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残疾人个人信息“打码”

2022-07-15 13:18唐姗姗宁中平
人民监督 2022年2期
关键词:桐庐县财政局银行卡

文/本刊记者 唐姗姗 特约撰稿 宁中平

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等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其中“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特别规定”引起了浙江省桐庐县检察院检察官娄荣斌的注意。

“国家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已经上升到了立法的高度,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过程中也要加倍重视这个问题。如果行政机关泄露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诈骗造成严重后果,相关工作人员可能将被追究责任。”娄荣斌说。

2021年8月,桐庐县检察院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通过走访调查、提取电子数据、截屏固证等方式,查明桐庐县财政局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的信息中包含残疾人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残疾类型等个人信息1.2万余条,且未经过去标识化处理。

浙江省桐庐县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诉前磋商会

桐庐县检察院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包括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涉及残疾人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的政府信息属于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等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国家机关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桐庐县财政局作为政府信息的制发单位,未依法履行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审查职责,致使大量残疾人的个人信息处于泄露状态,损害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为推动问题快速有效解决,桐庐县检察院及时与县财政局进行磋商,阐明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和查证的相关事实,提示了个人信息泄露可能导致残疾人群体遭受电信网络诈骗等风险。县财政局表示,此事是由于人员换岗、新经手人对个人信息保护、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不足造成的,将立刻删除现有信息,去标识化后再上传。

2021年9月17日,桐庐县检察院向县财政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消除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隐患,依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个人信息权益。桐庐县财政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于一周时间内对案涉1.2万余条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

同时,桐庐县检察院结合办案,推动县财政局对2020年以来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示情况开展自查,另行排查发现1.8万余条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的公示信息存在不当公开的情况。该局立即对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并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提醒,切实加大公民个人信息特别是残疾人个人信息保护力度,有效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声音

李莉(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黄石市残联副主席、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企业文化中心职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残疾人事业格外关心关注,并将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稳步推进。

政府部门对发放的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信息予以公开,是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和社会优待政策的一项利民之举。但是一些地方行政机关对信息公开审查不严,给残疾人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了安全隐患,好事可能变成一件“坏事”。

检察公益诉讼既是一项体现公益保护的民心工程,也是一项体现人权保障的司法职能。最高检指导各级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办理残疾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有助于更好发挥制度治理效能和人权保障的救济作用。浙江省桐庐县检察机关发现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的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信息中,含有未经去标识化处理的残疾人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一旦泄露或者被非法使用,不仅易导致其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更容易使残疾人成为电信诈骗的受害者。

近年来,一些诈骗团伙盯上了残疾人群体,打着办理“残疾补助”的幌子,通过各种途径获取残疾人敏感个人信息,假借残联、民政、财政等政府部门的名义,专门针对残疾人本人及其亲属实施电信诈骗,涉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严重侵害了残疾人群体的人身、财产权益。桐庐县检察机关聚焦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通过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整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个案办理推动溯源治理,及时消除残疾人个人信息安全隐患。同时坚持以案释法,结合办案加强法治宣传,对增强残疾人对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凝聚社会各界对加强残疾人权益保护的共识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延伸阅读

电信诈骗盯上了残疾人家属

文/范跃红 余检

打着办理“残疾人补助”的幌子,假借残联、民政、财政等政府部门的名义,专门针对残疾人亲属实施电信诈骗。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以张顺省和陈端成为首的两个诈骗团伙共14人依法批准逮捕。此案涉及浙江、福建、湖北等多个省份,被害人超过200名,涉案金额巨大。

拿“残疾人补助”当诱饵

37岁的陈师傅,家住余杭区临平街道。某日,他接到一个自称是浙江省残联工作人员的女子的电话。该女子问陈师傅是不是陈阿莲(化名)的家里人,陈师傅就跟对方说“她是我姐”。该女子清楚地报出陈师傅姐姐的身份信息及残疾情况,说现在政府对残疾人有一笔4980元的补助款,要转到陈阿莲或者其亲属的银行卡里,需要陈师傅用银行ATM机处理。该女子还留下了一个财政局工作人员的电话,让陈师傅打电话核实领取。

