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瓶颈分析及对策
——以河北省为例

2023-04-19 11:55李潘坡卢秀茹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3年6期
关键词:龙头企业产业化河北省

李潘坡,卢秀茹,孙 祎,李 萌

(1.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河北 邢台 054035;2.河北农业大学,河北 保定 071001;3.邢台学院,河北 邢台 054001)

农业产业化是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方向,而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关键,是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的中坚力量。《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 年)》提出“打造农业产业化升级版”,“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2018 年河北省出台了《关于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推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在落实乡村振兴、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农业“十四五”规划中,河北省亟需聚焦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现状和难题,开展瓶颈诊断、优化顶层设计,提升龙头企业综合竞争力,发挥其对农业产业化的创新引领、提质赋能作用,更好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值。本文通过厘清近年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瓶颈,基于政策绩效导向和农业资源要素禀赋分析,提出促进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的对策。

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特征与意蕴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并形成多种利益联结,能够使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与服务等有机融通,并带动零散型的农户进入流通循环的大市场。龙头企业具备如下一般特征:经营目标追求利润最大化,兼顾企业社会责任,主要体现在与农户、农民合作社等利益联结上;经营层面追求规模化,需要拥有更多的专用性资产投资,创造更高的品牌价值,一般具有较大规模的生产基地或较大数量级的合作农户等;经营产品“精”而“专”,以产业内纵向拓展为主,主要经营种植、养殖等农业中的子类农产品并专长于生产、深加工、营销等领域;经营组织模式因主营农产品类别不同而有所不同,也因与农户联结合作形式而有所差异。

区别于制造业、服务业的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肩负着开拓农产品市场、创新农业应用技术、带动农户增收和促进区域产业发展的重任,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产品贸易发展,推动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近年来,国内不少学者研究了农业产业化中重点龙头企业的成长状况以及其带动作用,部分研究着眼于全国范围,分别从整体发展特点、存在问题及发展展望[1]、龙头企业空间分布特征及其影响因素[2]、以及龙头企业转型与升级情况[3]、带动引领作用[4]等方面来分析;也有着眼于研究某一省份的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状况[5],如针对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融资信贷等问题展开分析[6][7];还有学者针对农业龙头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做了案例研究,突出应关注的重点问题,指出了高质量发展的内涵,以及标准化、品牌化、平台化等实现路径[8]。不过,针对乡村产业振兴新形势下的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的瓶颈分析仍然缺乏。

农业产业化的快速发展离不开龙头企业的创新引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实质就是其自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关键在于找准绩效短板、突破现有瓶颈,以提升产业化质量效益和带动引领作用。无论科技创新、绿色生态发展,还是农村新业态培育、联农组织形式创新,都需要龙头企业率先实现突破和改革,增强创新力、竞争力,以点带面推动农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

二、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现状与绩效

(一)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基本现状

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新阶段,我国农业主管部门以“国家-省-市”三级标准为依据,对“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的”企业进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对获得认定的龙头企业给予税收、金融和财政等政策扶持或优惠支持。2022 年我国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总数达9 万多家(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近0.2 万家),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22 万家。近三年,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信贷财税、用地保障、营商环境等方面得到地方政府不同程度的支持,提高了农业组织化程度,为河北省实现脱贫攻坚、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作出了重要贡献。河北省农业产业化从追求龙头企业数量增长,到强调龙头企业数量与质量并重,如今进入突出龙头企业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的新阶段。

从发展的数量、质量来看,近年受政策利好支持,河北省农业龙头企业呈现数量增长、质量提升的良好态势。2019 年河北省农业产业化拟定重点龙头企业不足610 家,而在2022 年则增长至1 011家。2020 年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额为4 106 亿元,2022 年其销售总额则达6 352 亿元,增长54.7%。在已认定的共7 批次1 959 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中,河北省共获批82 家,占比4.19%,总数在全国排名前10 位。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业内部合作模式不断优化,与休闲创意、观光旅游等新业态相融合的产业化拓展模式不断丰富。近年在全国率先提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经营模式,带动44.7 万农户直接参与到产业链中,农户增收总额327.8 亿元,户均增收7.4 万元。

