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河渠志》“黄河”篇勘误数则

2022-10-22 05:20殷继龙
作家天地 2022年24期
关键词:清史稿讹误校勘

摘 要:《清史稿》是清史研究的重要史料,仿前朝《明史稿》先例编撰成书。其《河渠志·黄河》对于研究清代黄河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只是对清代黄河的情况进行了初步的整编, 其中还是存在较多讹误。本文将“清实录”、水利资料书、地理类志书、政书、笔记、诏令奏议、地方志等官修、私修史书与中华书局1977年点校本《清史稿·河渠志·黄河》加以对比,对其中存在的讹误进行校勘。

关键词:《清史稿》 河渠志 黄河 讹误 校勘

以往对于《清史稿·河渠志》的研究并不多,虽有部分研究指出其中存在的部分讹误,但并未对其进行勘误,还有部分错误被沿用。1999年,国史馆编撰《清史稿校注》对《清史稿》进行了大幅校对,更正了许多讹误,但仍有部分错误未予以更正。为方便今后对于清代黄河的研究,本文对1977年出版的中华书局点校本《清史稿·河渠志·黄河》中存在的一些讹误进行校勘,希冀能够对今后清代黄河研究有所裨益。

按照错误类型及时间早晚考订如下:

一、行文不准确

《清史稿》卷101《河渠一》第3716頁载:“二年夏,决考城,又决王家园。七月,决流通集,一趋曹、单及南阳入运,一趋塔儿湾、魏家湾,侵淤运道,下流徐、邳、淮阳亦多冲决。”

按:“决王家园”这句另见于《清史稿·杨方兴列传》[1]及《清世祖实录》卷18顺治二年闰六月己丑[2],所记与之相同。

而傅泽洪《行水金鉴》卷46载:“河决考城之流通口,次年随塞。”袁青绶著《南河编年纪要》卷4记为:“决考城北岸,次年塞,又决曹县流通口。”[3]黎士安等编撰《豫河志》与雍正年修《河南通志》[4]记载相同,均为:“河决考城县之流通口,次年塞之。”河督杨方兴奏称:“流通口一决,黄水散漫六七百里,贻害三省,直逼运河,而田亩之淹没不止凡几,百姓之流离不知凡几。”[5]参看潘季驯《河防一览》卷12记有:“补筑完李秀厂、唐家水口、回龙庙、流通集、重家庄五处堤坝,共长五百二十四丈五尺,填完水坑长二十八丈。”[6]考虑到流通口应为流通集决口后的表述,这里对此类型不做修改。《清史稿》的撰修应参考了乾隆五十一年修《钦定八旗通志》中对于此年河决的记载,但记为“下流徐、邳、淮阳亦被冲决。”而通志中记为:“下流徐、邳、淮、扬亦被冲决。”[7] 此处音同造成了讹误。据以上几部文献所载,应改为:“二年夏,决王家园,七月,决考城流通集,一趋曹、单及南阳入运,一趋塔儿湾、魏家湾,侵淤运道,下流徐、邳、淮、扬亦多冲决。”

二、行政级别错误

《清史稿》卷101《河渠一》第3716页载:“七年八月,决荆隆朱源寨,直往沙湾,溃运堤,挟汶由大清河入海。”

按: 这里书写看似朱源寨从属于荆隆口。

而《清史稿·杨方兴列传》记为:“八月,河决荆隆口,南岸出单家寨,北岸出朱源寨。南岸先合,河全注北岸,张秋以下堤尽溃,自大清河东入海。”[8]《行水金鉴》卷46记为:“河决封丘朱源寨,筑荆隆口堤。”《南河编年纪要》卷4记为:“决封丘朱源寨、荆隆口,水由沙湾入海,次年塞。”靳辅的《治河奏绩书》仅记为:“七年,河决封丘荆隆口。”[9]《清经世文编》中李及秀的《酌派河夫疏》,则记为:“昔年,荆隆甫塞,朱源继溃,每年之间,用夫万计。”[10]据以上文献可知,荆隆及朱源并非隶属关系。因此,此处应将“决荆隆朱源寨”改为“决荆隆口、朱源寨”。

三、时间错误

(1)《清史稿》卷101《河渠一》第3716页载:“明年,流通集塞。”

按:这里承接自顺治二年,故照其所载,流通口的堵塞年份为顺治三年。

而《清史稿·杨方兴列传》记为:“四年,流通集决口将合,河下注湍激,又决汶上入独山湖。”[11]傅泽洪《行水金鉴》卷46记为:“四年,以黄河疏通,决口工成,河督杨方兴、豫抚吴景道加级赏賚有差。”参看杨方兴关于此次堵口合龙的奏报,流通集决口于顺治四年四月堵合完成,这里不多赘述。因此,应将“明年”改为 “四年”。

