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五重底蕴

2021-12-31 17:56付文军
青海社会科学 2021年2期
关键词:共同体中华民族民族

◇付文军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推进,中华民族一改积贫积弱的状况并开始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央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新时代里,“为中华民族谋复兴”[1]1是摆在全体中华儿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和宏伟目标。围绕中华民族的复兴话题,党和国家先后在民族工作上进行了一系列部署,积极打造中华民族共同体,开辟了我国民族工作的新境界。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构建首先要依赖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在随后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提出要“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3]。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号召我们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31。可以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我们在新时代里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促进民族繁荣的重要环节。也正因此,作为一种政治性理念和学术性建构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引起了广泛热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所以可能,是因为我们有着深厚的实践、人民、文化、历史、民族和政治底蕴,这也是我们自信能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关键所在。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底蕴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1]21根据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4]412。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属于社会意识,它由社会存在所决定并反映着社会存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已确认了这样一个事实,即“‘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受到物质的‘纠缠’”[5]533。“精神”不仅要受到“物质”的反复“纠缠”,还要为“物质”所决定。因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人们进行社会物质交往的产物。具体说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在中华民族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产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意味着中华儿女在长期的社会认知互动中聚合而成了一种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知和情感。

复杂的社会实践催生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5000多年的文明历史中,中华民族历经分化而走向统一,中华儿女也逐渐凝聚了共识,中华民族共同体也得到了普遍认可。尤其是在近代以来,外有列强欺凌,内有战争不止,丧权辱国、民不聊生。梁启超在1902年首先提出了“中华民族”[6]597的概念,奠定了中华民族团结起来进行斗争的理论基础。随着革命和斗争的深入,“恢复中华”“振兴中华”等革命战斗口号也随之广为流传,这其实就包含有一种强烈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可以说,在中华民族存亡的危机时刻,中华儿女开始觉醒民族共同体意识,并以此为精神支撑积极加入抵御外辱、自强救国的行列之中。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中华民族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紧密团结,加深了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也丰富和完善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顺应民族发展趋势和世界历史态势的基础上,出台了各种有利于民族团结和民族繁荣的举措,构建了“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和体制机制”,完善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坚决反对“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在实践中不断迎来了“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1]301的局面。各民族在不断的社会交互活动中密切联系,不断深化了“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民族人口分布格局,并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1]301的新特点。正是在这一过程中,五十六个民族充分交流、共同进步、共迎繁荣,走向了一个“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1]299。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才凝聚并完善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必须回到复杂的社会实践中去。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反作用必须要在社会实践中方能彻底体现。我们之所以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其重要的用意就在于充分发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能动的反作用。在中华民族的复杂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共同体意识是引导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和中华文明不断传承的重要力量。历史早已证明,正是得益于我们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的民族观、国家观的指导,中华民族才不至于亡国灭种,中华儿女才先后“站起来”“富起来”并“强起来”了。若是没有这些共同体的意识,国家兴亡、民族衰败都“与我无关”,国家和民族必然无法长久持存。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我们强调要“携手构建命运共同体”,需要具有共同体意识。在与世界其他民族的交往过程中,我们既要坚持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指导我们的交往活动,还要在交往实践中不断检验我们所形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完善性。因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5]500。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源于复杂的社会实践,也要受到社会实践的检验。只有回归实践,在实践的不断检验中,我们才能将“精华”与“糟粕”分离开来,才能真正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共同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正是在实践的过程中,全体中华儿女才有共同的实践经历、共同的时代命运和共同体的历史使命。也正是在此基础上,全体中华儿女才形成了共同的情感和共同的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要以中华民族丰厚的实践经历作为滋养。中华民族丰富的革命、建设和奋斗的实践不仅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提供了基础,还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丰富和完善创造了条件。只有以中华民族的伟大实践为奠基之石,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不至于沦为思辨主体“想象活动”的结果,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表达也才有理有据、有血有肉。在新时代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有深厚的实践底蕴的。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人民底蕴