从空间布局分布来看,河北省各地级市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布相对均衡,与各地农业自然资源禀赋优势、农产品生产规模等基本匹配。2022 年邯郸、保定、唐山、石家庄、邢台等5 市的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拟定重点龙头企业)均超过100 家,冀南、冀东、冀中等均有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聚集百家以上的地市;北京、天津周边的龙头企业聚集布局明显,京津周边省级龙头企业占比超过51%,体现了农产品直供京津的地缘优势和市场需求[9]。河北省部分县市区培育了一批特色产业,依托或引导龙头企业进驻产业园区,在县域空间分布相对均匀,省内多数龙头企业呈现各县域零散分布并与产业园区共生发展的态势。

从实力结构分布来看,河北省各地市之间农业龙头企业实力差异较大。省级龙头企业既有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今麦郎食品有限公司等知名龙头企业,也有河北九维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新生代企业,基本形成“老、中、青”三代发展的梯队格局。然而,省内农业龙头企业更多的是刚发展起步的县市级龙头企业,在技术创新、订单农业、加工物流、产品营销、联农带动等方面还有提升空间。在特色蔬菜、特色水果、渔业等7 类农业特色产业上,河北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实力相对较弱,全国性重点龙头企业不多。

(二)河北省农业龙头企业创新发展的绩效特征

目前,国内针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或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实现路径等系统研究相对较少,以现状为基础、以问题为导向的应用性研究居多,对龙头企业创新发展或高质量发展的绩效分析是研究重点。相关研究显示,农业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包括高农产品质量、高经济效益、高环境友好度、高社会效益等四个维度,其高质量发展内涵涉及品牌质量、技术开发、投入产出经营、联农增收、生态环境保护、三产融合发展等多方面考量[10]。因此,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创新发展并不是单一的技术驱动发展或者技术转型发展,也不是单一的科技创新维度,还涉及品牌开发的创新、内部管理的创新、业态融合的创新、联农开拓市场的创新等方面。这是农业龙头企业区别于制造业龙头企业的重任担当,也是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农村三产融合等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历史使命要求。

规模大、实力强的龙头企业在加快农业现代化、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等方面能作出重要贡献,不断壮大升级已成为龙头企业发挥带动引领作用的应然选择。从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指标来看,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绩效情况包括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建设原料生产基地情况、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情况、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情况等方面。2022 年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指标数据显示,农业产业化水平持续提高但增速需要保持。

从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绩效特征来看,当前河北省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壮大发展需在引领乡村产业发展和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其重点绩效特征包括:增强综合实力,提升总资产规模、固定资产规模、销售收入、资产报酬率;拓展产业门类,从事农产品精深加工流通和新产业新业态,注重农业全产业链打造;增强科技创新力,建立技术研发中心、获取省级以上科技奖励,通过ISO9000、HACCP 等质量认证,获得绿色、有机或地理标志等认证;提升联农带动能力,与农户建立多种利益分配、利益调节、利益补偿等合作方式,形成多方共赢的产业化共生局面;提升带动农户增收数量、辐射带动农户就业数量。

三、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的瓶颈

遵循农业资源要素禀赋理论,结合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状分析,实现其创新发展的技术、品牌、数字资源、人才、合作利益方等关键要素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

(一)企业技术研发及内驱创新动力不足

整体来看,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技术研发与创新方面存在研发经费投入偏低、研发人员缺乏、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乏力、转化吸收技术成果能力较弱、与高校科研院所融合不够等特征。2021年河北省农副食品加工业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比0.47%,食品制造业的研发经费占比仅为0.34%;2020 年,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科研投入不足45 亿元,仅占销售收入的1%。产后深加工、科研创新与技术升级仍然是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短板。而研发投入与企业自身发展实力和资金运营水平紧密相关,也受到企业创新发展战略和内在驱动力影响。

