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主体视角下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动态评价研究

2022-11-09 12:24戴爱明
关键词:创新能力绿色区域

马 卫,龚 敏,2,戴爱明

(1.南昌大学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31;2.南昌航空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西 南昌 330063;3.江西财经大学 国际经贸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绿色发展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在2020年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我国向世界郑重承诺: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努力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随后,2021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扎实做好“碳达峰”和“碳中和”的各项工作。根据规划,未来5年我国将会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碳排放峰值。为了实现“碳中和”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宏观目标,通过低碳或者零碳的绿色技术建立和升级产业体系。绿色技术创新活动能够较大程度提高生产率,推动制造业绿色转型,从而实现技术结构、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发展方式等各方面优化升级。

绿色技术创新以实现绿色发展为核心追求,通过技术创新提供新的产品、服务,以减少自然资源消耗,降低生态环境损害,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是我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决定了绿色技术创新的效率,也是资源利用效率的直接决定因素,对国家和区域实现绿色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因此,如何定义和测评区域的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及其发展趋势、如何提升区域的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等问题值得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基于此,本文尝试从多主体视角出发构建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指标体系,通过实证分析揭示各地区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现状与变化趋势,从而为持续提升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文献回顾

目前,学者们分别从企业、产业和区域层面对绿色创新能力问题进行了研究。其中有关企业绿色创新能力的相关问题受到较多关注,国内外学者分别从外部和内部角度研究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因素[1]57-75。在我国,从产业视角研究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相关文献也较为多见。随着绿色创新的快速发展,对于绿色技术创新的研究视角逐渐转向宏观视角,国家和区域层面的绿色技术创新问题开始受到关注。具体来看,关于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评价的相关研究视角,大致有两类:

第一,利用全要素生产率进行测评。华振[2]36-41用全要素生产率(TFP)来定义为绿色创新能力,并运用基于DEA的Malmquist生产率指数分析法,对2003—2009年我国30个省(区、市)的绿色创新能力进行了定量评价。刘章生等[3]194-200采用全域SBM方向性距离函数和全域Malmquist-Luenberger指数对各行业的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进行测算,分析不同行业之间的差异。

第二,通过建立绿色创新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ASEIC SMEs Eco-Innovation Center[4]建立了包括生态创新能力、生态创新环境支持、生态创新活动和生态创新绩效在内的生态创新指标体系,并对其30多个成员进行生态创新测评。孙振清等[5]71-76运用熵权TOPSIS对我国区域绿色创新投入能力、绿色创新产出能力、绿色创新环境能力和绿色扩散投入能力等4个维度进行测度。陶璇和戴强[6]64-68研究得出绿色投入因子和绿色实现因子2个公因子,选取9个二级指标作为评价指标,以安徽省为研究对象进行分析。孙群英等[7]36构建了由绿色创新投入能力、绿色资源与环境友好能力、企业绿色创新能力、绿色创新产出能力等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34个三级指标组成的区域绿色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基于2012—2016省级面板数据,对不同省(区、市)绿色创新能力进行定量评价和聚类分析。Jun Chen等[8]1-14从绿色技术创新对经济、社会、技术和环境几个方面产生的影响角度建立了一套区域绿色技术创新的评价指标,并对我国30个省(区、市)2000—2014年数据进行了评价分析及排序。陆小成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国家战略要求,提出构建城市群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的主要路径[9]15-24。

从上述文献可以看出,关于区域绿色创新能力的评价研究成果较为丰富,研究者们分别从多个角度建立了区域绿色技术创新的评价体系,并采用了多种评价方法对区域绿色创新能力进行评价。但现有研究中指标体系构建的思路大致相同且单一,大多从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及绿色发展等几个方面构建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忽视了区域绿色技术创新系统性的特征;而且它们的研究方法多采用静态评价,缺乏对创新能力评价的动态性研究视角。因此,本文以系统性和动态性的研究视角,从参与区域绿色技术创新的多方主体出发构建指标体系,对我国30个省(区、市)的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进行评价,并通过动态评价方法对其在2009—2018年区间的动态变化趋势进行分析。

