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社会建设背景下图书馆协同合作初探

2022-03-03 05:31蒲姗姗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2年11期
关键词:馆员协同智慧

蒲姗姗

(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 400031)

目前,“智慧”一词已深刻渗入至社会生活、生产、文化和经济等的方方面面,并得以在不同层级和领域彰显越来越重要的社会地位,如“智慧社区”“智慧图书馆”“智慧校园”“智慧城市”和“智慧社会”等。“智慧社会”这一概念最初由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是我国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新目标之一。[1]“智慧社会”的提出绝不是偶然的,它是历史和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已成为了各国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智慧社会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形态概念,其发展得益于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智能技术等新一轮科技与产业革命的发展,高度感知、互联互通、高度数字化和被计算、高度透明与高度智能化的基本属性和特点为人类的生活和生产带来了更大的便捷。[2]智慧社会是一个立足点更高、格局更大的有机社会体系,其运转和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和推动,故作为社会“窗口形象”之一的图书馆应顺势而为、扭转观念,主动迎合智慧社会建设趋势下各类型和层级用户的知识、信息和智慧需求,转变各自为营、单打独斗的传统服务局面,以重组和优化图书馆服务用户、服务社会的核心能力。

一、智慧社会和智慧城市

(一)智慧社会和智慧城市的同与异

清楚区分智慧社会和智慧城市之间的关联是深入研究的第一步。首先,智慧社会是继智慧城市之后出现的。智慧社会是在智慧城市基础之上衍生而来,是站在更广大的历史背景和时代格局上提出的相对更新的社会形态概念。其次,智慧城市是以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的信息技术设施为基础,以社会、环境、管理为核心要素,以泛在、惠民、绿色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城市可持续发展韬略。[3]与智慧城市相较,智慧社会则更注重面向城乡和区域的一体化发展,更注重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的统一,更注重基于智能技术的综合统筹发展,以及更注重加强创新型国家建设。[4]再次,智慧社会是比智慧城市更广阔的历史平台,更强调社会用户的黏合性、互动性和配合度,也更注重用户、宣传机构、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主体间的协同和互动。总之,智慧城市是智慧社会这个有机社会生态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智慧社会是一个更大的,也更盘根错节的社会形态概念,其在互通性、共享性、开放性、智能性、普及性、协同性和创新性等宏观构建层面和微观建设层面将比智慧城市走得更远、更深和更广。

(二)何为图书馆协同合作

智慧社会本身就强调社会各方不是彼此割裂存在的,而是互动交流、协同合作、深入交融的。图书馆作为智慧社会有机整体中的知识、信息、文化服务中心,一直都致力于促进知识、文化、信息与智慧的流动,增强社会各方交流与协作的有效度和紧密度。可见,智慧社会的自身属性和图书馆服务属性的指向性是一致的,两者皆强调社会各方的不可分割性和协同合作性。笔者认为,图书馆协同合作是在以图书馆为中心主体,以用户、政府、市场、多媒体以及其他各方社会力量为其他参与主体的前提条件下,图书馆在系统、全面、动态分析智慧社会中各方力量的知识、文化、信息和智慧需求的基础之上,有序而科学地开展的旨在增进社会各方资源互补、交流合作与协同建设的各主体、各环节实现科学对接的知识、信息、文化和智慧服务。

二、图书馆协同合作是时代发展的必然

智慧社会建设要想取得预期效果,首先应意识到智慧社会的建设绝非一日之功,而是一个长期的、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其次,应深刻理解智慧社会的协同合作属性,始终关注社会各方的互动交流性和协同合作性,促进社会各方的整合和发展。而图书馆作为社会信息知识服务的中心机构和社会文化的传播推进者,是社会信息知识和优秀文化弘扬进程中的重要一环,在智慧社会建设中的重要性也引起社会大众、政府机构、各方学界等的广泛关注和充分重视。一言以蔽之,智慧社会建设视域下图书馆寻求协同合作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图书馆自身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图书馆应与时俱进、主动出击以谋求社会多方协作共赢。智慧社会建设本身就强调社会各方的深度融合和有效协同,作为社会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之一的图书馆从未置身事外,而是以创造者、协调者和推广者的多重身份积极参与协同合作,从而在知识信息资源生产、演进、宣传和共享的各个节点中彰显其社会价值。智慧社会的建设需要社会各方的协同合作,智慧社会建设背景下图书馆的建设也需要社会各方的协同合作。图书馆应持有开放、包容、协作和共享的心态,扭转固有的“仅仅借还书之地”的单一形象,谋求更多的关注和支持,提供符合时代发展的更全面、细致和科学的功能选择,从而促进自身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精准对接和深度融合。