陈师傅在一家通信公司做架线工,每月工资不到3000元,姐姐是残疾人,父母年迈,4980元的补助对他而言是笔不小的数目。电话那头的女工作人员对陈师傅姐姐的情况了如指掌,这让陈师傅打消了心头的顾虑。

放下电话,陈师傅急忙赶到附近一家银行的ATM机前,拨通了对方留下的“财政局工作人员”的电话。电话接通后,对方也是一名女子,她先问了陈师傅是什么银行的卡,然后让陈师傅把卡里的余额报给她,陈师傅如实报了300多元的余额情况。对方说余额太少,钱汇不了,需要换卡。陈师傅就换了一张有1万多元余额的卡。随后,在那名“财政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陈师傅在ATM机上按了一阵按钮,最后输入4个数字——4980并确认。这时,对方表示操作结束,就匆匆挂了电话。

陈师傅见对方挂了电话,这才突然觉得不对劲儿,立刻查询卡内余额,结果发现卡里不但没多钱,而且少了4980元!陈师傅赶紧到派出所报案。

诈骗团伙呈公司化运作

经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实施诈骗的是来自福建省安溪县及厦门市的两个诈骗团伙,这两个团伙一个以张顺省为首,另一个以陈端成为首,两个团伙均由老板、客服人员、取款人员等组成,内部分工明确。

老板即张顺省和陈端成,两人主要负责招募工作人员,提供租房和残疾人信息,结算诈骗所得,按照分工付给各层级人员报酬和提成,还负责提供和组织关于诈骗手法的培训等。

客服人员就是电话联系人,通常是两人搭伴,一人冒充残联或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告知被害人有一笔残疾人补助款可以领取,另一人则冒充财政局工作人员,指使被害人在银行ATM机上操作“领钱”,诱使其将钱直接转入取款人员的银行卡上。客服人员有底薪和提成,每成功行骗一次,就会拿到8%到10%不等的提成。

取款人员专门负责提供银行卡,一旦行骗成功后,还负责立即将骗得的钱从主卡转账到各种子卡中,最后安排马仔取现或用POS机套现。取款人员独立于诈骗团伙之外,隐藏很深。他们拥有众多银行卡,能在极短时间内把钱从一个账户划转到不同的子账户。每完成一单,取款人员会拿到诈骗金额的12%。

行骗所需全部网上购得

据张顺省和陈端成交代,他们所掌握的残疾人信息都是直接从网上购买的,内容非常详细,包括残疾人的姓名、电话、住址、身份证号及残疾类别等。而他们用来群拨电话、发布“诱饵”的手机卡,也都是以30元至50元不等的价格从网上买来的“黑卡”。为了诱导被害人“入局”,他们会特意购买被害人所在省份的“黑卡”,而且一般都是当天打当天就丢掉,以躲避公安机关的追踪侦查。

“黑手机卡”是用来发布“诱饵”的,“黑银行卡”则是用来转账取现或套现的。据张顺省和陈端成供述,取款人员用于诈骗的“黑银行卡”也是从网上买来的,每张200元左右,这些银行卡的开户身份信息均是有效的,遍及全国各地。

“我们用的银行卡都不是自己的,是别人去银行柜台冒名办理的。我把主卡上的钱迅速转账到许多子卡中,这么做银行是监测不到的,而且公安机关一旦发现线索并冻结那些钱,需要找许多银行,这期间我们早就把钱取走了……”一名取款人员交代说。

即便犯罪团伙的诈骗手法十分隐蔽,但是他们的违法行为还是进入了警方视线。公安机关通过技侦手段,在厦门和湖北等地一举抓获了这两个诈骗团伙的14名犯罪嫌疑人,并查获了大量用于诈骗的残疾人信息,500余张银行卡、SIM卡,以及多部手机、POS机,部分赃款等。经警方初步查明,这两个犯罪团伙的侵害对象主要为残疾人家属,全国20余省份均有涉及,被害人超过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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