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右節度使”始置時間考*

2020-12-06 13:39
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 2020年1期
关键词:時間吐蕃大使

宋 翔

嚴耕望先生從地緣政治的角度對“隴右節度使”曾作過精闢的論述:

唐置隴右節度使鎮鄯州(今樂都);統軍多至二十有餘,兵額十有餘萬,屯田積穀,爲常備之計。復左翼劍南、右翼河西、安西諸節度爲犄角,自西北迄劍南,戰綫綿延逾萬里,爲大弧形以制之,而隴右、河、湟實爲主戰場,兵争之中心。(1)嚴耕望: 《唐代交通圖考》第二卷《河隴磧西區》,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497頁。

由此可見“隴右節度使”對於唐王朝邊防體系的重要性。但對於如此重要的邊防將領,其始置時間卻一直存有争議。本文即擬對此一問題進行探討,以期釐清節度使這一體制在“隴右”地區的成立過程。

關於“隴右節度使”的始置時間,諸史記載不一,争議較大的則主要有兩種説法: 一是開元元年(713)。據《唐會要》卷七八《節度使》所載:“隴右節度使,開元元年十二月,鄯州都督陽(楊)矩除隴右節度,自此始有節度之號。”(2)《唐會要》卷七八《節度使》,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688頁。杜洽先生在《唐初鎮兵考》一文中既同意《資治通鑑》“開元二年(714)”的説法,亦認爲“然《會要》云開元元年(713)除陽矩隴右節度,置使之年又先於《通鑑》記載一年,似難定其説之非。陽矩於是年正爲鄯州都督;二年八月,因吐蕃入寇懼罪自殺。於元年十二月除隴右節度,亦不無可能,是《會要》之説甚爲可據也。”(載《史學年報》第三卷第二期,1939年,第43頁)並未作出明確判斷。另一觀點爲開元二年(714)。依《資治通鑑》卷二一一“唐玄宗開元二年”條所記: 十二月“甲子,置隴右節度大使,須(領)嗣(衍字)鄯、奉(秦)、河、渭、蘭、臨、武、洮、岷、郭(廓)、疊、宕十二州,以隴右防禦副使郭知運爲之”。(3)《資治通鑑》卷二一一“唐玄宗開元二年”條,北京: 中華書局,1956年,第6706頁。王永興、李宗俊等皆持是論,影響較大。(4)王永興先生在《論唐代前期隴右節度》一文中即認爲“考隴右節度設置之時間,應以《通鑑》爲依據”(原載袁行霈主編: 《國學研究》第四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後收入氏著《唐代經營西北研究》,蘭州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199頁)。其後,李宗俊先生《唐前期西北軍事地理問題研究》一書中亦贊同《資治通鑑》的“開元二年(714)”説(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5年,第268頁)。此外,關於“隴右節度使”的始置時間,尚有《新唐書》卷六七《方鎮表四》所記: 開元五年(717)“置隴右節度,亦曰隴西節度,兼隴右道經略大使”(北京: 中華書局,1975年,第1863頁)以及《元和郡縣圖志》卷三九《隴右道上》“鄯州”條所載“開元二十一年(733)置隴右節度使”(北京: 中華書局,1983年,第991頁)説。上引二書又提出“開元五年(717)”及“開元二十一年(733)”説。但大量的史料記載表明開元二年(714)郭知運曾任過“隴右節度使”,學界對於此點也並無争議,故上引二書的説法當爲史籍記載或傳刻錯誤。

其實,以上兩種看法争論的焦點就在於開元元年(713)楊矩是否曾擔任過“隴右節度使”。楊矩在兩《唐書》中無傳,勾稽相關史料,可以大致復原其開元元年(713)以前之活動。這些活動皆與吐蕃有關。中宗神龍二年(706)唐、蕃雙方劃界訂盟時,楊矩即爲盟誓代表之一。(5)《册府元龜》卷九八一《外臣部·盟誓》載:“所緣和事者,孝和帝在日,其國界並是逐便斷當訖,彼此亦已盟誓。漢宰相等官入誓者: 僕射豆盧欽望、魏元忠、中書令李嶠、侍中紀處訥、蕭至中、侍郎李迥秀、尚書宗楚客、韋安石、楊矩等一十人;吐蕃宰相等亦同盟誓訖,遂迎公主入蕃,彼此安穩。”(北京: 中華書局,1960年,第11526頁)孝和帝即指唐中宗。景龍四年(710)正月,中宗送金城公主入吐蕃和親,“命左驍衛大將軍、河源軍使楊矩爲送金城公主入吐蕃使。”(6)《舊唐書》卷七《中宗本紀》,北京: 中華書局,1975年,第149頁。使命完成後,楊矩又被委以鄯州都督之任。在此任上,楊矩是否擔任過“隴右節度使”之職,即爲關鍵所在。據楊矩之父楊孝弼的墓誌——《唐故徵士、朝散大夫、許州司馬楊君墓誌銘并序》(以下簡稱爲《楊君墓誌》)所載:

第二子輔國大將軍兼左羽林軍大將軍、持節隴右諸軍州節度大使兼鄯州都督、河源經略大使、銅城大總管、檢校鴻臚卿、虢國公矩,雄材命代,英略冠時,下棘署以揚蕤,入柳營而按節,三推受律,得廓地之鈐鈕;萬里收功,罷玉門之亭鄣。疇唐(庸)茂典,恩浹後昆;延賞隆規,榮申先代。制曰: 贈許州司馬。所謂積善餘慶,揚名顯親者乎?雖岱山孫令,欣制美於泉塗(途);魯國顔生,得脩文於地府。豈若恩流二(天)涣,寵洽泉埃,式彰身後之榮,無忝生前之貴。以先天元年(712)歲次丁酉(壬子)(7)查《二十史朔閏表》,先天元年爲壬子歲(其前後均無丁酉年),且先天元年十月恰爲丁酉朔,故墓誌干支紀年有誤,當爲“歲次壬子”。十月丁酉朔廿五日庚辰,與夫人廣平縣君宋氏合葬於河南縣洛邑鄉北邙山之原,禮也。(8)周紹良、趙超主編: 《唐代墓誌彙編》“先天〇〇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144頁。

上引墓誌中提到楊矩的職銜中有“持節隴右諸軍州節度大使兼鄯州都督”,這説明楊矩是任過“隴右節度使”的。但有一點尚需注意,《楊君墓誌》中提到楊矩父母之合葬時間爲先天元年(712)。故若依墓誌所言,楊矩任“隴右節度使”的時間要提前到先天元年(712)十月以前。此與《唐會要》所記的時間不和,這又當如何取捨?

關於楊矩任“隴右節度使”的時間,筆者贊同《楊君墓誌》所記“先天元年(712)十月以前”的説法。該篇墓誌記載了楊矩之父楊孝弼,因楊矩所立功勛而被追贈爲許州司馬,又於先天元年(712)十月與夫人宋氏合葬於洛邑,此事也極有可能是楊矩一手操辦,故《楊君墓誌》所記楊矩官職之準確度當較高。

且先天元年(712)十月前,楊矩任“隴右節度使”亦符合當時的地區形勢。衆所周知,睿宗到玄宗初年是唐前期邊防體系全面向“節度使”制轉變的重要時期。爲了應對北部及西北邊境可能存在的外部威脅,唐中央對於邊防體系進行了一系列地調整。一個比較顯著的趨勢就是劃定軍區,建立起統一的協調、指揮體制。唐中宗景龍四年(710)五月,在“隴右”地區即設有“隴右防禦群牧大使”。(9)《唐大詔令集》卷一三〇《命吕休璟等北伐制》即有“防禦群牧大使、臨洮軍使甄亶,領當軍、莫門、積石等軍兵募及秦蘭渭城(成)等州大家子弟,總二萬騎”(北京: 中華書局,2008年,第705頁)。此制下於景龍四年(710)五月十五日,可見此時已有“防禦群牧大使”之稱。從其所領諸軍州,即“當軍(即臨洮軍)、莫門、積石等軍兵募及秦蘭渭城(成)等州大家子弟”來看,此防禦大使的統轄範圍當爲“隴右”地區,故其亦可被稱作“隴右防禦群牧大使”。此次北伐所針對的是突厥默啜,甄亶是以“(隴右)防禦群牧大使、臨洮軍使”的身份領“隴右”諸州軍參與北伐,可見此使在戰時可作爲統帥領軍出征。又從其“防禦”、“群牧”的職銜來看,此使在平時亦有管理牧群,以防備吐蕃對臨洮等地牧群侵擾的職責。此後不久,“河西”也設置了“河西節度使”。可能受此影響,當楊矩送金城公主入吐蕃歸來後,在被委以“鄯州都督”的同時或稍後,又加授了“隴右節度使”之職。因此,後來才發生了唐、蕃關係史上非常著名的“割河西九曲”事件。《册府元龜》卷九九八《外臣部·姦詐》即載:

吐蕃,以玄宗先天中(712—713)遣使厚遺鄯州都督楊矩,因請河西九曲之地,以爲金城公主湯沐之所,矩遂奏與之。吐蕃既得九曲,其地肥良,堪頓兵、畜牧,又與唐境接近,自是後率兵入寇。(10)《册府元龜》卷九九八《外臣部·姦詐》,第11712頁。

此事在敦煌本吐蕃歷史文書《大事紀年》中亦有記載:

64. 至牛年(玄宗開元元年,公元713年)

