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型建筑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2021-01-11 08:45邓文敏
建筑 2020年24期
关键词:工业化装配式深圳

文 / 邓文敏

近年来,深圳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不断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高质量发展,带动建筑业全产业链向绿色化、工业化、智慧化、国际化方向发展,闯出了独具特色的装配式建筑“深圳模式”,从全国第一个“综合试点城市”迈向全国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在体制机制、技术标准、项目实践、产业发展、队伍建设等方面成果丰硕、创新引领,持续为全国建筑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样本。

一、先行示范的探索和实践

经历十余年循序渐进的探索实践,深圳装配式建筑发展通过政策引领、市场运作、企业作为,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深圳模式,开创了全国领先的良好局面,向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持续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

(一)开创了全国领先的良好局面

1.政策体系基本建成

深圳已出台《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通知》等15 个重磅政策文件,构建了刚性约束与鼓励激励并举的政策体系。在刚性约束方面,明确了近三年装配式建筑的实施范围,建设项目类型从居住建筑逐步覆盖到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在激励措施方面,通过提出3%面积奖励、1/3 提前预售、资金扶持等“一揽子”措施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已奖励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约50 个项目享受了提前预售政策,示范项目累计获得专项资金补贴近2000 万元。

2.标准体系逐步完善

2009 年,深圳发布了全国首部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预制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结构技术规范》;2012 年,发布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标准化设计图集》;2019 年先后完成了《深圳市建筑工程铝合金模板技术应用规程》等十多部地方和团体标准,基本涵盖了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建造、验收,初步形成了以国标为基础、以地标为支撑、以团标为补充的多层次标准体系。

3.项目建设逐渐铺开

装配式建筑建设总规模由2015 年的48 万平方米,逐步上升至2019 年的2400 万平方米,5 年增长50 倍,2020 年前10 月,新开工面积1288 万平方米,每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也由不到5%逐步增长为10%、16%和25%,2020 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已达38%,提前完成国家目标任务,预计到2020 年底,全市累计装配式建筑总规模将超过3700万平方米,建设规模和占比稳居全国前列。

规模增长的同时,质量也持续提升。哈工大深圳校区项目获得鲁班奖,库马克大厦项目获得粤钢奖;裕璟幸福家园等11 个项目获评广东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占全省总数的41%,位居全省第一。

4.产业配套日益成熟

深圳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已覆盖建设、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咨询等各领域,参与企业数量持续增长,如开发建设单位由2015 年的6 家增长到2019 年的97 家,增长16 倍,呈现了爆发性增长的趋势。造就了一批龙头企业,孵化培育了13 个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24个省级基地及29 个市级基地,数量在全国和省内遥遥领先,形成了从行业龙头到成长型企业的多级梯队,呈现出后劲十足的良好势头。

5.人才队伍初具规模

政府层面,持续开展公益化培训、项目观摩、学习考察、行业交流等能力提升活动,累计参与人数超10 万人次,基本实现建设行业各领域的全覆盖。打造了一支由院士、大师领衔的近200 人的高水平专家队伍,助力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全国装配式建筑发展。在国内率先创设的装配式建筑专业技术职称,2018 年,经评审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占全市工程领域技术职称人员比例达到4%。已建成省内首批6 家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培养出的产业工人在全国、省内装配式建筑技能竞赛中屡获佳绩。企业层面,部分龙头企业已经形成了内部培训或对外联合培养人才机制,定期组织员工参加装配式建筑相关培训活动。

(二)经历了梯度推进的发展历程

1.起步摸索阶段(2002~2009 年)

2002 年深圳成立了住宅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成为国家首个住宅产业化试点城市,孵化培育了万科、嘉达高科等国家第一批住宅产业化示范基地,开展了梅山苑二期、振业城等项目试点。万科率先打造全国首个住宅产业化研究基地,成功试点了华南地区首个预制框架结构装配式建筑项目—第五园第五寓项目,带动产业链起步发展。

2.加速发展阶段(2009~2014 年)

2009 年大部制改革后,深圳装配式建筑迎来了加速发展。当国家提出“十二五”期间建设3600 万套保障性住房时,深圳率先在龙悦居三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成功探索了“保障性住房+工业化建造+绿色建筑”的“三位一体”发展路线。2012~2013 年间,深圳还率先开展了保障性住房标准化设计研究,用于指导深圳保障性住房全过程实施装配式建筑。