唯物史观早已揭示了人民在社会历史中的重要作用,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习近平总书记也深刻指出,“人民……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1]135。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最大底气”就来自人民,人民是“我们共和国的坚实根基”和“我们强党兴国的根本所在”。[1]137在长期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人民立场始终是我们行事的根本立场,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工作的根本遵循。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坚守人民立场,以尊重各族人民为前提,以服务各族人民为宗旨,为各族人民代言、发声。以此为基础,构筑各族人民喜闻乐见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全国各族人民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项实践活动,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必须直面两个基本问题,即“为什么人”的问题和“什么样的人才是此项实践的主体”。更为明确地说,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我们要明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为了谁”和“应该依靠谁”,这是我们必须首先回应的。历史教训和实践经验早已告诉我们,一项理论或一种行动要深入人心、持久发力,其行动的主体就不能是狭隘、落后的势力,而应该是符合社会历史发展趋势的阶级。中国各族人民共同书写了“波澜壮阔的中华民族发展史”,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培育了“历久弥新的中华民族精神”。[1]139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首先是一项为了中华民族全体人民的行动,它始终将各族人民的利益置于首要地位,以各族人民是否满意、是否接受为根本标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1]70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份“答卷”最终是要接受各族人民的检验的,就必须要充分关照到各族人民的利益。同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也不是一个民族的人民可以完成的,它需要集思广益,汇聚全国各民族的力量共同完成。也就是说,全国各族人民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体和依靠力量。在中华民族的革命斗争和建设实践中,我们充分认识到了一条真理——“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7]1031。在全国各族人民的参与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行动才能顺利开展。只有各族人民“心往一处想”,才能做到“劲往一处使”,才能行之有效地完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践履“以人民为中心”。是否能够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否铸牢的关键所在。换言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得到各族人民的广泛认同和普遍践行,其关键就在于这一意识必须要充分反映人民的心声和意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1]18。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立场”[1]136。首先,我们要以“为人民谋幸福”为根本使命。为人民谋幸福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使命所在,也是我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使命所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其目的是“为了人民”,最终要落脚于为广大的各族人民“谋幸福”。要在中华民族共同体中不断满足各族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提升各族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文化质量。其次,我们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也是中国共产党得到广泛认可和深受民众拥戴的根本所在。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就要充分利用这一有益经验,始终要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人民的利益作为这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再次,我们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各族人民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的主体力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须要在充分尊重各族人民的风俗习惯、心理素质和文化传统的基础上不断发挥各族人民在社会历史中的创造性和主动性。在此基础上,不断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建构和完善。最后,我们要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所在,也是我们的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就要保持与各族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掌握各族人民的思想动态和利益需求,所铸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充分反映各族人民的愿望和主张。

