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北海商会组织结构及其社会功能探析

2022-01-18 05:28
广西地方志 2021年5期
关键词:广府会馆北海

简 瑞

(广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20世纪80年代,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近代经济史得到了学界的重视,中国近代商会史的研究也随之兴起。近年来,随着研究队伍的日渐壮大,商会史研究在理论、方法和内容上都有了新的突破。

商会史研究范式由原来的政治史范式向现代化范式、公共领域和市民社会理论范式转变,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政治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及方法也引入商会史研究。[1]此外,商会史研究的地域、时段也被不断延伸拓展。最初的研究多集中于上海、天津、苏州等少数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如今内地中小城市开始受到重视,并逐渐有成果产出。就华南地区而言,蒋霞、刘菊香和廖建夏对近代广西商会史做了初步研究,侯宣杰研究了近代广西商人团体由会馆向商会过渡的历程以及商会对省域经济的治理功能,裴艾琳、邱捷、刘楠楠和夏巨富分别从不同的时段、角度对民国时期的广州商会与地方政府的互动关系进行探讨,陈国威对广州湾商会做了初步研究。[2]通过对华南地区研究成果的回顾,可以发现目前广西地区的商会研究多依照民国时期的广西版图,将北海排除在外①近代北海为广东省所辖。1949年12月4日,北海解放,归合浦县管辖。1951年1月改为广东省辖市,同年5月委托广西省领导,1952年3月正式划归广西。1955年5月重归广东,1956年降为县级市,1958年降为合浦县北海人民公社。1959年改为县级镇,1964年恢复为县级市。1965年6月划归广西壮族自治区。截至本文定稿时,北海市辖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和合浦县。;而广东学者则多将研究重点放在珠三角一带,这就造成北海地区的商会研究相对薄弱,成为两广商会研究者遗漏的一块区域。目前所见关于北海商人组织、北海商会的研究成果,仅有部分介绍性文章。[3]

北海是一座近代以来靠着海港商贸发展而崛起的新兴城市,商业贸易对早期北海城市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本文以北海商会为研究对象,同时对晚清以来北海地区的商人组织进行相关梳理,以小见大,探寻近代由会馆到商会的转变过程以及商会在近代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近代北海地区的商人组织

咸丰初年,西南地区重要的货运出口要道——西江因“红巾匪乱”[4],致使广西省内以及西南内陆的云南、贵州货物出口受阻。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的海边小镇——北海,便成了当时货运的最佳地点。外地商人的进入也为这个世代渔耕的边陲小镇带来了新兴的商业文化。1876年《烟台条约》签订,北海成为北部湾沿岸的首个通商口岸。通商口岸的开辟,吸引了大批的外地商人云集此地。为了方便处理同乡间的事务、保证地方商贸中的话语权,早期外地商人在北海开设了以地缘为核心纽带的会馆、堂社等。对于缺少商业种子的北海来说,近代早期外来的商业文化、商业组织形式对传统的渔耕文化产生了猛烈冲击。在这种冲击之下,北海当地居民的生产方式开始发生转变。北海商会正是在这种新旧文化的碰撞中逐渐形成。

自开埠通商以来,北海人烟稠密,粮船云集。“北海一埠,店铺不下千间,而大中商号约四五十家,以广府人尤占多数。”[5]“广府人”即清末广东省广州府人,范围囊括南海县、番禺县、顺德县、东莞县等十四县,有别于今天将粤语片区文化群体统称为“广府人”①刘水养指出,“广府”原指明清时期行政建置的广州府,后泛指广府文化研究中以广州为中心的广府民系覆盖区、广府文化辐射区或新衍生的广府经济生态圈,是一个较难界定范围的区域概念(刘水养:《基于文献调研的广府地域范围研究》,《图书馆学刊》2016年第11期)。杨豪认为,“广府人”是岭南主要居住在广东广州与珠江三角洲的南海、番禺、顺德、东莞、四会、中山、新会、台山、升平、恩平等地的一支民系,所操方言为一种以广州、广府、白话相称的方言,俗多称作广府话(杨豪:《“广府人”考略——广东汉族来源考一》,《广西民族学院学报》1996年第1期)。徐杰舜认为,广府人分布在粤中、粤西南、粤北,以及桂东南一带,广府人的人文特征包括敢为天下先、崇商重利、讲迷信重意头等(徐杰舜:《广府人的形成以及人文特征——华南汉族族群研究之四》,《广西民族研究》2000年第4期;徐杰舜:《广府人的族群迁徙与文化认同》,《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2年第3期)。。同治元年(1862),在北海经商的广府人在今中山西路与沙脊街之间(现北海市海城区第五小学)购置房屋,创办了敬义堂。敬义堂是北海地区最早的商人组织。光绪元年(1875),敬义堂更名为广州会馆。此外,在北海成立会馆的还有广东高州府商人。高州府包括广东高州附近的吴川、廉江、茂名、化州等地。同治七年(1868),高州府商人在今珠海西路194号建成了高州会馆。