夏,贊普駐於墨竹之怎塘。坌達焉與大論乞力徐於蘇布之江布園召集夏會,任命“五百部(長)”。(唐廷)允賜夏冬牧場(指黄河九曲之地),唐使者楊卿(楊矩)前來致禮。(11)黄布凡、馬德: 《敦煌藏文吐蕃史文獻譯注》,蘭州: 甘肅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48頁。

可見,此次“割河西九曲”事件發生在玄宗先天(712—713)年間。(12)關於此次“割河西九曲”事件發生的時間,史料記載歧出。如《新唐書》卷四《中宗紀》載景龍四年(710)“三月,以河源九曲予吐蕃。”(第112頁)但此時距金城公主從長安出發赴吐蕃和親僅過兩月,時間間隔太短,幾乎不可能,故可排除。又如《資治通鑑》卷二一〇“睿宗景雲元年”條載“安西都護張玄表侵掠吐蕃北境,吐蕃雖怨而未絶和親,乃賂鄯州都督楊矩,請河西九曲之地以爲公主湯沐邑;矩奏與之。”(第6661頁)《資治通鑑》將此事附於“唐睿宗景雲元年(710)年末”。這種寫法本身即表明作者當時已不能明確該事發生的具體時間。此外,將此條記載附於景雲元年(710)年末主要是針對張玄表侵掠吐蕃事,楊矩割九曲當更在其後。“九曲”地區爲黄河上游回環彎曲處,“包括今甘肅瑪曲縣以下黄河以東的甘肅碌曲縣、青海河南、澤庫縣、同德縣和貴南縣等縣,東邊自南向北與今甘肅卓尼、臨潭、夏河等縣,還有青海的同仁、貴德等縣相鄰。”(13)劉滿: 《唐九曲及其相關軍城鎮戍考》,《敦煌學輯刊》2010年第2期,第22頁。其所囊括的地域甚廣,且緊鄰鄯州、洮州等邊州都督府。若先天中(712—713),楊矩僅爲鄯州都督,恐無法單獨決定此一地區的歸屬。故在此前,唐廷可能即加楊矩“隴右節度使”之職,以全權負責“隴右”地區與吐蕃的和戰事宜。故《楊君墓誌》所記楊矩於先天元年(712)十月前已任“隴右節度使”之職,應當是可信的。至於《唐會要》記作“開元元年(713)十二月”,可能是因爲此時作者已不知楊矩任職的具體日期,暫且附之於開元元年(713)下。

綜上可知,“隴右節度使”的始置時間當爲“先天元年(712)十月以前”,首任節度使應爲楊矩。那麽,前引《資治通鑑》“開元二年(714)”始置“隴右節度使”的説法又當如何解釋呢?

這可能與“隴右節度使”設立初期並不穩定有關。使職本身即是因人因事而設,根據形勢的不同,唐中央會設立不同的使職來處理“隴右”地區所面臨的問題。在楊矩之後、開元二年(714)郭知運任“隴右節度使”之前,唐廷在“隴右”地區的邊防體系一直在“隴右節度使”與“隴右防禦使”之間摇擺不定。

開元二年(714)八月,吐蕃攻掠“隴右”,楊矩“悔懼,飲藥而死”。在他死前不久,唐玄宗還下令設置過“隴右道防禦大使”。據《册府元龜》卷九九二《外臣部·備禦五》載開元二年(714):

八(六)(14)《册府元龜》記該制所下時間“八月庚申”有誤。《册府元龜》卷一二四《帝王部·修武備》載開元二年(714)八月辛巳,玄宗下詔“遣薛訥等於隴右防禦,使令教習爾等。既練韜鈐,須明隊伍,使投石拔劍以勵威鋒,裹糧坐甲,待清逋寇。”(第1489—1490頁)八月辛巳爲公曆十月九日,八月庚申則爲九月十八日,僅過二十餘日即以薛訥代李延昌,時間太短,於理不合。再查朔閏表,開元二年六月有庚申日(公曆七月二十日),且“六”與“八”字形相似,極易訛誤,故前引制文李延昌任“隴右道防禦大使”當在六月庚申日,而非八月。且李延昌所任“隴右道防禦大使”之置當本諸於解琬的意見,《舊唐書》卷一〇〇《解琬傳》載:“未幾,吐蕃寇邊,復召拜左散騎常侍,令與吐蕃分定地界,兼處置十姓降户。琬言吐蕃必潛懷叛計,請預支兵十萬於秦、渭等州嚴加防遏。”(第3113頁)《資治通鑑》繫此事於開元二年五月己酉下,而六月庚申恰在此後。此外,從《舊唐書·解琬傳》可知,《册府元龜》所載玄宗此詔實爲防備吐蕃而下,並非如制文表面所言,意在聯合吐蕃,防制突厥。下此制書時,唐、蕃雙方關係並未完全決裂。因僅隔數日,六月“丙寅(公曆七月二十六日),吐蕃使其宰相尚欽藏來獻盟書”(《資治通鑑》卷二一一“唐玄宗開元二年”條,第6701頁),雙方尚有盟書往來。這也就是爲何玄宗所下制文中要以防突厥爲名。月庚申,制曰:“朕聞天生五材,廢一不可;不教人戰,是謂棄之……突厥比通和好,頗負盟約,不有金革,孰寧疆場?不有師徒,誰捍牧圉……衛尉卿兼簡較(檢校)左金吾衛大將軍涼國公李延昌,克樹勛庸,遍該韜略;關、張萬人之敵,勇不顧身;程、李二將之名,忠於衛主。董司戎事,行料兵權,可充隴右道防禦大使。左武衛將軍白道恭等,居運六奇,行謀百勝,早聞營平之議,思覩嫖姚之捷,可爲之副。宜取朔方後軍兵及前年朝堂應募捷兒等,總十萬人,群牧馬四萬疋,於秦州、成、蘭、渭等州界,逐便屯集教練。仍書報贊普,共爲聲援。明加偵候,勿使失機”。(15)《册府元龜》卷九九二《外臣部·備禦五》,第11649頁。

