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发展的现实困境和对策研究

2021-03-22 09:40赵华美
中国国情国力 2021年2期
关键词:主客体资源经济

赵华美

我国高度重视共享经济发展,不断从战略高度对共享经济做出规划,明确将其作为新时代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在肯定共享经济对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就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要看到共享经济当前存在的问题。因此,分析梳理共享经济的运行机制和现存矛盾,尝试提出应对策略是当前研究共享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共享经济运行机制特点

(一)使用权与所有权相分离,以信任机制为保障

共享经济运行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物品或资源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资源占有者把自己闲置物品的使用权有偿转让给需求者,使物品的使用价值或资源利用效率得到了充分发挥。共享经济通过暂时让渡使用权的方式,有效缩减了个人占用资源要素的规模和时间,缓释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能源资源压力。在共享过程中,需要借助一定的平台实现物品资源的匹配,并提供高度的信任机制作为保障。

(二)消费与需求主导型市场的形成,即产消者的出现

传统市场流通与交换都是供需型,即生产主导消费。从这个意义上说是先有生产后有消费,生产和消费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生产决定着消费,消费也决定着生产。这一关系在共享经济中体现得更为明显,共享经济的生产者很可能是另外一个共享资源的消费者,而且对于共享物品来说,生产者也是使用者之一。共享经济是“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同时进行的革命,在共享经济形式中,更多的是需求方和消费方引导生产方和供给方,以共享平台为例,消费者会在有需求的情况下向互联网平台寻求帮助,如教育行业的公开视频课、慕课等,都充分体现了共享经济中产权和所有权让位于资源共享和使用权的总趋势。总而言之,共享经济条件下,需求方和消费方开拓了巨大的市场空间,给供给终端提供了资源重新配置的机会和平台。

(三)去组织化、去资本化,伴随依赖化

去组织化是共享经济的一大特色,传统经济组织形式和载体都需要大量的公司组织和集体组织进行生产和再生产的操作运行,但共享经济中个体性显著增强,只需要借助一定的平台,就可以实现点对点的资源共享,打破传统商业的所有环节,不需要中介组织,交易边际成本可降低为零。并且这种去组织化的行为有利于打破传统的资本运行逻辑,规避大资本对小资本吞并和垄断的现象出现,同时也能够消弱资本的金融投机行为。但它依赖平台资源,尤其是要以互联网平台为基础,才能准确、迅速、高效地完成供需信息匹配,降低交易成本。

■画间丹青|董年龙/摄

二、面临的困境

(一)监管体制的缺位与滞后

当前共享经济涉及众多领域,受众群体层次参差不齐,部分共享平台组织入市门槛低,而共享监管体制滞后正是共享经济各种问题层出不穷的根源所在。其主要原因有二:

1.立法监督评估标准缺乏经验借鉴。根据《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2020)》数据,2019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达32828亿元,增长率为11.6%。在共享经济高速发展的情况下,运行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各种无法预料的矛盾需要解决,却无成功案例或蓝本可以参考。

2.矛盾出现的速度远超过立法监管的速度。由于共享经济是新事物,其内在矛盾无法在短时间内充分完整地显现出来,因此只能在大规模试错的基础上完善处理机制。

(二)有沦为租赁经济的偏离可能

共享经济与租赁经济在特点和运行机制上相类似,并且目前市场上较多的共享组织存在打着“共享”的名义行租赁之实的情况。共享经济与租赁经济最大的区别在于“共享”,租赁经济遵循的是增量资本的逻辑,而共享经济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引下,与市场经济相融合的同时,能够冲破资本的固有逻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享。因此,要从发展目的上将二者区别开来。

(三)共享经济发展层次参差不齐

当前共享经济呈现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这是共享经济初期的正常现象。目前共享经济发展层次参差不齐主要表现在共享群体年龄偏年轻化、共享的组织多为网络平台、共享的领域多为第三产业和经济发达地区以及生产领域和偏远地区共享程度较弱等方面。其主要原因有二:

1.共享经济组织目标定位资本化。共享经济最初的发展是在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推动下,价值创造源泉和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通过流通交易层面就可以创造出巨大的价值,但其本质更多的还是盘活存量资本。而对于众多的小规模共享经济组织尤其是平台组织来说,其目标定位就是打入市场、获得融资、孵化产品、创新服务并立足市场,实现短期盈利。

