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SNA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影响因素研究

2022-02-14 06:49乔婉贞郭汉丁
生态经济 2022年2期
关键词:建筑节能节点主体

乔婉贞,郭汉丁

(天津城建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天津 300384)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融入生态理念中的城市修补策略,能有效替代城市更新中的大拆大建,是实现我国节能减排战略目标、创建绿色生态文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利益相关者视角来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涉及多方主体的利益形成与分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有赖于多目标集成下的利益均衡,离不开多主体协同下的合作驱动。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起步较晚,至今为止,依然是以政府主导、业主与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service company,简称ESCO)共同参与为主要推进模式,其实施效果及整体运行成效均不显著,存在运行动力缺失、市场无序竞争等问题,多方主体协同下的合作共赢成为提升改造综合效益、加快市场发展的重要突破口[1]。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决策过程较为复杂,在考虑主体行为特征及项目自身特性的同时,还应兼顾外部环境的影响作用。因此,识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的关键因素,剖析影响因素内在关系及作用机理,是实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合作发展的核心所在。

目前,国内外已有众多学者围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展开了广泛的研究。关于市场发展障碍,Nair等[2]发现节能改造面临经济、文化、社会、政府监管多方障碍,高市场壁垒阻碍主体进入。Nolden & Sorrell[3]揭示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发展的掣肘因素在于多数人与少数人利益的失调和冲突,市场秩序的稳定离不开政府监管的外在约束。关于市场发展现状,Baek & Park[4]探讨了欧洲发达国家节能改造市场发展现状,发现节能意识不足、经济能力有限、节能信息匮乏以及监管制度不健全普遍存在。刘桦和李亮亮[5]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发展过程、实施成效,提出落实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模式、完善担保机制的建议。曾文海等[6]指出目前我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忽略了业主参与,投资与收益的不对等导致业主行为具有被动性和随从性,业主内源动力萎靡。关于市场发展对策,徐晓燕和吴焕焕[7]构建了节能量保证型EPC模式下业主与ESCO的演化博弈模型,发现初始投资、项目建设与运行期限是影响主体决策的重要因素。杨晓冬和张家玉[8]通过构造演化博弈优化模型,剖析政府与投资者的改造决策演化过程,提出通过打造绿色改造PPP模式,破解传统改造模式融资困境的建议。王星等[9]建立了节能服务市场协同激励路径传导模型,从激励的主体、措施、过程三个层面探析激励路径,并提出组合应用激励政策的优化对策。王莉等[10]探讨了公共建筑节能领域正外部性与信息不对称性对主体改造积极性的羁绊作用,提出采用自愿性、鼓励性的经济激励政策以避免市场失灵。

国内外学者虽已从多个角度探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但仍存在以下局限性:(1)研究视角上,多从单一主体视角出发研究市场主体行为,基于多主体参与视角对主体合作行为的研究尚属鲜见。(2)研究内容上,多针对某一特定因素分析其对市场发展的影响,较少从全局出发探究影响主体合作的关键因素。(3)研究方法上,多运用演化博弈分析影响因素对主体行为决策的作用机制,而忽略了影响因素间的内在联系。因此,本文基于多主体参与视角,分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内涵,梳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研究文献,运用社会网络分析(social network analysis, SNA)方法,构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影响因素关系网络,识别主体合作关键影响因素及关键影响路线,提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实施对策,以期实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健康发展。

1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内涵

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中,政府追求节能改造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通过经济激励参与市场运行,基于行政监管实施市场治理,激励与监管并行为市场发展提供外在驱动力,引导市场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行;业主作为需求主体,追求节能改造经济效益与功能效益,通过规范自身节能行为,加深改造实施效果,提高改造综合效益,为市场发展提供内源动力;ESCO是节能服务产品的供给主体,需克服自身追求超额收益的经济属性,在保证节能服务产品质量的基础上进行技术创新,实现低成本高收益下的经济效益目标追求,提升供给市场活跃度,为市场发展提供内在驱动力。

政府、业主、ESCO作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核心结构型主体,三者力量相互制衡、相互促进。基于多主体参与视角,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行为与市场发展深度融合,兼顾公平与效益,基于互相信任、相对公平、和谐共处原则,建立政府引导、业主与ESCO配合的三方主体合作伙伴关系,避免单纯政府主导或EPC市场运作模式的弊端,打破目标冲突下主体间相互竞争,形成以整体综合效益最大化的集成目标为导向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合作发展模式,实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健康发展。