三、多方主体视角下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内涵与评价指标构建

(一)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内涵

要合理地构建指标体系,必须先对其概念进行界定。目前,多数研究从绿色创新的绩效的角度来定义绿色创新能力,而从区域层面界定绿色创新能力究文献屈指可数。曹慧[10]1216提出区域绿色创新能力是在体现区域的绿色发展水平基础上一种将创新投入转变为创新产出的一种区域综合发展能力。赵少飞[11]152-160构建了包括绿色技术创新保障能力、绿色技术创新投入能力和绿色技术创新产出能力三个方面的区域工业绿色创新能力指标体系。总的来看,从区域层面界定绿色技术创新能力都强调两方面特征:第一,以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为目标的技术创新,这是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区别于一般技术创新的重要特点。第二,创新能力主要指创新资源投入、转化和产出的能力。这个特征是从创新的内涵出发,符合熊彼特对“创新”的定义。他在《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出“创新是一种生产函数的变动”,技术创新是一个打破原有的要素组合、实现生产要素重新配置的过程,从而建立起一系列新的生产函数[12]。区域绿色技术创新应该被看成一个创新体系。为了达到减少污染、减少消耗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区域内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应该由多方主体共同参与,如政府、企业、院校和科研机构、消费者等。这些主体通过各自的创新活动和协同互动共同促成区域的绿色技术创新。因此,本文对区域绿色创新能力的定义为:为了实现区域绿色发展目标,直接或间接参与绿色技术创新活动的多方主体将绿色创新所需要素进行合理配置,以提高绿色创新效率的综合能力。基于此概念,从绿色技术创新的多方参与主体出发,结合与各参与主体相关的对绿色技术创新产生影响的主要因素,构建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综合评价指标,并通过动态评价法对各省(区、市)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进行评价。

(二)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区域绿色技术创新是包含多方面元素的复杂体系,构成区域绿色技术创新的主要元素是具有特定目的和结构的同类型的机构和组织,包括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地方政府、公众和社会其他机构,各个参与主体在创新系统中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13]137,对该区域的绿色技术创新活动起到直接或间接作用。如图1所示,各类创新主体在绿色创新体系中承担着不同的角色,各类主体通过协同互动,使得绿色技术创新所需的要素活力得到激发,绿色创新能力得以形成。

图1 区域绿色创新体系中的多方参与主体

首先,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本文简称学研机构)是区域绿色技术创新的核心类主体。核心类主体的创新活动对整个区域绿色创新体系起主导作用,是绿色技术创新成果的直接创造者。对于企业和学研机构来说,绿色创新能力的评价指标应该从创新资源的投入、转化与创新成果的产出三个方面进行选取,三级指标的确定参考孙群英在其文中提出的指标变量[7]37。

其次,政府虽然不直接进行绿色技术创新,但通过提供政策支持或者资金支持以促进区域内创新活动的开展,因此政府在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中的角色是支撑类主体。绿色发展本质上要求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政府通过环境规制可以推动企业将政府补贴投入研发活动中,从而推动绿色发展[14]75-87。现阶段,企业在绿色技术创活动中主动性还不够,为了发展绿色经济,政府必须结合使用规制性的政策和市场性政策刺激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行为,郭捷和杨立成[15]1-8验证了政府研发资助对区域绿色技术创新具有显著正向影响。根据上述研究,将政府相关二级指标确定为政府投入与支出,三级指标确定为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GDP、工业污染治理项目本年完成投资额、地方财政环保支出占GDP比重。

最后,其他市场主体(社会公众、中介机构等)对区域内绿色技术创新活动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是绿色技术创新活动的助推器。公众既是绿色技术创新的直接受益者,也可以说是绿色创新活动的间接参与者。作为绿色技术创新产品的消费群体,其对绿色产品的需求影响着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意愿和资源投入,在一定程度上对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起到倒逼作用[16]83,因此选择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来衡量社会公众的消费能力。区域的单位GDP能耗和人均能耗通过与R&D投资环保投资之间的相互影响作用,使得绿色创新能力不断加强[17]201。另外,技术成交对绿色创新能力具有一定的正向作用,绿色技术服务外化的模式能够促进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成果扩散和流动,技术中介服务机构通过提供各类服务加快绿色技术成熟化和产业化的实现,提升绿色技术创新的效率[18]118。此外,刘斌斌和黄吉炎[19]96研究了FDI进入方式的选择对地区绿色技术创新效率的差异性影响,发现FDI以独资的方式进入会极大提升环境规制较弱地区的绿色技术创新效率。总之,其他相关市场主体通过发挥市场机制,对区域的绿色技术创新活动和要素配置起到协调、激励和整合作用,根据上述文献确定二级指标为消费水平、能源消耗、技术成交和其他投入。

通过对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概念的界定和相关因素的分析,借鉴已形成的文献研究中的指标变量,本文构建了一套包含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的区域绿色技术创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表1 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评价指标体系

