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自传》:繁花,或少年

2022-11-17 00:39夏梓言
新阅读 2022年10期
关键词:自传湘西沈从文

文/夏梓言

1932年暮春,在青岛大学教学的沈从文收到上海的来信,是出版家邵洵美要创办一个书店,想邀请沈从文为他“打头阵”,写本自传。21天后,沈从文交了稿,这即是《从文自传》。

沈从文答应约稿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想尝试新的文学形式。写自传时,距离他开始文学创作不到十年,为摆脱文法上“做作”“矜持”等缺点,他决定改变“作品的内容和形式”。于是,他打破常规,回忆自己前20年人生经历的同时,完成了自己“乡下人”的身份定位。由找不到“自我”到最后完成“自我”的确认,由混沌、愚昧变得理性、成熟,沈从文一路跌跌撞撞的同时,也一路繁花盛开。

《从文自传》的主要内容

《从文自传》共18篇,每一篇皆可独立成章,但篇与篇之间内容上又有相似之处。全书以“我”为核心,“我”从一个逃学玩耍的顽童,到去参军,在部队见到了许多可爱的人,听到了很多新奇的事,同时也体验到了无穷无尽的人生。在迷茫时,“我”准备去北京读书,从此,进入了一个让“我”永远无法“毕业的学校”。

开篇《我所成长的地方》介绍了“我”的故乡湘西,湘西地理位置偏僻,多民族杂居。但自然环境优美、人民纯朴善良。《我的家庭》《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我上许多课仍然不放下那一本大书》这三篇讲述了“我”的家庭情况和少年时的逃学经历。

《预备兵的技术班》《一个老战兵》《姓文的秘书》《一个大王》这几篇记述了沈从文记忆中印象深刻的几个小人物,严厉热心的梁班长、纯朴善良的梁凤生、可爱和气的滕四叔、幽默爽直的文秘书、重情重义的“大王”,这些人有的教会了“我”读书,有的教会了“我”做人,这些小人物是湘西人民的缩影。《辛亥革命的一课》《清乡所见》《怀化镇》回忆了沈从文少年、青年时所看到的“杀人”场景,他刚明白“人生”时,看到的便是杀戮,他对此是厌恶的。《学历史的地方》《一个转机》这两篇,描述了沈从文在朋友的影响之下,读了很多书、报,学到了很多知识,他认为应该去外面探寻一些自己不明白的问题,看看新的世界,于是决定去北京。18篇文章大致分成这五大类,每篇都像一部小说,合起来构成一部自传。

作为传记的真实性与历史性

胡适在《〈南通张季直先生传记〉序》中说:“传记的最重要条件是纪实传真。”《从文自传》无疑如是。文中在地域、民族、人物等方面均带有“真实性”。沈从文将自己看到的美和丑都展示给读者,在描述湘西优点的同时,揭示故乡人民的愚昧、野蛮,此外,还暴露了自己的调皮、捣蛋,使客观写实成为《从文自传》的一大特色。

年少的沈从文,常去看木工手艺人雕佛像,去榨油坊看榨油的过程,去做小鞭炮的作坊看如何做鞭炮。他很喜欢穿梭在各种各样的铺子中,观察人们是怎么生活和工作的。他还看到街上人们辛苦劳动,看到了屠户的肉案桌,大街上人们的决斗,听到了苗妇人的歌声以及各种叫卖声,闻到了美食的香味……这些构成了一幅多姿多彩的乡村生活图景。

文中的客观写实性还体现在塑造的一系列人物上,如士兵、农民等。寥寥几笔,便将这些人物刻画得血肉丰满。老战兵滕四叔,无所不能,对人和气,总是用微笑来对待犯错的弟子,就算惩罚弟子们,也会用有趣的法子。那个富有童趣的老木匠,善于和沈从文斗蟋蟀,怕他输了会生气,亲切地称他为老弟,安慰他明天再来。怀化见到的四十来岁的妇人,在等级低的士兵路过时,就把脸朝里,见到穿长衣的或者是军官时,则做一个眼风。沈从文认为,虽然妇人以衣着来待人,但是她不伪装,表现的是自己最真实的一面。