2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影响因素

2.1 合作主体影响因素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涉及多方利益主体,主体能动性是市场发展的动力源泉,是实现合作共赢的前提条件。Lee等[11]认为节能改造存在收益不确定、还款能力模糊等风险,利益相关者的低风险控制力致使其做出逆向行为选择。Wittenberg & Fleury[12]发现节能改造市场外部性显著,业主间“你改我就改”的低水平改造动机普遍存在,自愿改造意愿形成困难。仇保兴[13]揭示了住宅建筑个人产权与私有空间复杂交融,业主年龄、价值观、文化程度差异显著,节能改造“众口难调”。刘亚臣等[14]构建了剩余效用分配模型,利用公平熵值法证明节能收益分配系数与资源投入量正比例相关。乔婉贞等[15]架构了市场合作发展机制三方演化博弈模型,得到政府引导力度、收益分配系数、不合作违约金、合作超额收益是影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主体合作的关键影响因素。

2.2 合作关系影响因素

厘清主体间合作协调关系,是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现综合效益最大化的前提条件。Labanca等[16]基于群决策理论,剖析不健全的信任机制对于业主改造决策的羁绊作用。Guo等[17]探讨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服务、需求、市场调节三大子系统间的动态反馈关系,发现政府激励、ESCO技术创新、节能意识等市场发展基本特征。王艳艳和任宏[18]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构建开发商激励机制模型,论证了信息对称性对于节能改造市场中政府与ESCO努力水平的重要性。曹莉萍和诸大建[19]基于可持续科学2.0版思想,构建EPC模式绩效评价理论模型,得到核心利益相关主体满意度直接影响主体合作满意度的结论。

2.3 合作过程影响因素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合作过程是弥补主体缺陷、优化资源配置的关键环节。Érika等[20]认为EPC模式下风险的不均衡分配会影响缔约者之间的合作关系,风险共担是形成主体间合作态势的助推剂。郭汉丁和陈思敏[21]构建了主体社会责任共担社会网络模型,发现利益协调度具有较高的点度中心度,是推动主体高效合作的重要因素。陶凯等[22]基于一般工程项目风险共担技术、契约与关系范式,构建节能改造项目风险共担实施框架,打破传统节能改造项目的效用偏差。张文杰和袁红平[23]建立了收益共享模式下的单一委托—代理模型,发现在忽略风险偏好的情况下,优化节能收益分配机制能有效激发ESCO合作意愿。

2.4 合作环境影响因素

良好的合作环境是激发主体改造积极性、发挥主体改造能动性的基础保证。Carlsson等[24]揭示了瑞典节能改造市场发展迅速的成功经验在于多种激励手段的组合应用。Baek & Park[4]认为政府对于节能事业的支持程度、当地能源经济结构和交易规则是影响主体行为选择的关键因素。黄志烨[25]构建了成本优化模型,探索在碳价格、能源价格、房屋价格等不确定经济环境下各投资主体的改造决策演化过程。邓建英和兰秋军[26]构造了激励约束模型,发现ESCO节能服务质量随当地法律法规完善程度波动。刘玉明和刘长滨[27]认为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均具有经济激励效能,并提出根据市场发展阶段选择激励政策的建议。

2.5 项目自身影响因素

项目自身因素是决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实施效果的有效载体。Gustafsson等[28]从寿命周期成本、折现回收期、不可再生能源消耗等方面评估瑞典区域内多户住宅供热系统,最终实现住宅寿命周期成本降低24%的改造效果。Friege & Chappin[29]梳理了节能改造技术选择和激励工具,发现在低节能潜力和低盈利能力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社会经济可行性较差。刘馨等[30]评估了严寒地区居住建筑供热系统节能潜力,通过检测改造前后建筑能耗,分析项目节能潜力。白宪臣和张献萍[31]构建了热工学计算模型,分析了建筑围护结构内、外保温改造适用条件和热工效果,提出维护结构内保温构造技术的具体做法。杨锋等[32]构建了多属性逆向拍卖模型,探索EPC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节能量、完成期、节能收益分配比例对于ESCO行为决策的影响机制。

3 社会网络模型构建与分析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受多重因素影响,且各因素间互为影响,共同作用于市场发展的整个过程。SNA是一种借助数学统计、图论分析探索参与者间关联互动关系的社会学定量研究方法。SNA应用广泛,尤其是在多主体参与的局中人行为选择研究方面具有较强的适应性。本文将主体合作影响因素定义为网络节点,将各因素间的关联关系视为网络连线或边,构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SNA模型,以识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关键影响因素与关键影响路径。

3.1 主体合作影响因素识别

运用统计学分析方法,在文献整理的基础上,识别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主体合作能力、主体合作意愿、主体行为特征、主体资源投入量、主体风险偏好、主体风险控制能力;合作目标相容性、合作地位平等性、信息对称性、信任程度;利益分配机制、风险分担机制、社会责任共担机制;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市场发展程度;项目技术复杂性、项目建设与运营期限、项目自身节能效果。

