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泊的私有制*

2021-01-16 13:20付开镜
菏泽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梁山泊好汉宋江

付开镜

(许昌学院魏晋文化研究所,河南 许昌 461000)

《水浒传》中的梁山好汉们尽管都是结义的难兄难弟,尽管以轻财重义为人生指南,但他们并没有过着纯粹的公有制的生活。除了一起吃喝外,梁山好汉们还是根据亲兄弟明算账的规矩来确定抢劫而来的财富所有权。换句话说,在梁山泊,依然存在着私有制,对于打家劫舍得来的钱财,除了一部分用于公共开支以外,剩余的都分到每个人身上了。学界对梁山泊聚集的财富分配制度以及私有化后财富的去向问题,目前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因此笔者特撰写此文,以抛砖引玉。

一、梁山泊所聚财富的来源

梁山泊是《水浒传》中好汉们活动的中心地点,属于济州管辖,“方圆八百余里,中间是宛子城、蓼儿洼。”[1]起初,梁山泊受控于白衣秀士王伦,他手下的喽啰只有七八百人,以抢劫过往客商和附近的村民为生,并不敢攻打附近的庄园城池,对社会造成的破坏力有限。因此,这一时期的梁山泊,还没有引起宋朝皇帝的注意。由此可以推断,在这一时期,梁山泊积累的财富也十分有限。

随着以晁盖为首的一帮好汉的上山,梁山泊的势力开始急剧扩张,其积聚的财富也开始急剧增长。及到宋江上山后,梁山泊势力扩张得更为迅猛,其积聚财富的膨胀速度也更为迅猛。自晁盖坐上梁山泊头把交椅,一直到宋江率领众好汉接受招安的这段时间里,梁山泊积聚财富的来源主要有三:

其一,身为豪强地主或者江洋大盗的好汉们上山时,都会带上数量可观的私财。这些财富又可细分为庄园财产和抢劫得到的财产。从国家法律制度上讲,私财属于合法性财富,而抢劫而来的财产,则属于不法财富。不过,梁山泊集团本身就以抢劫为生存的基本手段,因此,他们对江洋大盗带上山的财富也是完全认同为私有财富的。梁山好汉的出身非常复杂,他们的经济状况因此也各有不同,但也不乏家庭富有之人。有学者统计说:“梁山好汉啸聚山林之前的社会身份,严格意义上为农民的只有陶宗旺1人,有37人为官吏,13人为地方富户,14人经商(开店或做小本生意),3人为渔夫,2人为猎户,1人为道人,3人为秀才,5人有一技之长,29人本来就闲荡江湖或不明原因以剪径为生。”[2]好汉中的地主,尽管财富有多有少,但在上山之时都要把家产中的金银绸缎类或者骡马等贵重财富带到山中。如穆弘兄弟上梁山时,“带了穆太公并家小人等,将应有家财金宝,装载车上。庄客数内,有不愿去的,都赉发他些银两,自投别主去。有愿去的,一同便往。”[3]宋江老父宋太公被众好汉从宋家庄救走时,教人“收拾了箱笼”。[4]箱笼中装的当然是金银与绸缎类贵重的财物。卢俊义在上梁山时,“叫众人把应有家私金银财宝,都搬来装在车子上,往梁山泊给散。”[5]柴进和蔡福上梁山时,也都“收拾家资老小,同上山寨”[6]。张顺、张横兄弟等人,表面上是打鱼为生,但暗地里却是货真价实的江洋大盗,不时做些杀人越货的勾当,因此,他们在上山时,也会带去不少通过谋财害命得来的私财。孙立系政府官员,他与其弟孙新以及解珍、解宝兄弟等人一同上山,除了把家中贵重财物带上山外,还专门杀死了仇人毛太公,抢劫其家的财产。

