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然之境、现实境遇与发展路径

2023-05-13 13:24毛奕峰
关键词:全过程民主数字

毛奕峰

(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基地,江苏 南京 210016)

政治哲学扎根于特定时代的政治生活,是政治活动的“元理论”[1]。自近代民主政治问世以来,以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人为代表的奴隶制政治哲学流派、以奥古斯丁和阿奎那等人为代表的神权政治哲学流派日渐衰颓,对于自由、平等、宽容等旨在变革封建统治、摆脱宗教束缚、实现民主诉求的政治价值的探讨,成为政治哲学的重要议题。然而,不论是较早阶段的契约论政治哲学、自由主义政治哲学,还是后来出现的“民主社会主义”政治哲学、社群主义政治哲学等,都将民主抽象为先验的价值,含有明显的“乌托邦”性质。唯物史观表明,民主的发展是一个不断催生新内涵、不断克服新问题的动态过程,政治哲学理应随之展开新的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兼顾政治传统、具体国情、时代走向的新民主模式。在数字技术的作用下,全过程人民民主从现实社会延伸至数字世界,形成基于数字技术的数字化全过程人民民主,进而以富有张力的价值理念与极具活力的政治模式擘画了民主政治的全新图景。在数字时代,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哲学研究之所以必要,正是为了构建顺应时代潮流的理想民主政治,并使之不断化为现实,从而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全新诉求。

一、 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民主意涵

“民主”“选举”“专制”等概念广泛存在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文本中。从《博士论文》对人的自由意志的肯定,到《共产党宣言》对“自由人联合体”的初步描绘,再到《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对社会发展规律、阶级起源等问题的详尽阐述……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内蕴的民主思想逐步显现,且日趋丰满。结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时代背景,其民主思想尽管诞生于资本主义机器大生产阶段,尚未涉及数字时代,但其中的不少论述至今依然有着重大指导意义。基于此,有必要明确其在民主上的基本观点,并从中汲取有益元素以指导数字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

民主主体上,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主张人民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体性地位,宣告其民主思想蕴含的阶级属性,为数字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主体的界定提供了启示。在资本主义民主政治下,“人民”被视为一种用以维护资产阶级统治、掩盖阶级剥削事实的抽象概念。马克思将“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2]作为历史的前提,指出了人所特有的“类本质”属性,强调了人的现实性与社会性,还原了人的真实形态,使“人民”不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包括工人、农民等多个阶层的复合概念。此外,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真正的民主制”的本质在于人民主权,是“多数人”的政治实践决定了民主的历史走向,而不是社会的“少数人”。

实践向度上,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指明资本主义社会必然带来虚假民主,折射其民主思想仰赖的经济基础,为数字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物质条件的建设提供了启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私有制的存在使“直接生产者、生产者大众、工人的消费和生产彼此完全不成比例”[3],令资本家掌握着可观的社会财富与政治资源。广大无产阶级则游走在勉强维持自身生存的边缘,更遑论获得平等的政治地位、参与日常的民主政治。在“拜物教”、劳动异化、技术异化等资本主义社会痼疾的多重影响下,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差距被显著拉大,无产阶级在经济与政治上的生存空间被不断蚕食。进言之,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无法实现“真正的民主制”。为此,马克思恩格斯主张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从而为“真正的民主制”的到来提供有利的经济基础与制度条件。

价值追求上,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谋求人与自我、人与人之间和谐共生,揭示其民主思想美好的未来图景,为数字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宏伟蓝图的绘制提供了启示。资本主义社会私有制与资本逻辑的存在使人变得自私而狭隘,社会充满了种种不和谐的因素。为改变民众的悲惨境况,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工人革命的首要任务在于获得民主。至于未来理想社会中民主政治的具体模式,他们并未作详细描述,而是提出“自由人联合体”的构想,彰显出强烈的和谐诉求。

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是发展的理论,不是僵化的教条。其对“真正的民主制”的合理预设,揭示了其开阔的历史视野与浓厚的人文关怀。其对未来民主的不尽描绘,则说明了民主政治的无限可能,而数字时代的到来及其与民主政治的碰撞,更是有力地印证了这一点。历史与实践表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具有科学的分析视角、崇高的价值取向、强烈的人文关怀等特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理论依据与价值源泉。在新时代,中国民主政治不论发展到何种程度,都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合理内核,唯有如此才不会发生颠覆性的错误。