近代早期的会馆由同乡商人集资而建,同乡商人的财力、物力决定了会馆的运行状况与社会职能。现存于世的同治戊辰年(1868)《北海市高州会馆碑记》记载了高州会馆46户高州籍商人筹款修建高州会馆的过程,据碑刻记载,会馆在修建过程中出现了“无钱可使,难以吿竣”的状况[6]。另据《北海杂录》记载:“(高州会馆)每月初二祃期,每人捐银三毫,约五十余人,用二毫以办东,存一毫以为会馆内费用。”[7]可知这一时期由于高州会馆的会员不多、收入状况不佳,所以会费少,会馆内部经费紧张。因此,高州会馆对北海当地事务的参与度远低于广州会馆,其活动形态更类似于今天的同乡会。而广州会馆凭借着广府商人雄厚的财力积极参与北海的地方建设,内部“聘一绅士以为代表,常川驻堂,凡钱债官讼及交涉事,均集堂会议,而代表任之”[8],进而成为北海地方商业体系构建的重要力量。

二、北海商会的成立及其组织机构

1904年,清政府颁布《禀定商会简明章程》,规定:“凡属商务繁富之区,不论系会垣、系城埠,宜设立商务总会;而于商务较次之地,设立分会,仍就省分隶属于商务总会。”[9]1906年,经广东官府批准(此时北海归广东省管辖),北海地区成立北海商务分会,属于广东总商会下辖的分支机构。

(一)“南北对峙”与北海商务分会的成立

1907年,北海籍商人为了与广府商人抗衡,借广东官府批准成立商务分会的机会,发起成立了“广府商人皆不见纳”[10]的北海商务分会。被排除在北海商会之外的广府商人依托广州会馆与北海商务分会抗衡。北海地区商业组织出现了“南北对峙”的局面,即分别以北海、合浦本地商人为主的“南行”分会和依托广州会馆以南海、佛山一带广府商人为成员的“北行”分会。南北商会将北海地区商人一分为二,开启了本地商人与外地商人争夺市场话语权的斗争。“南北对峙”局面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北海籍商人参与到当地商贸活动中,北海籍商人需要通过一个契机掌握北海商贸的话语权。二是广府商人是最早进入北海投资经商的一批商人,因此广府商人对北海部分产业存在垄断情况①邓敦衍《清末、民国年间合浦商场简介》记载:“(开埠后)广府人来北海经商者益多,可谓‘七十二行’,行行俱有。”其中“廉州最大之当铺为‘大生当’,系广府何姓人经营。”“(苏杭业)较大商号为‘广益祥’,系广府人经营。”“廉北药材批发商号多为广府人经营。”“(蓝靛行)最大商号为广府陈姓之‘陈锦兴’。”“(杂货行)最大商号北海‘贞泰’‘享泰’‘广生财’”也为广府商人所经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合浦县委员会办公室:《合浦文史》(第六辑),1988年,第22-28页)。,北海籍商人急需打破这种垄断局面,与广府商人重分商业市场。但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很快就落下帷幕,主要还是双方商业实力对比过于悬殊。在对外商贸中,广府商人利用自身乡缘优势、商业故友等资源,他们所贩卖的商品远及广州、佛山、香港、上海等地,市场信息灵通,且可互通有无,赚取高额的商贸利润,故在贸易额上远非北海籍商人可比。因此,缺少广府商人经济支持的“南行”分会“未几其会即就消灭”。本地经商者,同气连根,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同年6月,北海籍商人和广府商人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成立了新的北海商务分会。新的《商会章程》规定,除所谓“营业卑贱”及“久债倒闭未清偿者或无开有实业者外”,北海商人均可申请入会为会员[11]。北海商务分会成立后,初期会址设于广州会馆内,首任总理是广府商务巨头(授同知衔)的关星渠[12]。在这场斗争后,看似仍由广府商人继续把持着北海商贸中的话语权,但双方势力的整合也使得部分北海商人开始参与管理当地商业事务。在“南北对峙”事件中,虽然北海籍商人在表面上是失败的,但作为后起之秀的北海籍商人通过这次对峙,打破了北海商贸领域中由广府商人一家独大的格局。新商务分会的成立,可以说是双方在北海商业权力分享上妥协的产物。

