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曲谱史料的文献分类研究
——以《中国民间歌曲集成》各省卷目录的歌曲分类为例

2023-02-07 07:27张迎春潘林紫
歌海 2023年6期
关键词:号子体裁民歌

●张迎春 潘林紫

我国民族民间音乐历史悠久,种类繁多。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保存民间音乐遗产,文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于20世纪80年代初发起并联合主持编辑了四部民族音乐集成,《中国民间歌曲集成》(以下简称《民歌集成》)就是其中之一。从20 世纪60 年代初,部分地区已开始了民歌的搜集、记录、整理。1979 年3 月,文化部、中国音乐家协会再次联合重发《关于编辑〈中国民间歌曲集成〉计划的通知》①吕骥:《〈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总序》,《音乐研究》1992年第3期。,《民歌集成》的编辑出版工作正式提上议程。《民歌集成》的编辑出版极大地丰富了民间曲谱史料文献,同时对我国民族民间音乐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有着重要的作用。音乐学家乔建中先生曾说,《民歌集成》是一部有着巨大历史价值的音乐文献和卷帙浩繁的地方音乐志,能从侧面反映各地的人文、历史、地理、风俗、民情等状况。②乔建中:《对〈中国民歌集成〉分类体系的建议》,《人民音乐》1983年第7期。他还在《应当强调〈中国民歌集成〉的文献价值》③乔建中:《应当强调〈中国民歌集成〉的文献价值》,《人民音乐》1986年第2期。一文中提出《民歌集成》是一部前所未有的大型中国民歌文献,而不单单是一本本“曲谱大全”。中国音乐史学家、中国传统音乐理论家黄翔鹏先生也对《民歌集成》的文献价值有着很高的评价,认为《民歌集成》的编辑堪称我国文化建设上的一项千秋大业。他还从史料、社会价值、人民生活的普遍性和代表性及各种类传统音乐的基础地位等方面提出《民歌集成》应在四大集成中占据首位。①黄翔鹏:《〈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是文化史上的千秋大业》,《人民音乐》1992年第4期。如此丰硕的民间曲谱史料文献,亟须我们进行深入全面的分析与研究。

一、中国民歌的分类方式及民歌分类相关研究

中国的民歌浩如烟海、种类繁多,科学有效的分类是了解我国民歌的重要一步,从古至今,民歌的分类也一直伴随其发展。在历史上,中国民歌的分类有按照民族来分的,如清代李调元的《粤风》,是广西各族民间情歌集,它的前四卷按“粤歌”“瑶歌”“俍歌”“壮歌”分类,后三卷不分类,用汉字标音记录。②《中国大百科全书》编委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光盘1.2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1。李映明在他的文章《民歌分类管见》③李映明:《民歌分类管见》,《中国音乐》1982年第3期。也提到民歌的分类有“苗歌”“黎歌”“瑶歌”“壮歌”等按照民族分类的方式,也有按地域来分的“吴歌”“楚歌”“粤歌”。《诗经》中的《风》采自召南、周南、邺等15 国并以此命名,又称为“十五国风”,也是按照地域来划分的,可看作是按照今天的行政区来划分。宋代郭茂倩的《乐府诗集》共有十二类:郊庙歌辞(用于祭祀)、燕射歌辞(用于宴会)、鼓吹曲辞(用于行军打仗)等,这些类别的划分主要体现了功用场合,“清商曲辞”按照音乐曲调,还有“舞曲歌辞”“琴曲歌辞”④宫宏宇:《民歌分类的历史、现状及其它》,《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1988年第3期。等,虽有尝试进行分门别类,但也存在一些交叉和不尽统一的情况。元代燕南芝庵的《唱论》、明代冯梦龙的《山歌》以及上面提到的清代李调元的《粤风》等古代音乐理论著作都呈现了多种多样的分类方式,但没有统一的明确的标准,也没有较为完善和有效的分类方法可供编纂者参照和运用。

