷一〇〇《蘇峻傳》,第2630頁。由此可見一斑。

面對數量衆多的貨幣,無論是國家的統治階層還是市場上的實際持有者,均不希望其價值縮水、購買力降低。兩漢時期,商品經濟發達、社會生産力較高,貨幣需求量亦隨之增長,於是政府鑄造大量五銖錢投入市場使用,此時貨幣的供應量與需求總量是處於均衡狀態的。在歷經漢末、三國的戰亂之後,兩晉時期的社會生産力已經遠不如前,市場能够提供的商品也大幅度減少,這個時候即使貨幣總量保持不變,仍然可以形成“錢多物少”的狀況,其結果必定導致錢賤物貴。如果此時國家繼續鑄錢,增加錢幣總量,政府不僅不會從中賺取利潤,反而會使得原本贮藏的貨幣大幅度貶值,進一步造成物價上漲,形成嚴重的通貨膨脹。既然有現成的貨幣可以使用,而且鑄錢廢料廢工,也不會帶來任何收益,兩晉政府當然選擇不再繼續鑄造貨幣。

隨着消費領域的需求逐漸擴大,以及日常交易中存在的自然損耗,到了東晉中期,市場上出現了“錢既不多,由是稍貴”的現象,此時大量銅錢流入境外地區也是造成貨幣數量減少的另一種原因。孝武帝時期,有人將大錢帶至廣州,賣給少數民族改鑄銅鼓,爲此孝武帝專門下詔曰:

錢,國之重寶,小人貪利,銷壞無已,監司當以爲意。廣州夷人寶貴銅鼓,而州境素不出銅,聞官私賈人皆於此下貪比輪錢斤兩差重,以入廣州,貨與夷人,鑄敗作鼓。其重爲禁制,得者科罪。(27)《晉書》卷二六《食貨志》,第795頁。

這一年是太元三年(378),上距西晉立國已有百餘年之久,雖然經歷長期未鑄錢的狀態,但是銅錢的地位依然非常之高,仍屬“國之重寶”,受到統治者的重視,這也從側面反映出晉室統治者是始終關注貨幣問題的,并不像學界以往認爲的那樣,“統治者意志消沉、安於舊章,未能投入更多精力關注經濟問題”。與此同時,爲了保護境内銅錢不至於流失境外,甚至制定嚴苛法律,懲處販錢之人,“其重爲禁制,得者科罪”。

由此可見,兩晉時期并非未曾制定貨幣政策,不繼續增加貨幣總量以及保持國内貨幣總量不因人爲流失而明顯減少,這才是統治階級制定的貨幣政策。這種政策不僅可以維護現存貨幣的價值,而且在不增加、也不至於急劇減少貨幣總量的前提之下,使現有的貨幣量與市場經濟發展程度相适應,逐漸恢復社會生産力,最終實現社會經濟穩定發展,這也是兩晉未鑄錢幣的根本原因。從這一角度來看,兩晉時期的貨幣政策屬於一種正確的、符合時宜的貨幣政策。

三、東晉政争背景下的“廢錢論”

與此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雖然兩晉政府制定了較爲穩健的貨幣政策,但究其實質,依然無法擺脱封建統治階層維護自身利益的本質,這種貨幣政策最終的受益人屬於占有、囤積大量貨幣的封建權貴與門閥士族,而并非是擁有少量銅錢的百姓和民衆。東晉末年,隨着貨幣總量日益減少、銅錢價值升高,統治階級内部圍繞貨幣廢立問題展開了一場激烈的辯論,并演變成爲一種門閥士族之間的政治鬥争,桓玄與孔琳之的廢錢之争便是這一問題的極好反映,《晉書》卷二六《食貨志》記載:

安帝元興中,桓玄輔政,立議欲廢錢用穀帛。孔琳之議曰:

洪範八政,貨爲食次,豈不以交易所資,爲用之至要者乎!若使百姓用力於爲錢,則是妨爲生之業,禁之可也……故聖王制無用之貨,以通有用之財,既無毁敗之費,又省難運之苦,此錢所以嗣功龜貝,歷代不廢者也……今括囊天下之穀,以周天下之食,或倉廪充溢,或糧靡并儲,以相資通,則貧者仰富。致富之道,實假於錢,一朝斷之,便爲棄物。是有錢無糧之人,皆坐而饑困,以此斷之,又立弊也。且據今用錢之處,不以爲貧,用穀之處,不以爲富。又人習來久,革之必惑。語曰,利不百,不易業,況又錢便於穀邪!魏明帝時錢廢,穀用既久,不以便於人,乃舉朝大議。精才達政之士莫不以宜複用錢,下無異情,朝無異論……朝議多同琳之,故玄議不行。(28)《晉書》卷二六《食貨志》,第795—797頁。