二、 数字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然之境

在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中国化时代化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应保持与之相呼应的基本特质——“既彰显出对人类现实政治生活的关注和建构,又表现出对应然性政治理念的追问和批判”[4]。基于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关于民主政治的有关论述,结合新时代中国发展的具体实际,探寻数字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然之境,是数字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有之义。

1. 顺应时代大势,立足“数字民主罗陀斯”

“人的判断力的多样性、复杂性和歧义性是技艺的敌人”[5],对技术保持理性的批判是必要的。客观而言,技术本是一种推动人类社会变革的中性力量,可有时却会在部分群体的不当运用下对人类社会造成诸多消极影响,出现技术异化。在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年代便存在着技术对人的压迫,存在着“技术利维坦”①利维坦,《圣经》中的一种海怪。霍布斯用其代表强势国家(政府)。此后,利维坦常被指代为某种由人类制造出来却又日益反噬人类自身的异化力量。“技术利维坦”代表技术的异化及技术对人的压迫。。他们在批判技术异化之余,也肯定了技术对人类社会发展的进步意义,视其为“伟大的历史杠杆”[6],认为技术压迫人的根源在于资本对技术的控制,坚信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技术“不仅成为人人有份的东西,而且也摆脱掉政府压制和阶级偏见的桎梏”[7]。可见,马克思恩格斯并不否定技术发展带来的进步意义。他们认为,驱使技术压迫人的不是技术本身,而是资本。是故,技术并非注定成为“技术利维坦”。同理,也不能将数字技术与“数字技术利维坦”先验地简单等同,认为数字技术必然带来新的压迫。面对数字民主的时代潮流,“摧毁数字”的做法无异于饮鸩止渴。马克思曾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文中借“这里是罗陀斯,就在这里跳跃吧”[8]来阐释政治理想与社会现实之间的辩证关系,指出社会主义事业的艰难曲折。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向着理想目标前行中亦充满了艰难险阻,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如若脱离了具体时代造就的“罗陀斯”,则注定是没有前景的。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数字化发展的序幕已经拉开,应紧跟时代变革继续发展数字民主,不能因担忧其中的挑战而止步不前。化用马克思所引用的那句话,即“这里是‘数字民主罗陀斯’,就在这里跳跃吧”。

2. 坚持人民至上,构建“数字民主共同体”

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表明,民主政治是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是个人自由与集体行动相统一的生动呈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数字化发展在本质上从属于现实实践,其数字化发展不能完全脱离现实社会的民主政治。数字化发展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对现实社会民主政治的完全替代,而是作为现实社会民主政治存在样态、具体功能等的延伸与补充。所以,人在现实社会中的自由与在数字世界中的自由应当是辩证统一的。现实社会的自由为数字世界的自由提供了基本的道德伦理与法治规范,后者则为前者提供了更宽广的实践场域。进言之,数字世界中的个人自由要以现实社会中的个人自由为尺度。由此观之,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关于自由的基本观点同样适用于分析数字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自由问题。不同于唯心主义以抽象的“自我意识”为出发点来看待自由的做法,马克思从唯物史观的角度还原了人作为“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本质属性,指出了人所具有的社会意义。马克思将人的自由与“自由人联合体”相统一,视个人的自由为共同体下的自由,认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有自由全面发展的可能。数字世界是“现实的个人”化为“数字的个人”并由其联合而成的虚拟空间。联系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理想预设,数字世界理应是“自由人联合体”的某一表现形式,只是这种联合体表现出的是一种相对较弱意义上的共同体。即便如此,“现实的个人”在数字民主中的虚拟自由也应以不损害集体利益为前提,因为真正的民主政治的目的始终在于实现社会和谐,致力于“自由人联合体”的构建。“对于自由价值的维护即是对人民主体性的尊重和人民主体地位的保障”[9],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数字化发展中只有做到虚拟自由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打造出服务于促进“自由人联合体”构建的“数字民主共同体”,才能保障个人在享有数字民主虚拟自由的同时,享有其作为“现实的个人”在现实社会的真实自由。

