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省域数字经济水平测度及差异分析★

2023-03-02 08:05苟雪梅
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 2023年12期
关键词:区域间基尼系数省份

苟雪梅, 刘 茜

(新疆财经大学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2)

0 引言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与经济活动的渗透融合,世界范围内已进入了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前沿技术为主要特征的数字经济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和国务院,以宏大的战略思维对我国的数字经济发展进行规划,并在各种重大场合和研讨会上都提到了要加快数字经济的发展,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的融合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结合,继续做好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这篇大文章[1]。近几年,我国的数字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已经成为了新的经济增长动力和引领国家创新战略中的重要力量

目前对数字经济的研究多聚焦于数字经济的内涵界定和测度上。1996 年“数字经济学之父”Tapscott首次提出数字经济一词,他认为数字经济是互联网时代产生的一种新经济形态,经济系统数字化发展下,技术、组织和制度三者之间相互作用,使得人类经济活动愈发高效[2]。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多个世界组织及一些学者[3-5]也纷纷加入到探讨中来。

在测度方面,目前学者们的研究多是利用增加值法[6]、卫星账户法[7-8]和构建指标体系[9-10]等对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进行测算。通过研究,许多学者得出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自东向西表现出梯度递减特点[11]的结论。一方面数字经济的发展依赖于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与信息化水平的发展,而这些均受到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地理因素等因素的制约[12-14]。另一方面,各地区产业结构也不尽相同,因此,产业结构高级化的程度也具有明显的空间非均衡性[15-16]。另外,从实践上看,我国部分沿海省份与数字经济的融合程度较深。从浙江省将数字经济列为“一号工程”和广东省建立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等方面来看,这些都说明了东部部分省份数字经济竞争力指数较高。

综合各学者对数字经济的定义,本文认为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以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作为衡量标准,以数字技术融合应用作为发展的重要途径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因此,本文构建以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发展、数字融合应用三个维度的区域数字经济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如表1 所示。已有的研究多在数字经济内涵和测度方面展开,缺乏对数字经济进行区域差异分析的研究,不能连贯且全面地揭示我国数字经济水平的区域差异及演变规律。因此,本文运用自然断点法描述数字经济水平在空间上的特征,并利用Dagum 基尼系数研究我国数字经济水平的区域差异及其差异来源,Kernel 密度估计描绘全国和三大区域数字经济水平差异的演变规律。对我国各地区数字经济水平进行准确测算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地区及省域之间的差异,从而更好地把握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推动区域的协调发展并实现高质量发展。

表1 数字经济评价指标体系

1 指标体系与方法选择

1.1 指标的选取与数据来源

从现有研究中对数字经济的定义来看,数字经济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它涵盖了数字基础、产业、应用等多个层面,很难用单个指标进行度量,需要建立包含多个维度指标组成的评价体系来进行测度。本文在众多学者所运用方法论的基础上,并针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新态势,优化和创新了数字经济指标体系,确立了以数字基础设施、数字产业发展以及数字融合应用3 个一级指标、6 个二级指标、16 个三级指标为基础的数字经济评价指标体系。所有指标均为正向指标,见表1。具体而言,数字基础设施的完善决定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参考刘军[17]等的研究,选取每千人互联网域名数、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密度、IPV4 地址数、移动电话基站密度和光缆密度指标来反映数字基础设施水平;数字经济的发展需要数字产业的变革与兴起,本文参照赛迪研究院的测算,选取电子信息产业制造业企业个数、电信业务总量、软件业务收入等代表数字产业发展的规模和产业效益来体现数字产业发展水平;借鉴学者陈凯旋[18]的相关研究,本文以个人应用和企业应用来衡量数字应用水平。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2012—2021 年中国30 个省份(不含港澳台和西藏),相关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信息产业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中国第三产业统计年鉴》、各省统计年鉴等。对于部分缺失的数据,采用均值法和线性插值法进行填补。

