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蚕业高质量发展 促进海安蚕桑转型升级

2021-10-22 09:31戎世芳黄俊明
蚕桑茶叶通讯 2021年5期
关键词:小蚕蚕业桑园

戎世芳 黄俊明

(江苏省海安市蚕桑技术推广站 226600)

海安市是国内闻名的优质蚕茧生产基地和享誉世界的现代丝绸之乡。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经过了四次大规模发展,海安的蚕桑产业不断发展壮大,特别在1981—2010年期间海安蚕茧产量连续30年在江苏夺冠。海安先后被授予“中国茧丝绸生产基地”“中国优质茧丝生产基地”称号。近年来,由于养蚕劳动力逐步老龄化、环境污染加剧、养蚕风险加大、行情跌宕起伏、经济效益下降、科技进步缓慢和机械化水平不高等因素影响,桑园规模逐年减少,桑园布局分散。

为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结合海安市蚕桑产业特点,海安市委市政府决定把发展高质量蚕桑茧丝绸产业作为今后3年工作重点,围绕优质桑园种植5 333.33hm2目标,组织开展扩桑稳桑行动,全面推进蚕业转型升级,促进蚕桑产业高质量发展。

1 转型升级的行动指南

以六部门联合印发《蚕桑丝绸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为指针,以“全国一流优质茧生产基地”为战略目标,围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切实推进稳桑扩桑工作,以现代蚕桑产业园区建设和蚕业家庭农场建设等新型主体培育为抓手,以省力化、自动化、智能化蚕桑机具推广使用为关键,加强典型示范培植,切实增强蚕业内生动力,扎实推进基地提升、主体培育、科技创新、服务优化和品牌创建“五大工程”,加快推进蚕桑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蚕桑产业现代化进程。

2 转型升级的重点举措

2.1 提升现有产业基础,推动蚕桑生产标准化

2.1.1 稳定和恢复桑园面积

以海安墩头镇、大公镇、南莫镇等里下河片区和现有蚕桑基地为稳桑扩桑重点,减少插花田,围绕蚕桑专业村和重点村落实行稳桑扩桑任务,其中2020年新栽桑任务333.3 3hm2、2021年400.00hm2、2022年600.00hm2。经统计,2020年海安市栽植新桑344.00hm2,其中育71-1品种桑243.26hm2,草本桑100.73hm2。

2.1.2 改造提升优质丰产桑园

巩固提升优质丰产桑园基地,以实现连片种植、改善桑园结构为目标,进一步调整优化桑园布局,对历史上形成的插花田,通过土地流转承包经营、以桑稳桑扩桑,实现填平补齐,促进桑园连片栽植,建立标准化、优质丰产的桑园体系。到2022年,海安市66.67hm2规模的蚕桑专业村达到20个以上;全市33.33hm2的蚕桑重点村达到40个以上。

2.1.3 建设现代蚕业示范园

在海安市内科学选择宜桑宜蚕地区,采用“五统一”模式,即统一流转土地、统一桑园布局、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蚕室建设标准、统一发包经营,高标准建设桑园连片26.67 hm2以上的现代蚕业示范园。园区内桑树品种以育71-1和草本桑搭配,栽植比例是4∶1。示范园内桑园发包给单体规模0.67~1.33hm2的养蚕专业户和1.33~3.33hm2的蚕业家庭农场经营。条件好的村集体出资建设蚕室,增加物业租赁收入。如雅周镇的张莫天村新建现代蚕业园区1个,通过招标形式出租,以每667m2桑园850元承租给当地丝厂老板经营管理。2020年全市共创建现代蚕业示范园区5个。

2.2 普及新品种新技术,推动蚕桑生产现代化

2.2.1 引进推广适合机械化种养的桑树新品种

大力推广粤桑11、粤桑51、桂桑优12等适合草本化栽培的桑树新品种,配套栽培、养殖技术设备,形成机械收割、标准化共育、轨道养蚕、自动上蔟、机械化采茧的新型蚕桑经营模式。2020年,全市栽植以桂桑优12为主的草本桑100.73hm2,当年收割2次,养蚕320张,产茧11 200kg,产值443 520元。

2.2.2 引进推广高产强健蚕品种

以优质高产强健为目标,在改良和保护现行推广的当家蚕品种基础上,推广适应本地气候环境条件的苏优、苏超系列和菁松×皓月等高产强健蚕品种。在春蚕期间稳定使用菁松×皓月蚕种前提下,夏秋蚕全面推广使用高产强健蚕品种,2020年夏蚕全部饲养781×7532品种1 550张;中秋蚕在李堡镇、大公镇北凌片以及墩头镇等地试养云夏3×云夏4夏秋品种4 010张;晚秋蚕全部饲养云夏3×云夏4夏秋品种4 398张。云夏3×云夏4龄期短,食桑快,眠起齐一,上蔟快而齐,发病少,产量高,收入高,深受蚕农们欢迎,适合海安地区秋季饲养。

