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触犯了何种法律

2021-04-01 14:32
恋爱婚姻家庭·青春 2021年3期
关键词:生育权损害赔偿男方

代孕是指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借助现代医疗技术,为他人妊娠、分娩的行为。生育行为本身具有社会性,而代孕却打破了集妊娠、分娩与血缘为一体的传统母亲形象。由于代孕不利于保护妇女生育自由和人身自由,我国目前对此种行为是禁止的态度。

一、我国法律对代孕行为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卫生部2001年1月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对违反本办法的医疗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并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代孕是涉及多方面的社会复杂问题,包括我国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禁止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代孕打乱了社会伦理与法律关系,冲击了现行的社会秩序,失去了伦理上的正当性和法律上的合法性。

二、代孕会产生什么问题?

我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权利。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等,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如果出现以协商、欺诈、胁迫等方式让孕母代孕生育,这必将侵犯妇女生育自由权。如果对孕母的限制过多,也侵害了孕母的人身自由权。

代孕还会造成法律关系的混乱,权利、义务难以确定,破坏正常的伦理关系,会造成“谁是母亲”这类棘手的法律问题,还会衍生出诸如抚养权、继承权等方面的问题。再者,孕母是否有权决定人工流产,孕母在怀孕中发生意外或代孕婴儿有缺陷是谁的责任,代孕费用在何种情况下给付,这些都可能引起纠纷。

三、代孕合同效力如何?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在代孕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的前提下,以此构建的代孕合同虽然听上去十分正式,但它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孩子出生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恶意以代孕协议主体不合法为由,主张代孕协议无效或者主张撤销,都将损害代孕孩子的利益。大多数代孕协议的内容都约定孩子出生之后,与孕母毫无关系,只需要委托人向孕母支付一笔费用即可,这种协议属于无效协议。另外,如果委托人和孕母都不履行照看孩子的义务,在不考虑情节的情况下,两人都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罪甚至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罪。

四、我国法律还从哪些角度保护女性的生育权?

1.女方人工流产,男方能主张离婚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妇女权益保障法(2018年修正)第四十五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法条中规定的“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包括自然流产或人工流产。终止妊娠,对妇女的身心健康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法律对此期间内的妇女予以特别保护,这不但体现了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还体现了法律的人道主义精神。

2.女方擅自流产,男方能主张损害赔偿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妇女权益保障法(2018年修正)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女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个人原因选择人工流产是妇女的自由意志选择,属于女方自由行使生育权的行为,男方以此提起离婚损害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此外,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明确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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