3. 追求公平正义,推动数字民主共发展

全过程人民民主遵循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社会主义的固有属性决定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不同于资本主义“金钱式”民主的人民民主,决定了其价值诉求与目标指向在于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且始终设法避免资本、数字资本统摄民主政治的情况。如今,我们“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10],不仅要实现物质上的共同富裕,也要实现政治、精神等方面的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11],是实现高质量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就此意义而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遵循共享发展理念,让民主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发展数字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亦然,应当发挥数字民主在改善精神风貌、正确引导舆论等方面的作用,防止民主政治的“躺平”与“内卷”,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另外,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共产党人的智慧结晶,本就赓续了胸怀天下的特质,主张世界各国的共同发展。长久以来,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张民主多元、拒斥“民主输出”,在世界范围内表明民主多元的合理性与必要性,成为世界了解中国民主优越性的又一窗口,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与全人类共同价值的践行起到积极作用。在数字时代,面对西方国家利用数字民主霸权与数字殖民主义致使国际社会动荡不安的国际形势,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数字化发展中应当坚守民主多元、和平发展等理念,为世界送去解决数字时代民主争端的价值典范与可行路径,让世界各国共享数字技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带来的发展福利。

三、 数字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现实境遇

数字技术与民主的相遇,为现代民主的演进提供了具有革命意义的推动力与创造力。这一变化既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开辟了新的模式与前景,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与挑战,影响着其应然之境的实现。

1. 数字技术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多维赋能

西方国家较早关注民主的数字化发展。以马克·斯劳卡(Mark Slouka)提出“网络民主”(Cyber Democracy)概念为起点,围绕数字民主的研究逐渐进入人们视野并成为研究热点。此后,出现了“数字民主”(Digital Democracy)、“虚拟民主”(Virtual Democracy)等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诸多概念。这些概念尽管表述不同,但都指向科学技术影响之下的民主政治。长期以来,西方国家已经形成相对成熟的数字民主,网络投票、网络竞选等方式也已成为政党竞争、政治宣传、资金筹措等方面的重要手段。

在中国,科学技术在民主政治发展中同样扮演着重要角色。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要归于科学技术对人们日常生活的持久变革。放眼现代中国,微信、支付宝等手机应用冲击了以现金为主体的货币体系,成为人们常用的支付工具;天猫、京东等购物软件冲击了实体店铺的商业体系,成为人们常用的购物平台;斗鱼、虎牙等直播平台冲击了电视节目的传播模式,成为人们常用的网络媒体。不可否认,我们确已步入数字时代。数字技术的广泛使用,不仅变革了中国人民的生活方式,也变革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比如,会议场所的地点由“线下”为主到“线下”“线上”并举、社情民意的收集从实地考察到网络广泛征集等,无不展现出数字技术的非凡力量。

相比之下,中国对数字民主的研究与应用较西方晚。究其原因,这与彼时中国较低的技术水平和较低的网络普及率有很大关系。不过,这并不妨碍中国数字民主在后续发展的部分环节上赶超西方,在坚持的价值取向上胜过西方,在取得的治理成效上优于西方。基于西方数字民主的种种利弊问题,党尤为注重平衡数字化与民主政治之间的关系。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数字化发展中保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特质,如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公开透明的政治过程等。不过,在数字技术的深层作用下,又表现出诸多不同于传统民主的特点:

一是更广泛的政治参与。从民主政治的覆盖面看,全过程人民民主注重政治主体的全面性,但部分群体在参与政治活动的过程中容易受到距离遥远、交通不便、空间有限等因素的制约,致使其参与民主政治的热情遭到削弱。而数字民主受到的时空限制较小,可以让人们通过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随时随地了解政治动态、发表个人观点、参与话题讨论,拓宽了人们参与政治活动的渠道,对于调动人们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是更高效的信息掌控。从民主政治的涉及面看,全过程人民民主注重政治议题的丰富性,但部分议题在收集、总结、确定等环节中容易受到人力、物力等因素的制约,致使信息掌握不够全面、议题设置不够完善。而数字民主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受到的限制较小,可以通过大数据、算法等技术迅速整合各类信息,并及时找出人们关注的重点问题,加快各类信息的收集与处理,对于节省调研时间、减轻干部负担、加快资料整理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三是更平等的民主协商。从民主政治的互动面看,全过程人民民主注重政治对话的平等性,但各参与者在身份地位、个人知识、表达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不利于弱势群体在面对面交流中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致使有关部门无法完整接收不同方面的意见,损害民主协商的实际成效与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而数字民主则以数字化的形式避免了人与人的当面接触,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中进行,对于各阶层的平等交流与意见的充分反映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四是更及时的政务公开。从民主政治的知情面看,全过程人民民主注重政策执行的透明性,但在过去的政策执行中既存在部分执行者对政策误解、曲解等情况,也存在“蜻蜓点水”“隔靴搔痒”的形式主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阳奉阴违的行为,致使民主政治的时效性、正确性、连续性受到损害。而数字民主让参与者可以通过网络监督来时刻了解政策实施的具体阶段、产生的即时影响、面临的现实问题,对人们知情权的保障与“阳光政府”的打造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2. 数字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多重危机

在西方,数字民主起初被寄予填补代议制不足、挽救民主危机等厚望,在相关实践中确实对民主政治的推进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脸书”(Facebook)、“推特”(Twitter)等平台的兴起,却使其民主政治变得扑朔迷离,甚至产生“后真相”政治与“信息专制”。此外,凭借数字技术在信息传播上的便利性,数字民主有时也会成为部分西方国家进行“民主输出”的“幕后帮凶”,给世界政治秩序带来灾难性后果。所以,数字民主是一把双刃剑,人们对于数字民主的看法也是臧否相杂。

数字时代,几乎每个个体都可以借助移动终端成为发布信息的信息源、民主政治的参与者,这就使得民主生活的信息量陡然增多。不仅如此,西方敌对势力从未放弃对我国意识形态的侵略与颠覆,且人们自身存在一定的非理性思维,数字技术也存在一定的安全性问题。在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全过程人民民主面临的潜在问题以及治理这些问题的难度也是与日俱增。大体而言,数字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发展中主要存在以下危机:

一是“数字鸿沟”裂隙之下的价值隔阂。时至今日,我国各地区在资源禀赋、地理风貌、经济状况等方面的差异依然存在,不同地区在数字基础设施的完善性、数字产品的普及率等方面亦有所不同。相较而言,东部地区的数字民主建设要强于西部,城市范围的数字民主建设要强于周边农村。此外,由于老年人对数字技术的接受力整体上不如青少年,低收入群体对数字产品的承受力整体上不如中高等收入群体,低学历群体对数字文化的领悟力整体上不如高学历群体,这就使得不同群体之间在对数字民主的兴趣程度、欢迎程度、熟悉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如此,“数字富裕者”可以更为便利地获得与利用更多数字资源,不断提高其在数字民主中的话语权,“数字贫困者”则主动或被动地“低语”“失声”。于是,两者之间便容易形成价值隔阂。

二是“信息茧房”困顿之下的价值固化。数字技术为人们相互交流提供了便利,并形成基于特定价值观念、兴趣爱好、生活需求等的各类“圈群”。在不少“圈群”中,同质化的信息又被加强,形成“回音室”效应。在一些“意见领袖”的带领下,不少人又会产生“搭便车”心理,继而出现思维僵化、心理依赖、行为趋同。而那些看起来与群体格格不入却是具有建设性意义的观点,极有可能在同质化的声音中被逐步消解。算法推荐虽然解决了人们在选择上的难题,却也在一定程度上缩减了可以选择的范围,因为其常通过用户与信息的高度匹配来推送用户所喜好的内容。此种模式下,人们大多接受的是相似的信息,导致其既难以全面了解民主生活的全貌,也难以对民主问题加以全面思考。

三是匿名交流盛行之下的价值失范。数字时代,人们在数字世界中多以虚拟身份示人。数字世界里,教师、医生、工人等不同身份都被简单抽象为“网民”,不少人的真实姓名也被各类符号所替代,而男女之间的性别差异更是变得“微乎其微”。交流上的“本人缺场”与身份上的高度抽象,给部分群体带来一种可以在数字世界为所欲为的错觉,让其极大地克服了对自我身份的顾虑与不自信,暂时搁置现实社会的伦理道德、职业操守,表现出非理性、不受拘束的一面,出现价值取向上的失范问题。有时,亦会形成盲目跟风、肆意妄为的“网络民粹主义”,使舆论“从民意发酵和舆论声讨加速演变为鼎沸喧嚣的民怨民愤民怒民恨”[12]。