2.2.3 新建高标准稚蚕共育室

为了方便园区内养蚕专业户和家庭蚕业农场小蚕集中共育,在现代蚕业示范园内配套建设一座单期共育规模在300张以上的标准化稚蚕共育室。共育室建筑面积200m2,具有良好的保温保湿条件,使用自动加温补湿设备,应用全自动或小蚕饲育成套设备,配套相应的叠式蚕具,并配备专业小蚕共育人员,实现了养好小蚕一半收的成效,也帮助解决周边分散农户小蚕共育的难题。

2.2.4 全面推广蚕桑生产机具

加大电动桑剪、植保无人机、草本桑收割机等省力化机械设备推广普及力度,提高蚕业机械化装备水平。试点成立植保、蚕室消毒等蚕桑社会化专业服务组织,开展桑园植保、蚕室消毒等服务,逐步提高蚕桑服务专业化能力。

2.2.5 示范推广桑园蚕室复合经营

总结推广各地桑园和蚕室复合经营的经验做法,对新栽桑园和新建蚕室充分利用,坚持蚕桑为主业,积极开展桑园和蚕室的复合经营。蚕室空闲时间可共育70d的速成鸡和速成鸭,全面提高综合经济效益。

2.3 强化基础支撑保障,推动蚕桑生产专业化

2.3.1 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

完善蚕技推广体系,提升市蚕桑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和区镇农技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保障能力。每区镇配备一名事业性质专职蚕桑技术员,蚕桑专业村和重点村配齐专职蚕技员。开展多种形式蚕桑技术培训,新建养蚕专业户和蚕业农场主参培率100%,其余蚕农年参培率达到80%以上。大力推进蚕桑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由茧丝绸龙头企业牵头,实行统一蚕品种、统一蚕种预订、统一种养技术、统一蚕茧收烘、统一品牌销售的“五统一”服务,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2.3.2 加强蚕桑政策性保险,为产业稳定提供保证

全面覆盖蚕桑政策性保险,做到养蚕生产应保尽保。探索蚕桑政策性保险向桑树、蚕室蚕具等险种延伸。优化保险勘查理赔服务,为蚕业生产提供保障服务,提高产业抗风险能力。

2.3.3 严格市场监管,构筑安全生产环境

以蚕桑、稻麦产业协调发展为目标,全面落实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部门和区镇的粮桑双防双保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突出绿色防控示范,推进农药减量增效,规范粮桑用药,切实杜绝因农业治虫对蚕桑生产造成的影响,确保蚕期饲养安全。

2.4 做大做强产业链,推动蚕桑生产产业化

2.4.1 培育新型蚕业经营主体

为加快海安市蚕业现代化步伐,提高蚕桑生产效率,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培育蚕业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重点培育桑园面积0.67~1.33hm2的全程机械化种养的养蚕专业户和1.33~3.33hm2的蚕业家庭农场,形成高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现代蚕业体系。鼓励、引导蚕桑重点村村干部、茧丝绸相关企业职工、退休农技和蚕桑专业人员等各类人才带头创办蚕业农场,为稳住蚕桑产业健康发展起到示范作用。2020年全市新增蚕业家庭农场56个,新增全程机械化规模化养蚕专业户10户。

2.4.2 创新蚕业生产经营方式

鼓励、支持农化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各类人才投身蚕桑产业,开展代耕代种、代收代养、小蚕共育、统防统治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有效实现各种生产资料的集约高效利用,减少环境污染,提升栽桑养蚕生产效率,提高茧丝绸产品质量和综合效益。

2.4.3 健全完善联农富农机制

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和整合力度,加快扶优做强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蚕业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推广“建场组社联农”“公司+基地+蚕农” “镇企共建基地”等利益联结模式,通过订单农业、保护价收购、股份合作等形式助农增收,不断增强龙头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意识以及蚕农栽桑养蚕的信心和积极性。

2.5 出台优惠奖励补助政策

对建成的现代蚕业示范园,年初申报,年终由市组织专项验收。验收合格的,海安市政府按照每年800元/667m2的标准,实施土地流转费补助,连续补助3年;对与老桑新连片达到1.33hm2以上(单体新栽桑0.06hm2以上)新栽桑,或单独新栽桑1.33hm2的,每667m2奖励农户400元;在高效规模现代蚕业示范园内年内建成的单体规模0.67~1.33hm2的养蚕专业户,每个奖励1万元;对年内新建规模在1.33~2.00 hm2的蚕业家庭农场,每个奖励2万元,2.00~2.66hm2每个奖励3万元,2.66~3.33hm2每个奖励4万元, 3.33hm2以上的每个奖励5万元;对投资开展蚕桑机械化研究并产生良好的示范和带动效应的组织和个人,经过认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对本市居民出资购买价格6万元以上的无人机、建立桑树植保专业合作社,年内为蚕农开展桑树病虫害专业飞防的达到26.67hm2以上,经过验收每台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桑园面积0.13hm2以上的农户购电动桑剪的,每台补助500元;对新建面积200m2、设备配套齐全,年共育能力300张以上的小蚕共育室,在投入生产后,经过验收,一次性奖补20万元;对年小蚕共育规模达到200张以上的共育室,经验收后奖励共育专业户每年3 000元;对年小蚕共育规模达到100张以上的共育室,经验收后奖励共育专业户每年1 000元。