1.2 研究方法

1.2.1 熵值法

本文利用熵权法对数字经济水平进行测度。首先,为消除指标体系的不同测度指标量纲和数量级的差异性,确保各个指标的可比性,对原始测度指标数据进行无量纲化(标准化)处理,由于所选指标皆为正向指标,选用公式(1)即可:

其次,计算数字经济各测度指标的信息熵ej:

最后,计算评价指标的权重wj并得出综合得分si:

1.2.2 Dagum 基尼系数分解法

根据Dagum 的研究,可将总体基尼系数分解为区域内差异的贡献Gw、区域间差异的贡献Gnb和超变密度的贡献Gt三个部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G为30 个省的整体基尼系数,反映了30 个省(西藏除外)之间的数字经济水平差异;k为所划分的区域数目,取3;n为省的数目;yji(yhr)代为j(h)区域第i(r)个省份的数字经济水平;y¯为数字经济平均水平;Gjj为第j个区域的基尼系数;Gjh为第j个和第h个区域间的基尼系数;nj(nh)为第j(h)区域内的省份个数;为区域j内省数量占比为区域j内数字经济水平占比;Djh(pjh)为j、h两区域间共同富裕水平的差值,即yji-yhr>0 或yhr-yji>0 时,所有数字经济水平差异的加权平均数;Fj为第j个地区的累积密度分布函数。

最后区域内差异对总体基尼系数的贡献为Gw;区域间的差异对总体基尼系数的贡献为Gnb;超变密度对总体基尼系数的贡献为Gt。三者间的关系为:

1.2.3 Kernel 密度估计法

Kernel 密度估计法是一种非参数估计方法,本文利用Kernel 密度函数估计方法,探讨全国及三大地区数字经济水平绝对差距的分布动态演变规律,着重展示全国及三大地区内部分布位置、形态、极化现象。假定随机变量X的概率密度函数为:

式中:x为平均值;Xi为观测值;N为观测值个数;K(.)指Kernel 密度函数;h表示带宽。本文选择高斯核函数对我国数字经济水平的分布动态进行估计:

2 数字经济水平测算结果

通过构建的数字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熵权法对2012—2021 年中国30 个省份(不含港澳台和西藏)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进行测度,计算得到的结果及其排名,如表2 所示。

表2 2012—2021 年我国数字经济水平测度结果

由表2 和图1 可知,2021 年数字经济水平介于0.035~0.567 之间,这反映出我国目前的数字经济水平不够高,不同省份及地区间数字经济水平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分区域来看,三大区域的数字经济水平的发展走势与全国大体相同,都是增长的趋势,而且增长幅度明显。从2012—2021 年,东部地区数字经济水平平均值在0.111~0.264 范围内,显著高于全国和中、西部两个区域。中部地区的数字经济水平比西部地区要高,但落后于全国及东部地区,其综合指数在0.033~0.107 之间。我国西部地区的数字经济水平总体相对较低,与东部地区的平均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这反映出目前我国的数字经济的发展存在“数字鸿沟”现象,表现为两极分化的特征;分地区来看,东部地区数字化水平远远高于其他地区。在2021 年,排名前五的广东、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均属于东部地区,排名后五的省份为内蒙古、甘肃、新疆、宁夏、青海,其中有4 个属于西部地区,整体上呈现东西部数字经济发展不均衡的特征。这也表明了我国区域间数字经济的发展存在明显的“马太效应”[19],从而产生了较为严重的“数字鸿沟”问题。

图1 2012—2021 年我国总体及区域数字经济平均水平变化趋势

3 数字经济水平的空间分布、区域差异及动态演进

3.1 数字经济水平空间异质性分析

本文采用了自然间断点分级法对各省份的数字经济的空间分布特征和区域异质性进行分析。本文利用ArcMap 软件和GeoDa 软件将我国的数字经济水平划分为高水平(0.25~0.57)、中高水平(0.1~0.25)、中低水平(0.05~0.1)及低水平(0~0.05)四个等级(由于版面有限,图表将不展示)。