四、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动态评价模型构建

在评价中引入时间因素的评价方法称为动态评价[20]。动态评价法越来越多地被关注和应用。动态研究的特点是充分考虑时间变化对于指标的影响,从而观察被评价对象在时间序列下的动态变化。本文借鉴刘微微提出的具有速度特征的动态综合评价模型对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进行评价。该方法的思路是通过对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进行静态评价,在此基础上得出指标的变化速度值,通过构建指标的变化速度状态时序信息模型,对指标的变化速度趋势进行测算,基于融合变化速度状态与变化速度趋势构建综合评价函数[21]705-710,最后进行综合得分测算。评价步骤如下。

(一)构建矩阵模型

构建包含n个评价对象和m个指标值在tk时刻的矩阵Aij=aij(i=1,2,…n;j=1,2,…m)。

(二)标准化处理原始指标矩阵

对原始指标矩阵进行标准化处理,指标预处理方法较多,但大多是对静态的二维数据的预处理。徐林明和李美娟提出的全局改进归一化方法能保留原始数据隐含的增量信息和差异性,比较适合对由时间维、指标维和方案维构成的三维数据进行预处理[22]162-169。因此在此运用该方法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比较适合。数据标准化计算过程可向作者索取。标准化处理后的矩阵为Xij=xij;(i=1,2,…n;j=1,2,…m)。

(三)基于熵权法确定指标权重

熵权法是根据指标本身数值的大小确定其权重的一种客观赋权法。首先,计算各指标的熵值。

(1)

(2)

(四)基于TOPSIS法进行指标评价

(3)

(4)

计算TOPSIS评价值:

(5)

Gi表示评价指标体系中第i个评价对象各项指标值与正负理想解的接近程度,根据Gi值大小对研究对象进行排序。

(五)评价对象变化速度状态

由上述步骤得出各评价对象在tk时刻静态评价值gi(tk),那么在连续k个时期形成的静态评价结果集结为Gik(i=1,2,…n;k=1,2,…φ+1)。

计算评价对象Gi在[tk,t+1]时段的变化速度为vik:

vik=gi,k+1-gik/tk+1-tk(i=1,2,…n;k=1,2,…φ)

(6)

从而得到变化速度时序信息矩阵Vik:

通过vik的值能判断被评价对象的变化速度状态。vik>0表示被评价对象为增长趋势;vik<0表示被评价对象为下降趋势;vik=0表示被评价对象处于一个稳定状态。

在连续的时间段内,为了考察被评价对象i在[tk,t+1]时段内变化速度的总体状态,可以通过建立积分公式计算:

(7)

通过该值的大小可判断被评价对象在时间区间内的变化速度。该值的正负可判断被评价对象在时间区间内的速度发展方向。

通过上述步骤得出了被评价对象的变化速度状态,但还需要考虑变化速度的趋势,因此可根据vi,k+1,vik的值构造一个线性函数,其斜率即被评价对象的线性增长速率,记作αik。

(8)

为了进一步测算被评价对象变化速度的趋势,构造一个单调递增函数:

(9)

设定当αik=0时,π(αik)=1,这时被评价对象变化速度没有变化,即变化速度趋势是稳定,则ε=2。据此,进一步讨论αik的取值及函数的变化,即αik>0时,π(αik)>1;αik<0时,π(αik)<1。所以该函数可以视为被评价对象变化速度对于其动态评价结果的激励作用,速度呈上升趋势时,给予奖励;速度呈下降趋势时,给予惩罚。

最后,综合考虑对变化速度状态和变化趋势的影响,构建融合两方面的综合动态评价函数,第i评价对象在[tk,t+1]时段内综合评价值为:

(10)

则第i个被评价对象在[t1,tn]时段内的动态综合评价值为:

(11)

根据Y的值判断被评价对象在[t1,tφ]内变化方向和发展趋势,Y=0表明评价对象在时段内发展趋势为平稳状态;Y>0表明评价对象在时段内发展趋势呈上升状态;Y<0表明评价对象在时段内发展趋势呈下降状态。

五、多方主体视角下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评价的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数据来源

根据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评价指标体系,本文选取2009—2018年我国30个省(区、市)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数据主要来自《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和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其中,学研机构的相关指标数据由高等学校与研究机构两类数据相加得到。

(二)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静态评价

首先,根据全局改进归一法,对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得到标准化的数据值。根据熵权法公式(1)、式(2)计算评价指标的权重值w,然后利用式(3)至式(5)分别计算2009—2018年每年各省(区、市)一级指标的加权得分,得到一级指标每年度的静态评价结果,最后将一级指标评价结果再次按照上述步骤计算,得到总体综合指标评价结果。