3 转型升级的典型示范

3.1 全龄草本桑养蚕机械化

洋蛮河街道按照“因地制宜、相对集中、适度规模”原则,创新发展“基地建设标准化、桑树栽培草本化、桑叶收割机械化、小蚕共育智能化、大蚕饲喂轨道化”新型养蚕模式,实现了滚动多批次养蚕的工厂化养蚕模式,促进了蚕桑产业稳定发展。2020年年初,品建村杨桂余流转土地6.80hm2,年租金1 050元/667m2,租期6年,注册海安杰锦蚕桑养殖场。2020年4月初新栽桑园4.80hm2,其中桂桑优12号草本桑4.13hm2,育71-1品种桑0.67hm2。新建高标准小蚕共育室4间,配套切桑机1台,小蚕自动加温补湿器6台。新建养蚕大棚1 200 m2,投资1.5万元配套轨道自动输送平台,计划2021年再建1栋大棚。为提高桑叶采收效率,投资2.8万元购进1台草本桑收割机,投资2万元购进1台桑叶运输机,目前,农场已投入资金超40万元。2020年中、晚秋蚕共养蚕35张,产茧1 225kg,蚕茧产值约4.9万元,实现了当年栽桑、当年产出、当年收益,成为颇具特色的新型蚕业家庭农场。

3.2 家庭农场自动上蔟采茧一体化

海安群益蚕业农场位于全国蚕桑“一村一品”示范村大公镇群益村20组,现代栽桑养蚕技术和新型机械养蚕配套设施的应用,加速了现代蚕业建设的步伐,达到省时、省力、快速高效、节本增收的产业发展目标,为推进蚕桑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该农场总规模2.08hm2,桑园面积1.85hm2,新栽桑面积1.04hm2;桑树品种为育71-1、粤桑11;建成高规格钢架现代大蚕饲养棚舍,棚舍面积800m2;采用大蚕饲养机械给桑设备、大蚕饲养条桑切碎叶枝分离设备、采茧机、新型方格蔟及自动上蔟升降设备、条桑收割机、施肥翻土一体机、电动剪枝机、自动降温等现代机械设备;一期可养蚕20~25张,全年可养蚕4~5期,预计年667m2产茧在160kg以上,平均667m2桑产值超过7 000元。

3.3 小蚕标准共育室智能化

海安红军家庭农场位于南莫镇砖桥村25组,桑园面积8.00hm2。 2020年积极响应海安市委市政府扩桑三年行动号召,新扩桑园2.67hm2,新建智能化标准小蚕共育室一座,建筑面积220m2,装有1台半自动小蚕饲育成套设备,配有600只叠式蚕具,采用恒温恒湿自动控制系统,每期可共育小蚕300张。2020年中秋已经投入使用,共育小蚕156张,共育65户。切实解决了本园区及周边蚕农小蚕共育难的问题,减少了周边散户小蚕共育的劳力,提高了蚕茧产量和质量,对推进蚕桑稳步发展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3.4 现代蚕业示范园集成化

雅周镇张莫天现代蚕业示范园是全市首家示范园区,重点围绕经营组织化、装备智能化、生产标准化、要素集成化、特色产业化目标。园区的总面积80.00hm2,2020年首期建设20.00hm2,新栽桑面积16.00hm2,其中育71-1品种桑4.00hm2,桂桑优12号草本桑12.00hm2。引进镇域缫丝企业海安宏新制丝有限公司进驻,实施村企共建共管。园区内组建蚕业家庭农场2家,养蚕大户15户,形成“行业企业+农场+养蚕户”的发展模式;建成标准化小蚕共育室860m2、轨道养蚕大棚3 500m2、自动上蔟室1 080m2、蚕沙无害化处理池2座,应用物联网智能监控、草本桑收割机、桑园管理多功能打草机、自动上蔟、轨道式喂叶装置、水帘式空调、木制方格蔟及高效采茧器等一系列省力化新技术新成果。

4 结语

蚕桑产业是海安的传统产业、品牌产业、富民产业、生态产业,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以“科技兴蚕桑、产业强蚕桑、生态立蚕桑”创建规模化蚕桑生产基地,集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蚕业家庭农场,带动种、养殖农户生产的集约化生产,并通过强化基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逐步形成技、贸、工、农一体化的经营模式,逐步实现蚕业科技研发功能、生产功能、孵化培育功能、生态功能,带动海安市蚕业结构调整,提高蚕业的运行质量和效益,扎实推进蚕桑产业转型升级,以产业兴旺带动乡村振兴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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