(二)南北商会的合并

1907年南北分会合并后,北海商会的运转走向正轨,商会打破了原有会馆只关注同籍商人的狭隘规章,制定了面向全市商人的新商会职责。商会职责包括:一是团结合作,振兴商务;二是密切官商关系;三是遇盗贼抢劫勒索会内商号,报请地方官缉捕;四是会员如被强豪恃势欺凌,藉机讹索,商会秉公辩白;五是会员如被人匿财负债,借意倒闭,商会酌量协办代理[13]。商会是民间重要的商业纠纷调解机构,并非执法机构。商会对商业秩序的维护往往依靠议会调解的方式来实现。如1936年北海贞泰号与黄旦辉发生债务纠纷,北海商会从中调解,帮助双方重新拟定新的债务协议。这样既帮助债务人实现延期还款,又通过与债务人达成“逾期未清,资产拍卖抵债”的协议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14]。但是,当矛盾纠纷涉及金融、财产产权等问题时,商会缺乏调解此类纠纷的能力,如1944年关益光堂与丁玉记就东安街上的一间店铺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双方最后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15]。

(三)商会的改组

1916年,北海加入中华全国商业联合会。1917年,北海商务分会在时任会长梁荫来(即梁绍徽)的带领下完成改组工作。此次改组包括:一是将原“北海商务分会”改为“北海商会”,改“总理”为“会长”“副会长”;二是制定会内选举制度,组织选举会董会,由会员选举产生会董,由会董互投产生会长;三是规定商会职员每届任期两年[16]。改组完成后,第五届会长为广东南海的关寿华,关氏在北海经营南北京果杂货生意,至1919年离任,任满一届。此后,商会会长除了遭遇战争影响,大多只担任一届或连任两届。如第十六届黄则林,因1941年北海沦陷,商道受阻,各大商号房屋、货物受损严重,外地商人纷纷撤资回乡,导致北海商业一度停滞①,因而珠光电力公司的负责人黄则林连续7年担任北海商会主席一职。

1.常规机构

从北海商会第四届职员名录可知,商会下设管印、调查、财政、招待、会计五个常务机构,各机构负责人由会董兼任。此外,商会还特招了两名编外职员:文牍员和庶务员。由此可以推断,早期商会人员结构简单,存在会董兼任会内某一职位的现象。该届商会主要职员一共21人(除去文牍员和庶务员),其中合浦7人,广府11人,澄海、福建、高州各1人。他们中经营杂货店的9人,经营苏杭丝织品的4人,经营靛行的2人,经营典当业的2人,经营渔业、九八业、米业、渔盐业各1人。由此可知,20世纪初期北海地区杂货行兴盛,经营户数之多,商品范围之广,为各行业之冠。并且第四届商会会长和副会长皆经营杂货贸易生意。依据社会地位与商业资本成正相关可以推断,杂货经营在当时所获得的商贸收益是非常丰厚的。那么,再结合商会职员经营杂货店的9人中7人属于广府商人这一信息可知,广府商人凭借强大的商业实力,依旧在商会中保有较大的话语权。此外,从本届商会主要职员的籍贯来看,北海籍商人占30%,因此我们也不可小觑北海籍商人的崛起。

表1 北海市历届商会会长 (主席、理事长)