其二,梁山以外占山为王的绿林集团入伙梁山时,也把自己山寨上积蓄的公私财富带上了梁山。一部分好汉在加入梁山集团之前,已经在各地的山林中安营扎寨,聚集一批人马,并以打劫为生,因此也蓄积了一批财富。依照《水浒传》叙事的先后顺序,共有少华山、桃花山、二龙山、清风山、对影山集团、白虎山、黄门山、饮马川、登云山、芒砀山、枯树山共11个绿林集团,先后加入到梁山集团之中。这些集团在投靠梁山之时,把所占山寨中可搬运走的财富尽量搬运到梁山之上,甚至“烧毁了寨栅”[7],以示不再回头。

其三,梁山扩大了打劫范围。除了抢劫过路商人之外,还开始抢劫地方村庄,甚至开始攻打城池,把村庄农家的财富以及城池内政府和官员家庭中的财富都抢劫运到山上。《水浒传》记叙梁山抢劫客商、地方村庄、城池财富的事件甚多。如:众好汉在江州救下宋江等人后,又前去屠杀了黄文炳一家,同时,将“黄文炳家财,各各分开,装载上车子”[8]。打下祝家庄后,抢到“好马五百余匹,活捉牛羊不记其数”。宋江派人“一面把祝家庄多余粮米,尽数装载上车,金银财赋,犒赏三军众将。其余牛羊骡马等物,将去山中支用。打破祝家庄,得粮五千万石”[9]。打下曾头市后,“抄掳到金银财宝,米麦粮食,尽行装载上车,回梁山泊,给散各部头领,犒赏三军。”[10]打下青州后,除了“计点在城百姓被火烧之家,给散粮米救济”外,“把府库金帛,仓库米粮,装载五六百车”[11],并得到二百余匹好马。打下大名府后:“便把大名府库藏打开,应有金银宝物、段匹绫锦,都装载上车子。又开仓,将粮米济满城百姓了。余者亦装载上车,将回梁山泊仓用。”[12]打下东平府和东昌府后,把“两府钱粮,运回山寨”[13]。总之 ,好汉们每到一处,在执行任务之时,都不忘记掳掠地方财物。

此外,梁山泊与政府派去进剿的军队作战,在战场上也会获得一些战利品,主要有粮草、牛马等。

二、梁山泊实施财富私有化分配制度的原因

梁山泊实行私有化分配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梁山泊实施的私有化分配制度与儒家思想具有契合处。众所周知,儒家把“义”理念当成非亲者之间发生关系的最高指南,而殷商时期,义(宜)的本义就是依照不同身份,公平分配祭祀之肉。有学者指出:“商代宜祭就是在‘京’这个人为的高丘上杀牲灌血于地,并将牲肉按身份不同合理分给助祭之人,这个过程即为‘义’。”[14]儒家继承了商代义的基本观念。所以《中庸》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15]所谓宜,就是公平合理,即财富分配的公平合理;所谓尊贤,就是要以人的能力高低作为社会等级的高低标准,进而作为财富的分配标准。因此,儒家主张的和谐社会,是有等级的和谐,而等级的和谐表现在财富的分配制度上,就是实施有等级之分的公平分配制度,也即儒家所说,“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16]。不过,儒家主张的平均思想,建立在财富来源的正当性基石之上,即儒家主张所分配的财富是自己创造出来的财富。而众梁山好汉们所要分配的财富,却是来自于抢劫而来的财富,尽管部分财富属于“不义之财”,如梁中书为蔡京生日准备“金银担”,但是,多数被抢劫的财富则具有高度的合法性。因此,梁山好汉心目中的论秤分金银思想,是对儒家义观念的庸俗化理解,在其集团内部以儒家的观念处事,但是却有认可其集团成员在集团之外抢劫行为的合法性。因此,梁山好汉们在梁山集团内部实施了公平的财富分配制度,却不管财富来源是否合法。