3.扩面提质阶段(2014 年至今)

2014 年,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全面统筹推进全市住宅产业化、装配式建筑的工作,首个指导性文件正式出台,实现了政策引导的良好开局。2017 年,深圳获批为国家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之一。随后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扩大了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明确了技术路线,创新了招投标制度,细化了各项奖励扶持措施,提出了项目实施过程操作性指引,奠定了扩面提质、示范引领的良好基础。

(三)积累了创新先行的成功经验

1.循序渐进,坚持积极稳健的发展步调

在发展理念上,始终遵循“提高质量、提高效率,减少人工,节能减排”的原则,不搞大跃进、高指标,在各阶段核心政策和专项规划中一以贯之,做到稳中求进、稳中提质。在实施范围上,分阶段逐步推广,从政府投资项目到社会投资项目,从保障性住房到普通商品住房,从居住建筑再到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逐步覆盖。在技术路线上。不追求预制率装配率指标,在居住建筑中,大力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走预制现浇相结合的道路;在超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学校建筑、医院建筑等类型中,鼓励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

2.市场主导,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活力

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每年由市政府率团参与国家住博会、绿博会等重要展会,举办国际高峰论坛,展示推广本土企业,打造装配式建筑“深圳品牌”。坚持依靠企业内生动力,推动技术创新,涌现了万科“5+2+X”、招商地产“828 快干工法”、中建科技REMPC、中集集团模块化建筑等各具特点的装配式建筑建造体系。

3.因地制宜,率先构建全方位评价体系

在发展初期缺乏国家评价标准、各地普遍追求高预制率的情况下,深圳率先提出用预制率和装配率(两率)双指标评价方法,将现场工业化技术纳入装配率计算,该做法得到全国其他城市纷纷效仿。在扩面提质阶段,深圳结合国家评价标准发布《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创造性地提出标准化设计、主体结构工程、围护墙和内隔墙、装修和机电、信息化应用五大技术评分项,实现从主体结构装配化,向机电设备、装饰装修装配化的全面延伸,再次凸显了装配式建筑发展初衷。

4.管理创新,率先探索适宜的建造管理模式

在传统模式难以适应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特点的情况下,深圳率先探索应用代建制(代建总承包)、EPC 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等建设组织模式,解决碎片式、割裂式的管理问题。制定了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工作指导规则和合同范本,实行能力认可,突破资质限制,支持开发企业作为总承包单位,充分发挥其统筹管理优势,打通建造全过程各环节,并在龙悦居三期项目、裕璟幸福家园项目和长圳项目中成功应用。

5.过程把控,率先建立关键节点把控的项目实施流程

规划用地环节,规土部门在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备注实施装配式建筑的要求,并通过政务数据平台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确保源头落实。初步设计环节,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装配式建筑技术认定或评分,确保实施方案合规、合理。施工图设计环节,组织专家对项目装配式技术落实情况、设计深度等进行抽查,确保设计质量。施工环节,组织专家在项目首个标准层吊装等重要节点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答疑解惑,实现政府监管与公益服务有机结合。

6.部门联动,率先探索政府协同的工作机制

坚持市直部门横向联动。由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联合发改、规划、财政等部门,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对社会投资项目落实面积奖励或资金扶持政策,将政府投资项目增量成本落实到工程概算中,联合交通、水务及城管部门,在市政基础建设领域推广应用装配式技术。坚持市区两级纵向联动。通过建立市、区装配式建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季报制度,定期交流部署全市工作;通过将装配式建筑纳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督办;通过全市装配式建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实现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项目的全过程跟踪管理。

7.人才导向,首创专业人才评价及多层次队伍培养机制

首创装配式建筑专业技术职称。面向建设、设计、施工、生产等全产业链技术人才,开展员级、助理、中、高和正高级职称评审,解决装配式建筑技术人员无职称可评的困境,填补了全国空白,增强行业对高端人才的吸引力,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高度评价。率先创设装配式建筑多工种、系列化工人实训。通过“政府指导、协会管理、企业落地”模式,建设实训基地,设立十大工种,开展工人实训,推动持证上岗,探索将关键工种纳入至“特种作业人员”试点工作。