四是不良资本渗透之下的价值混乱。资本逻辑的存在,让一些资本以无所不用其极的方式对民主政治进行渗透,并从中疯狂敛财。数字时代,其逐利的手段显著增多,剥削的形式更为隐蔽。一些资本通过非对称的信息优势,以兜售社会舆论的“爆点”、渲染“悲天悯人”的情绪、助长“娱乐至死”的风气等方式,获得可以变现的惊人流量,冲击着民主政治的严肃性。在这一过程中,西方敌对势力又利用数字技术无时无刻不在传递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并辅以断章取义、恶意歪曲等手段肆意抹黑、攻讦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民主,以期降低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弱化主流意识形态的统摄作用,实现其殖民扩张、称霸全球的野心。

五是数字技术顽疾之下的价值迷思。在参与数字民主时,人们既渴望获得充足的资讯,也希望个人隐私不被侵犯,既渴望更具现代化的参与模式,也希望获得更为高质量的数字化体验。然而,数字民主安全问题的频频出现却让人难免心生失落,质疑其价值所在。一方面,信息安全、技术壁垒等历史性问题的存在是既定的事实;另一方面,数字民主制度保障的不足、数字技术的异化等现实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例如,我们在使用部分平台时会遇到诸如“不同意即无法继续使用”“请先勾选协议”等“霸王条款”与“用户须知”。又如,人们在各类公众平台的一系列行为可能会被长久记录,而其中的部分内容又可能成为某些个体的“黑历史”、某些事件的“导火索”或某些观点的“历史依据”,让人们在某些场合、某些问题上变得“谨言慎行”。从一定意义而言,人们自踏入数字世界起,就处于被信息跟踪与监控的状态,人们在享受数字技术带来的民主政治红利的同时,也愈发体会到数字技术对民主政治与个人行为的束缚感。总之,数字技术不是完全安全的中立性力量,在没有彻底解决数字技术自身顽疾并提供健全的制度保障前,数字民主对传统民主所起到的辅助作用依然是有限的。

四、 数字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可行之径

数字技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态势加速变革人们的日常生活,引发了当代民主政治的多重革命。可其中的关键在于,先进的数字技术并不必然带来高质量的民主政治。在数字技术作用下,全过程人民民主虽有所发展,但离其理想状态仍有差距。如何处理数字技术的勃兴与民主政治未来发展之间的关系,如何引导数字技术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机结合,是数字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直面的问题。对此,可从诸多方面促进数字技术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互动发展。

其一,有效展开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树立正确立场。民主政治的稳定有序发展既依赖于合理的制度安排,也离不开人民的优良素质与正确立场。为此,需要发挥思想政治教育铸魂育人、立德树人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大思政课’我们要善用之,一定要与现实结合起来。”[13]全过程人民民主承载着鲜明的价值取向,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上好“大思政课”相结合,是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现实所需。数字时代,在扩大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场域之余,也不能偏离主流意识形态。这就需要进一步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仅要使其扎实于数字世界之“外”,也需要使其落实于数字世界之“内”,从而培育基本的交往理性,使人民更为有序地参与数字时代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方面,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掌握舆论导向,积极宣传正能量,确保政治正确。党和政府要强化与数字民主相关的顶层设计与战略规划,加强对数字平台的管理,斩断不良资本的运作链条,使数字平台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引导其坚持“内容为王”,优化“议题设计”,重视对不良消息的严格管控。另一方面,应使主流意识形态贯穿于数字民主的各个阶段,建立数字世界的交往准则,引导人民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使其准确辨识数字世界非理性、不正确的观点,并予以自觉抵制。