2.特殊机构

此外,北海商会还设有戒烟所、武装商团、消防队和清洁队。戒烟所以劝戒鸦片为本务,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商会的成员缴交,如《贞泰号1908年年结账簿》记载“一欠①这里的“欠”等同于“支出”,并非“赊欠”之意。戒烟分会银一千一百九十六两八钱正”[17]。武装商团负责护送货物,往来于合浦、北海等地,并且协助当地警察局维持商场治安,从中可看出历年的商团支出费用差额大,且并不与店铺的实际收入挂钩。由此推断,商号对商团投入经费可能与商团本年内的实际开销数额有关,商会内部没有规定每年相同的缴费定额。初期还兼任消防工作。广西地区无山不匪,商贾被劫时有发生,并且北海还是两广军阀重要争夺地之一。危险的外部环境严重阻碍了北海商业贸易的发展,组建一支商团武装成为稳定商人情绪、维护社会秩序的必要之举。1915年,云南讨袁军兴,政局动荡,为了推动商人恢复经营,北海商会组织保安商团,人数100人左右,装备精良,并设巡逻小艇队[18]。商团经费主要来自商会内的商家。表3为北海贞泰号自商团成立以来至1923年的支出明细,

表2 1917年第四届北海商会职员名录

表3 贞泰号1915—1923年商团支出明细

消防队和清洁队都非北海商会首创。光绪三十年(1904),广州会馆借太和医局开办洁净局,局内设有清洁队。1935年,北海商会接管了广州会馆清洁队。宣统年间,广仁社牵头成立了消防队。受队内资金不足所困,消防队的消防工具极为落后,难以应对商业区内频发的火灾。1931年,珠海中路“广生财”商号突发大火,烧毁店铺10家,财产损失不计其数。于是,消防工作便提上了商会的议事日程[19]。1932年4月,合浦县政府同意北海商会组建消防队。北海商会消防队由自愿参加的商户每户出1人组成,共有队员40人左右,为义务性质,故定名为“义勇消防队”。设有队长负责指挥,经费来源除了由商会负责的部分,其余由殷商富户赞助。1952年10月,原属商会的“义勇消防队”组织及灭火器材由公安局接收,并组成专业消防队[20]。

三、近代北海商会的社会功能

商会是政府与商人之间的重要纽带。从商人的角度出发,相较于集权的政府,个体商人过于弱小,遇事(利益被侵害时)无法正面与政府相抗衡,所以商人需要抱团向政府争取权益。因此,在会馆向商会转变和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能清晰地感受到底层商人的权利意识正不断增强,更多的商人通过商会拧成一股绳向政府发声。而政府也需要一个具有一定群众基础的组织,来稳定当地的经济市场秩序,减轻政府公文在市场执行中的阻力。近代商会以传统会馆为蓝本,在政府的推动下成立。在商会中我们既能找到政府通过商会管理商业市场的痕迹,也能感知底层民众对通过商会议案解决社会问题的依赖。在这一过程中,商会的社会功能日渐完善。

(一)规整贸易市场秩序

广州会馆创设后最主要的职能是维护市场秩序、解决商业纠纷,促进了北海市场贸易的繁荣。近代北海商会在继承传统会馆功能的基础上,它更突出的是加强商人与政府的沟通。商人开始通过商会向政府反映商业中存在的问题,为商业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建言献策,以维持贸易市场的公平与稳定。

1.减轻税收压力

在商会的领导和支持下,商人、商会、同业公会及各界人士团结合作,积极发声抵制政府不合理的税收制度,为市场发展主体营造了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1916年,北海渔商何和安、北海商会总理梁萧袁等联名向政府递交请求减轻渔盐税的申请,经财政部核查后,政府同意减轻税收,渔盐税由原来的每担五角减至每担二角[21]。1931年,广东省政府增开钦廉四属京果海味捐。新税的推行立即遭到了民众的反对,北海出现了商人罢市、税捐处被砸的抗议行为。最后,合浦县警卫基干大队急调一个中队前来镇压,才平息了这场骚乱[22]。为了推动政府撤销征收京果海味捐,时任北海市商会会长吴炳荣和合浦县商会理事长庞昌纶在北海、合浦两地分别举行工商界联合大会,联名请愿,要求撤销京果海味捐[23]。1932年,新任北海市商会会长廖竹洲再次向广东省政府递交《北海京果海味捐于民生国计有碍,请准撤销以苏民困》一信,列举了五项不能开征京果海味捐的理由。[24]1932年10月,最终在北海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广东财政厅批准了撤销北海京果海味捐的请求[25]。1941年,北海市商会代主席黄则林、海味业同业公会主席林次屏、九八业同业公会主席谢雨东等联名向财政部长孔祥熙发出电文,请求“对于北海所得、利得、营业等税暂行缓办,准予豁免”[26],以保证战争物资购置顺畅。这一请求得到了财政部、行政院的专函批复同意,并由军事委员会办公厅明令“可酌予以宽办理”[27]。

