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丝绸之路”视域下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研究

2023-03-07 07:07周敏马早明
广西社会科学 2023年9期
关键词:数字化数字发展

周敏,马早明

(1.岭南师范学院,广东 湛江 524048;2.华南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1;3.教育部高校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华南师范大学东帝汶研究中心,广东 广州 510631)

“数字丝绸之路”指的是加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纳米技术、量子计算机等前沿领域合作,推动大数据、云计算、智慧城市建设[1]。它的提出是基于“一带一路”倡议与数字经济发展的深度结合,是数字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推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交流合作的重要动力。近年来,东盟数字经济发展迅猛,成效显著。在《中国—东盟关于建立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倡议》中,双方同意共同抓住数字机遇,打造互信、互利、包容、创新、共赢的数字经济合作伙伴关系[2]。2023年,世界数字教育大会的召开坚定了教育数字化变革的决心,明确了教育数字化变革将是全要素、全过程、全领域、全方位的变革,其中特别指出高等教育应该向着更加定制化、场景化、数据化的方向发展,更加注重互动、共享、多元和可持续发展,大会倡议打造世界数字教育联盟[3]。有鉴于此,本文将深入探究“数字丝绸之路”视域下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的现实基础,分析目前所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并以此为基础,探索“数字丝绸之路”视域下中国—东盟高等教育未来合作的发展进路。

一、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的现实基础

“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为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走向教育合作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技术支撑。反之,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也是共建“数字丝绸之路”的重要部分和具体实践,既为中国和东盟国家平等融入高等教育国际化和建设高等教育共同体提供了新契机,也为中国分享教育数字化转型的变革红利创造了有利条件,双方高等教育合作将迎来历史性的机遇。

(一)政策基础:中国—东盟共谋发展的政治诉求

政策保障是巩固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方式,也是促进双方高等教育合作走向深化的重要前提。中国—东盟双方在高等教育合作的政策和顶层设计方面有共通之处,深化和拓展了双方合作关系,形成了互利互信的高等教育合作新格局。

第一,达成坚定共识。例如,《共建友好家园—中国东盟教育合作发展愿景与行动(2020—2030)》等文件的颁布,不仅明确了教育数字化转型和培养高级数字人才的决心,也拓展了中国—东盟教育合作的空间。中国—东盟教育部长圆桌会议等合作对话机制的不断升级,增加了双方建设互利互信合作关系的信心。此外,中国与泰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5国就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互认作出了政策协商,成为推动双方高等教育交流合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的关键一步,也为促进跨境合作办学的自由化提供了政策依据[4]。第二,尊重彼此差异。尽管中国与东盟各国在政治制度、社会文化、数字经济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发展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但中国与东盟充分尊重彼此差异,目前已初步形成以创新研发、合作办学和教育援助为目标的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模式,实现了高等教育合作的互利共赢。第三,谋求共同发展。中国与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余载,在很多领域实现了合作共赢,这与双方落实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密不可分。最后,共谋后疫情时代的可持续发展。当前,中国与东盟仍然面临如何构建日益紧密的命运共同体的问题,中国与东盟还要强化双方的命运共同体意识,加强国际发展对话与合作,维护好双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推动人类教育事业进步作出应有贡献。

(二)经济基础:中国—东盟共享机遇的实际需求

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在经济合作上形成了更为紧密的伙伴关系。中国与东盟经济发展互补性强,发展数字经济拥有良好的基础,开展数字经济合作潜力巨大。高等教育是为明天培养人,与社会经济发展存在伴生关系,数字经济的到来必然推动高等教育的改革[5]。中国与东盟经济结构上的互补性、经贸往来合作上的互嵌性和区域经济的一体化推动着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发展机遇的共享。中国拥有巨大的内需市场,东盟拥有良好的天然资源和廉价劳动力。这种互补性与合作性是双方资源丰富性与差异性的体现,一方面赋予中国与东盟国家在经济合作上的可能性,让双方的贸易往来可以顺利进行;另一方面也推进了双方在教育领域合作的步伐,促使中国与东盟思考更深层次的合作。

(三)文化基础: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理性诉求

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具有良好的文化基础。中国与东盟高等教育合作有着共同且深厚的文化根基,双方在社会风俗与历史文化上有着同源性,在教育合作上有一定的实践基础。