其二,大力推动数字技术向善发展,避免数字异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数字化发展需要坚实的数字基础设施,以及先进的数字技术手段。新时代,我国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与数字技术发展上已取得诸多成果,但必须清醒意识到,我们在不少领域依旧存在短板,区域与区域之间依旧存在数字化发展上的不平衡不充分现象,不同群体之间在认识、接纳数字化等方面亦存在差异。这就需要继续深化发展数字技术,加强数字化教育,培养符合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要求的、具有过硬本领的数字化人才,为数字民主提供坚实的技术与人才支撑。再者,要充分考虑到各区域、各群体之间的发展实际,公正合理地分配数字资源,有计划、有目的、有层次地逐步实现数字民主的全覆盖。具体开展时,可以优先选取部分自然条件较理想、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作为试点对象,从其数字民主的发展实际中总结出具有普适性的宝贵经验供其他地区参照。当然,也要正确认识数字技术的潜在风险,努力规避其带来的异化问题。具体而言,应保持对于数字技术的批判意识,在其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交互作用中强化伦理规制,以正确的价值观念引导数字技术的合理运用,充分保障个人隐私,切实维护人格尊严,实现数字技术与伦理价值的协同发展。不仅如此,还需要对研发人员定期开展教育与培训,坚定其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理想信念,使其形成良好的政治素养,创造出更多有益于民主政治发展和更符合主流意识形态的数字技术、数字平台与数字产品。

其三,科学完善数字民主运行机制,激发人民活力。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14]。为使其在数字化发展中依然保持该特质,就需要始终保证广大人民有序参与数字民主、享受数字民主成果的基本权利,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激发人民在推动数字民主发展、创造数字民主成就等方面的巨大活力。一是要从思想上正确认识数字技术,将其视为获取民意的全新渠道,不应对之产生回避、厌恶、畏惧等不良心理。二是要从规律上把握人民在数字世界中的交往模式、话语特征、关注重点,善用网络热词、流行话语,巧借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形式,使数字民主更贴近人民生活,提升人民对于数字民主的接受度、认同度、参与度,实现数字民主“飞入寻常百姓家”。三是要从模式上创新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积极建设“数字人大”与“数字政府”,畅通数字民主的沟通渠道,有效保证人民的全过程参与,及时解答人民的疑难问题,虚心接受人民的中肯意见,耐心疏导人民的心中积郁,有力回应错误的思想观点,自觉接受人民的全程监督。

其四,建立健全数字世界法律体系,加强制度供给。法律的关键作用在于填补道德缺位,更好保障公民权利、规范公共权力。数字世界不是无法之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15]这对党在数字时代的法治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揭示了党在数字时代统筹数字发展与法治建设的工作导向。新时代,我国在数字世界的法治建设方面不断取得突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但在数字民主的法治建设上仍存在提升空间。在全过程人民民主数字化发展过程中,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能够体现广大人民意志的、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确保人民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正确行使个人权利、积极履行相应义务。与此同时,也要进一步落实网络实名制,建立数字世界信用档案,加强数字世界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于公共权力的约束,对于恶意散布谣言、肆意发泄不良情绪、故意扰乱数字民主秩序的部分人群及时依法惩治并作警示。从而,既为具有真凭实据、真知灼见的有益声音畅通渠道,广开言路,又能合法合规地处理数字世界的违法乱纪行为,逐步打造清朗的数字世界,为全过程人民民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 结语

纵观人类历史,哪个国家抓住了技术革命的红利,其综合国力便可以得到显著的提高,并为其国民争取到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伴随科学技术的革新,人们关于数字化生活的不少内容已然化为现实。尽管数字化也带来了种种问题,出现了“算法黑箱”(Black Box Algorithms)、“监控资本主义”(Surveillance Capitalism)等具有“反数字化”性质的概念,但数字化的发展脚步并未因此而停滞不前。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数字化发展势不可挡。数字技术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也带来了新的风险挑战。在数字技术影响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不少内容都会在数字世界得到一定展现,并成为衡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成效的重要标准之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理应成为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先行者’与‘示范者’”[16],不能因其中问题的复杂就选择逃避,而是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为引领,为其构建理想的应然之境。并且,也要合理利用数字技术,正视数字民主的建设短板,采取及时有效的科学举措,进而实现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创造性转化与发展,彰显数字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防范风险能力及其优势,扩大中国式现代化的国际影响力、信服力、号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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