近现代以来,尤其是20 世纪上半叶“歌谣运动”开始,全国大范围进行民歌搜集,民歌科学有效的划分方法的探索之路也由此开始。30 年代,朱自清先生在清华大学开设了“歌谣”课,其后出版的讲义《中国歌谣》一书中专设“歌谣的分类”一节,述及“歌谣可用种种标准分类”⑤朱自清:《朱自清全集》(第六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第456页。,这是近代最早的有关民歌分类要重视音乐问题的论述。钟敬文先生也是歌谣运动的最早发起人之一,他提出的民歌分类方法后来被称为“钟敬文分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几经修正,成为文学界对民歌分类的标准,即从内容出发,结合某些特殊功能,分为劳动歌、仪礼歌、时政歌、生活歌、情歌五类,另加“儿歌”。①《中国大百科全书》编委会:《中国大百科全书》(光盘1.2版),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1。音乐界对民歌的分类可以追溯到1942 年,吕骥先生在《如何研究民间音乐(研究提纲)》中提出,民歌按“号子、山歌、小调”三分。②1946年,吕骥先生又否定了这种分类法。而在1982年重新发表的《中国民间音乐研究提纲》中,吕骥先生提到各地民间歌曲音乐,只有山歌、小曲两类。详见吕骥《中国民间音乐研究提纲》(1982 年修改稿),《音乐研究》1982年第2期。随着民间歌曲曲调、歌词资料的大量汇集,学界对民歌的研究也越来越深入,其科学、有效的分类成为愈发突出的问题。1964 年出版的《民族音乐概论》③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民族音乐概论》,人民音乐出版社,1964。,即使用了民歌体裁“三分法”。其后,《中国音乐词典》明确把民歌分为“劳动号子、山歌、小调、多声部歌曲”四类。④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中国音乐词典》,人民音乐出版社,1985,第268页。民歌体裁“三分法”或是在此分类方法基础上进行实际运用的,“三分法+”越来越得到认可和普遍的运用。除此之外,也有研究者探索其他的分类法,最具影响力的当属“民歌色彩区分类”,代表性专家学者如杨匡民、黄耀华、江明惇、苗晶、乔建中、黄允箴等。此分类也有很多质疑,如熊向辉、杜亚雄等认为“色彩”属于视觉范畴,不属于音乐的本质和特有属性,以此作为民歌的分类其概念模糊,定义缺乏。20 世纪八九十年代,对民歌的分类研究呈现出百家争鸣的态势。⑤安平:《民歌“色彩区”分类研究与区域音乐研究的肇始——以民歌分类问题为核心的学术发展史探究》,《音乐研究》2015年第5期。