(2)《清史稿》卷101《河渠一》第3718页载:“二年,决睢宁武官营及朱家营。三年,决杞县及祥符阎家寨,再决朱家营,旋塞。”

按:《行水金鉴》卷47载:“是年(康熙二年),决武官营口……是年(康熙二年),河决朱官营口。” [12]所记时间与之相同。

而据《南河编年纪要》卷4载:二年,决睢宁之武官营口……三年,杞县河决,又决睢宁朱官营口。[13]《黄河年表》引《淮系年表》记为:“河决睢宁武官营,旋塞。”参看康基田《河渠纪闻》卷14载:“康熙二年,河决睢宁之武官营口,旋塞之。……逾年,又决朱官营,连年为患。”综上,可见朱家营只在康熙三年决口,此处应改为:“二年,决睢宁武官营。三年,决杞县及祥符阎家寨,再决睢宁朱家营,旋塞。”

(3)《清史稿》卷101《河渠一》第3725页载:(雍正)二年六月,决仪封大寨、兰阳板桥,逾月塞之。

按:据《河渠纪闻》卷18记为:“是年(雍正二年),秋七月河决仪封南岸之大寨、兰阳北岸之板厂,决口各十余丈。”[14]所记时间与之相同

而《续行水金鉴》卷6载:“(雍正三年)七月,……忽于十三日二更时分,狂风大雨,顷刻水涨南岸大寨,大堤陡被黄水漫溢,缺口一十余丈,又于十五日辰刻,据兰阳县报称十三日酉刻,狂风骤雨,顷刻水涨,漫溢北岸板厂后大堤,缺口一十二丈。”乾隆年间修《仪封县志》载:“雍正三年,乙巳秋七月,淫雨,河涨,溃仪封大寨后堤,直抵县城护城堤外,水深丈余,坏田庐无算。”[15]据《清世宗实录》卷34,雍正三年七月丁巳,载:“今据田文镜奏称,仪封县南岸大寨、兰阳县北岸板厂后两处冲开,决口各十余丈。”[16]参看《世宗宪皇帝朱批谕旨》载:“惟(三年)六月中旬,以后雨泽过多,低洼之处,积水苦涝,至七月十三日,开封府属之大寨、兰阳县之坂厂河堤一时溃决,田苗庐舍漂没颇多。”[17]由以上几部文献可知,此处为时间记载错误,因此应将“二年六月”改为“三年七月”,且“板桥”应改为“板厂”。

(4)《清史稿》卷126《河渠一》第3734页载:“嘉庆十二年六月,漫山安马港口、张家庄,分流由灌口入海,旋塞。”

据《续行水金鉴》卷35载:“(嘉庆十三年)六月山安北岸之六套地方漫水,分流有运河口归海(南河成案),嗣经查勘,即马港口、张家庄等处漫工。”而《清经世文编》载:“上年(嘉庆十三年)陈家铺甫竣,又有马港口张家庄漫溢之事。”[18]孙鼎臣《河防纪略》卷4,也记为:“陈家浦合,而马港口决,皆海口壅遏之故。”《黄河年表》引《安东县志》记为:“十三年:决马港口及阜宁之张家庄。”再参看因此,此处为时间记载出错,应将“嘉庆十二年”改为“嘉庆十三年”。

(5)《清史稿》卷126《河渠一》第3739页载:“九月,桃源奸民陈瑞因河水盛涨,纠众盗挖于家湾大堤,放淤肥田,致决口宽大,掣全溜入湖。”

据《清宣宗实录》卷221,道光十二年闰九月丙戌条,载:“自八月二十一起,截至闰九月初六日,阅时已久,一任要犯潜踪无获,实属疲玩之至。” 《黄河年表》引《淮系年表》记为:“八月,桃源县民陈端谋淤地亩,偷挖于家湾黄河南堤,掣动大溜,水入洪泽湖。”因此,应将“九月”改为“八月”。

四、用字錯误

(1)《清史稿》卷101《河渠一》第3719页载:十四年,决徐州潘家塘、宿迁蔡家楼,又决睢宁花山坝,复灌清河治,民多流亡。

而《行水金鉴》卷47载:“康熙十四年,河决徐州之潘家堂及宿迁之蔡家楼,俱于本年堵塞。”[19]乾隆年间修《江南通志》[20]与《皇朝通志》均记为:“十四年,河决徐州之潘家堂及宿迁蔡家楼,俱筑塞之。”[21]靳辅《治河奏绩书》卷1记为:“十四年,河决徐州潘家堂、宿迁蔡家楼,又决江都邵伯河。”[22]康基田《河渠纪闻》则记为:“河决徐州之潘家堂、蔡家楼,无异于决塘池也。”[23]此处,由于“塘”和“堂”读音相近导致讹误。因此,应将“潘家塘”改为“潘家堂”。