各族人民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创造者、传播者、践行者。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相信和依靠各族人民,只有各族人民齐心协力方能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牢。在这一过程中,尤要注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必须“真抓实干”,必须要善于“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1]138。总之,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虚心向人民学习,倾听人民呼声,汲取人民智慧,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1]142。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底蕴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首先要形成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惟此才能形成稳定的心理过程,才能形成对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客观世界的主观印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如此看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具有文化事件的属性,饱含着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当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还是一种文化实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遵从文化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得以形成并铸牢的文化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1]3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我们国家和中华民族的灵魂所在,“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1]32。得益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凝聚力,中华民族才能够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才形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因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我们既要大力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又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引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造。一方面,我们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意识形态领地,我们不能有丝毫退让和妥协,要将意识形态的领导权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打造和构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力争做到使全国各族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上能够达成一致,以此来引导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和塑造。其中,尤要注意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1]33我们积极在全国各族人民中宣传、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各民族的实际相结合并将其融入各族人民的生活之中,其重要目的就在于要“有效整合社会意识”[8]163。另一方面,我们要积极打造社会主义文艺精品,推动各民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在繁荣文艺创作的过程中,要注重思想和价值的引领,要讲求品位、格调,要反对和抵制“三俗”和糟粕。针对各民族地区文化习惯和文化资源,因地制宜地打造适合各民族发展的文化产业,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中稳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也要遵循意识的发展规律和文化传播的基本规律。规律是事物之间的本质联系,尊重客观规律是我们实践得以有效展开的重要基础。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必须要尊重其间的基本规律,而不能罔顾规律而主观地发挥能动性。首先,我们要为文化接触、交流与触碰充分展开创造良好的条件。文化交流是文化认同的前提,是共同体形成的基础。闭关自守、与世隔绝的状态是不利于共同体的形成的,更难形成共同体意识。历史实践早已证明,文化交流能够有效地促进各成员之间的交流,有助于共同体的分化和整合。中华民族共同体和各个民族之间还是有着巨大差异的,要“求同存异”就必须要按照平等、包容、开放的原则和要求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反复交流和触碰。其次,我们要充分尊重传统,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文化根基。“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8]164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我们尤要注重接受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竭力汲取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并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同时,要注重吸收世界传统文化的精华,使其能够为我所用。最后,我们要展开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学理性构建,真正做到以理服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也是一个学术性的话题,它涉及到民族学、心理学、哲学、社会学和政治学等学科,要真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必须摒除“门户之见”而在“学科融合”中完成对这一问题的综合性研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个重大的时代课题来做,形成关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学术共同体、传播共同体,集思广益、合力推动这项工作的完成。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魂魄,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的根脉。各民族在文化上要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在各族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对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至关重要。”[1]300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它对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建设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在各民族的互相交流与合作中,在遵循基本的文化传播规律的基础上,共铸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民族底蕴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其实也是一项民族工作,必须要带有鲜明的民族性特征。也就是说,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要以“中华民族”为聚焦点,首先塑造一个得到各民族广泛认同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继而在不同民族之间寻求共识。如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不仅仅是一个民族的意识形态,也不是多个民族意识的简单叠加,而是一个遵循社会、意识(或文化)、民族发展规律的共识性的集体认同,它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正确处理好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也即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以中华民族共同体为工作对象,首先就要明确共同性。在五千多年的中华文明史上,“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9]299。正是在这种交往的过程中,各个民族逐渐实现了融合,并在历史、文化、心理和制度等层面获得了一致性。这具体体现为各个民族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广泛认同,对于中华民族历史的普遍认可,对于中华民族文化的积极接纳。简言之,各个民族在不断的实践中形成了一个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同体。当然,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决不是说要将所有的民族及其意识都统归为一,它还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民族风格。由于矛盾的特殊性,世界才变得千姿百态。也正是由于各个民族的特殊性,中华民族才丰富多彩。我们国家幅员辽阔,诸多民族经过“诞育、分化、交融,最终形成了今天的56个民族”[9]299。56个民族分布在全国各地,由于不同的地域、不同的环境、不同的生活习惯、不同的风俗特征和不同的民族信仰等等,造就了我们多民族国家的状况,也形成了丰富多彩的中华民族的特色。“多民族是我国的一大特色,也是我国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9]299因此,在打造中华民族共同体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并不是要消磨掉各个民族的特殊性。相反,我们强调共同体、共同体意识,是在充分尊重各个民族特点、民族风俗、民族习惯、民族文化和民族利益的前提下的“求同存异”。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我们要积极维护好“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在这一格局中,要明确“一体”(中华民族)与“多元”(各个民族)之间的辩证关系,“一体”包含着“多元”,“多元”组成了“一体”,“一体”是主流和主线,“多元”是要素和部分,“一体”与“多元”是相互依存、互相拱卫的关系。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只有处理好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才能既体现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又关照到各个民族的特殊性。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要处理好发展与继承、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问题。中华民族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关键就在于全国各族人民在历史-现实-未来的三维向度中处理好了发展与继承、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问题。就发展与继承来看,各族人民始终铭记“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9]313的经验。对于各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和优秀的实践经历,我们要给予充分重视,要善于总结、传播和创新这些文化和经验。当然,我们还应该历史地来看待这些民族文化和民族经验,它们“不可避免会受到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时代条件、社会制度的局限性的制约和影响,因而也不可避免会存在陈旧过时或已成为糟粕性的东西”。[9]313对此,我们应该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原则,“结合新的实践和时代要求进行正确取舍”而不是照搬照抄、照套照用;要坚持“有鉴别的对待”“有扬弃的继承”的方案,努力实现传统民族文化和经验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9]313。从原则性和灵活性方面来说,充分尊重民族风俗和充分关照民族特点,也不是说对于各民族的一切“特色”都不加筛选地加以吸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项坚持原则性和兼顾灵活性的工作。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民族繁荣和社会进步等都是我们应该坚守的原则,各项法律法规和行为准则是我们应该坚守的底线。同时,我们又不能落入教条和本本的窠臼之中严守教义来培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我们要兼顾到各民族的实际情况,在不触犯原则的前提之下完成对相关问题的灵活处理,以获得各族人民的认同。在此基础上,才能更好地传承各民族的优秀传统和历史经验,才能有效地积累各民族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民族风格,继而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就提供宝贵的资源和科学的依据。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在“多民族的大一统,各民族多元一体”[9]299中,汇聚民族力量、凝聚民族智慧、传承民族精神、彰显民族特色、铸牢民族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来不是一个民族的事情,而是56个民族齐心协力的结果。在经济上相互依赖、文化上相互包容、情感上相互亲近的中华民族共同体中,总结共同的历史记忆、实践经验和精神文化,继而彰显共同的责任担当和价值目标。以此指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