笔者就中国民歌分类相关研究进行搜索,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国知网,相关文论有250 多篇。最早论及民歌分类的是1951 年马华在《人民音乐》发表的《民歌怎样表现了民间生活(民歌的分类方法试论)》,作者认为过去对于民歌的分类大致有两种方法,即从曲调和内容两方面来排列,这两种方式存在脱离实际和看法不统一的情况,作者在文中就民歌是反映生活这一侧重点提出了劳动生活、社会生活、妇女生活、革命生活、爱情生活、历史生活、其他七种民歌分类。⑥马华:《民歌怎样表现了民间生活(民歌的分类方法试论)》,《人民音乐》1951年第4期。笔者认为这一分类在当时来说或许有一定的可行性,却不适用于当下。中国当代民族音乐理论家耿生廉先生一生致力于中国民歌的研究、教学,他在《对我国民歌分类的新思考》⑦耿生廉:《对我国民歌分类的新思考》,《中国音乐》1988年第2期。一文中说,民歌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如可按照歌曲的题材和内容,产生和流传的民族、地区或时代,还可以按照其体裁形式或风格色彩等来分,并且提出把我国的民歌分为体裁、体系、歌类、织体、歌种五个层级。关于民歌体裁分类研究的最新成果中,较为全面的当属王小龙的《民歌体裁分类研究综述》一文。该文摘要部分阐述了体裁分类法的现状:“历史上对民歌存在着多种分类法,体裁分类法在民歌分类中使用最为普遍。”①王小龙:《民歌体裁分类研究综述》,《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全文既对民歌体裁分类研究的历史脉络作纵向梳理,还就近现代关于民歌体裁分类研究的学术讨论进行了横向的总结和剖析。作者认为民歌确实存在着可以划分体裁的客观条件。熊向辉的《民歌分类的规则和方法》②熊向辉:《民歌分类的规则和方法》,《中国音乐》1985年第4期。、宫宏宇的《民歌分类的历史、现状及其它》③宫宏宇:《民歌分类的历史、现状及其它》,《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1988年第3期。等都是较早专门研究民歌分类方法的文章。唐霞的《论〈乐府诗集〉中的民歌分类及价值》④唐霞:《论〈乐府诗集〉中的民歌分类及价值》,《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8年第6期。、李雄飞的《明代民歌分类及经典化过程》⑤李雄飞:《明代民歌分类及经典化过程》,《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8月24日第5版。是以古代的民歌为对象探究其分类问题。近年来,对不同地区以及不同民族民歌分类研究的文章逐渐火热,如对各地区民歌分类研究的有许一鸣的《山东民歌分类与艺术特点》⑥许一鸣:《山东民歌分类与艺术特点》,《当代音乐》2020年第3期。、饶琴的《湖北京山民歌的分类研究及演唱分析》⑦饶琴:《湖北京山民歌的分类研究及演唱分析》,硕士学位论文,华中师范大学,2016。等,有将不同民族的民歌分类作为其对象研究的,如贺占婀的《浅论怒江傈僳族民歌分类特点及其价值》⑧贺占婀:《浅论怒江傈僳族民歌分类特点及其价值》,《艺术大观》2020年第1期。、徐立群的《红河地区哈尼族民歌分类之术语表达探究》⑨徐立群:《红河地区哈尼族民歌分类之术语表达探究》,《民族音乐》2019年第5期。、吴传娟的《音声观与民歌分类——贵州南部侗族与水族民歌比较研究》⑩吴传娟:《音声观与民歌分类——贵州南部侗族与水族民歌比较研究》,《中国音乐》2019年第2期。等,藏族、羌族、毛南族、黎族、土族等民族民歌分类都有学者进行研究。1983 年乔建中先生发表的《对〈中国民歌集成〉分类体系的建议》⑪乔建中:《对〈中国民歌集成〉分类体系的建议》,《人民音乐》1983年第7期。是一篇专门探讨《民歌集成》分类体系的文章。该时期《民歌集成》的编辑工作刚刚起步,对于《民歌集成》编辑的诸多问题都处于探讨和尝试阶段,最终是否采纳乔先生的民歌分类体系的建议在当时不得而知。结合以上研究来看,目前关于民歌的分类研究侧重于《民歌集成》歌曲目录方面研究的文章尚无。笔者综合观察已经完成出版的《民歌集成》的全国各省卷,从研究资料上来看,是以史料文献为核心来研究,比之以往的研究,在观察角度以及数量上有很大的不同。

二、《中国民间歌曲集成》各省卷目录的歌曲分类

《民歌集成》是由文化部和中国音乐家协会联合实施的一项重大工程,总体上是先按照当时中国的行政区划进行分卷编辑出版。吕骥先生为《民歌集成》写的总序说:“它也不同于我们过去所出版的任何一部民歌集,那些集子多是单一民族某一地区的民歌,《集成》包括31 个省(包括台湾省在内)、自治区、直辖市和56 个民族的民歌。”①吕骥:《〈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总序》,《音乐研究》1992年第3期。截止到2008 年,《民歌集成》省(直辖市、自治区)卷共编辑完成30部,笔者通过对已获得的29 部省卷歌曲目录的梳理,发现目录的设置上有“总目”,然后到“目录”或者“细目”,从目录中即可清晰地看出其主要的分类方式。