(二)农产品品牌打造与营销推广乏力

河北省龙头企业一些代表性产品没有实现高水平的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管理,缺少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明星品牌和农业产业化标志性品牌。截至2022 年,河北省、山东省两省地理标志商标总数分别为32 件、884 件,农产品地理标志总数分别为50 个、351 个,河北省品牌农产品数量明显偏低。已有农产品品牌文化内涵不突出,没有很好结合地方优秀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内容;品牌推介、宣传营销等形式不够多样化,与新时代“互联网+”营销融合度并不高,品牌影响力较弱。这与龙头企业对品牌的开发方式、营销推广策略有较大关系,品牌提升及营销遇到瓶颈。

(三)企业数字农业技术应用与运营跟进缓慢

河北省部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字化建设认知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应用相对滞后,导致数字农业技术产品研发率、转化率、产业化程度都不高。龙头企业的数字农业应用运营机制不健全,应用农业信息技术的项目覆盖面偏窄,在产业技术推广、行业决策服务等宏观层面的信息技术渗透率较低。部分地市龙头企业的数字农业、智慧农业项目建设缺乏前瞻性,影响力不高。这体现了龙头企业对数字化、智慧化技术应用的反应偏慢,技术推广需要外部推动和协助。

(四)企业内部经营与人力资源开发提升不足

2021 年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百强名单显示,山东省有14 家,北京市有10 家,而河北省作为农业大省不足10 家。2022 年中国农业企业100强中河北省仅占3 家,500 强中仅占9 家。河北省农业龙头企业创始人或董事长多为农业技术出身或本地农民企业家,其内部管理机制变革少,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深度不够,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龙头企业缺乏高层次管理人才,同时对生产加工、市场营销、技术研发等方面所需技术人才的引进不足、培养乏力,企业专业人才储备不足。人力开发与内部经营等管理问题既有龙头企业自身的局限,也有行业的共性问题。

(五)带动农户的利益联结与激励困难

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规模相差较大、地市间发展速度不均衡,市县级的龙头企业难以充分带动农户生产积极性。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农户和龙头企业利益分配、利益调节、利益保障机制并不成熟,缺乏利益引导与激励机制;部分龙头企业与农户没有形成牢固的利益共同分配、风险共同分担的联结机制,农户的向心力欠佳。松散的利益联结在企业与农户发生利益冲突时导致爽约,双方的利益都无法得到保障。

不同类型的龙头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可能面临类似的瓶颈,破解这些难题既要考虑市场、政策和环境等客观因素,也要考虑企业主观因素,兼顾外部和内部影响,需要龙头企业、地方政府、农民合作社、科研院校等相关利益方协同研究,分类施策、对症下方,并形成合力突破难点。

四、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对策

结合河北省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背景及其农业资源禀赋,着眼其龙头企业发展面临的难题诊断,拟从六个方面由内至外提升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水平,不断增强其综合竞争实力。

(一)加强技术创新与联合研发,搭建平台促进技术集成与升级

农业龙头企业应立足自身积累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内培外引”“弹性聘任”加大人才引进和联合研发,主动参与全产业链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和新模式应用。首先,龙头企业需完善自身技术研发的激励机制,健全可持续的技术创新动力机制。其次,与京津冀高校(含高职院校)联合打造“政产学研用”资源集聚融合的技术研发平台,企业、高校联合申报、承担科技项目,开展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开拓新品系、研发新产品;重点加强农产品深加工技术应用创新,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增强自身产业技术创新话语权。再次,龙头企业需注重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开展集成创新,不断升级产品结构与技术;适时推动政企校多方合作发展集群电子商务、智能物流、协同创新平台,助推产业技术升级。