3.2 数据获取

将识别出的20个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影响因素作为构建合作网络的节点,设计调查问卷获得结构矩阵,确定合作网络内各节点间关系[33]。邀请12位学术界与企业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权威专家,分别对影响因素两两之间的关联程度进行打分,获得网络节点间的影响关系强度。专家打分采用李克特五级量表,其中:强相关(4分)、中等相关(3分)、弱相关(2分)、基本不相关(1分)、不相关(0分)。分别求取各影响因素专家打分平均数,得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的20×20邻接矩阵。鉴于矩阵较大,以矩阵奇数项作为示例,如表1所示。

表1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影响因素邻接矩阵(奇数项示例)

3.3 数据分析

将邻接矩阵导入Netdraw软件,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影响因素关系网络可视化,如图1所示。由关系网络图可以看出,网络节点连线数量差异显著且节点关联关系复杂,关键影响因素及其作用需通过网络密度、网络中心度进一步分析获得。

图1 主体合作影响因素关系网络

3.3.1 网络密度分析

网络密度(density)描述网络节点关系的紧密程度,其大小等于网络中实际存在的节点关系数与可能存在的节点关系数之比。运用Ucinet6软件分析得到该网络密度为0.921 3,表示此网络具有较为密集的整体密度,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各影响因素之间关联度较高。根据网络图可直观看出,各影响因素间存在关联,但无法仅从密度指标获得关键影响因素,因此需要进行网络中心性分析。

3.3.2 点度中心度分析

点度中心度(degree centrality)描述某一行动者与其他行动者联系的紧密程度。点度中心度越大,该行动者与其他行动者之间的联系越密集,在网络中具有更好的“权利位”。根据表2点度中心度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主体合作意愿、主体行为特征、利益分配机制、风险分担机制、合作目标相容性、市场发展程度、政治环境、信任程度、项目自身节能效果这9项点度中心度得分均超过平均数22.5,说明这些因素与其他因素联系较多,靠近网络中心位置,是影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的关键因素。

表2 合作影响因素中心性分析结果

3.3.3 中间中心度分析

中间中心度(betweenness centrality)用于衡量网络某节点对其他节点的“控制能力”,其大小等于该节点经过任意两节点间最短路径的次数。中间中心度越大,该节点在网络中起协调作用或关键通道的中介作用越大,资源控制能力越强。该网络中间中心势分析结果为9.44%,说明此网络中存在能够有效控制主体合作的重要因素,且这些因素发挥的中介效应差别显著。可以看出,市场发展程度、主体行为特征、主体合作意愿、风险分担机制、信任程度、主体合作能力、利益分配机制这7个因素的中间中心度值超过了节点平均值9.5,表明这些因素在该网络中对其他因素具有一定的控制能力。

3.3.4 接近中心度分析

接近中心度(closeness centrality)刻画某节点受其他节点控制的程度。节点与其他节点邻近程度越高,越不依赖其他节点影响网络,该节点接近中心性越大。在有方向的社会网络中,接近中心度有内接近中心度(incloseness centrality)与 外 接 近 中 心 度(outcloseness centrality)之分。由表2可知,此社会网络内接近中心度为40.9%,外接近中心度为56.06%。市场发展程度、主体行为特征、利益分配机制、合作地位平等性、合作目标相容性、主体合作能力、信任程度、信息对称性、主体合作意愿、项目自身节能效果具有较高的内接近度,表明这些因素易受其他因素影响。主体行为特征、主体合作意愿、市场发展程度、风险分担机制、主体资源投入、利益分配机制、信任程度具有较高的外接近度,表明这些因素能有效控制其他因素,调整和改善这些因素对于提升主体合作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以上分析结果,梳理并汇总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重要影响因素,如表3所示。可以看出,市场发展程度、主体合作意愿、主体行为特征、利益分配机制、风险分担机制、项目自身节能效果在主体合作影响因素重要性分析中出现频率最高,与其他因素的作用关系最强,是影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

表3 主体合作重要影响因素汇总

3.3.5 关键影响路径识别

线的中间中心度(edge betweenness centrality)反映一条影响路径对其他影响路径具有中介作用的可能性。通过Ucinet6软件获得线的中间中心度20×20矩阵,其中大于0的数值有198个,选取排名前10%的关系作为关键影响路径进行探讨,如表4所示。

将表4中具有较高点度中心度的路径串联,得到3条关键影响路径:

表4 中间中心度排名前20的影响路径

(1)政治环境→主体合作能力→市场发展程度→项目自身节能效果→主体合作意愿→主体行为特征。该影响路径表明,伴随政府激励政策的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参与主体市场交易成本降低,主体合作能力提升,能够加快市场发展进程,提高项目自身节能效果,加强主体合作意愿,带来主体合作共赢的行为特征。