(二)社会教育普适性和公平性的需要

图书馆是学习、知识传播与交流的中心,是推动素质教育的重要机构。[5]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可以是学校教育,可以是家庭教育,也可以是社会教育等。智慧社会的建设需要智慧的人才,智慧的人才从哪里来?当然是教育培养来的。用户前往图书馆查阅资料、访问数字资源获取知识、参与图书馆读书活动等都是接受图书馆的社会教育。图书馆社会教育具有更强的开放性、普适性和公平性,能够弥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等其他教育形式的地域性、排他性和区别性。图书馆应充分利用馆藏资源、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等,以多方协同合作寻求社会教育的最大化和最优化,拓展图书馆的社会服务职能,实现社会教育的普适性和公平性。

(三)社会公共资源均衡性和共享性的需要

智慧社会强调社会并非是割裂存在的,而是彼此依存和牵制的有机整体。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和公共信息知识服务机构,只有以开放、包容、合作的姿态谋求社会协同合作以投入智慧社会建设中,才能从根本上保护社会资源的均衡性和共享性。例如,图书馆树立社会整体意识,主动与政府职能部门、广播媒体行业、社会志愿者团队等社会机构结成智慧社会建设共同体,统筹资源、技术、人才和舆论等社会支持,在资源上寻求整合,在技术上寻求创新,在人才上寻求卓越,在舆论上寻求导向,从而实现多领域、多层级的服务创新、资源共享和风险共担,为推动智慧社会的建设和发展添砖加瓦。

三、图书馆协同合作的现实困境

(一)图书馆协同合作理念意识相对淡漠

智慧社会强调交流互动、协同合作,指出社会的各个力量、各个层级和各个领域之间具有千丝万缕的支撑和牵制,且都是智慧社会有机整体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图书馆寻求协同合作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虽然图书馆是公益性服务机构,但是由于历史沉疴、传统偏见、经费紧张、技术落伍等诸多因素影响,图书馆处于被忽视、被边缘的尴尬地位。图书馆被视为“单纯而机械地提供借书、还书”之地,其全民阅读推广、社会教育和协同合作服务等服务功能被抹杀,这进一步导致了图书馆被孤岛化,以及协同合作意识的淡漠。协同合作理念意识的树立和推广是智慧社会建设的历史背景下图书馆“被看见”的前提条件。

(二)图书馆协同合作规章制度建设滞后

制定与时俱进的、实操性强的规章制度是决定图书馆协同合作能否取得成效的决定性因素。目前图书馆在资源配给、资金投入、技术融合、社会教育、学科介入、智慧服务等多个层面均参照以往陈旧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已经不能满足智慧社会建设背景下图书馆的交流协作需求。滞后的规章制度阻碍智慧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导致智慧社会建设各参与主体缺乏统一的、先进的指导思想,协同合作管理模式落后而僵化,从而造成图书馆知识信息服务和社会文化建设无法满足用户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因此,应给予图书馆更多的主动权和机动权,确保其制定具有权威性、科学性、灵活性、实操性的符合智慧社会时代发展需求的管理制度,从而形成与社会各行各业需求的有序、无缝对接。

(三)图书馆协同合作智慧馆员培养乏力

智慧不仅仅是智能,或者说是信息技术的智能化应用,还应包括人的智慧参与、创新及可持续发展等内涵。[6]智慧社会的建设和图书馆的协同合作均离不开智慧馆员的指导、管理、决策和参与。智慧社会建设对图书馆协同合作智慧馆员的视野、知识与技能等方面的整合和重构提出了更多、更高和更专业的要求。比如社会协同合作理念、信息检索挖掘能力、学科知识分析能力、智能技术运用能力、知识挖掘重组能力和社会沟通协同能力等。然而智慧馆员的培养力度远远不足,不少智慧馆员由于固有偏见、经费缺乏和信息闭塞等诸多原因无法“走出图书馆”接受应有的信息知识、业务能力等的优化和升级。