从各年分布来看,2012 年没有省份达到数字经济高水平。达到中高水平的地区有北京、浙江、江苏、上海和广东省。中低水平的省有辽宁、天津、山东、四川和福建省。其余省市的数字经济发展则是在低水平这一等级;2016 年,北京、上海和广东地区成为数字经济高水平地区。数字经济低水平省份数量有明显的减少,并且大多省份从数字经济低水平逐渐跨为中低水平省份。中高水平省份新增了四川、山东和福建省。在2021 年,数字经济低水平地区均分布在西部和中部地区,具体省份为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和内蒙古。数字经济高水平地区较2016 年新增了浙江和江苏两个省份,从演变趋势来看,沿海江浙地区有显著的增加,北京、上海和广东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焦点地区,是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相比高水平地区,低水平地区主要集中在西部内陆地区,发展优势远不及东部沿海地区。总之,我国数字经济水平呈现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依次递减的陡坡式走向。

3.2 数字经济水平的地区差异

为了分析数字经济水平区域差异的来源,本文使用Matlab 软件,利用Dagum 基尼系数法,对区域差异进行区域内差异、区域间差异和超变密度三个维度进行分析,探究地区差异的成因和来源。

由表3 可知,2012—2021 年我国数字经济水平的基尼系数及分解结果可知:

表3 2012—2021 年我国数字经济水平的基尼系数及分解结果

1)从数字经济水平的总体差异来看,我国数字经济水平的总体差异较为明显,呈现波动下降趋势,说明总体差异逐渐减小。但在2021 年出现较大幅度上涨,说明2021 年我国数字经济高水平省份与低水平省份差距有逐渐拉大的趋势。

2)从数字经济水平的区域内差异来看,东部地区差异最大,中部地区差异最小。从具体数值上可以看出,东部地区的平均基尼系数(为0.351)高于西部和中部地区的平均基尼系数(西部地区为0.279,中部地区为0.188),反映了东部地区各省份之间数字经济水平不均衡问题最为严峻。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总体差异呈现逐年增大趋势,说明不均衡性正逐渐增大。

3)从区域间差异来看,东部与西部、东部与中部地区间区域差异较大,中部与西部地区间差异最小,说明东部与其他地区数字经济的发展存在较大的差距。这与我国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市场化程度较高,产业布局较好有关。与之相比,我国中部和西部省份的数字经济水平差距相对较小,均衡性较高。

4)从差异来源看,可以看出,观测期内区域间差异的贡献度远远高于区域内差异的贡献率和超变密度的贡献率,三种差异贡献度均值分别为66.418%、27.173%和6.420%。由此可见,区域间差异是我国数字经济水平差异的主要来源。

3.3 我国数字经济水平的区域动态演进

前文通过对我国数字经济水平进行基尼系数分析,比较清晰地了解我国数字经济水平在空间维度上的差异程度及根源,进一步采用Kernel 密度估计分析全国和三大区域中数字经济水平的绝对差异和动态演进特征。本文分别以2012 年、2016 年、2021 年为测度时点,采用Kernel 核密度估算方法,对我国总体及东部、中部和西部三个区域数字经济水平的发展态势和时间动态演进特征进行探究。具体见图2。

图2 全国和三大区域数字经济水平核密度估计

由图2-1 可知,从分布位置来看,曲线中心位置整体右移,这说明2012—2021 年我国数字经济水平正在不断提高,这点与前文分析一致;从分布形态来看,2012 年和2016 年曲线主峰宽度无明显变化,2021 年主峰峰宽明显呈现扩大态势,与之相对应是波峰高度的波动下降,这意味着全国省际数字经济水平绝对差异逐渐增大;从分布延展性来看,2021 年曲线存在明显的拖尾特征,这意味着全国省际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非均衡性呈上升趋势,高低省份之间的差距有所扩大;从极化现象来看,2012 年呈现出双峰图像,说明省份之间出现极化现象。其后各年的曲线均为单峰分布形态,说明我国各省市数字经济水平极化现象有所减弱。