二是梁山好汉们的出身,有贫有富,富有者带上山的财富属于其私有财富,不能充公。梁山排名第一的宋江,其家庭的财富让他有足够的底气结交天下好汉,并被好汉们起了一个很有儒家之义的绰号——及时雨。在众人皆有的绰号之中,只有宋江绰号轻财重义的人格力量最为浓厚,具有强烈的儒家思想印痕。反之,出身贫寒者却不得不为一日三餐发愁,他们根本不可能凭借家庭拥有的资财结交天下好汉。可见,108位好汉上山时的经济状况并不相同,有人是带着万贯家财入伙,如宋江、李应、孔明孔亮兄弟;有些好汉虽然出身低下,却是劫匪出身,如桃花山的李忠、大王周通,清风山的王英、燕顺等,他们也都有私财;还有在浔阳江上杀人越货的张顺、张横二兄弟等,他们当然也有属于个人的财物。但是,有些出身穷困者只是带了一个精光的身子上山,如鼓上蚤石迁、黑旋风李逵等,属于吃了上顿没下顿者。因此,富有者上山时所携带的财富,不可能被充公,而依然属于他的私有财产。

三是部分好汉在上梁山之前,已经占山为王,早过上了论秤分金银的生活。他们放弃自己的山头上梁山,当然还想继续过着论秤分金银的生活。如占据青风山的绿林好汉燕顺、郑天顺、王英等三人,就是以“论秤分金银,整套穿衣服”[17]来领导小喽啰们。梁山首领朱贵劝说其弟朱富上梁山时也说:“兄弟,你在这里卖酒,也不济事。不如带领老小,跟我上山,一发入了伙。论秤分金银,换套穿衣服,却不快活。”[18]部分好汉在上梁山之前,也渴望过上“论秤分金银”的生活。如阮小五对吴用讲起梁山绿林好汉时,就表现出强烈的羡慕感:“他们不怕天,不怕地,不怕官司。论秤分金银,异样穿绸锦。成瓮吃酒,大块吃肉。如何不快活!我们弟兄三个,空有一身本事,怎地学得他们!”[19]梁山高层领导不可能违背好汉们认同的这种财富分配制度而另起炉灶。

四是好汉们到梁山有先有后,能力有强有弱,所分配的财富也就有多有少。先到者参加的抢劫活动多,被分配的财富也就多;能力强者对梁山的贡献大,得到的财富奖励数量也就大。而且好汉们上了梁山之后,还进行了多次座次的排列,每个人的座次并不完全相同。[20]像梁山最早的开创者杜迁、宋万、朱贵三人,其座次便不断被向后排了。大约梁山泊108位好汉在日常的财富分配方面,实施的是数量平均的分配制度,而在对外作战等方面,要依据功劳大小实施不同等级的奖励制度。因此论秤分金银,不见得全是平均分配,可能还要根据功劳进行奖励。能力的不同,对梁山的贡献也会不同,分配的金银数量也就应该有所不同。而且,好汉们与小喽啰之间有一道鸿沟,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好汉与小喽啰们之间的收入差距也非常惊人。《水浒传》记载:晁盖成为梁山的核心领导之后,曾劫取一群商人二十余辆车子金银财物,并四五十匹驴骡头口。晁盖“叫小喽罗扛抬过许多财物在厅上,一包包打开。将采帛衣服堆在一边,行货等物堆在一边,金银宝贝堆在正面。众头领看了打劫得许多财物,心中欢喜。便叫掌库的小头目,每样取一半收贮在库,听候支用。这一半分做两分。厅上十一位头领均分一分,山上山下众人均分一分”[21]。好汉分了抢劫财物的四分之一,而众小喽啰均分了四分之一。可见分配差距之大。

不过,偶然也会出现私有化的财产,被重新分配的现象。如晁盖一伙人上山之后,把其抢劫生辰纲的财富以及晁盖的私家财富全部带到了山上。晁盖等人伙同林冲火并了王伦,坐上梁山头把交椅后,急于安抚人心,“便教取出打劫得的生辰纲,金珠宝贝,并自家庄上过活的金银财帛,就当厅赏赐众小头目,并众多小喽罗。”[22]但这种重新分配私有化财富的现象十分罕见,具有特殊性。