2.调节金融市场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受国内各时期发行的不同货币和外国商人带来的各种外币的双重影响,北海地区市面流通货币种类多,有地名劵、省毫、西纸等。在政治局势的影响下,货币币值长期处于波动状态,金融问题频发,给工商业各界带来了巨大损失。1923年8月,黄明堂将军以五分镍币25000元流通市面。“(北海)商会鉴于该项镍币价值在广州业已狂跌,拒而不用,迫不得已,仅购6000元,由各商分摊,始告解决,嗣将该币携往广州,仅当二折使用而已。”[28]面对被军人操纵的北海地方政府,北海商民苦不堪言,却也不敢正面与之抗衡,只能期待军政府的早日离开。毫无疑问,由于地方军阀割据,中央政府没有过硬的实力去推行一套完整的、统一的金融制度,因而全国无法形成统一金融市场,货币紊乱已成常态。处于这一困境下的民众并没有向不合理的社会现状妥协,他们以商会为据点,通过电文、书信请愿的方式,向政府传达他们的诉求。1929年,合浦华益号、北海贞泰号等千余商号联名向政府请愿,请求以“弛禁省毫入口”代替“严禁省毫”。自省政府下达“禁运省毫入口之令”后,商人被迫用“地名券”缴税。而市面上流通的大洋等各类货币,一概被拒之门外,特别是有着与“北海文行纸币互相兑换”重要功能的省毫也遭到禁止使用,这严重影响了北海当地的贸易往来[29]。笔者虽然尚未找到政府对于此事的明确答复,但是从1933年广东省政府发给北海商会和合浦商会的公文中可知,请愿过后广东省政府曾对省毫流通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并在1933年下令北海地区禁止使用外币交易,规定省毫和地名劵为当地交易的本位货币[30],这从侧面反映出商民建议对政府决策的调整具有一定的影响。

3.简化商贸手续

清光绪二年(1876),英国为争夺在中国大西南的势力范围,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烟台条约》。条约规定开辟北海为对外通商口岸,次年英国在北海设立海关,英国人毕利先生(Mr.Pily)担任税务司。至此,开始了在北海海关长期推行维护帝国主义列强在华利益的殖民主义的规章制度、征税缉私等日常事务被外国列强管控的时代。1933年,北海商会和北海航业公会为渔民的出海捕捞权益奔走于北海关税务司与越南海关,对北海关税务司关于“北海渔船往越南捕鱼须报关候验方准起卸”提出抗议。北海商会提出:第一,出海捕鱼受天气、水文情况影响大,无法做到提前向越南、北海两处报关;第二,出海捕鱼的路线无法提前规划,船满则返,不是每次都需要进入越南海域;第三,渔业属于生鲜类产品,复杂的海关查验恐将延误产品的售卖。北海关税务司的回复表明,对于渔船报验一事,税务司已就北海商民的顾虑进行调整,并做出变通,即“不征收船钞等费用,今报关候验实属简而易行”,故要求商会不要再有违抗行为[31]。从这件事可以看出商会为维护商民的权益所做出的努力。但是商会只是一个独立于政府的民间机构,力量有限,并非每次都能促使政府调整相关决策,特别是在外国人把持的海关机构中,商会的力量更加渺小。

