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

2022-10-26 02:51白雪洁宋培艾阳李琳
社会观察 2022年10期
关键词:核心技术价值链产业链

文/白雪洁 宋培 艾阳 李琳

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纵深推进,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分化动荡,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推演,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重构的迹象更加鲜明。2020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自主可控”概念,并将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作为八项重点任务之一,为我国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指明了新的方向。

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的内涵与特征

(一)现代产业体系与自主可控的发展目标

现代产业体系隐含着“现代”是产业体系的发展目标,要求把实体经济作为发展的着力点,侧重产业体系升级、协调并适应国家经济体系优化的需要。产业体系的现代化与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这两个概念之间不是同等可替换的,自主可控是对产业体系在现代化基础上提出的更高层次的发展目标。从横向来看,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可以看作是现代产业体系的子集,现代产业体系应具有的创新引领、要素协同、结构优化、链条完整、竞争力强、体制顺畅等特征也是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的发展目标。在此基础上,自主可控对现代产业体系的发展提出了纵深立体要求,即现代产业体系应具有对实体经济发展所需的核心技术、标准、品牌、市场、供应链等的掌控能力。

(二)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控什么”“谁来控”

现代产业体系自主可控能力的主要来源:一是核心技术,现代产业体系的自主可控对技术能力层次的要求是,掌握可支撑多个完整产业链自主发展的技术生态系统中的关键核心技术;二是标准把控,标准在某种意义上是固化的技术优势和利用技术优势获取更高价值收益的手段;三是商业模式,市场竞争中利用商业模式形成的市场势力在产业链条中往往处于支配地位;四是资本联合,在需要大量资金投入的高端产业或社会生产力及市场需求高速增长的产业链中,由若干企业以股份等形式进行资本联合从而共同控制全部重要环节。

自主可控与“他控性”相对,从自主是一种权利归属这一判断中就可以回答“谁来控”的问题。现代产业体系的主体是企业,要控制的技术、标准、市场、品牌等也都由企业所有,因此,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的控制主体是国民权益资本的所有者,即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科研机构、大学等。这种国民权益资本的主体地位不意味着完全排斥国外资本,而是指外资在我国需要自主可控的领域和产业不能拥有主导性的权益资本。

(三)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下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的特征

第一,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中,拥有控股权的实体企业须对产业的核心技术、标准、品牌、市场等要素具有掌控能力。这种控制能力的主要来源是产业链各环节的不断创新。因此,在国际产业竞争中,只有当本国产业具有选择权、生存权、定价权、收益权,能够在必要时候掌握和控制产业发展进程和方向时,才能够构建起保障国家产业安全的现代产业体系,在开放经济下迈向国际价值链中高端。

第二,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需在竞争与发展能力基础之上,利用大国优势追求产业体系的相对完整性。相对完整从两个层次来理解,首先,相对完整不要求产业体系包罗所有的行业,或是完全由本国独立完成,这与更高层次的开放的发展理念相悖,同时也否定了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可能性。其次,现代产业体系的自主可控关键不在于其横向覆盖产业的数量,而是关键战略性产业所处纵向地位的质量,即对技术、标准、品牌与市场要素的掌控能力的强弱。相比小国经济,中国这样的大国经济体在相对完整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方面具有大国优势。

第三,安全与稳定性。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的安全可具体从逐步递进的三个层次进行阐释。第一层次是产业体系具有较强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抗风险能力,可防范和化解国际不稳定因素可能产生的冲击,保证内部稳定。第二层次则是在稳定的基础上能够确保在可预见的未来维持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具有抗压能力的同时积蓄新动能,激发新活力。第三层次要求在深度融入全球产业分工合作体系的进程中,国内主导产业链的关键环节保证完整安全,并合理利用全球产业链管理国内产业风险。

第四,开放性与动态性。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是一个开放的系统,是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的有机结合。其在国际视角的表现之一就是对全球化资源的利用和配置能力,更高水平的开放,新的开放领域和发展空间拓展,以及对国际资源,特别是创新人才和机构的吸引。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从国内角度看是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产业体系的整体适应性。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内外并重、联动开放,其发展是一个不断调整的动态过程。

我国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的理论逻辑

本文运用CAS系统分析方法,构建“微观系统(要素层面)—中间系统(主体层面)—外层系统(结构层面)—宏观系统(制度环境)”的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一般性逻辑结构。

(一)微观系统(要素层面):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从现代产业体系的构成细胞(要素)开始分析,自主可控要求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首先,要素层面“控”关键核心技术具有必然性。随着科技发展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要素范围由传统的土地、劳动力、(物质)资本逐渐拓展到涵盖技术、人力资本、信息和数据等新型要素在内的要素系统。相较之下,技术是凝结和支配物质性要素,凸显信息和数据等软性要素价值的核心要素。其次,要素层面之所以关键核心技术居于执牛耳者的中心地位,强调其自主可控,是因为目前我国无法回避在重点产业面临的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虽然经过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持续的技术进步,我国正逐步实现从追随者向赶超者,甚至是部分领域的并跑者与领跑者的技术角色转变,但技术在各部门间发展并不均衡,而且“卡脖子”技术大多具有投入高、耗时长、难度大的特点,其问题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

(二)中间系统(主体层面):培育优质“链主”企业整合掌控要素

企业是要素配置的核心主体,现代产业体系的主体层面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培育本国的“链主”企业,构建“以我为主”的价值链体系。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实际上就是创新链—技术链—产业链—价值链—服务链的顺畅衔接,相互支撑,这一功能的实现主体只能是“链主”企业。首先,虽然技术要素的配置主体还包括高校、科研机构等,但要将技术优势转化为标准、品牌、市场等优势,实现自主可控这一国际竞争导向的产业体系要求,唯有企业能够满足这一层次的转化功能。其次,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应是重点产业中的“链主”企业,其在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的共生群落中相当于“头雁”,能够充分整合、优化并转化内外部资源、要素与技术优势,掌握价值链主导权,从而形成对产业链的掌控能力。最后,回答自主可控语境下“链主”企业具体控什么的问题。根据前文对自主可控的能力来源分析,“链主”企业需在技术、标准、品牌和市场方面掌握价值链主导权。