通过上述步骤计算,可计算出4个一级指标的权重。以2018年的测评结果为例。企业指标(S1)、学研机构指标(S2)、政府指标(S3)和其他市场主体指标(S4)对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贡献度分别为0.31、0.25、0.11、0.33。可见,其他市场主体(S4)在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指标体系中所占比重略重,这一结论验证了区域内的消费水平、公众的能源消费技术交易与FDI这几个因素对于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具有较为重要的影响力。企业(S1)也占有较大权重。企业是区域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因为绿色产品市场需求的倒逼作用,企业在技术研发投入远远大于其他主体。同时,企业也将在市场竞争压力下最大化提高新技术的产出水平,从而获得更大的利润。学研机构(S2)对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有限。学研机构虽然是技术研发的主要机构,但是依然存在创新主体之间要素流动较差、产学研成果转化率低等问题[23]4。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绿色创新技术的产出水平和创新能力,因此学研机构指标对区域的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比较有限。政府(S3)在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评价中权重较小,这是因为政府对于企业技术研发的支持性政策符合边际效用递减规律[24]74。从长期来看,政府对绿色创新能力的提升影响逐渐减弱。本文仅对2018年4个一级指标的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如表2所示。

表2 2018年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评价结果与排名

从2018年的综合评价结果(表2)来看,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排名比较靠前的有北京、广东、江苏、上海、浙江,这几个省(区、市)在企业、政府、学研机构和相关市场主体的相关指标上得分也较高,说明这些省(区、市)在绿色技术创新上有较大的资源投入和较强的资源产出能力,这是与其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基础密不可分的。比较靠后的省(区、市)包括海南、新疆、青海、贵州、云南、甘肃等西部地区。这些省(区、市)经济基础较差,市场活跃度不高,技术创新的相关资源相对比较匮乏,导致其创新能力比较落后。

其次,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区域差异较大。根据评价得分,可以把30个省(区、市)分为4个等级。如表3所示,第1个等级的省(区、市)的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极强,这些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也在国内领先。第2个等级有10个省(区、市),绿色创新能力较一般。从地理分布来看,并不集中,东部、西部、北部和中部的省(区、市)都在其内。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这些地区也都位居国内中上游的位置。第3个等级的省(区、市)创新能力较弱,第4个等级极弱,主要为西部的省(区、市)。总之,从2018年各省(区、市)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评价结果来看,区域之间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差距较大,其绿色创新能力的强弱基本和该省(区、市)的经济发展水平是相对应的;从地域分布来看,第一等级的省(区、市)多为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第四等级的省(区、市)多为西部地区,第二和第三等级的地区特征并不突出。

表3 2018年各省(区、市)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综合评价等级划分

(三)动态评价分析

得出2009—2018年间每年的静态评价值后,再根据式(6)至式(11)计算出各省一级指标和综合评价指标的动态评价值。该得分可以反映出各省一级指标和综合评价指2009—2018年间整体的变化趋势。评价值为负值,说明该地区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变化呈下降的趋势;评价值为正,说明其在10年内整体变化呈上升的趋势。如表4和图2所示,大多数省(区、市)的综合得分是正值,得分为负的省(区、市)仅有北京、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陕西和甘肃8个省(区、市),表明这8个省(区、市)在2009—2018年区间内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总体上是呈下降的趋势。尤其要关注的是北京和广东省,这两个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很高,静态评价排名位居前列,但从长期来看,其能力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以北京为例,其一级指标中S1与S4均为正值,S2与S3为负,即学研机构和政府两类指标呈下降趋势,说明北京地区在学研机构的创新投入产出以及政府对于绿色创新的支持上略有下降;广东省的一级指标中S1与S3为负,说明企业和政府对于绿色创新的支持上都略有下降。从单一指标来看,企业相关指标(S1)评分为负的有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省,这几个省(区、市)在企业的技术创新投入和产出方面有所下降;学研机构相关指标(S2)评分为负的有北京、浙江和山东省,说明这几个地区的学研机构的创新投入与产出有下降的趋势;政府相关指标(S3)评分为负的省(区、市)较多,仅内蒙古、浙江、湖北、四川和贵州这几个省(区、市)评分为正,也就说明大多数省(区、市)在政府绿色创新支持方面有所下降。由该结果可得出,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可持续提升需要多主体的合力。从长期来看,如果某一类或多类主体不能维持对绿色技术创新的持续的投入和产出的增长,最终将有可能导致区域的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在长期内出现下降的趋势,将不利于该区域的绿色技术创新的发展。

表4 各省(区、市)2009—2018年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动态评价结果

图2 2009—2018年各省(区、市)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动态综合评价结果