沈从文对湘西小人物的体认,体现了他“乡下人”的身份定位,这些小人物并非有权有势,但在他看来都是真诚、可爱的。

值得一提的是,沈从文大胆揭露自己的缺点。他6岁去私塾读书,先生枯燥的教学方法让他厌倦,随之,他开始了逃学生活。年少的沈从文逃学的同时还说谎,就算父亲说要砍掉他的一个手指,他也不怕,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逃学的机会。他还玩骰子,每天早晨帮忙去买菜,将剩下的钱去赌骰子。把钱全输掉后,就想办法从外祖母手中拿钱。作家在传记中,往往隐蔽自己的缺点,或者运用艺术手法将缺点巧妙地文学化。沈从文却相反,他这种敢于解剖自己的胆量,值得肯定,读者也可以从中更客观、清晰地分析作者本人。

在逃学中,沈从文学会了说粗话,他认为粗话野话给了他很多帮助。他的文章中有许多讲粗话的描写,当火夫犯错时,副官就大骂:“护兵,打这狗杂种一百!”粗话野话在正式的场合中是令人难以接受的,但这些话在沈从文的文章中却有独特之处,这些粗话野话增加了他作品中“人物的生命”。

二三十年代的湘西处于封闭、未开化的阶段,人们与世隔绝,思维处于一种“未驯化”的野性状态。故此,湘西人可爱的同时,野蛮亦同存。街上卖糕的、卖糖的为了引起大家的注意,常唱一些放荡的调子;妇女手里拿着菜刀,坐在板凳上,嘴里乱骂;在场集上,两个人决斗时,用刀互砍,直到一方躺下。就算有小孩子看到这残酷的一幕,他们的母亲也只不过是叮嘱孩子站远一点,人群散去后,小孩子还会拿起小石头在尸体的头颅上敲敲,或者拿木棍戳戳,小孩子对于杀人这样的事情并不感到害怕,可见杀人在湘西是常见的。

沈从文参军后,曾在怀化镇呆了一年零四个月。那一年多,于沈从文而言是充满暴力的血腥味——他亲眼看见了700多条人命被一一屠杀。“大王”刘云亭被上级张司令官赶出大门,张司令官三年后被田旅长用机关枪打死,田旅长一年后又被其他人刺死。军队里的常态是,这个人可能杀人,也可能被杀。沈从文身边的朋友几乎没有一个有好的结局,让他敬佩的技术班班长梁凤生,跳高第一名的“田棒褪”,还有他的四个好朋友,有的因泅水死在河里,有的被枪打得万弹穿心。那些麻木的杀人者杀了人后,“欣赏”一会儿,用脚踹两下,而那些惨死的却都是有情有义的人。

那一年多,沈从文意识到生死完全不在个人掌控之中。被杀的和杀人的都是愚蠢的,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杀,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杀人,就这样浑浑噩噩的活着,只觉得这是“照习惯办事”。

现代文学史上,写“杀人”场景的作家,沈从文并非第一人,但写得像《从文自传》这般从容镇定的,他是第一个。较之1922年鲁迅先生对中国人被砍头这一事件的强烈批判,沈从文写得不愠不火,与众不同。于砍头这件事,沈从文更关注的是平常人生命的如常与无常。因而沈从文书写砍头的场景,或许是求藉着叙述的力量,化解他不说也罢的生命创痛。

作为散文的文学性与审美性

《从文自传》成稿,虽只用了短短三周,但其诗性语言与修辞却经得起时间的考量。

“那些定做的作品又成就了多少”,“稍稍害点病时,一家人便光着眼睛不即睡眠”。(《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成就”和“睡眠”在现代汉语中是名词,但沈从文却名词动用,“成就”作名词指“取得的成绩”,作动词指“完成”。这种用法使散文新鲜有趣。

在行文中,沈从文还用了不少方言,“唉,份俐,怎么个末朽?”(《一个转机》)“份俐”和“怎么个末朽”都属于地方方言,“份俐”指“小伙子”的意思,“个末朽”即“这样差劲”的意思。沈从文对这些人物的语言没有过多的修饰,这种说话的方式和语气均符合他们的身份。

沈从文在行文中常用一些恰到好处的修辞来增强文章的生动性。“……他便风快的同一只公猫一样,从那小棚中跃出,一把攫住了我衣领”(《我上许多课仍然放不下那一本大书》)。这一段运用了比拟手法中的拟物法,把大哥比作公猫,是人的自然化,展现了大哥像猫一样的矫捷,使文章生动、形象。“脸庞同眼睛皆圆圆的,简直同一匹猫儿一样”(《一个转机》)则运用了拟物手法,将印刷工比作了猫儿,印刷工的脸和眼睛都圆圆的,像猫儿一样可爱。“可看到那些新鲜猪肉砍碎时尚在跳动不止”(《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将“死”的猪肉写成了“活”的,丰富了文章的趣味性,亦强化了语言的想象力。