這是安帝時召開的一場御前會議,討論是否需要完全廢除貨幣、使用穀帛的問題,支持廢錢主張的是輔政者太尉桓玄,提出反對意見的是時任西閣祭酒的孔琳之。關於這次事件,《晉書·食貨志》、《宋書·孔琳之傳》、《南史·孔琳之傳》、《通典》等史籍均有記載,其中《南史》、《通典》爲節録,《晉書》與《宋書》則内容詳盡,但二書文字上略有出入,比較而言,以《晉書》所述内容較實,故徵引《晉書·食貨志》的記載。

安帝元興二年(403),桓玄自任大將軍、授相國、封楚王,并掌握了東晉政治的實權,但此時尚未正式受禪稱帝。他提議的“廢錢論”,傅築夫認爲具有雙重性目的,首先是“解決錢幣不足的問題”,此外還有更深的用意,即“順水推舟藉以贯彻抑商政策”,并徵引沈約在《宋書·孔琳之傳》篇後的評議内容作爲支撑依據。(29)傅築夫: 《中國封建社會經濟史(第三卷)》,第415、412—413頁。祝總斌還曾將“廢錢用穀帛”歸爲一類胡作非爲的舉動,并且成爲桓玄“無能於掌大權”的表現之一。(30)祝總斌: 《試論東晉後期高級士族之没落及桓玄代晉之性質》,《北京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5年第3期,第85頁。

實際上,上述觀點存在進一步討論的餘地。誠然,東晉時期面臨着通貨不足的社會問題,但是解決貨幣不足的方法有很多,比如在現行的經濟基礎上實行穩健的貨幣政策,逐步發行新錢,完全用不着直接廢錢。桓玄作爲統治階層的代表人物,本身也占有大量的貨幣財富,也是受益人之一,除非他另有打算,不然絶不會斷然提出廢掉貨幣。此外,從現有的史料來看,桓玄執政思想中并没有表現出“重農抑商”的傾向,同時也没有制定任何相關措施。反而沈約本人倒是一個十足的重農主義者,他在《孔琳之傳》篇末撰寫的“史臣曰”之内容正體現出了這樣的態度,他評論曰:“桓玄知其始而不覽其終,孔琳之睹其末而不統其本,豈慮有開塞,將一往之談可然乎”,(31)《宋書》卷五六《孔琳之傳》篇末“史臣曰”之内容,北京: 中華書局,1974年,第1566頁。這本來就屬一己之見。如果使用後人沈約的評論内容來作爲理解東晉桓玄貨幣政策的初衷目的,無疑頗顯牽强。

至於桓玄提出“廢錢論”的真實原因,我們需要結合當時的社會背景去考慮,并不能因爲廢錢違反經濟發展規律就認定是胡作非爲的舉動。《南史》卷一《宋本紀上》對廢錢論産生的背景有着詳細記載:“自晉中興以來,朝綱馳紊,權門兼并,百姓流離,不得保其産業。桓玄頗欲釐改,竟不能行。公既作輔,大示軌則,豪强肅然。”(32)《南史》卷一《宋本紀上》,北京: 中華書局,1975年,第12頁。如衆所知,自西晉門閥士族形成以後,門閥制度隨之確立,經過西晉時期的快速發展,時至東晉,嚴格意義上的門閥政治開始出現,并最終演變爲門閥士族與皇帝共治天下的局面。(33)田餘慶: 《東晉門閥政治》,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311頁。門閥制度不僅標誌着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之間的差别,而且在統治階級内部,不同家族與不同政治集團之間也存在着尖鋭矛盾,材料中的“朝綱馳紊,權門兼并”既是統治階層内部彼此矛盾、互相鬥争的真實寫照,同時又是“廢錢論”背後的時代特徵。

爲了獲得更大的政治權力,各個家族集團不惜使用兼并手段,占有國内大量土地與財富,使百姓流離失所,“不得保其産業”。此時的桓玄,作爲剛剛掌握東晉政權的執政者,他不僅希望自己的家族勢力能够快速膨脹,而且還將打擊其他權貴作爲另一政治目標,以實現鞏固自身統治地位之目的。那麽如何能够快速地削弱對手的實力呢?桓玄便打起了“廢錢用穀帛”的主意。此時的門閥階層掌握着大量的貨幣財富,這是他們賴以存活的經濟根基,如果突然宣布廢掉貨幣,釜底抽薪,使之遭受毁滅性打擊,這對桓玄是非常有利的。因此,借廢錢之途消滅其他門閥貴族的勢力,并希望以此鞏固自身的統治地位,這才是桓玄提出廢錢論的真實目的,如果以此來看,我們決不可將其視爲胡作非爲的舉動。

面對桓玄的廢錢論,第一個站出來反對的是孔琳之。依據史籍記載:“玄好人附悦,而琳之不能順旨,是以不見知。”(34)《宋書》卷五六《孔琳之傳》,第1561頁。可見兩人素來不和,這也可以折射出兩人的政治立場是截然不同的。正是基於此因,孔琳之才會針鋒相對地反對桓玄專政。但與此同時,作爲當時統治階層中的一分子,孔琳之的言行也代表着門閥士族的利益,下面我們將歸納其基本觀點,進一步揭示背後的利害關係。