(一)一级分类观察

笔者首先以各省卷一级分类作为切入点,大体上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1.有较多少数民族聚居的省区基本都遵循了一级分类为民族,再根据不同民族做进一步分类;2.汉族为主体的省区市以体裁和题材为一级分类,虽然都按照体裁分类,但不同省卷民歌体裁的种类和名称又有所不同;3.湖北、江西、陕西三个省卷按照其音乐风格、音调、方言以及歌词文学特点等分为不同的风格区域,作为其一级分类。

1.以民族为一级分类的省卷

以民族作为一级分类在《民歌集成》省卷中占比最多,包括福建、河北、内蒙古、广西等18 个省卷。目录清晰地呈现出以上省卷不同民族民歌的划分,如福建、浙江卷都分为汉族民歌和畲族民歌两类,河北卷分为汉族民歌、满族民歌和回族民歌三类,属于分类数量较少的,甘肃卷包括汉族民歌、回族民歌、藏族民歌等10 类,四川卷有14 类,最多的是云南卷,分成了26 类,民族越多其划分数量自然也越多。具体分类情况见表1。

2.以地域为一级分类的省卷

“民歌色彩区分类”曾一度掀起学术界的波澜,此分类法也引发学者们多种讨论甚至还产生对立的观点,但并不影响这一分类方法在《民歌集成》中的运用,主要以湖北、江西、陕西卷为代表。这一分类方法除了民歌分布状况和流行的地区方位,还结合各省的民歌音调、方言声调及歌词文学特点等进行综合考虑方作出较为准确的划分。《民歌集成》一级分类按照地区方位分类的省卷如表2。

3.以体裁、题材为一级分类的省卷

《民歌集成》的另一种分类是直接按照体裁进行一级划分,包括北京、安徽、河南、江苏、山东、山西、上海、天津卷。从这8 个省市卷的分类来看,号子、山歌、小调、儿歌等体裁是运用频率较高的,而套曲只出现在山东和山西卷,舞歌也只有安徽卷独有。以体裁作为一级分类的具体划分详见表3。

(二)二级及以下分类观察

以上三种一级分类方式尤其是按照民族、地域的分类都是整体概括性的,还需观察其进一步的分类。以民族作为一级分类标准的省卷中,汉族民歌多以体裁作为二级分类,少数民族民歌有结合体裁、题材进行二级划分,也有按照本民族原有的传统歌种的称谓进行分类的。新疆卷的二级分类主要有两种方式:蒙古族、回族、汉族以体裁或本民族原有的传统习惯称谓来划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以地域为二级分类,三级则运用了体裁与题材结合进行分类,锡伯族、塔吉克族等六个民族没有进一步的分类而直接列出歌曲名称。四川卷中藏族、苗族民歌也是先按地区分,再按照题材和民族传统称谓进一步划分。福建卷按照地理方位将汉族民歌分为闽东、闽中、闽南、闽西、闽西北、闽北6 个区域,再按照体裁进行三级分类,畲族民歌分为闽东、闽南、闽西、闽西北、闽北5 个区域作为二级分类方式,题材分类作为进一步划分方式。广东卷中的汉族民歌先按照民系分为广府民歌、客家民族、潮汕民歌,再按体裁进一步分类,其少数民族民歌则多以传统歌种进行二级分类。以区域作为一级分类的陕西、湖北、江西卷,其二级分类都使用体裁分类法,直接以体裁作为一级分类的省卷,其本质相当于是以上两种分类方式的二级或者三级分类,呈现的内容则更为详细。按照体裁划分的省卷详见表3。