第一,深受儒家文化影响。儒家思想在2000多年前传入越南,后影响东南亚各国,对东盟不少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和道德伦理产生深远影响,其中文化教育的影响最为深远,至今东南亚很多国家仍然以儒学作为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这种对儒家文化的推崇为中国和东盟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合作奠定了基础。此外,中国—东盟30余年的合作历史证明,儒家思想所倡导的互相尊重信任、和谐共处的理念,是中国与东盟多年来友好合作的基本准则。如今,在推进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和构建更加紧密的教育共同体进程中,儒家思想观点依然可以作为有效依据。第二,语言文字和习俗具有共通性。中国与东盟各国在语言文字上具有共通性,如华语是新加坡官方语言之一,华语是马来西亚的通用语言,粤语在泰国很流行;在越南、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柬埔寨等国家拥有大量华文媒体及华文受众[6]。此外,中国与东盟各国在习俗上的共通性表现为共庆相同的节日,如春节是东盟不少国家的法定节假日。第三,具有良好的教育合作基础。一是创建教育平台,促进可持续发展。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机制建立距今已有15年,在人才往来、教育交流、科研协作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成为双方最具代表性的政府间教育合作平台[7]。此外,截至2022年底,中国高校开设了东盟10国官方语言专业,东盟国家建设了30多所孔子学院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建教育合作平台,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双方教育合作与交流呈现出良好势头。二是持续升级教育合作计划,实现新突破。2020年,中国外交部公布的《中国—东盟合作事实与数据:1991—2021》显示,中国—东盟双方互派留学生人数超过20万人,提前完成了“双十万计划”的预期,目前正在打造“中国—东盟双十万学生流动计划升级版”。

二、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的问题与挑战

(一)“数字鸿沟”问题依然突出

第一,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带来“数字鸿沟”问题。一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差异较大。东盟各国由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差异较大,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特别是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等国家在资源获取和数字技术支持等方面存在较大困难,亟须借鉴外部国家的先进经验和寻求有效支持。二是数字经济发展成果共享程度低。东盟区域内数字经济合作缺乏系统性,不利于“数字鸿沟”的消弭。三是东盟各国在数字经济发展战略上存在差异。近年来东盟各国持续出台国家数字化转型发展战略,一方面促进本国数字经济加速发展;另一方面,东盟各国政府对待数字经济发展所制定的不同战略,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数字鸿沟”,影响了区域数字合作。东盟各国就数字化转型制定的战略和计划,如表1所示。第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差异较大。一是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从东盟内部看,除了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等国走在数字化转型前列,其他国家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则相对落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不利于双方数字教育合作的转型升级。二是在互联网普及率上存在差异。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79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6.4%[8]。但泰国、越南、柬埔寨、印度尼西亚、缅甸与老挝六国的互联网用户不足国民的50%,各国在互联网速率方面更是参差不齐。三是在互联网成本上存在差异。新加坡互联网成本最低,每月每兆比特仅0.05美元,老挝互联网成本最高,每月每兆比特425美元,东盟各国数字基础设施发展的不均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区域内数据自由流动,进而制约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合作的深度和效度[9]。第三,“数字鸿沟”挤压“数字丝绸之路”发展空间。一是东盟大部分国家仍处于数字化转型的起步阶段。受地理位置、资源条件、社会文化等因素影响,东盟部分国家数字化基础设施数量不足、质量偏低、互联网普及率水平偏低,这些都导致东盟很多国家难以在数字教育合作层面形成有效的互联互通。二是存在数字技术接入和应用的双重鸿沟。这严重制约“数字丝绸之路”的全面发展和红利共享。此外,东盟具有技术优势的国家的数字化程度快速发展,将进一步加剧区域间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带来更大的“数字鸿沟”。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数字丝绸之路”将为中等收入国家提供数字基础设施,或将成为弥合东盟国家“数字鸿沟”和发展数字经济的机会。