(三)外层系统(结构层面):要素、产业、区域多角度协同优化

要素配置到不同企业、产业和地区,就形成了外层系统的结构。结构层面的协同优化应从技术、人力资本等要素协同,到传统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再到区域之间的产业协同。结构层面的首要课题是提高技术、资本、人力资本,乃至数据等要素的协同效应,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由要素协同配置促进单一产业优化后,更要注重产业间的协同,尤其是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之间的融合互动。此外,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协同发展可赋予自主可控产业体系以双倍动力。新兴产业的技术通用性大、渗透性强,能够引领带动传统产业的改造提升,促进未来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最后,由产业间关系拓展至区域间产业的分工合作。不同地区资源优势存在差异性,需要通过合理的区域产业分工形成产业价值链网络,完善区域分工与协调统一机制。

(四)宏观系统(制度环境层面):明晰的市场与政府边界

为保障微观、中间和外层系统的顺利运行,宏观系统中经济社会等制度环境层面的支撑不可或缺。从国内视角来看,我国供给侧内部从要素到产业链再到区域层面均呈现出不同特点的协同共生问题,供需双侧的不完全适配性还很突出。从国际视角来看,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也需要构建适应全球化的系统性行业管理制度及配套政策体系。宏观制度层面应明确市场与政府边界,一方面要为要素、企业和产业结构顺利朝向自主可控演进破除制度性障碍,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另一方面要与市场充分协调,以新发展理念正确引导经济社会发展预期,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国构建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的实践路径

(一)构筑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的产业技术体系

1.明确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的重点产业与关键核心技术。首先,考察我国产业现实,明确重点产业,如关系国防军工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具有较强技术通用性和外部性的基础元器件、高端芯片、基础软硬件等共性基础产业,能够带来大国博弈中主动权的前瞻性产业;其次,从核心价值性、延展性以及难以复制性三方面探索关键核心技术的判断标准。

2.围绕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畅通创新链、技术链与产业链。首先,提高创新链效能克服科技资源配置结构不合理、配置区域的局限性、配置手段行政化和配置政策脱离市场等难题;其次,瞄准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共性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补足技术链;最后,优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体系,提升产业价值链。

(二)培育“链主”企业,构建“以我为主”的价值链体系

1.明确“链主”企业的特征及培育标准。通过资源整合力、优势转化力与价值链主导力等特征可对“链主”企业进行定位,特别强调“控技术”。国家应从技术创新能力、行业标准制定、品牌效应和市场控制这四个层面,系统构建“链主”企业培育标准,建设“以我为主”的价值链体系,加强对科技型企业和具备关键性“卡脖子”技术突破能力的企业的培育。

2.增强“链主”企业在产业链中的主体地位,构建“以我为主”的价值链体系。对在创新链、技术链中已具备一定控制力的企业,帮助其掌握标准制定权,逐渐培育其形成产品和企业品牌效应,实现产业链自主可控;鼓励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向价值链两端延伸,使企业间补短做长相结合,优化升级产业链,进而促成“链主”+中小企业的产业组织生态格局;强化“链主”企业在创新补链、产业生态中的主体地位,引导多样化企业的多元化技术创新。

(三)建立全方位协同融合发展机制

1.以要素协同提升现代产业体系的自主可控性。现代产业体系的自主可控对要素而言是“为我所有”和“为我所用”并行。我国不同产业的发展阶段、技术水平、国际竞争能力以及面临的要素制约和瓶颈环节存在差异,应明确不同类型产业的要素配置短板,采用针对性手段提高要素协同效应。针对不同类型产业的要素协同,需要探求不同的协同策略与路径。

2.促进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协同发展。针对传统产业存在的技术、资源堵点,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的技术优势精准发力,赋能改造传统产业,延展其产业周期,实现提档升级。加快发展两业融合新模式,探索打造制造与服务融合的平台载体,使得体现产业体系自主可控的技术创新、供应链、市场和品牌塑造等环节都能得到价值增值。

3.区域间产业体系的协同。首先,识别重要产业链中存在的关键短板清单,在国家层面统一规划,集中优势资源和政策扶植;其次,充分挖掘区域间比较优势,通过合理的区域产业分工形成国内产业价值链网络,畅通国内大市场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个环节的循环;最后,依据要素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差异化竞争优势,形成各具特色的地方产业集群。

(四)完善自主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的制度政策环境

1.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优化实体经济的要素资源配置。首先,强化科技创新的引擎作用,破除科技成果顺畅转移转化的制度性障碍;其次,应打破金融领域普遍存在的制度性和政策性壁垒,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与资本的融合;最后,探索建立人力资源资本化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结构升级协同共进。

2.消除区域间竞争壁垒,推进均质化的营商环境。首先,构建公平统一开放的国内要素与产品服务市场,推进要素市场一体化进程;其次,推动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跨界融合发展,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大数据中心,提高数据共享共用的深度与广度;最后,以法治化为基础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经济。

3.完善全球化环境与合作下的开放产业建设支持机制。进一步消除制约全球高端要素在我国境内优化配置的制度性壁垒。加大我国产业链供应链薄弱环节的招商引资,建立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与本地化供应比例相挂钩的制度。“引进来”的同时完善产业“走出去”支持机制,完善境外生产服务网络和流通体系,加快金融、法律等生产性服务业国际化发展,鼓励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发展国际总承包、总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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