表2 《中国民间歌曲集成》一级分类按照地域(方位)划分的省卷列表

表3 《中国民间歌曲集成》一级分类按照体裁划分的省卷列表

以上呈现的一级至二级分类(个别三级分类)情况主要来源于对各省卷“总目”的整理与归纳。阅读总目可以为读者和研究者提供一个较为清晰的整体轮廓,也能对各省卷中的民族、民歌分布有初步了解。此外,《民歌集成》所有省卷都编有对应的详细目录,称为“细目”或“目录”,其编排方式和顺序都遵循以上几种分类方式,有做成详细的列表形式,也有目录编辑的形式。例如甘肃卷共有10 个细目,用列表方式呈现,每个细目涵盖项目主要有:歌序、歌名、体裁形式、采集地、页码,湖北卷有五个细目列表,与甘肃卷相比,所涵盖项目增加了“民族”,从细目中就能清晰知晓民歌所属的民族,江苏卷以体裁直接分类,细目也是直接按照目录的形式编辑。所有省卷划分到体裁以后还有更为详细的排列顺序,有参照民歌使用的场合、功能、题材或者是产生、流传的时代先后等又进行了不同顺序的依次排列。即使是相同的体裁之下,不同省卷也有很多不同的详细划分和名称,如安徽卷中号子包括农事号子、建筑号子、搬运号子等,山西卷中也有农事、建筑、搬运等号子,除此之外还有夯硪号子、打蓝调,而上海卷中还有船渔号子。这样让笔者想到杜亚雄先生所说的,“所谓‘体裁’,即文艺作品的表现形式,体裁的划分有大小不同的范围,亦可用不同的标准”①杜亚雄:《中国民歌的分类问题》,《中国音乐》1994年1期。。

(三)分类模式归纳

对29 个省卷《民歌集成》各级民歌分类观察发现,总体上可以归纳为五种分类模式。具体分类模式见表4。

笔者归纳的这五种分类模式侧重不同,也各有特点。模式一至模式三主要凸显民族,我国是一个多民族融合的国家,不同民族无论是风俗信仰、语言抑或是生活习惯,都会有很大的不同。民歌的产生和发展一直伴随着人民的生产、生活,不同民族的民歌也都有各自的特色,因此用民族作为一级分类是大多数省卷采用的方式,也是最简单不易混淆的分类方式。模式二进一步的分类中关注到了地域,而模式三广东卷的汉族民歌这种民系的分类,是沿用了当地的传统的民系划分方式,不同的民系在语言、文化、风俗等方面差异较大,因此产生了各自特有的民歌。模式四首先关注地区和区域,除了地理位置与歌种分布,还结合民歌音调、方言声调及歌词特点,相比直接用民族来划分,在实际的分类过程中难度更大,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运用该分类方式的三个省卷其最突出的特点不是民族的多样性,或者说对民歌的影响最大的是不同地理位置和区域。运用第五种模式的省卷,直接运用汉族民歌常用的体裁分类法,说明这些省份以汉族聚居为主,少数民族民歌较少。

表4 《中国民间歌曲集成》各省卷民歌分类模式

以上的分类模式在当时进行编辑的过程中都必然要根据统一的规定以及各省区市不同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具体是哪些因素影响了《民歌集成》的分类,下文将继续探寻究竟。

三、《中国民间歌曲集成》的分类标准和参考依据

《民歌集成》的编辑工作是全国性的,其范围广、规模大可想而知,如此工程,都是在统一的安排和要求下开展工作。从《民歌集成》编辑时期的相关文件规定及会议来看,民歌分类问题是必须涉及的。此外,还有很多《民歌集成》编辑工作相关人员或专家学者公开发表研究文论,将自己的观点和想法提出,期望可以碰撞出精彩纷呈的火花。

(一)官方文件及座谈会议规定的《中国民间歌曲集成》划分的标准和要求

谈到民歌分类的标准和要求就不得不提到《中国民族音乐集成文件资料汇编》(以下简称《汇编》)①中国民族音乐集成编辑办公室编:《中国民族音乐集成文件资料汇编》,1986。,有文章提到,这本书是内部出版的资料本,书中记载了召开的几次关于《民歌集成》的专家会议的讨论结果和制定的原则标准。②樊祖荫、赵晓楠:《20世纪的汉族民歌研究(四)》,《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该书前言部分介绍了《汇编》收录时间截止到1986年初,内容主要包括历年来印发的关于五大集成的相关文件,以此供《民歌集成》的编辑们使用。《汇编》中关于《民歌集成》的文件和会议纪要主要有:《重发“关于编辑〈中国民间歌曲集成〉计划”》,《关于增补〈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歌词题材索引”的通知》(文音字84 第〔149〕号),《中国民间歌曲集成》选编工作、定稿、审定工作座谈会纪要等。

