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为美”
——浅谈中国传统音乐哲思

2021-11-14 13:06
戏剧之家 2021年27期
关键词:太极万物理念

曹 航

(泰国玛哈沙拉堪大学(Mahasarakham University)泰国 玛哈沙拉堪府)

“以和为美”是中国传统音乐最为典型的审美理念,也是中国传统音乐追求的最高境界。对其进行探索和研究,对中国音乐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以和为美”哲学思想本源

中国人很早便提出了“太极说”,并以此为依据解释宇宙当中的各种现象。中国古人认为,所有生命皆起源于太极,太极一直处于运动状态,阴阳也由此而生,进而演变出宇宙当中各种不同的事物。太极即天地未开、混沌未分阴阳之前的状态。太极在不断运动的同时,逐渐演变出阴阳。阴阳从本质上讲,其实是世间万物变化所遵循的“道”。阴阳之道又演变出天地万物,所以,万物中包含“阴”与“阳”。阴阳即事物相对立的两极,同时也是古人对宇宙规律的高度概括。在阴阳的基础之上又衍生出五行的观念,古人通过“五行”之间的相生相克,来解释宇宙间万事万物不断变化的客观规律。根据南怀瑾所提出的理论,在五行当中,金主要是各种固体的性能;木主要指可以生发出力量的性能;水主要代表流动或者冻结的性能;火则指自然界生发力量的进一步升华;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立足的根本。五行代表的是五种特殊的物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形成五种元素。这表明世间万物既可相生,也可相克。这也可用于指称季节、方位,甚至用于人事或者政治方面。中国古人所提出的“阴阳五行”理论认为,世间事物的差异完全来源于“太极”,它们既相互对立,也属于同一个整体。比如,天地存在于整个宇宙中;男女相互共存于一个家庭当中;五脏存在于人的躯体内。再比如,四季变化、日升月落,都有一定的规律。“太极”动而生万物。万物相伴相随,相互融合则是因为“太极”之“和”。以上观念也被称作“道”,这也是中国传统音乐“以和为美”审美理念的哲学本源。

二、中国传统音乐“以和为美”的审美意识

“以和为美”是中国传统音乐最为典型的审美理念。早在先秦时期,“以和为美”的审美理念就已趋于成熟。春秋时期,晏婴提出“和而不同”,使“和”的理念更为完善。晏婴认为,使杂乱趋于统一是“和”之所以美的根源,音乐之美是诸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孔子则在“礼乐”思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和”的理念。他认为,音乐在表现情感时必须适度,要有所保留,要尽力保持“中和”。魏晋时代阮籍认为,音乐从本质上讲和世间万物存在共同点,它们都是“道”的外在体现。和谐是音乐的本质;如果不符合天地之道,甚至失去万物原有的本性,音乐就会变得不和谐。所以,“和谐”是音乐存在的方式。唐代诗人白居易同样也极为看重音乐的“平和”。他认为,“和谐”是“琴乐”最典型的特征。北宋哲学家周敦颐也提出“恬淡平和”的音乐审美理念,他在继承儒家审美理念的基础之上,兼容道家思想,使“和”的理念获得进一步发展。南宋朱熹以儒家“中和”的观念为基础,主张通过音乐来修身养性。明代徐上稼在前人理念的基础上指出,“和”是音乐最核心的理念,并且指出制琴的目的就在于通过音乐陶冶性情。

“和”在中国传统音乐审美理念当中极为重要。它不仅影响着音乐活动的每个环节,也决定了音乐创作的形式及内容。“以和为美”思想观念在中国传统音乐当中得到了鲜明体现。换句话说,中国传统音乐审美理念与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与西方音乐重视音乐本体的审美理念有所不同,中国传统的音乐理念认为,音乐和自然、社会,甚至世间万物密切地联系在一起。中国传统音乐更重视音乐的文化功能,甚至超过了音乐系统本身的构建。所以,在分析中国传统音乐审美特征时,不能只注重研究音乐的本体,而要把音乐审美与社会文化活动相联系。这样才能真正把握中国传统音乐的本质。