2.制造业等领域的共享具有专业排他性。使用价值是构成社会财富的主要内容,而各种实体经济是创造使用价值的主要载体,其特点是技术要求高、回收周期长、成本高、规模大等,对于一般的小量资本组织来说,具有较强的排他性和不可克服性。因此,当前共享经济的发展主要盘桓于生活服务领域,这个领域人口多,参与度高,能够更好更快地将价值转化为货币资本,而这正是大部分共享经济参与者追求的目标。

(四)共享主客体素质有待提高

共享主客体素质较低主要表现为有些共享主体在产品服务过程中忽视共享客体对产品的使用感受,售后服务滞后或无售后服务。而共享客体对共享内容和共享资源不够爱惜或者非正常使用,加剧了共享产品或资源的磨损程度。其主要原因有二:

1.监管力度不够,缺乏对共享主客体的约束,未能将个人在公众场合的表现纳入征信系统。加之部分共享主体不能正确地认识共享资源的公共属性,出现了如对共享单车进行毁坏等现象,浪费了大量的公共资源。

2.在商品交换过程中,主客体双方大多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有时甚至发生欺诈、诚信缺失行为,不仅加剧了信任危机,而且导致资源利用效率无法达到最大化。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共享经济的法律监管

加强法律监管,建立完善的法制保障是共享经济实现良好发展的前提。

1.从行业内涵层面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共享经济的实施细则,包括提高整个行业门槛标准、规范资金流通环节等;从行业外延角度制定规范整个经济方式运行过程的法律法规,从宏观层面规定各行各业的平台,尤其是在共享流通运行层面经济运行制度。

2.用法律保障共享经济平台参与者主体利益。通过制定法律明确共享资源所有者、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和消费者的履责范围和追责标准。共享经济的关键因素是各种数据平台,它们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为共享双方提供资源匹配,初期各大平台为了吸引用户,会推出各种补贴和优惠活动,一旦运行进入轨道,平台组织会逐渐占据主动地位,使得用户受众必须服从于平台制定的规则。因此必须加强法律监管,以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二)规范共享经济的市场运行

共享经济的运行激发了市场各类主体的活力,盘活各类市场存量资产,成为市场经济深入推进的重要手段。市场经济运行的最大特点是以资本逻辑为主导,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共享经济本身就是资源再配置的一种方式,必然要和市场经济相结合,服从资本的主导逻辑。因此,共享经济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规范各类组织市场竞争行为,杜绝恶性竞争。同时,明确市场运行目标导向,始终以良好的社会效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提升共享经济的主客体素质

共享经济最大的特点是建立在契约型的信任机制基础上,主要是参与共享的主客体即提供者和受众者要完成跨时空的使用权让渡,因此,对信任机制要求较高。提升共享主客体素质一方面需要共享主体优化产品服务质量,自觉建立积极的信任机制;另一方面要求共享客体提升自身的认知,端正对共享经济交易方式的态度。

1.对共享平台提供者进行强制规范和约束,提升其整体素质,保证其良好信用。通过提高入行门槛,对供应者进行筛选,减少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这是平台经济成功运行的第一步。

2.提升共享经济中的主要参与者的公众信用度。强化用户群体的素质要求,着力减少资源浪费行为。

(四)完善共享经济的相关配套设施

共享经济涉及众多领域,随着共享经济运行过程的深入,配套设施落后的问题不断出现。因此,必须建立完善的相关配套设施。

1.为共享产品提供发展场地和平台。如共享单车的停车问题,就力证了配套设施不健全会影响到城市的和谐发展,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制定合理的规划,完善相关措施,为共享经济的微观主体提供空间和场地等支持。

2.为共享产品提供相应的媒介,方便用户更好地接纳各大共享产品和系统。如建立完善的数据共享空间,降低网络科技公司的入行门槛,使得用户在相应规则下更容易获取相关的技术和信息。

猜你喜欢
主客体资源经济
“林下经济”助农增收
增加就业, 这些“经济”要关注
我给资源分分类
挖掘文本资源 有效落实语言实践
资源回收
浅析“物我本相因”
从“反对阐释”理论看摄影艺术本体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管见
激活村庄内部治理资源
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