(2)信息对称性→信任程度→主体合作意愿→主体行为特征。该影响路径表明,伴随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信息对称性的逐渐增强,各主体间会更信任彼此,主体合作意愿得到加强,最终趋于选择合作的行为策略。

(3)合作地位平等性→市场发展程度→收益分配机制→风险共担机制→合作目标相容性→主体合作意愿→主体行为特征。该影响路径表明,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主体平等的合作地位下,收益分配机制得到完善,风险共担机制得到补充,主体间合作目标趋于统一,即追求整体综合效益最大化,越来越多的主体愿意主动加入节能改造市场中来,纷纷选择合作共赢的市场发展策略。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1)主体合作意愿与主体行为特征具有较高的点度中心度和中间中心度,不仅表现出对其他因素的中介调节作用,而且对其他因素具有较强控制力,是提升主体合作效益的重要因素。

(2)信任程度居于社会网络中心位置,拥有对其他因素的较强控制力,说明加强主体间信任程度是实现主体合作共赢的关键环节。

(3)利益分配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均具备较强的中心性特征,但风险分担机制具有较高外接近性,处于被影响地位,可作为合作效益的观察因素;利益分配机制具有较高外接近性与内接近性,与其他因素关联关系较为紧密,能够用于观察主体合作实施情况,甚至能改变主体合作实施过程。

(4)市场发展程度的中介效应较为显著,较多地位于其他节点联系之间,处于网络关键影响路径上,对其他节点的控制能力较强,是提高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效益的核心所在。

(5)项目自身节能效果表现出高外接近性和低内接近性,说明项目自身节能效果对其他因素具有较强影响力,改善项目自身节能效果能引发其他因素变化。

4.2 建议

(1)建立信任共识,奠定合作基础。合作的基础源于信任,信任程度取决于对合作方节能信息的掌握程度。利用“互联网+”思维,构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服务平台,ESCO通过在平台信息系统输入企业信息、改造技术手段,实现改造全过程透明化,打破以往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信息不对称局面,促使其提供高水平节能服务产品。业主借助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服务平台,降低节能信息搜寻成本,拓宽节能改造参与途径,在全过程的参与中对ESCO节能服务水平更有信心。在创建信任共识的过程中,各主体不再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唯一理念,而是从系统的角度出发,追求整体综合效益最大化,以长远的眼光将对方看作值得信赖的合作伙伴,充分考虑其利益诉求,在为合作方创造价值的同时,获得自身更大的利益空间,以最终实现各自的目标追求,形成市场主体相互信任的发展氛围,奠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体合作的坚实基础。

(2)力求风险共担,提升合作意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过程涉及项目评估、施工设计、运营管理、效益监测与分享,繁杂流程下较长的改造周期势必带来诸多不确定风险。然而,EPC模式下合作契约的签订建立在ESCO有能力、有义务承担所有风险的认知上,这必然导致风险的不均衡分配,ESCO内在驱动力不足,合作行为被抑制。风险共担是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法,合作双方基于“责利对等”原则设计合理的风险共担契约,通过签订明晰的风险共担合同条款约束业主用能行为、规范ESCO服务质量。同时,向风险共担契约内注入一定的柔性条款以优化主体风险分担关系,动态调整合作方风险分担系数,降低项目合作失败风险,提升主体合作意愿,稳固主体间长久的合作伙伴关系。

(3)优化收益分配,提供合作保障。在经济市场中,不公平的收益分配方案能造成各利益主体的合作关系出现裂痕,并最终损害项目收益。一个公平合理的收益分配方案能够在项目整体收益不理想的情况下,维持主体间良好的合作关系、促进主体持续合作、实现整体收益最大化目标。基于投入、风险、贡献与收益对等原则,秉承互利互惠的收益共享理念,制定以“利益共享、合作共赢”为导向的收益分配方案,建立公平视域下的收益分配机制,寻求双方都满意的收益分配理想均衡点,提高市场运行有效性与稳定性,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合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4)注重政府引导,注入合作动力。着力开拓政府引导机制,利用政府的监管与激励职能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发展制度环境与经济环境。一方面,将政府引导下的监管职能应用于规范建筑节能监管效能的标准体系制度、标准与保障机制,实行EPC项目优劣评级制度。实行ESCO认证制度,把关ESCO节能资质;实施ESCO市场准入机制,避免有些不规范的ESCO混乱市场,营造健康的节能改造市场。另一方面,将政府引导下的激励职能体现在将适度有利的经济激励落到实处,降低其他主体参与成本,解决主体高成本下投资失败的后顾之忧。构建创新产品认证机制、企业资格认证等制度激励,鼓励更多ESCO加入节能改造市场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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