(四)图书馆协同合作内容和模式单一

智慧社会的建设推进了图书馆协同合作的速度和进度,其协同合作有了更深层次的拓展和延伸,但内容和模式缺乏创新、相对单一。例如,协同合作评价和反馈的统计数据相对单一,导致用户的需求得不到系统的调研;数字化、智能化设施和手段不足,无法保证更高级别的数字化智能平台互联和共享;微信平台的信息推送多是关于馆藏动态、书刊借阅、推广活动的介绍,欠缺世界热点、大众舆情的推送;图书馆间的互动相对紧密,但与政府部门、社会商业组织等的协作不足或欠深度;合作模式当中的精准性不足,体现在社会服务层次低,即不能结合社会组织来形成具体的针对性的服务,使得图书馆和社会组织之间实现良好的资源对接。[7]

四、智慧社会建设背景下图书馆协同合作策略

(一)将协同合作思想理念牢记并贯穿始终

思想来源于实践,亦反过来指导实践。首先,牢固树立协同合作的思想理念是保证智慧社会建设背景下图书馆协同合作之路越走越顺畅、越走越宽广的基础条件。图书馆应摒弃由有的各自为政、彼此割裂的刻板思想,将互动交流、协同合作的理念牢牢把握。其次,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形态,智慧社会应呼吁和激发全社会的创造力、协调力、凝聚力、开放力和共享力。这是时代的呼唤,也是图书馆作为信息沟通桥梁和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所面临的新的历史使命。在智慧社会建设的背景下,图书馆应坚定不移地将协同合作思想理念植入智慧服务工作的整个流程,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推动智慧社会各界的深度融合和统筹发展。

(二)完善协同合作规章制度建设

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是保证智慧社会建设背景下图书馆的协同合作顺利推进的“护航舰”和“压舱石”。协同合作需要囊括顶层设计、执行标准、流程步骤、工作规范、技术导入、资金配比、业绩考核和监管评价等内容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图书馆要务必摆脱固有的僵化思维,始终聚焦“协同合作”理念,在做好多方调研和协调工作的基础上,完善科学的、合理的涵盖各个运作环节、运作层面和运作主体的规章制度。比如,明文规定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促进各参与主体的互补、配合和利益平衡,监督各参与主体的协同运作是否规范;明确协同合作绩效评估的量化标准,保障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和建议权;以外部监督促进内部优化。

(三)加强协同合作智慧馆员队伍建设

图书馆建设要以“人”为根本,[8]智慧馆员是决定图书馆协同合作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智慧馆员既是客观知识的拥有者、整合者和传递者,又集合了学科馆员、数据馆员、智库专家等新型人才特征,不仅要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立体化的全天候服务,而且要提供个性化服务、知识挖掘服务、协同服务等高层次服务,满足不同层级用户的需求。[9]智慧馆员应得到更多外出交流和学习的机会,不断精进图书情报学、计算机学、人工智能、数据挖掘和管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升信息攫取力、数据鉴别力、知识判断力和学科评估力等综合实力,不断提升敬业爱岗、主动服务、无私奉献和创新科研等意识。此外,智慧馆员还应自我学习、自我创新和自我成长。

(四)拓展协同合作内容和模式建设

图书馆的协同合作需要开拓多样化、精准化、层次化的新型协作内容和协作模式。例如,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对协同合作主体的知识需求、利益对接、合作意愿等进行精准定位,建立实时更新、层级分明、指向明确的动态数据库平台;加大协同合作的宣传力度和深度,与广播电视平台、微信推广平台、多媒体系统深度合作,定期推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图书馆活动信息;增强与图情界、教育学界、社会学界、心理学界、新闻传媒界等各界专家的团结与合作,实时跟踪和深入探讨智慧社会建设、图书馆协同运作、大众阅读知识需求、社会舆情通报等以形成动态的、系统的面向智慧社会的图书馆协同合作智慧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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