8.行业自治,首创多维度“补位”管理体系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首创预制混凝土生产企业星级评价机制,从登记管理、飞行检查、能力评价等方面,探索取消资质后的市场规范管理模式;率先发布装配式建筑定额标准与关键部品价格信息,为行业提供计价依据;首创将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纳入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体系,将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等列入诚信加分,强化行业综合评价,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

二、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近年来,深圳被党中央、国务院先后赋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历史使命,“双区驱动”为城市建设提出了全新任务,也注入了全新动能,一系列新形势、新机遇对深圳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提出了更高标准与更高要求。

2020 年是“双区驱动”全面铺开的关键之年,“高质量发展高地、可持续发展先锋、民生幸福标杆”的战略定位和使命要求,需要我们践行国际先进的城市建设理念,采用国际通行的工业化建造方式,带动全产业链向绿色化、智慧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为落实“六保六稳”、构筑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全国各地已启动规模庞大的新基建计划。深圳不久前也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2025 年)》,提出到2025 年新基建的建设规模和创新水平位居全球前列。

创新是深圳发展的基因和动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制度创新逐渐进入竞争时刻,谁能率先创新转化,谁就会在百年大变局中更多地掌握经济发展主动权。2020 年8 月,深圳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这是我国首部覆盖科技创新全生态链的地方性法规,我们将借助条例出台的契机,以科技创新催生工程建设领域的发展新动能。

三、新时期深圳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工作思路与措施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 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抢抓“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通过落实“一个理念”、强化“两个跨界融合”、构建“六大体系”(树立全生命周期的建筑产品理念,重点推进建筑业与制造业跨界融合协同发展(工业化建造)、重点推进建筑业与信息化、智能化行业跨界融合协同发展(智能建造),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政策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产品体系、产业体系和人才体系),不断提高深圳建设领域全产业链的建造水平、建造效益、建造品质,让人民群众共享科技进步和供给侧改革带来的发展成果,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体措施:

1.强化立法保障与体制机制创新

加快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研究上升为《工程建设绿色发展条例》,在条例中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在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职责、规范建设各方的行为,从源头强化项目落地,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建设管理等环节明确新型建筑工业化的要求,探索采用建筑垃圾收费、提高施工环保标准、购买工程质量保险等方式,倒逼行业主动实施。

建立全生命周期造价管理体系,强化项目建设前期、建造、使用维护等各阶段的性价比最优;强化机制突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推动基于BIM 应用的审批监管、部品部件全过程质量追溯、装配化装修质量监督与验收等;研究适应新形势下的容积率豁免、绿色金融等多元激励机制。

2.强化标准提升与政府带头示范

对标国内外先进标准,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化研究中心、已成熟实践应用的技术体系、高质量实施的示范项目,形成一批在新建建筑工业化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等方面具有国际水平的标准、专利、工法,如:集成模块化建筑(MIC)技术规程、智能建造和制造相关技术规程、部品部件的标准化图集、装配化装修标准和图集等。在政府投资和国有大型企业投资项目率先按国标高等级实施新型建筑工业化,全面推广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和全过程BIM 应用,逐步建立全市共享的标准化参数化部品构件库,开展钢结构住宅建设和装配化装修试点示范工作。

3.强化科技创新与核心技术攻关

将新型建筑工业化作为深圳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培育一批新型建筑工业化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创新基地与公共技术平台等创新载体建设。加快数字设计、制造设备、智能设备及智慧工地相关装备的研发和应用,开展新型建材、设备系统集成技术、建筑机器人、人机智能交互等科技攻关,在部品构件生产环节,打造少人甚至“无人工厂”,在现场施工环节实现“机器代人”。

4.强化支撑能力与产业发展布局

开展产业链提升行动,将新型建筑工业化的高端制造体系作为城市建设的基础配套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留足产业发展空间,培育具有系统解决方案能力、具有自主产权核心技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新型建筑工业化企业,擦亮“深圳建造品牌”。开展专业能力提升行动,以“新型建筑工业化思维”为导向,打造一批高层次人才孵化平台,培养一批领军人才、专业职称人才、专业管理人员,培育一支新型产业工人队伍,构建一系列“校协企”联合办学等后备人才培养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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