《重发“关于编辑〈中国民间歌曲集成〉计划”》③中国民族音乐集成编辑办公室编:《中国民族音乐集成文件资料汇编》,1986,第25-30页。是一份官方文件,文件第13条提到每卷民歌的分类和排列次序,即民族地区,按民族划分,同一民族民歌,可分为新民歌和传统民歌两部分。传统民歌可按体裁分类,体裁之下再按内容分类;新民歌则可按时期排列,每个时期按重大题材和一般题材分类。1983 年,振奋发表了《编选民歌浅见二则》④振奋:《编选民歌浅见二则》,《人民音乐》1983年第5期。,文中就部分《民歌集成》省卷按照新旧问题划分提出疑问。他认为按歌词的题材内容(如新民歌、革命民歌等)划分是不够科学的,因为我们编辑的是民间歌曲而不是民间歌谣,民间歌曲的分类仍是统一按体裁(如号子、山歌、小调等)划分好。现已编辑出版的《民歌集成》未按照新民歌、传统民歌的方式分类,因此这一划分标准也未得到实际运用。

《〈中国民间歌曲集成〉选编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关于民歌分类的讨论如下:“会议一致认为先按民族分类,再以体裁形式(歌种)分类……各兄弟民族按照本民族的传统分类法分立类目,歌种与歌名应保持其原有名称……”①中国民族音乐集成编辑办公室编:《中国民族音乐集成文件资料汇编》,1986,第34页、59页。从《民歌集成》各省卷统一的“编辑说明”可以看出,会上的这一分类原则成为之后各省卷民歌分类的重要参考标准。编辑说明中明确写道:《中国民间歌曲集成》各卷的分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除原则上按歌种体裁分类外,对于少数民族民歌和情况比较特殊的地区,先按民族分编,再按体裁或其他传统习惯方法进行分类。②《中国民间歌曲集成》全国编辑委员会制定的编辑说明统一收录于各省卷中,1983 年4 月,1989 年4 月修订,1-2页。这句话的内容基本与会议一致。此外,在“审定民歌集成的补充规定”的第三点中也专门提到了分类问题,此次主要审定的是湖北卷和山西卷。湖北卷先按照五个地区划分,再按照体裁分类,而山西直接按照体裁分类。文中记载了当时会议的观点,“会议认为,两种分类法,各有长处,关键在于能否客观、准确地体现各地民歌分布、风格和形态等状况。关于‘色彩’这一概念所具有的含义较深,内容较广泛,目前可暂不用这一称谓,以改为‘地区’为宜”③中国民族音乐集成编辑办公室编:《中国民族音乐集成文件资料汇编》,1986,第34页、59页。。

结合最开始印发的“计划”来看,《民歌集成》在编辑过程中,其分类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当然,在民族地区先按照不同民族民歌进行划分是一直得到大家认可的准则。再结合本文第二部分呈现的已编辑完成的各省卷分类情况来看,《民歌集成》各省卷的分类基本上还是以编辑说明作为原则和参考标准,再进一步详细分类则呈现了各省区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也是不同省区市独具特色的体现。