此“隴右道防禦大使”的主要職責是於“秦州、成、蘭、渭等州界,逐便屯集教練”,亦即對囤集於“隴右”地區的兵士、牧馬進行作戰訓練。而從其屯兵區域“秦州、成、蘭、渭等州”並非位於“隴右道”西南部與吐蕃接壤的邊界地區亦可看出,“隴右道防禦大使”之設主要是立足於防。“隴右節度使”則不同,此職一般由鄯州都督兼任,亦是以鄯州爲核心,緊鄰唐、蕃交戰區,較之“隴右道防禦大使”,其攻擊性更强。此外,從名稱上亦可看出“節度”的權限要大於“防禦”。上文已經提到,楊矩受吐蕃賄賂,奏割“河西九曲”地區,這表明楊矩所任的“隴右節度使”權限較大,可負責與吐蕃的和戰事宜,並對重要軍事區域的歸屬具有一定的決策權。

李延昌去職後,薛訥又接任“隴右道防禦大使”。《新唐書》卷五《玄宗紀》載:

(開元二年八月)乙亥,吐蕃寇邊,薛訥攝左羽林軍將軍,爲隴右防禦大使,右驍衛將軍郭知運爲副,以伐之。(16)《新唐書》卷五《玄宗紀》,第123頁。

而在玄宗的任命詔制中提到“遣薛訥等於隴右防禦,使令教習爾等。既練韜鈐,須明隊伍,使投石拔劍,以勵威鋒,裹糧坐甲,待清逋寇。”(17)《册府元龜》卷一二四《帝王部·修武備》,第1489—1490頁。可見,此“隴右防禦大使”亦是以訓練軍士爲主。

此時,薛訥爲何接替的是防禦大使而不是楊矩所任的節度大使呢?這可能是因爲一則薛訥是以白衣從軍,不宜任權責較重的“節度使”。此前在與契丹作戰時,薛訥因軍敗被削去官爵。二來,此年六月“丙寅,吐蕃使其宰相尚欽藏來獻盟書”,(18)《資治通鑑》卷二一一“唐玄宗開元二年”條,第6701頁。唐、蕃雙方尚有盟書往來。吐蕃此時只是初次寇邊,雖然未來與吐蕃的大戰不可避免,但在名義上還要以“防禦”爲名,以加强防備、訓練兵士。且根據李延昌的任職情況來看,“隴右道防禦大使”的駐屯區主要設在秦、成、蘭、渭等州,這也是吐蕃此次進攻的主要方向。以薛訥任此職,亦可更好地應對與吐蕃之戰。

薛訥抵達“隴右”地區後,終不負使命,成功地抵禦了吐蕃此後的進攻。故開元二年(714)又以薛訥副手隴右防禦副使郭知運“徙隴右諸軍節度大使、鄯州都督”。(19)《新唐書》卷一三三《郭知運傳》,第4545頁。説明因邊事日重,唐廷在“隴右防禦使”與“隴右節度使”的抉擇中又重新回復到了節度使體制。以鄯州都督兼任“隴右節度使”,既可與“河西節度使”相配合,又可集中“隴右”地區的優勢資源於邊境,擺出一副攻擊態勢,與吐蕃進行較量。此後,“隴右節度使”一直穩定存在,而再未見“隴右(道)防禦大使”之職,這可能也就是爲何《資治通鑑》將“隴右節度使”之置繫於開元二年十二月下,以郭知運爲首任節度使的原因所在。(20)此外,楊矩在節度使任上,割讓九曲之地,釀成大禍,也可能影響了其首任地位的認定。故唐人宣傳或後世史家追溯時出現了以郭知運爲首任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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