4.保护跨省贸易

除了对当地商贸制度进行调整,北海商会还曾为北海商民在外地的权益而奔走。1933年北海商会联合钦廉糖业公会、琼州糖商向全国商业联合会和南京国民政府反映,当地出口土糖被江海关以“该项土糖掺有洋糖”为由拦截,土糖出口商遭到了江海关的处罚并加征了洋糖税。上海验糖方法与北海、琼州等地不同,江海关误将土糖视为洋糖,导致多地商人利益受损。北海土糖业受此影响,糖商罢市罢运,合浦各产糖区糖价随之暴跌三分之一以上。[32]为了维护商人的合法权益,商会不仅向南京国民政府提交了请愿书,还联合《香港华侨日报》《香港工商日报》《申报》等多家报刊数次报道江海关糖案的最新进展,还在这些报刊上发表了抨击江海关税务司的社论。1934年6月间,财政部沈司长和实业部吴司长前往海南岛及合浦、灵山等产糖区开展实地调查。经过反复检验,证实江海关检验方法存在漏洞,并重新调整了洋糖、土糖检验方法。此后,华南土糖运销上海情况恢复常态。[33]

上述事例反映出这一时期商会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作用。首先,商会能够推动政府对一些不合理的制度进行改革。其次,商会的服务范围在不断扩大,从以往的只关注本地商人、本地商业情况到开始处理跨省的商业纠纷。这一方面说明我国统一市场的不断推进,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商会因近代商人资本扩大而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再次,在涉及近代海关的问题时,因海关机构仍处于外国人把控之下,商会的建议并不奏效,这也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无法避免的悲哀。总之,即使在当时社会的局限下,商会仍能在原先会馆处理民间纠纷的基础上,向着更高的制度制定层面迈进,这也体现了近代商人参政意识的觉醒。

(二)协助处理地方事务

近代以来北海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社会环境,使得北海商民常常受到多方势力的盘剥。这种盘剥直接体现于政府将军费筹措任务强加于商会之上。1923年黄明堂率军进攻北海,在夺取北海政权后开设铸币厂,通过铸造镍币来筹措军费。但由于镍币贬值,人民拒绝使用,最后由黄明堂通过说服商会分摊认购6000元完成了军费筹措[34]。1930年,粤桂军阀为争夺势力范围,在两广交界一带发生了战争。同年3月,张发奎率桂军第四独立军进驻北海,他先是提出收取关税补充军饷,在遭到英籍海关税务司穆尔拒绝后,又“令当地商会筹集款项,以充饷糈”[35]。1936年,翁照垣部队进入北海,随后逼北海商会筹饷两万[36]。军阀割据统治的年代,每一次政府易主,受伤害最重的必定是底层民众。商会作为连接政府与民众的重要桥梁,在军费筹措中成为了政府的“帮凶”,商会在向政府交纳军费后,随即又将这笔巨款转嫁于民众。当然,商会在帮助政府筹集军费的同时,它的政治地位也得到了提高,并在市场贸易中获得了一定的特权。1948年4月,中国农业银行北海办事处根据北海商会的请求,推出了专为出口商办理结购外汇的手续,方便商人进行对外出口贸易[37]。商人重利是他们本身所特有的属性,商会看似受迫于政府的武力而在某些事情上沦为协助政府进行地方统治的“帮凶”,而实际上政府与商会背后所隐藏的利益瓜分是不被外人所知的。毫无疑问,商会具有协助政府处理地方事务的功能,但商会在这一过程中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

(三)促进城市建设

北海商会与广州会馆一脉相承,随着近代社会的发展,北海商会的功能也紧跟时代,不断创新,成为北海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1.致力于医疗卫生事业

早在清代,北海地区的商人组织——会馆就已将医疗卫生列为会馆的工作之一,并设有广仁社、太和医局等机构。同治十三年(1874),资金充足的广府商人开始筹划为重病垂危者修建一个养病所,次年建成广仁社。光绪十六年(1890),在广仁社略有盈余的基础上,广府商人在广州会馆附近增设太和医局。太和医局是一个赠医、施药、舍棺的慈善机构,“有医师二名驻局,七点至十一点,以便贫病人到诊,初未施药”“自光绪二十一年施药”[38]。光绪三十一年(1905),由广府商人王禄甫、黄日章等人发起,地方富商募捐成立爱生院。爱生院旧址在今北海市自来水公司范围内。爱生院是继广仁社、太和医局之后又一个由民间商人集资创办的医疗救济机构。爱生院旨在收容病危孤客,对贫苦人民施医赠药,对不治而逝者则赠棺殓葬[39]。北海商会成立后,继承了会馆、公所的功能,于1926年牵头募捐,在今民建一街81号创建爱群医院。在保留定期义诊、施粥、赠棺木等传统公益活动的基础上,爱群医院还提供免费接种牛痘疫苗的服务[40]。据记载,医院每月诊病800—900人次,平均每月赠药90剂,每年赠棺木约60副[41]。