表1 东盟各国近年来数字化转型战略

(二)数字安全威胁不断升级

目前,关于网络空间治理、个人隐私保护、数字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立法程度不一,中国与东盟各国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障水平上良莠不齐,仍然存在数据泄露、数据安全等问题,这给中国—东盟建立互联互通的数字教育合作带来诸多安全隐患。第一,网络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风险报告》指出,网络攻击、数据安全、数字权力的聚集和数字化不平等成为全球高发安全风险。中国与东盟各国在推动“数字丝绸之路”建设中的海量数据流和信息流催生大量非传统安全问题。一是数字安全监管方面仍有大量空白之处。数字化发展以数据为核心要素,与传统安全监管相比,具有载体多样性、价值差异大、权属复杂等问题。二是缺乏多元主体协同共治。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隐私保护、数字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等不断涌现和放大,传统的教育治理模式已经无法有效应对。第二,相关法律法规立法程度不一。一是国内法律与国际规则之间存在分歧。数字经济时代国家拥有数据的规模、流动、利用等能力,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各国出于隐私保护、政府执法、产业发展等目的,其国内法律与国际规则之间存在分歧。二是对于数字技术发展的高度多样性与复杂性,各国往往难以使用统一的法律规则加以约束,需要落实到具体场景中进行思考,这给数字教育治理规则的建设带来一定的困难。三是配套制度与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如我国目前已经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在数据共享与开放等方面有了法律规约,但配套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第三,数字安全威胁削弱共识基础。安全的环境是合作的基础。在数字技术融合交织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随着“数字丝绸之路”建设的深化,共建国家对数字安全提出更高要求。一是围绕“数字主权”及其相关地缘政治经济利益,各国在“一带一路”合作下的博弈风险日益突出,也给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带来挑战。二是数字安全威胁导致不良竞争。数字技术的发展一方面深刻影响着各国文化和生活的方方面面,各国对国家利益安全的追求和保护也延伸至网络空间,另一方面容易出现数字安全威胁问题,导致多国数字领域经济合作的不良竞争。

(三)数字教育治理效能不高

第一,数字教育治理规则不完善。作为一种全新的规则体系,数字教育治理规则区别于传统的教育治理规则,数字教育治理规则要以一种新的治理方式和监管手段在教育数字化转型与发展中发挥作用。目前,数字教育治理规则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数字教育治理机制不完善。面对全球教育治理体系的变革,中国—东盟公认的规则和秩序尚未建立,数字教育治理机制远跟不上数字教育合作发展的步伐。二是全球数字教育治理规则仍处于摸索初建阶段。世界各国都有自己的规则且利益诉求不同,尚未形成统一且广泛认可的规则,因此,全球数字教育治理规则仍处于摸索初建阶段。三是数字教育治理规则存在短板。如关于数字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数字教育治理规则的短板给“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与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第二,数字教育治理主体不明确。数字教育治理责任的多样化与复杂性以及在国家地方存在的其他矛盾等,给数字教育治理带来诸多不便,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界定数字教育治理主体并细化相关法律责任。一是数字教育治理行为不够规范。当前中国—东盟数字教育治理的合规意识不够强,无法有效打击违法治理行为,切实推进数字教育治理法律法规制度的落实。二是数字教育治理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阻碍了各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及其渠道畅通。第三,合作的多边利益诉求不一致。“数字丝绸之路”正成为推动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的数字桥梁。但因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的多边利益诉求不一致,数字教育合作相关立法和合作机制保障制度尚未形成,导致跨境人才流动制度灵活性不高,区域内人才双向流动不畅通。