综合以上结果,静态评价结果能够测度我国30个省(区、市)在某年度的绿色技术创新的能力水平,该评价结果也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大致吻合,经济发展水平和工业化发展程度较高的省(区、市)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一般较高,排名靠前的省(区、市)多为北京、东部及沿海,这个结论也基本得到了大多数研究的证实。动态评价结果反映的是在时间区间内指标的变化趋势。结果显示,大多数地区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在总体上是呈上升趋势,仅有北京、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陕西和甘肃8个地区呈下降趋势。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个别静态评价排名较前的省(区、市)动态综合评价值为负,如北京、广东省。尽管这两个地区绿色创新能力非常突出,但其总体上还是出现下降的趋势。其余6个省(区、市)静态评价排名并不靠前,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多属于第三、第四级的水平。

六、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结论

本文从多方参与主体企业、学研机构、政府和其他相关市场主体出发,构建了由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25个三级指标的区域绿色技术创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利用熵权TOPSIS评价方法对各省(区、市)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进行静态评价,并结合具有速度特征的动态评价模型对2009—2018年区间内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动态发展趋势进行了测算分析。结合静态和动态评价分析,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根据2018年数据分析,对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贡献从大到小依次为市场相关主体、企业、学研机构和政府。可见,其他市场相关主体对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影响力略强。第二,从静态分析结果来看,地区之间的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差异较大,区域的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与其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符。根据综合评价得分,可以把创新能力为4个等级。从地域来看,西部绿色技术创新能力整体弱于东部沿海省(区、市),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省(区、市)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水平较落后的省(区、市)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也偏弱。第三,从动态分析结果来看,大多数省(区、市)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在2009—2018年区间内呈上升趋势,仅有北京、内蒙古、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陕西和甘肃等8个省(区、市)呈下降趋势。

(二)政策建议

结合以上分析结论,分别从政府、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等多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第一,强化市场相关主体在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中的地位和作用。必须关注绿色产品市场需求、能源消费、技术市场交易、FDI投资等因素,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绿色技术研发方向、要素价格等各类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提高绿色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率和扩散效应,降低绿色技术交易成本,提高由绿色技术创新产生的个体收益和社会收益,从而刺激各参与主体在绿色创新体系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整个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具体措施包括:(1)建立绿色技术交易市场体系,通过市场手段促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推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金融资本结合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与服务模式,提高绿色技术转移转化效率;(2)加强绿色消费宣传,加大绿色消费补贴制度,提高社会民众绿色消费的积极性;(3)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绿色技术,鼓励国际绿色技术持有方通过技术入股、合作设立企业等方式,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在国内转化落地,强化对国际绿色技术的产权保护,实现国际企业绿色技术的溢出效应。

第二,强化政府的政策效应,促进创新资源在区域之间的流动,缩小区域差距。我国区域之间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差距较大,主要原因是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的。经济水平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创新投入和产出均明显高于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前者都表现出以下特点:企业创新能力强,学研机构比较集中,政府对绿色技术创新支持度较高,市场较为开放且活跃,从而绿色技术创新资源会逐渐向这些省份/地区聚集。而经济较为落后的省(区、市),创新资源较稀缺且分散,创新主体关于绿色技术创新意识也较弱。因此,这些区域应该更加通过强化政策效应,形成互相协同的市场与政府内外双引擎[25]14。首先,注重产业的空间布局,加大与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省(区、市)的创新合作与交流互动,发挥绿色技术创新的空间溢出效应。其次,充分发挥政府“指挥棒”的作用,在发挥以市场为核心的资源配置的前提下,给予适当的监督与规制,优化绿色技术创新的市场环境。最后,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支持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和项目融资,鼓励开发多种绿色金融产品,发挥绿色金融的聚集效应,引流绿色技术创新的相关要素,从而实现金融集聚与技术创新协同发展并深度融合,尽可能将金融资源导向科技领域[26]139。

第三,注重多方参与主体在绿色创新活动中的协调与合作,使得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实现可持续性提升。区域的绿色技术创新应该从系统性的角度,各主体在创新活动中必须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实现创新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技术创新与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对接,从而使得区域绿色技术创新能力获得可持续性的提升和发展。主要措施包括三个方面。(1)研究规划和制定区域绿色技术协同创新发展的顶层设计,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网络化的区域协同创新机制。(2)建设区域创新信息共享平台。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政府支持建设的各类绿色技术创新平台应向全社会开放共享,加强科技信息资源的信息互通,避免创新资源的重复投入,提升绿色技术创新效率。(3)推进“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支持龙头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力量建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推动科研人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捆绑”,实现人力资本、技术资本和金融资本相互催化、相互渗透、相互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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