在城市卫生方面,北海商会接管了原由广州会馆创设的洁净局,负责维持街道清洁。近代北海疫病频发,这与城区内排水系统的缺陷和生活污染物处理上的不及时等密切相关。北海老城区沿海而建,北高南低,地势低洼,不少住户房屋地面低于街道。夏季的北海雨水充沛,持续性的暴雨加上落后的排水系统,城市内涝时常发生。暴露在市区中未能及时清理的垃圾被雨水冲走,在阴暗潮湿的环境下,极易产生新的疫病。且开埠以来北海城市人口持续增长,人员稠密而市区脏乱,加之地方政府没有在其中发挥应有的治理职能,造成清末北海疫病易发。①北海疫病死亡人数统计:1875年以前疫病爆发一般会造成约百名民众死亡;1882年四五十人死亡;1884年五六十人死亡;1891年四五十人死亡;1894年,北海又发痘疫,死者达三四百人。资料来源:《北海疫报》《.申报》,1894年(7599):2-2.光绪二十年(1894)北海爆发痘疫,时“埠有曲径二,为广州人所居料理洁净,每当时疫流行,两处传染甚少”[42],可见广州人具有良好的卫生传统和清洁意识。因此,除了对医疗事业进行投资,广府商人还关注到北海城区内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光绪三十一年(1905),广府商人与本地商人共同集资,“遂假太和医局开办”北海洁净局[43]。北海洁净局是专为清洁街道而设立的环卫机构。局内设有大小垃圾木板车共六辆,规定“春冬每月大洗街渠二次,夏秋每礼拜大洗街渠一次”[44]。北海洁净局成立后,有效缓解了北海城区内的公共卫生问题。

2.发展交通通讯

北海早期的交通通讯方式局限且单一,马车、木船、书信成为人民实现城际联系、省际联系的重要渠道。商人作为一个长期进行着跨市、跨省甚至跨国活动的流动型群体,他们对城市的通讯事业有着极强的敏感度,为新旧更迭的交通通讯事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动力。20世纪30年代,随着北海地区贸易的日趋发展,原有的城市规划、城市设施已无法满足商业贸易的发展,城市道路扩建、海岸灯塔设置等成为商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1927年,由商会募筹资金、北海市政筹备处规划和警察局主管施工的北海市区街道改建工程正式启动。改建工程一直持续到1931年,共对市区内的大兴街等5条主要街道进行拓宽和延伸,遂成今珠海路和中山路、新中路、文明路和民族路的规模[45]。近代以来,北海原先没有设置灯塔,海上航行的安全隐患一直得不到解决。1933年,在北海商会代表的强烈要求下,冠头岭灯塔修建完成。然而新的灯塔在北海关英国税务司的干涉下,始终未能发挥它在北海夜间海上航行中的作用[46]。

除了对旧式交通事业的完善,北海商会还注重推广新兴的交通通讯技术。1917年,由合浦、北海两地商会筹组的“廉州铁路有限公司”诞生,公布了北宁铁路干线,包括灵山、博白两条支线的整体规划,估算四千万美元总造价[47]。但这一尝试最终因国内外政府的干涉而夭折。1931年北海商会组织商人合股成立电话所,所内设有北海—廉州电话,开始时用户达百户,可经廉州与石康、常乐、张黄、闸口、公馆、白沙、山口、南康及福成各地官营线路联接通话[48]。

3.维持社会治安

社会秩序的稳定有助于城市商业的发展,特别是商人职业的特殊性,更需要专业的组织来保护财物的安全。商团武装和消防队是北海商会的两个重要组织。商团武装除了具备商业外贸护送的功能,在政局动荡之际还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城市居民安全的义务。宣统三年(1911)11月,革命党人接管廉州府属政权,驻北海二十一营兵乘机抢掠外沙货船。北海商会筹办中的商团武装出动震慑,阻止事态扩大[49]。商会消防队设立于1932年,原称“义勇救火队”,后期改为“义勇消防队”。广府商人邓展南是改组后的消防队副队长,据记载,其每遇火警,必亲自发动,亲自临场指挥,直到抗战胜利后卸任,北海市内再无发生过像“广生财”那样大的火灾。此外,邓展南还积极参与各项救亡运动,曾领导“义勇消防队”配合驻军进行战事大演习,为战时消防工作提供经验[50]。