三、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的发展进路

(一)增强数字政府效能,探索数字教育治理规则

第一,重新架构框架,探索数字教育治理规则。首先,缩小“数字鸿沟”。在政府和地区层面,积极开展数字战略对话,将双方数字教育合作的机制统一进行整理与分析,以避免当前相关各种交流与合作机制碎片化和彼此相对封闭的现象发生,同时还要根据高等教育合作的新趋势,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双方磋商协调机制[10]。其次,为解决全球数字治理赤字问题提供思路。中国—东盟要重新审视现有的数字教育治理规则,认真思考未来教育数字化可能产生的问题、把握高等教育合作领域现有的合作成果是推动构建教育数字化合作和构建教育数字化治理规则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此外,通过开展数字治理对话,认识到高等教育合作是加速中国与东盟经济、政治和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催化剂。第二,探索多边治理,构建以数字政府为主导的推进机制。一是作好顶层设计,完善数字政府交流合作机制,如推动“中国—东盟教育高官年度会晤机制”“中国—东盟教育部长圆桌会议”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以此构建更科学的教育合作体系[11]。二是落实数字政府主导推进机制,充分发挥主导部门的统筹服务职能。一方面要加强高等教育合作相关事宜的规划,完善政策制度体系制定;另一方面要做好高等教育合作项目供给与合作安全的维护,在质量评估与监管等方面做好统筹服务工作。三是践行合作主体的教育共治职责,明确主体的利益和权责。通过双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同推进与合力引导来保障高等教育合作的正确方向,促进合作项目的顺利实施。第三,利用现有平台,推动高等教育空间合作建设。首先,双方高等院校要积极利用和充分发挥如“中国—东盟论坛”“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论坛”等现有合作机制的作用,丰富现有机制框架下的高等教育交流与对话内容,加强在学科共建、师生交流、实习实训等方面的共商共建。其次,双方高校要主动参与中国—东盟工科大学联盟和东盟高等教育空间的建设,增加中国—东盟高等院校的交流与对话,如启动参与建设高等教育联盟、东盟高等教育空间等区域性合作组织。此外,在数字政府主导与推动下,支持或扶持非官方性质的组织与机构,与高校形成协同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促进双方教育资源的对接与共享。

(二)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优化数字教育环境

完善的基础设施是推动教育数字化变革的前提。第一,倡导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数字教育平台一体化。一是做好总体规划。根据《东盟数字总体规划2025》的计划,要推动东盟数字发展与合作,将东盟建设成一个由数字服务、技术和生态系统驱动的领先数字社区和经济体[12]。为此,东盟可提升固定和移动宽带基础设施质量并扩大覆盖范围,大力推进移动互联网建设与普及,提高东盟国家的互联网普及率[13]。二是实现从数字教育平台、智慧校园到网络教育空间一体化建设。为了促进数字教育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各国加快引进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兴建大数据中心,创建智慧城市与智慧校园。三是实现数字创新。落实《东盟互联互通总体规划2025》,建立东盟数字数据治理框架,实现数字创新[14]。其中,人员的互联互通包括促进文化、旅游和教育与技术交流,增加东盟内部的国际留学生人数。第二,推动数字技术合作,搭建创新合作平台。一是构建技术转移协作网络。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是目前中国唯一面向东盟的国家级技术转移机构。一方面起到促进中国与东盟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平的科技合作的作用;另一方面则探索出政府引导、创新主体踊跃参与、双向需求畅通的技术转移与科技合作新路径。二是搭建创新合作平台。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推动广西在东盟国家建立了20多个联合实验室或创新中心、12个农业科技园区,如中泰传统药物研究中心、中马北斗应用联合实验室等[15]。还与泰国、马来西亚等多个东盟国家探索建设科技园区,共同促进双方科技企业发展和青年创新创业。三是实施科技创新提升计划。2021年习近平主席在《命运与共 共建家园——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中方将启动科技创新提升计划,向东盟提供1000项先进适用技术,未来5年支持300名东盟青年科学家来华交流。”[16]第三,建设高等教育数字空间,共同创造高等教育的美好未来。首先,东盟高等教育空间建设为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指明方向。2022年,东盟发布《2025年东盟高等教育空间路线图》,旨在加强高等教育区域合作,加大大学生、教师、研究人员和实习生的交换力度,促进和实施资格互认[17]。其次,“中国—东盟多彩智慧学院”于2022年上线,作为中国—东盟数字教育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链接地域时空来汇聚优质教育资源,让教育零距离和让沟通无国界。此外,要明确高等教育在区域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共同加强高等教育领域决策者交流,为年轻人的海外教育提供支持和指导,持续推进数字技术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应用[18],创造高等教育更加美好的未来。