首先,孔琳之認爲交易是一項“用之至要”的行爲,其重要性僅次於吃飯。正因如此,百姓便不能參與鑄錢,這樣就會妨礙“爲生之業”,所以政府禁止百姓鑄錢是正確的舉措。孔琳之所言無疑是要維護統治階層鑄造貨幣的特權,讓鑄錢産生的鑄幣税永遠歸於政府獨有;而且百姓鑄錢會增加貨幣的總量,并對他們手中贮藏的財富形成衝擊,這是他們不願意看到的事情。其次,孔琳之毫不避諱地指出:“致富之道,實假於錢”,錢已經演變成爲權貴斂財的重要途徑,而且使用錢的人,都是富人,不用錢而用穀的人,則爲窮人,“今用錢之處,不以爲貧,用穀之處,不以爲富”,此時的窮人則完全依靠富人生活,“貧者仰富”反映當時貧富差距已經十分嚴重。如果此時突然廢棄貨幣,讓貨幣成爲無用之物,對於那些“有錢無糧”的門閥士族而言,無疑是釜底抽薪、摧毁了他們的經濟根基,其結果便是“皆坐而饑困,以此斷之”,而這種結果正是桓玄想要達到的。最後,孔琳之又列舉魏明帝廢錢用穀帛的例子,言其“不以便於人”的弊端,當時的“精才達政之士”均認爲不該廢棄錢幣的使用。這句話恰好反映了孔琳之的内心世界,“精才達政之士”就是那些代表着統治階層中的上層精英,他們掌握大量社會財富,是國家既得利益者,而孔琳之正是他們中的一員,“莫不以宜復用錢”反映了他們内心的呼聲。正因如此,孔琳之的建議才會得到廷議人員的一致認同,“朝議多同琳之”。

陳彦良曾一針見血地指出:“他(孔琳之)的通篇主旨,并不是要去積極地論證貨幣對於社會經濟的貢獻,提倡政府應該增加貨幣供給而廣爲鑄錢,反而只是防衛性的强調錢幣之不可廢。”(35)陳彦良只是道出了孔琳之反對廢錢的表面現象,但并未理解其深層原因,他認爲: 孔琳之採取這樣的策略是懼怕桓玄的權威,“不好觸忤過甚,使他下不了臺”,參見氏著: 《通貨緊縮與膨脹的雙重肆虐: 魏晉南北朝貨幣史論》,新竹: 臺灣清華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97頁。孔琳之作爲東晉統治階層中的一員,屬於門閥勢族的代表,這些人手中擁有着大量財富,其中當然少不了數量衆多的貨幣。爲了維護自己的利益,他們干預政府制定不鑄錢的貨幣政策,使國家在長達一個半世紀的時間裏都處於不鑄錢的狀態。與此同時,這些既得利益者拼命保護這種貨幣政策,堅决反對廢錢論,一旦出現威脅便不遺餘力地進行反抗、保護,面對他們的一致性,就連同屬豪强出身,并且掌握國家政治大權的桓玄也無能爲力。

對於此次廢錢之争,以往學界大都視爲一般性質的宫廷辯論,并未將其與時代背景相結合而進行較爲深入的探索。通過我們上面的論述,可知桓玄與孔琳之的廢錢之争,其實質是門閥士族之間圍繞貨幣問題而展開的一場明争暗鬥,雙方最終的目的均是爲了維護自身的財富與地位。由於反對者皆衆,桓玄的建議没有得到施行,這也無形中再次確定東晉政府仍舊會執行不鑄錢的貨幣政策,這種狀態直至門閥士族出現衰落、寒門集團逐漸掌權的劉宋時期才被最終打破。

四、餘 論

總之,兩晉在長達一個半世紀的時期裏没有鑄造貨幣,主要是由於司馬氏所制定的特殊貨幣政策所導致。如果我們繼續向上追溯,就會發現這種貨幣政策是有歷史淵源的。東漢時期,社會物價普遍上漲,《晉書》卷二六《食貨志》記載:

及章帝時,穀帛價貴,縣官經用不足,朝廷憂之。尚書張林言: 今非但穀貴也,百物皆貴,此錢賤故爾。宜令天下悉以布帛爲租,市買皆用之,封錢勿出,如此則錢少物皆賤矣。(36)《晉書》卷二六《食貨志》,第793頁。

上揭史料可見,面對“百物皆貴”的物價上漲現象,張林提出“封錢勿出”這一解決辦法,他認爲不再繼續鑄造貨幣,就可以減少貨幣流通總量,從而造成市場上“錢少物多”,最終提高貨幣購買力、降低物價。這種企圖以不繼續增加貨幣數量,而達到貨幣升值的建議,無疑啓發了兩晉統治階層,在“王與馬,共天下”的時代背景之下,這種貨幣政策被嚴格地執行下來,并最終造成了此後南朝長期面臨通貨緊縮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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