(2)《清史稿》卷126《河渠一》第3733页载:嘉庆八年九月,决封丘衡家楼,……直隶长垣、东平、开州均被水成灾,明年二月塞。

按:《清仁宗实录》卷121,嘉庆八年九月辛酉载:“现在封丘汛漫口,大溜全掣,漫及直隶长垣、东明、开州并东省曹、濮、菏泽等州县,至张秋地方,穿过运河,汇注盐河入海。”[24]《黄河年表》引孙鼎臣《河防纪略》卷3,记为:“由张秋趋大清河,至利津入海,长垣、东明、开、濮、菏泽、寿张俱灾。”[25]据《大清一统志》卷22,载:“东明县,在府南二百二十里东,西距六十里,南北距八十五里,东至曹州府界三十里……本朝仍属大名府。”[26]而《大清一统志》卷142载:“东平州,在府西一百四十里,东南距一百十五里,南北距七十里,东至泰安县界六十五里……本朝雍正十三年改属泰安府。”[27]因此,应把“东平”改为“东明”

五、地理位置错误

(1)《清史稿》卷101《河渠一》第3725页载:是岁,决宿迁及桃源沈家庄,旋塞。

而《续行水金鉴》卷8[28]引《河渠纪闻》与《南河编年既要》记载相同,均记为:“秋汛异涨,……决山阳沈家圩,安东陈家社。”而《黄河年表》引《淮安府志》记为:“河决山阳沈家圩,安东陈家社。”[29]综上可知,此处为地理位置错误。因此,应将“桃源沈家庄”改为“山阳沈家圩”。

(2)《清史稿》卷126《河渠一》第3729页载:“二十六年七月,沁黄并涨,武陟、荥泽、阳武、祥符、兰阳同时决十五口,中牟之杨桥决数百丈,大溜直趋贾鲁河。”

而《续行水金鉴》卷14引《续河南通志》载:“秋,沁黄并涨,北岸武陟、荥泽、阳武、祥符四汛漫缺内外堤十五处,因南岸杨桥夺溜,大河干涸,随经次第补修完固。”[30]《黄河年表》[31]引《祥符县志》与《南河编年纪要》卷4都记为:“北岸武陟、荥泽、阳武、祥符四汛漫缺内外堤十五处。”[32]再参看《豫河志》载:“秋汛沁黄并涨,北岸武陟、荥泽、阳武、祥符四汛漫缺内外堤十五处,因南岸杨桥夺溜大河,次第修备完固。”[33]据以上几部文献可知,此处为应将“武陟、荥泽、阳武、祥符、兰阳同时决十五口”改为“武陟、荥泽、阳武、祥符同时决十五口”。

参考文献:

[1][8][11]赵尔巽,等.清史稿卷279[M].北京:中华书局,1998.

[2]日讲起居注官.清世祖实录(卷18)[M].北京:中华书局,1987.

[3][13][32](清)袁青绶.南河编年纪要(卷4)[M].北京:国家图书馆藏清刻本,2014.

[4]田文镜,王士俊,等,监修.河南通志(卷15)[M].孙灏,顾栋高,等.编纂.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2015.

[5]吴筼孙,主编.豫河志(卷5)[M].北京:线装书局,2004.

[6]潘季驯.河防一览卷12[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17.

[7]李洵.钦定八旗通志[M].赵德贵,等,主校點.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04.

[9]靳辅.河决考[A].治河奏绩书(卷1)[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10]魏源.魏源全集[M].长沙:岳麓书社,2005.

[12][23][25]傅泽洪.河水[A].行水金鉴(卷47)[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1.

[14][21][27][29][31]沈怡,赵世暹,郑道隆.黄河年表[M].军事委员会资料委员会,民国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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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中华书局,影印.清世宗实录(卷34)[M].北京:中华书局,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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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华文书局.清宣宗实录[M].北京:华文书局,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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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黎世序.续行水金鉴(卷8)[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1.

[30]黎世序.续行水金鉴 (卷14)[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1.

[33]吴筼孙,主编.工程上之二[A].豫河志(卷6)[M].河南省境内黄河(及沁河)水利工程专志,1923.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

作者简介:殷继龙(1989-),男,汉族,山东泰安市人,博士在读,研究方向:清代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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