(二)培育农产品名优品牌,加快发展品牌农业特色产业

政府应引导龙头企业重视品牌培育、维护与提升能力,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地方政府应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强化质量控制,加强农产品品牌孵化。推进“三品两标”建设,即大力发展“三标一品”及“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引导龙头企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争创河北知名品牌、中国质量奖等。政府支持龙头企业立足地方优势,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成员开展品牌共建共享。利用数字平台创响品牌农业,引导龙头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品牌;最大化资源禀赋效率,培育一批“名、优、特、新”的农产品品牌,提升品牌公信力。支持龙头企业参与河北省“冀产农产品品牌计划”、企业品牌价值提升工程,提升农产品品牌溢价能力。此外,龙头企业应发展产品体验连锁店、品牌直播、生鲜智能配送等多样化、亲民化营销方式,丰富品牌营销形式。

(三)拓展示范性智慧农业平台,提高产业链数字化应用水平

龙头企业应积极落实河北省已有的智慧农业建设规划,在农业项目中因时因地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拓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建设项目。首先,农业龙头企业需积极应用数字技术,整合产业链上中下游的信息资源,打造产业互联网等生产性服务共享平台,带动上中下游农户、家庭农场等主体协同发展。其次,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应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建设特色产业数字中心,加强对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全链条的数字化改造,应用区块链技术加强产品溯源建设,提高特色产业全链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再次,采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发展智慧农业,在智慧种植、智慧畜牧、智慧渔业、智慧种业、智慧农业等新业态领域形成特色和突破。此外,龙头企业应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提供智能化、网络化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增强产业带动与技术辐射能力,切实发挥龙头智能带动效应。

(四)强化人才培养与培训质量,提升企业可持续经营管理水平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和管理风险。加强对生产、研发、营销等方面所需高层次技术人才的引进,柔性引进或聘请知名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的技术专家、技能高手等。龙头企业应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与涉农高校和职业院校合作共建产业学院、校外实训基地等,依托生产基地、产业园区等加强产业链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同时,龙头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先进的农业管理标准实施企业规范化运作,开展产业化管理模式改革创新,完成从企业管理经营到行业经营升级,真正做到产业龙头企业的管理示范作用。

(五)创新金融信贷支持举措,用好专项资金提升抗风险能力

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在财政、金融、保险和税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优化农业信贷担保服务,落地相关政策措施来完善农业企业信用担保工作,如创新抵押担保物范围和产权流转机制,允许企业以土地和地面附着物来抵押贷款。政府应引导和协调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供应链信贷产品,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加大对龙头企业及全产业链主体的金融支持。银行机构可简化贷款程序,提升授信额度,适时延长贷款期限。另一方面,龙头企业应用好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重点提升省级龙头企业的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产销带动能力。如扶持专项资金可用于贷款贴息、担保补贴及担保奖励等农业产业链金融发展[11]。龙头企业可联合同类企业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农业产业化增信基金,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提升抱团发展抗风险能力。

(六)完善联农利益联结机制,打造全产业链利益共同体

大力支持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杜、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发展“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根据产业特性和产品特点,龙头企业应不断完善与农户、农民合作社等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积极建设省级或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利益共同体[12]。围绕县域农业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应前端联结农业研发、育种、生产等环节,后端延展加工、储运、销售、品牌、体验、消费、服务等环节,为合作农户提供农资供应、技术集成、培训指导、农机作业、市场营销等“产前+产后”的全方位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应推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间紧密合作,开展技术共享、信息共享、渠道共享、平台共享等,提高资源的利用和产出效率,努力实现联合体成员全体增收、受益,实现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资源利用的帕累托最优。

河北省正处于农业产业化由高速发展到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期、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期、乡村产业振兴的成长期,急需将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并与农业特色产业、区域主导农业产业提档升级紧密结合,提升龙头企业综合竞争力,带动传统农业向科技农业、品牌农业、数字农业、质量农业等转型发展、提质赋能。河北省农业产业化应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能动性,完善农业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全产业链建设,发挥农业多功能性优势,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最终实现以龙头企业为牵引的农业产业化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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