(四)丰富市民文化

会馆与商会作为民间重要社团组织,与民众联系紧密,承担着重大活动的筹办责任。广州会馆曾在光绪元年(1875)捐资开办香坪书院[51]。此外,广州会馆每年还负责筹办广府商人春秋二祭活动,北海商会则负责操办端午节赛龙舟和游花艇活动[52]。随着北海商业贸易的发展,各地商人入住北海,随之而来的是各地特色文化在北海的交流与碰撞,北海商会成为推动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

粤剧是广东民间喜闻乐见的剧种,康熙年间传入合浦一带。随着广府商人的逐渐增多,每年春秋二祭广府商人都会请粤剧班到广州会馆内搭台唱戏。在广州会馆的影响之下,粤剧这一外来戏剧逐渐为当地民众所熟知,后期本地商绅及民众逢有活动,也会请广府戏班前来唱戏酬神[53]。1927年,时任北海商会第15任主席黄则林还曾参演合浦一中(今北海中学)①此处的合浦一中并非今合浦县第一中学,而是民国时期的合浦县县立第一中学,即今北海中学。编排的粤剧《三娘教子》,饰老家奴薛保一角[54]。在北海商会的推动下,粤剧开始融入本地生活、走进校园,粤剧成为北海市民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北海商会除了引入广府文化,还吸收西方文化,开启了近代北海新兴城市文化的建设。1929年7月下旬,在北海驻军第一独立旅部、市警察局、合浦一中、中央银行北海分行和北海商会等机关团体的倡导下,北海开始筹建海滨游泳场[55]。同年,北海商会捐款4000元,用以筹建中山公园[56]。

四、结 论

通过对档案、报刊、碑刻、地方史志等文献资料的梳理,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近代北海商会脱胎于当地原有的广州会馆,它吸收了广州会馆的成员,有一定的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积极参与地方社会治理,并与当地人民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新式商会来源于旧式会馆,但与旧式会馆也有着不少的区别。第一,商会的出现打破了以乡缘为中心的旧式会馆成员构成模式,新式商会由跨行业、跨地区的商人联合组成。第二,就北海商会而言,它的成立还起着调节广府商人与当地商人的矛盾的功能,商会的正式运转标志着北海地区商业话语体系的重新建构。新的话语体系是对广府商人“垄断”北海商贸的一种冲击,有利于打破固化的地域与行业之间的绑定关系,为地方商贸注入新活力。第三,在社会功能上,商会继承了早期会馆构建商业秩序、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基本职能,并在此基础上向纵深拓展,如参与地方经济社会治理、多方面推进城市现代化的建设等。第四,与会馆相比,商会在社会上的地位和作用有了大幅度提升。一方面,商会聚集了几乎所有的本市商人,把握着整个城市的经济命脉,政府利用商会发展本地商贸的依赖性增强。另一方面,随着商人参政意识、社会意识的不断觉醒,商人开始关注民生问题、社会问题,经常利用商会召开集会商议民情,并向政府递交文书。第五,与会馆因同乡、同业关系自发形成不同,商会是在政府的推动下形成的,这无疑是政府对商人的一种变相管控。并且地方政府常常通过对商会施压,把社会治理中急需的财力、物力转嫁于商人和普通市民,这可以说是商会组织的一大弊端。但是就总体而言,商会的出现利大于弊,其对推动社会的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

总之,近代商会是在传统商人组织的基础上,为适应近代经济发展变迁而由官方自上而下推行设立的民间重要商贸组织。商会的出现并不意味着传统会馆的消亡,商会的成立只是分割、削弱了会馆的原有社会功能。在这一过程中,会馆开始向同乡救济会转变,而吸收了会馆优秀传统的新式商会则在近代城镇经济与社会整合方面发挥着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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