由图2-2 可知,东部的核密度曲线与全国曲线具有相似之处。曲线总体趋势为右移,表明东部省份数字经济水平不断提高。2012 年和2016 年主峰宽度无明显变化,说明数字经济差异没有增大,在2021 年,曲线右拖尾延展拓宽且主峰宽度变宽,说明东部一些省份数字经济正在快速发展,实现快速数字化转型发展,从而与其他省份之间差距有所拉大;在2012 年东部地区的曲线存在一个主峰一个侧峰,说明东部地区存在严重的极化现象,但在2016 年和2021 年表现出一个主峰,说明极化现象有所缓和。

由图2-3 可知,2012 年中部地区的曲线呈现出双峰分布,这说明该地区省份的数字经济呈现出极化的趋势,但是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双峰表现区域平缓,说明近些年来中部的极化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中部地区曲线在2016 年和2021 年里逐渐趋于平缓状态且拖尾,表明中部地区省份的数字经济水平差距比较显著,高低省份的差异有扩大趋势,这与前文的分析结果相同。

由图2-4 可知,西部地区的核密度曲线只存在一个主峰,表明尚未出现极化现象;西部地区曲线整体右移,数字经济水平有所提升;曲线宽度变宽且拖尾,表明西部省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同样存在非均衡性,个别省份数字经济水平正在迅速崛起,但同时也要注重地区内部发展的平衡性。

4 结论及建议

4.1 结论

在测算我国省域数字经济水平的基础上,使用Dagum 基尼系数、核密度估计方法,研究了2012—2021 年我国数字经济水平的地区差异及动态演变历程。得出以下结论:

1)从总体上来看,我国数字经济水平呈逐年上升趋势,而且上升幅度明显。各省份及地区数字经济水平存在较大差距。从地区上看,东部地区数字化水平远远高于其他地区,具有较明显的分化倾向,整体上呈现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依次递减的特征。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一方面,我国各省在战略导向、经济基础、产业结构和资源禀赋等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使得数字经济水平具有明显的差异;另一方面,东部地区的数字化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吸引了大批数字化人才,造成了区域间资源分布的不均衡。

2)我国数字经济水平整体差异逐渐减小,地区内部数字经济水平差异从大到小依次为:东、西、中,东部和西部两个地区内部的数字经济水平的非均衡问题更为严峻;我国三大地区之间的区域间差异中,东部地区与其他两个地区的差异较大,表明我国各个区域之间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问题也依旧不容乐观;地区间差异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空间差异贡献度十分显著,说明数字经济水平差异的主要来源是区域间差异。

3)从Kernel 密度估计结果来看,整体上全国及各地区数字经济水平呈现不断上升趋势。根据曲线主峰、侧峰数目的变化可以看出,全国、东部和中部地区整体两极分化的极化现象正在逐渐减弱甚至消失。中部地区曲线逐渐趋于平缓状态,表明中部省份数字经济水平差距较为明显。

4.2 启示和建议

1)着重解决区域间数字经济水平差异问题。东部与西部和东部与中部地区间差距较大,政府应加大对中部和西部两个地区的资源配置,并进行更多的财政支持,对高新数字技术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从而缩小东部与其他区域的差距,推动区域间的协调发展。

2)因地制宜制定政策。中部和西部地区数字经济水平相对较低但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政府应发挥好“引路人”的作用,借鉴先进的数字技术和经营方法,加强培育和引进数字化人才,制定相应对口优惠的人才引进政策,以“有为政府”的姿态协调推动区域数字经济发展。在数字经济水平高的东部地区应担当起“领头羊”的角色,在协调优化地区内数字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更要充分利用其对周边地区的辐射与示范作用,达到取长补短、协同发展的目的。

3)大力发展数字经济载体。只有强有力的数字经济载体才能推动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对于沿海地区,应加大对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的投入,进一步发挥该地区的引领作用使其走在数字化发展的前列。而西部内陆地区主要加大对传统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逐步引进新型的数字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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