(二)编辑人员、学者对《中国民间歌曲集成》分类的探讨和论述

《民歌集成》的歌曲分类除了当时的官方文件和座谈会对其专门讨论和修订,还有许多参与编辑人员及专家学者对此展开了研究和探索。上文笔者提到的乔建中的《对〈中国民歌集成〉分类体系的建议》,作者提出,把体裁分类法作为《民歌集成》各卷的总分类法是不太适宜也不够完备的,并从各地民歌样式、类别纷杂,各省内部地形气候、文化风俗差异、少数民族地区民歌特有的发展等四个方面阐述了理由。作者较为赞同的是按照“地域”(主要指各省、区民歌的特定分布区域)作为总的分类,作者分析了民歌地域分类法的历史传统、民歌赖以生存的环境、便于民歌比较研究、《民歌集成》总体规划等方面,还列举了陕西省、湖北省运用这一分类法获得的成果,总结起来认为地域分类法更为合理、统一。如果说乔建中先生是从理论研究上凸显了对“地域”分类的赞同,杨匡民先生则可以看作是将这一分类方式运用实践的代表之一。杨匡民先生是《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湖北卷》的主编,湖北卷的歌曲分类第一级就是区域(色彩区)。1988 年杨先生发表文章《论传统民间歌曲歌种的形成及分类》,一开始就写明:“本文专门研讨汉族传统民歌(主要是湖北民歌)的体裁、歌种及其分类,曲例均见《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湖北卷》(即将出版),我们湖北民歌编辑组,曾使用这种理论分类法。”关于民歌的分类原则,作者提出:(1)用“三因素”(民歌的主人公、民歌的歌唱目的、民歌的歌唱场合及方式);(2)应从一民族地区的实况出发,有几类就分几类;(3)歌种类别名称应尽量沿用当地该民族习用的术语。①杨匡民:《论传统民间歌曲歌种的形成及分类》,《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1988年第1期。这三个原则即湖北卷民歌分类的参照标准。

樊祖荫在《多声部民歌的采录、记谱与分类方法》一文的第三部分也专门探讨了《民歌集成》的分类问题,在作者看来,可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来分。无论是先分民族,再按照体裁或题材,还是先分地区(或色彩区)等都可以,只要有一个统一的依据和标准,能够做到“自圆其说”就行。同时他列举了当时《民歌集成》出现的“混杂”分类情况,如:(1)劳动号子,(2)山歌,(3)小调,(4)风俗歌,(5)多声部民歌。前三种是我们常见的体裁分类法,第四种明显不应该属于体裁划分,可以看作参照题材内容来划分,但也不能完全将其概括,就像作者在文中说的:“这也是民歌分类中争议较多的一项。单独列一类‘风俗歌’,恐怕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也是最经不起推敲的一种方法。”②樊祖荫:《多声部民歌的采录、记谱与分类方法》,《中国音乐》1992年第1期。虽然争议很大,但是目前出版的很多省份的划分类别中仍然使用“风俗歌”为类目,并依旧是与号子、山歌等并列的项目,如北京卷、江苏卷、山东卷等。第五项多声部民歌就更不能划归到体裁或者题材里面,多声部音乐和单声部音乐应该属于织体范围,不应将其与其他体裁形式并列。或许作者这一观点得到大多数编辑者的认同,因此在现有的省卷中也确实未见到这种分类方式。文章最后还提出,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歌应尊重民族原有的分类法,在关于少数民族民歌分类问题上,几乎所有专家学者都保持高度一致性。现在看来,这一强调也得到应有的回应,涉及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歌集成》省卷中基本上都保持了少数民族民歌原有的称谓和歌种分类方式。