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底蕴

民族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极强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我们必须要从“政治”层面来把握民族关系和看待民族问题,要正确对民族问题进行界分,“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在处理民族问题的过程中,我们既要讲“政策策略”,又要讲“法治规范”,还要讲“政治原则”。这就为我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了思路和指导,要将这一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要具备高度的政治意识。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要强化各族人民的政治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既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又是一个“文化共同体”,更是一个“政治共同体”。我们之所以认同和接纳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一提法,关键就在于我们对它的深刻政治认同。这种政治认同主要体现在对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具体方略和奋斗目标的认同上。就指导思想来说,马克思主义是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指南,各族人民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摆脱了落后挨打的局面并迎来了富强繁荣的新局面,这就使得马克思主义在各族人民心中扎下了根。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实际上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化,所显示的就是各族人民对马克思主义的认同。就发展道路来说,“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道路就是党的生命”[8]21。我们所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植根中国大地、反映各族人民愿望和需求、促进各族人民发展的科学道路,是为实践所证明了的正确道路,是为各族人民欣然接纳的道路。就具体方略来说,在处理民族问题时,我们没有采取极端主义的模式,也没有采取放任自流的模式。我们做到了“八个坚持”,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和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和坚持依法治国。[9]300在这一过程中,各族人民有序地推进了各个民族的快速、健康发展。就奋斗目标来说,满足各族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1]300。让各族人民充分体会到我们的政府对于他们的关心和照顾,在“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300的过程中加深对于中华民族“命运与共”的认识和认同。总之,在民族工作中,我们要加强对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的学习、加强对民族团结和民族文化的教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五个认同”。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还要妥善落实各项民族政策。强化并铸牢在实践中形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要在具体的民族工作中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以获得“人心”。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我们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民族政策,也取得了瞩目的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并不是缺乏政策,而是因为这些惠民政策未能得到落实和贯彻。要解决突出的民族问题,就必须要确保各项政策能够迅速落实到位,在积极的行动中争取民心。一方面,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做到“两个结合”。一是坚持“统一”与“自治”相结合。各民族的团结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各族人民共同利益”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同时还要“依法保障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给予自治地方特殊支持,解决好自治地方特殊问题”。[9]300二是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更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9]300另一方面,我们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好棘手的民族问题。虽然我们身处新时代,但是由于各种复杂的历史因素和社会因素而导致的民族问题依然存在。直面这些有碍民族团结、有损民族共同体的事件和活动,我们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1]301。既要全面贯彻并妥善落实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1]301又要坚持“一视同仁、一断于法”,依法处理涉民族因素的事件,确保民族事务在法治轨道上展开。只有如此,才能塑造我们党和国家在各民族人民心中的美好形象,才能从心底里抓住各族人民,才能使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得以铸牢。

“所谓政治,就是把拥护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反对我们的人搞得少少的。”[1]296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底蕴,就在于得到更多人的拥护。理直气壮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项政治工作来抓,是确保我们的民族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的关键所在。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中,我们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和提高政治站位,继而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精神力量。这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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