(三)筑牢数字安全屏障,创建包容友好的数字教育生态

第一,加强数字合作战略对接,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党的二十大对加快建设数字中国作出重要部署。我国深入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国家大数据战略,先后印发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等。东盟各国也持续推出国家数字化转型的相关战略和计划。为此,做好数字合作战略对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中国—东盟应凝聚数字合作新共识,在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加强数字治理能力建设、共享数字技术发展红利等方面作出努力,深入推进全球发展倡议数字领域合作,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共创全球发展新时代。第二,创新高等教育数字论坛形式,成立中国—东盟数字教育联盟。数字论坛已成为当下学术交流的重要形式。中国—东盟在高等教育合作交流、学术研讨上主要以数字论坛、数字会议的形式开展。一方面打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让学术交流更具包容性,扩大了参与主体范围;另一方面提升了学术交流的效果,主论坛、分论坛可以同步进行,大大提升效率。一是支持举办东盟—中国数字教育论坛,推动双方合作开展区域数字教育发展研究,并推进区域数字教育标准的制定、智能教育的发展以及高等教育的数字化转型。二是成立数字教育联盟。通过建立全球数字教育合作伙伴关系,与教育技术组织合作建立联络网,分享各国在数字教育领域的经验,成立数字教育联盟,共建具有活力与韧性的教育[19]。第三,完善网络数字空间治理,创建包容安全的数字生态系统。一是坚持共商共治合作理念。通过网络数字空间,搭建体现区位优势和地方特色的数字合作平台,多措并举做好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的前期工作,推动建设科学的高等教育合作体系。二是构建系统完善的教育合作网络空间,促进不同教育主体之间的交流。如广西—东盟华教联盟在广西南宁市成立,目前已吸引129所学校和华文教育机构加入,进一步拓展了中国—东盟教育合作网络空间。三是数字时代潜藏发展机遇也蕴含巨大风险。在网络数字空间治理的过程中,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要共同应对所有挑战。为此,要在平等开放与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推进中国—东盟在网络空间实现更紧密的合作,通过完善网络数字空间治理,创建更具包容性的数字生态系统和教育合作新格局。

(四)构建数字教育合作格局,共建高等教育命运共同体

第一,共商教育合作举措,明确教育是人类的共同利益。中国与东盟各国可在政府统一推动下,建立多层级、多维度的教育合作机制,目前中国—东盟有教育部长会议、高等教育论坛、高校联盟、大学校长论坛、教育服务中心以及教育展览会等等[20]。一是开发设计更全面的国际课程体系,搭建更开放包容的教育环境。二是明确教育是人类的共同利益,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国坚持教育对外开放不动摇,致力于构建面向全球的教育伙伴关系。中国与东盟的高等教育合作要共同推动区域内学生流动恢复到疫情前水平并实现可持续、有韧性增长,共同促进疫情后全球教育复苏。第二,共建数字教育交流平台,打造“数字丝绸之路”。数字教育为高等教育的国际合作开辟出新的格局。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快建设数字中国作出重要部署,截至目前,中国已与16个国家签署“数字丝绸之路”合作谅解备忘录,与24个国家建立“丝路电商”双边合作机制,中国—东盟信息港、中阿网上丝绸之路建设成效日益显著[21]。在此基础上鼓励起草《中国—东盟数字教育行动计划》,提高学生的数字能力和教师使用数字工具教育教学的能力。此外,双方要以共筑“数字丝绸之路”为契机,完善共建国家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实现机制、人员的互联互通。第三,共享“一带一路”建设红利,构建高等教育命运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带给共建国家的红利是有目共睹的,如何利用好这份“红利”实现更高层次的发展,值得中国与东盟各国认真思考。教育共同体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实践形式。建设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共同体是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的理性诉求,也是中国—东盟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共同体的建设应该服务于双方数字教育合作,要落实好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包容互鉴的态度,共谋高等教育合作的创新发展。

四、结语

“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发展对提升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人才质量的培养、促进双方数字教育的转型升级、推动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共同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依托数据和信息在网络世界的流动,中国—东盟助力“数字丝绸之路”的建设,逐步成为数字经济时代构建高等教育共同体和互利互信“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新型路径。中国—东盟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合作、学术交流等各个领域的全方位对接与合作,为东盟欠发达国家提供了强有力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助力东盟国家“数字鸿沟”的消弭,实现经济的韧性增长和促进高等教育合作高质量发展。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教育数字化转型产生的矛盾也将给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带来诸多挑战。而且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共同体尚处于倡议建设阶段,双方的合作相对松散。为此,我国在与东盟各国的高等教育合作中应该始终秉持教育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创新发展中国—东盟高等教育合作的形式与内容,提升合作办学的人才培养质量,主动迎接数字化时代带来的各种挑战,以中国智慧为数字教育发展与高等教育合作双向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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