可见,梁山好汉们建立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有限公有制度。这种私有制与公有制度相混合的制度表现出如下两大特征:其一,吃饭穿衣以及住宿等实施公有制,体现出梁山泊公有制度的优越性,适应了军事化管理的需要。尤其是一起吃喝,有利于好汉们交流情感,凝聚人心。其二,金银绸锦等贵重财富实施私有制,体现出梁山泊私有制度的优越性,迎合了好汉与众喽啰的财富心理,激发众人的战斗力。

需要说明的是,梁山泊好汉们对抢劫而来的财富,并不是全部进行了私分,而是要预留一部分作为公共开支。在宋江坐上梁山泊第一把交椅之后,梁山对财富的分配,似乎改变了晁天王在位时的政策:“但得府库之物,纳于库中公用。其余所得之资,并从均分。以义逢义,以仁达仁,并无争执。”[23]这表明梁山在宋江成为大首领后,非常重视公共开支财富的分配量,但对其他的财富依然采取了均分的政策。

三、梁山泊私有化财富的最后去向

梁山不断扩充的财富主要来自于梁山周边的百姓。当周边百姓的财富被抢劫一空之后,梁山的未来也就像西边的太阳那样,快要落山了。如何继续维持梁山“论秤分金银”的理念就成了一道难题。梁山周边地区没东西可抢了,也就难以继续维持“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论秤分金银,异样穿绸锦”的生活方式了,甚至没法活下去了。显然,梁山没有实力远征,以取得必须的生活物资。对于李逵之类的好汉,他们只知道今朝有酒今朝醉,不管明天是与非。而坐在第一把交椅之上的宋江,就不得不考虑梁山一大帮人明天吃什么、穿什么这个极为重要的基本问题了。考虑的结果,只能是以忠为先,以义附之。这就是宋江改聚义厅为忠义堂的深层用意。因此,梁山到这时的唯一可行办法,是向政府投降,向皇帝表忠心。否则,光是经济问题,就足以困死他们。因此,梁山好汉们在被逼上山之后,很快就面临着被“逼下梁山”的矛盾。

如前所述,梁山好汉们都不排斥财富,说明他们非常清楚,财富是他们未来生活的保障。当他们把抢劫到的财富进行分配时,已经暗含着他们将来一定会离开梁山,选择新的生活。因此,对于多数好汉来说,抢劫财富的私有化,完全是为将来离开梁山做经济上的准备,大约只有李逵等莽汉,缺乏头脑,才不会想明天的出路问题。因此,梁山好汉们在接受招安政策准备下山之时,对许多带不走的财富进行了“贱卖”,宋江令人:“发库内金珠、宝贝、彩段、绫罗、纱绢等项,分散各头领,并军校人员。另选一分,为上国进奉。其余堆集山寨,尽行招人买市十日。于三月初三日为始,至十三日终止。”[24]通过这种买市形式,梁山中难以带走的财富得到最大化的变现。宋江等把这些变现的财富加以分配后,才正式接受招安,走下梁山。

其后,一直到梁山集团最后瓦解,梁山好汉们个人财富的去向大致有五:

其一,离开梁山泊集团、自谋出路的小喽啰,把分得的财富带回到自己的家乡或居住地。宋江宣布接受招安时,告诉众人:“汝等军校,也有自来落草的,也有随众上山的,亦有军官失陷的,亦有掳掠来的。今次我等受了招安,俱赴朝廷。你等如愿去的,作数上名进发。如不愿去的,就这里报名相辞,我自赍发你等下山,任从生理。”“当下辞去的,也有三五千人。”[25]而未辞去的,当然更多。这三五千辞去的人,除了携带了自己的私财外,还得到了一笔山寨给予的“派遣费”。部分好汉的家人身在梁山,他们也就携带了好汉的私财以及他们自己分得的财富回到了家乡。好汉中有的家人未在梁山,这部分好汉大概也把他们自己的私财送回家中了。此外,中途离开宋江军事集团或者为政府调用的少数好汉,也带走了属于自己的财富。