三、“以和为美”哲学思想在中国传统音乐审美理念中的具体体现

(一)音乐与声音之间的和谐之美

在中国古代音乐美学体系中,“乐”与“和”原本并非抽象概念。“乐”在早期代表丝弦乐器外观形体。在中国传统乐器不断丰富的同时,“乐”逐渐成为所有乐器的象征,进而成为所有表现情感的乐音的指代,即音乐。“和”的演化与“乐”存在相似之处,最早也是对某种乐器的抽象概括。这种乐器原本是竹管制成,每一根竹管吹奏的曲调都有差别。演奏音乐时,所有竹管同时发出声响,构成完整的乐曲,即“和”。从中国传统音乐发展的历程来看,在最早的音乐文化形态中,“和”不仅代表一种乐器,同时也是一种独特的音乐观念。由于音乐能带给人独特的审美体验,中国古人认为,音乐是最有魅力的艺术形式,音乐可以传达人内心的情感,并让他人感同身受。以古琴曲《阳关三叠》为例,乐曲将送别的情思表现得淋漓尽致,在聆听乐曲时,听众能感受到浓烈的离愁别绪,心情也会因此变得低落。而琵琶名曲《春江花月夜》,则是一首抒情乐曲。其以优美的旋律展现如诗如画般的美景,聆听这首乐曲,人的内心会慢慢变得平静,从而体会自然风光的清新柔美。音乐具有极强的情感性特征,而和谐是音乐之美的源泉。《吕氏春秋》认为,“声出于和,和出于适”。这说明,音乐创作要适度,如果超过限度,乐音就会失去美感。

(二)音乐与人之间的和谐之美

中国传统音乐“以和为美”的理念,其本质属于某种关系。音乐和人同样也要保持和谐。音乐活动最主要的作用就在于消除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使人和人之间始终保持和谐。其一,音乐具有净化人心的作用。中国传统文化认为,人在生存的同时需要遵守道德规范。德是人心灵的完满,以及行为方面的自我约束、自我满足,是人自主的选择。德也是个体心灵层面对社会伦理的认同。只有在德和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人和与乐和。正是因为音乐与“德”之间的和谐,才使音乐具备激发人道德情感的作用。音乐可以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改变个体的私欲,促使个体回归自身本质,完善自己的人格。音乐在使人性变得完满的同时,还可以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为和谐,消除社会矛盾,从而实现天下统一的目标。音乐与“德”相和,一方面使音乐具有鲜明的个性,另一方面还具有极为重要的社会历史价值。其二,音乐可以改变整个社会的气象。中国传统音乐美学十分注重礼与乐之间的和谐。礼和乐同等重要,相生相济,才使音乐的社会作用达到最大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礼与乐密切相关,乐是礼重要的组成部分。德是礼之本,乐和社会伦理之间也存在密切关联。礼乐是一个社会道德的体现,还能展示人的文化修养水平。礼乐的目的是让社会更加稳定和谐,从而达到孔子追求的境界,即道德和艺术全部融为一体。这也是儒家思想在政治层面上的最高境界。

(三)音乐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之美

音乐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最初源于老子所提出的音乐理论。老子将“道”作为最高原则。“道”之美无限大,从音乐美学的层面来讲,即“大音希声”。“大音”即宇宙中最为自然的音,可以展示事物变化的规律。“大音希声”也是人们在音乐上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庄子在继承老子音乐思想的基础上又有所发展,庄子认为,音乐最高的境界,即于无声之中寻求“和”。庄子认为,“天乐”来源于自然,是自然性情的体现,因此是优美的音乐。这样的乐才符合“道”,才能体现音乐最为动人的一面。以著名古琴曲《高山流水》为例,正是取“山之高、水之势”而成曲,整首作品停顿得宜,气韵自然,意味深长,以音乐的形式展现山之巍峨,水之浩荡,抒发胸臆的同时,带给人美的感受。

四、结语

“和”是中国传统音乐审美理念的最高境界。从音乐美学的审美特征来看,音乐与声音之间的和谐,即人在进行各种音乐活动时,通过听觉获得心理层面的和谐;音乐与人的和谐,即人和音乐始终稳定和谐。通过音乐促进人和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情感层面的交流,使个体适应社会,让整个社会始终保持良好的面貌;音乐和自然之间的和谐则是哲学境界,展现的是人对自然以及人对宇宙的独特认知,从而获得精神层面上的审美与和谐。作为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最重要的范畴,“和”对中国音乐创作及音乐审美有着极其深远的影响。深入分析探讨“和”的理念,既有助于中国古典音乐的传承,也有助于音乐创作的革新。

猜你喜欢
太极万物理念
万物皆可折
万物生
太极
游太极洞
『太极+』,未来可期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浅谈中西方健康及健康理念
假如万物会说话,绝对会把你萌化
用公共治理的理念推进医改
中医理念的现代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