沈从文的比喻带有湘西人的纯朴又不乏趣味,“……到夜来流弹满天交织,如无数紫色小鸟振翅,各处皆喊杀连天”。(《女难》)把流弹比作小鸟,本是充满血腥的场面,而沈从文却将战争的场面变得很有趣。“居民便装饰红衣摊神于家中正屋,捶大鼓如雷鸣,苗巫穿鲜红如血衣服”(《我所生长的地方》),将捶鼓的声音比作雷鸣,苗巫衣服的颜色比作像血一样红,表现了湘西民俗风情的同时,亦渲染了事物的特征,使文章更具形象性和可感性。

学者冀刚在翻译《屠格涅夫传》时说:“在基本情节符合历史事实,人物性格符合生活逻辑的情况下,传记文学是容许在一些细节上通过想象进行虚构,甚至运用夸张的手法来实现。这样做非但不妨碍传记的真实感,反而会增强作品的艺术魅力。”

我以为,沈从文亦如是。面对熟悉的故乡,沈从文所有的感官都是敞开的,他能闻出“死蛇的气味,腐草的气味,屠夫身上的气味,烧碗处土窑淋雨以后放出的气味”,可以分辨出“蝙蝠的声音,一只黄牛当屠夫把刀剸进它喉中时叹息的声音,藏在田滕土穴中大黄喉蛇的鸣声,黑暗中鱼在水面泼刺的微声”。与大自然的亲密关系使沈从文的语言清丽柔美,同时也让他有丰富的想象力,这为《从文自传》的文本增色不少。

散文的抒情性和用词,使《从文自传》语言精练准确。如《一个大王》中,“还有一个远近百里著名的龙洞,深处透光处约半里,高约十丈,长年从洞中流出一股寒流,冷如冰冰,时正十月,水的寒冷竟使任何士兵也不敢洗手洗脚,手一入水,骨节就疼痛麻木,失去知觉。”首先连用“冷如冰冰”“时正十月”两个四音节短语,音节匀称,形式整齐。其次,长短句交错使用,使句子读起来有张有弛,有抑扬顿挫的美。

“纸上还乡”,终于还乡

《从文自传》中,沈从文并非一开始就抒情极重,而是在他去了大城市,看到城市人的虚伪、狡诈,以及城市人对他的冷落、轻视后,才重新审视自己的故乡与故乡人。

“纸上还乡”后的沈从文,有了宽容的态度。在《清乡所见》中,对于那个把女尸挖出来,背到洞中睡了三天的卖豆腐的人,沈从文并没有鄙视这种行为,反而为他的从容赴死赞叹。在《怀化镇》中,四十来岁的妇人,对于客人区别对待,看到下级时就置之不理,看到军官或上级时,就热情对待,对于这种情况,沈从文不认为这是丑恶,反而感觉“这是‘人’的事情”。他用“艺术家”的眼光来“欣赏”这件事,在他看来这位妇人是真实率真的,不矫揉造作。在《我读一本小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中,沈从文看到本地军人互相砍杀,他认为比起暗算,这种行为更光明磊落。在他看来,这些都是人的一种“真”。沈从文这份对人性的宽容表现了他对生命的无奈和命运的坎坷的理解。

佛经讲:修持的人,小乘度他人,大乘度众生、也度自己。而沈从文所度的,是芸芸众生,亦是他自己。

沈从文生于凤凰军人家世,家境衰落后跟随国民党的一支地方部队东奔西走,见识了许多奇特的人和事。在迷茫时,他秘密地想了四天,决定离开湘西,于是从湖南到汉口,从汉口到郑州,从郑州转徐州,从徐州又转天津,14天后,提了一卷行李终于到了北京,那一年他20岁。之后开始了跌宕、放纵,隐忍、羞涩的一生。

沈从文自十几岁离开凤凰,中途就只回过一次,直至去世都没有再回来过。但那顽野而内向的少年到底是回来了——在1988年去世后,他的骨灰于1992年运回故里,一半洒入沱江,一半埋在了凤凰城的青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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