扬州大学艺术学院教授杨殿斛也关注到目前出版的《民歌集成》的民歌分类问题,他在《扬州民歌没有山歌体裁吗——兼说中国民歌分类问题》一文中提到,目前出版的《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江苏卷》的分类中,关于扬州地区民歌的分类只有“号子”“小调”,没有“山歌”。“扬州民歌没有山歌体裁吗?”①杨殿斛:《扬州民歌没有山歌体裁吗——兼说中国民歌分类问题》,《艺术百家》2014年第4期。作者提出疑问,引申出了一系列的问题,在寻找问题答案和逐一论证的过程中请教了江苏卷的编委戈弘先生。②戈弘(1940—),国家一级作曲,曾任扬州歌舞剧团团长,20 世纪80 至90 年代先后担任《中国戏曲音乐集成·江苏卷》的编辑和扬剧分支部主编以及《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江苏卷》编委。现为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江苏省音乐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委员,扬州市音乐家协会名誉主席。根据戈先生的说法,当时在编辑《民歌集成》时也专门讨论了这个问题,之所以最后呈现的分类中没有山歌,原因有三:一是扬州没有山,是平原,故无“山”之歌;二是人口密集,村落相邻,没有田野外山歌之“空间”;三是一些号子虽有山歌的情歌因素,其律动符合插秧的节奏运用,也在插秧场合演唱,故划为号子。③杨殿斛:《扬州民歌没有山歌体裁吗——兼说中国民歌分类问题》,《艺术百家》2014年第4期。经过作者反复的比对和论证,最终得出结论:扬州有田秧山歌,被误划到号子中。向清全《湖北房县民歌的体裁归属研究——兼对民歌民间分类与学术分类的思考》也提到《民歌集成》湖北卷中号子、儿歌数量均为0 首,是否就能代表房县没有这些类别?胡远慧《湘西土家族民歌分类管见》文中,对《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湖南卷》中的土家族民歌作者认为分得太细,其共分14 类如船工号子、排工号子、山歌、小调等,标准不统一、不规范。作者认为应该直接分为劳动号子(船工号子、排工号子、岩工号子、拖木号子、挑工号子)、山歌(薅草锣鼓)、小调(灯调)、儿歌(催眠曲、游戏歌)、风俗歌(婚礼歌、丧歌、梯玛神歌、摆手歌、上梁歌)五类即可。结合作者提出的观点,笔者查看了湖南卷的分类细目,如下图所示。

目录中没有特别明确做出层级分明的分类,例如,《交通不便莫奈何》(五句山歌)、《大家一起做工夫》(摆手歌)用括号解释说明来体现其不同的类别。这种目录呈现方式是《民歌集成》省卷中使用很频繁的方式之一,或许编辑们在当时并未找到特别行之有效的分类,因此不如不做层级结构直接列举,而作者的观点和建议倒是为湖南土家族的民歌分类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参考。

《民歌集成》是一部“官方”文献史料,通过对已经完成编辑的《民歌集成》各省卷目录的梳理以及官方规定的比较发现,《民歌集成》各省卷在实际的歌曲分类中呈现出各自不同的分类方法。民歌的分类问题也是一个持续性的问题,我们从专家学者的探讨中发现,已出版的《民歌集成》部分省卷其划分方式也存在很多问题和争议,还需要不断修正和改进。

结语

在民歌分类相关研究中尤其是汉族民歌的分类研究的相关论文,都提到体裁“三分法”是运用最为普遍和广泛的,然而现已编辑完成的《民歌集成》省卷中所呈现的分类法远远不止是“三分”。大概体裁“三分法”无法满足《民歌集成》实际的编辑工作需要,因此最终的分类项目至少都有五类,还有八类,而且很多类别不是按照一个标准来划分的,有的是体裁,有的是题材,还有的是歌种。

笔者认为不同民族聚居的地区在分类时首先考虑按照民族进行划分是较为合理的,这种方式也比较适用于中国多民族融合的特点,同时按照民族分类基本不会有交叉、重叠。少数民族民歌的分类要尽可能尊重其传统,让民族音乐保留原有的风格和特色。总的来说,笔者认为不同的省卷可以运用不同的分类方式,但是同一省卷分类方式应该统一,即使无法完全统一,也要尽可能考虑照顾多数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另外列举,而不能随意混淆。

民歌伴随着人民的劳动、生活而产生,是广大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和精神食粮,对民间歌曲进行研究和分析可以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民间音乐,丰富广大人民的精神生活。《民歌集成》也是一部庞大的音乐文献史料,其分类方式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在梳理完29 部省卷目录之后,笔者初步归纳出五种分类模式,这些分类方式从源头上来看既要考虑到不同民族的性格、文化风俗、生活习惯、所使用的语言,也必须正视自然环境、地形、气候等方面的制约和影响。透过民歌,我们也能洞察人与自然、与社会群体之间默契的相处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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