其二,随从宋江征战且没有家属的好汉与喽啰,把获取的财富随身携带,在作战期间,私下消费了一部分。梁山好汉们下山之后,很快被皇帝派到北方与大辽作战。当他们与辽国作战时,他们分得的钱财是否还带在身边?少数有家属者可能放在家属处了。而多数没有家属者,其从山上带下的金银估计只能带在身边,并在征战中的空闲期间消费掉了一部分私财。

其三,征方腊之后,残存的部分好汉接受了朝廷的封赏,成为朝廷的命官,他们把财富带到了任职之所。另一部分好汉离开宋江的大军,或选择隐居,或者出走海外。他们的财富也被随身携带走了。如燕青就选择隐居,在辞别卢俊义的当夜,“收拾了一担金珠宝贝挑着,迳不知投何处去了。”[26]而李俊等人却选择到海外发展。李俊与童威、童猛兄弟,利用他们懂水性的优势,在征方腊胜利之后,半路离开宋江的大部队,带着手下一帮兄弟乘船南下到了暹罗,建立了自己的王国。他们的财富也就被带到暹罗了。

其四,少数好汉把属于自己的私财捐赠出去了。如鲁智深曾经把自己的私产捐赠给五台山文殊院。在征辽取得胜利返回的途中,鲁智深特意回到五台山看望智真长老,取出一包金银彩缎捐献给五台山寺院。鲁智深后来在六合寺坐化,“所有鲁智深随身多余衣钵金银并各官布施,尽都纳入六和寺里,常住公用。”[27]武松在征方腊后留在杭州的六合寺出家,当了和尚,其私有财产大约也赠与六合寺了。

其五,随从宋江征战的好汉与喽啰,多有战死者和病故者。征方腊时梁山泊好汉竟然阵亡59人,于路病故11人。这些人中,有家属者,其私财当是送到其家属处了。而没有家属的多数人,其私财大约只能被“充公”,成为宋江率领部队军费开支的一个组成部分。

如前所述,梁山泊108位好汉的社会身份构成,存在多个社会阶层,其中有不少人具有不劳而获的反社会心理诉求。因此,有学者说,梁山好汉其实是“以流氓为主”[28]。也有学者说,梁山好汉“人数最多的是游民”[29]。流氓也好,游民也好,这个庞大的绿林集团,人数最多时当有两三万人之多,要维持这么多人的吃喝拉撒,并非易事。仅每天消耗的粮食,就需数万斤之多。因此,一个依靠抢劫社会财富而生存的绿林军事集团,无论多么强大,并不能持久下去,最后必定会因抢劫不到任何财富而土崩瓦解。梁山好汉们没有走到这样的死路上去,是因为他们有一个头脑还算清醒的首领宋江。宋江的清醒之处在于他明白义字尽管当头,如果没有经济的支撑,最后还是一钱不值。因此,好汉们被逼上梁山可能是被迫,而被逼下梁山却绝对是被迫。到了再无可抢之物时,好汉们只有下山,向皇帝投降,才有活路。因此,“把下山看成最伟大目标的人是宋江。”[30]毕竟,没有了经济的支撑,任何集团都不可能生存下去。事实上,梁山好汉们之所以采取私有化的分配制度,已经表明,他们对集团的前程并未看好,多数人都清楚最后的归宿,依然是解散集团,怀揣自己的金银,寻找一个可以独自生活的安身立命之所。否则,终生待在梁山上,积累私财有什么用处?可见,梁山好汉们采取的财产私有制度,是因为“众多江湖好汉看重钱财”[31]。梁山泊的私有制,实为中国历史上乱世之中,大大小小绿林集团普遍遵守的铁律。这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应当在有关的时代的经济中去寻找”[32]。

总之,梁山的好汉们,虽然以庸俗化的儒家之义,演绎出似乎非常公平且具有一定正义表象的分配财富的英雄故事,但是,在这些故事的背后,处处可见的却是抢劫社会财富的血腥,这显然与儒家财富分配思想的公平性和正义性有着质的区别。梁山好汉们最后主动下山,也缘于这种建立在抢劫基础之上相对公平的私有制因无财可分之故已接近崩溃的边缘。一句话,经济基础和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私有化分配制度,是决定梁山集团兴衰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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