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逻辑理路及文化向度

2023-09-27 15:33孙健何紫菱
关键词:乡村文化振兴新乡贤乡村治理

孙健 何紫菱

摘 要: 乡贤治村在中国国家治理中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和现实基础,其浓厚的乡土情怀和丰富的文化资源为新乡贤入场乡村治理提供了内生性依据。在经历传统乡贤与乡土文化的深度互嵌以及近代乡贤与乡村社会的多维脱嵌后,新乡贤现已发展成为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力量。新乡贤在乡村治理实践中汲取了传统乡贤治村的丰富经验和卓越智慧,并结合新时代乡村的发展现实,深入挖掘乡土新文化、嵌入治理新因子的逻辑理路,为乡村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提供了振兴范式。在乡村文化振兴视域下,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耦合逻辑不仅能够拓展乡村文化发展空间,淬炼乡村文化特色品牌,而且可以通过文化治理的“软”手段,激发乡村主体的内生发展动力,助力乡村文化的全面振兴。

关键词: 乡贤;乡村治理;新乡贤;乡村文化振兴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23)05-0012-09

收稿日期:2022-12-12  DOI:10.13968/j.cnki.1009-9107.2023.05.02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高校思政课研究专项(22VSZ153)

作者简介:  孙健,男,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国家治理现代化。

一、问题的提出

一个国家或地区实现现代化需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环境等多元要素的协调发展与共同繁荣,其中文化是彰显其“根”与“魂”特质的重要方面。乡村作为一个国家最基础的治理单元,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也是影响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因素。乡村振兴战略是党和国家基于我国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际,根据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总体部署作出的一项关涉“三农”问题的全局性重大战略安排,其稳步推进可有效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诸要素的融合互嵌。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乡村治理的成效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目标的实现,不仅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也是广大农民基本利益诉求得以实现的重要前提。乡村文化能够彰显乡土柔情的诗情画意与人文关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色”,是农民群众共有的精神家园,因而,乡村文化振兴是乡村全面振兴的精神支柱和文化底蕴,是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不可或缺的精神财富。作为乡风文明建设的推动者与引领者,新乡贤承载着中华民族深沉醇厚的精神追求,维系着基层政府与农民群众的亲密关系,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的传承因子,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须臾难离的文化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及乡贤概念,强调要重构乡村文化,深入挖掘乡贤文化所蕴含的治理智慧和经验,充分发挥新乡贤在新时代我国乡村治理实践中的内生性作用。自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创新乡贤文化”[1]的政策主张后,2016年到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到要发挥新乡贤文化的积极作用。在国家大政方针的持续关注下,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彰显。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新乡贤文化,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2]新乡贤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社会中的生动体现,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3]。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特殊地位可以有效整合社会资源,融摄社会多方力量,有助于教化乡里、涵育乡风,推动乡村文化建设。

当前,学界关于新乡贤与乡村治理关联性的研究主要聚焦于三个方面。一是基于文化功能主义视角的研究。一些学者认为由于新乡贤娴熟特定区域乡村文化的精神实质,为他们创造契机参与乡村治理有助于传承和弘扬乡贤文化精神,重振乡风文明秩序。如萧子扬等论证了将新乡贤视作乡村治理和乡村建设主体力量之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4];周莹分析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角色定位,认为新乡贤既是村“两委”的辅助者,也是村民利益的维护者[5]。二是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困境研究。一些学者基于个案从地方乡村治理实践中探索新乡贤参与其中所面临的困境。如王琦认为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存在着“内生性权威不足”“权力主体能力有限”等问题[6];吴蓉等指出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面临着“自主与体制边界不清”“积极参与和实际反差”等挑战[7];白现军认为随着人口规模化流动,以新乡贤为代表的乡村精英单向度流出,内生权威缺乏,而基层治理不善,这对乡贤文化的生成和传承都形成极大挑战[8]。三是關于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路径的研究。一些学者认为新乡贤具备“现代性”因子,可以在乡村治理方面探索一条汇集“新乡贤精神”的治理之路。如韦统义等认为新时代的乡贤应以多元化精英助力乡村振兴[9];丁波认为基于乡村治理形式多样化的客观事实,要在治理主体、民主协商、价值引领、道德规范等层面嵌入新乡贤精神,以创新和丰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乡村治理的路径选择[10]。从目前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相关研究的学术动态看,学者们基于各自的研究领域和偏好进行了很好的研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但与此主题相关的成果仍存在一些不足:其一,对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研究的视角同质化较突出,新颖性不足;其二,将新乡贤和国家置于“二元对立”的境地,致使新乡贤被简单归结于社会的维度,缺失了“国家在场”的维度;其三,对乡贤治村的历史逻辑、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身份获得及认同、创新乡村治理路径选择等方面的研究较少。这些不足为进一步探索相关问题提供了空间。有鉴于此,本文立足新时代“三农”问题现实,以乡村文化振兴为切入点,在对比分析传统乡贤与新乡贤治村存在异质性的基础上,提出以文化治理为纽带探究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逻辑理路,并通过充分发挥新乡贤的文化引导和动力支撑作用,有效利用新乡贤资源,实现对乡村治理和建设的“塑型”与“铸魂”。

二、乡贤治村:伦理本位和民众认同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治理好今天的中国,需要对我国历史和传统文化有深入了解,也需要对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探索和智慧进行积极总结。”[11]中国传统上是一个农业大国,蕴含其中的乡村文化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色。乡村文化作为历史传承与文化创新的纽带,汇集了前人千百年来治理乡村的独特智慧和宝贵经验。在“三农”问题成为乡村振兴战略核心议题的新时代背景下,探究乡贤治村对于深入挖掘我国文化软实力资源库、夯实乡村软治理能力大有裨益。事实上,乡贤源于乡土,又根植于乡土。经过几千年农耕社会的洗礼,乡贤治村的智慧与经验也在饱经沧桑后得以传承与发展。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一支,乡贤文化因时顺势,维持着乡村社会的稳定有序,也为未来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提供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

(一)鄉贤治村:“双轨政治”结构中的治理模式

乡贤的出现并非偶然,它是历史发展和文化传承在乡村治理实践层面耦合会通的必然趋势。乡贤在不同 的历史时期有过诸如“乡老”“乡绅”“耆老”“绅衿”“绅士”等不同的称谓,但是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乡贤的本质内涵及其属性与乡贤群体基本一致,都是出于德才声望而为乡村民众所崇信之人。作为中华农耕文明孕育的直接产物,乡贤的存在无疑为中国乡村治理增添了鲜明的人文主义色彩。传统绅士阶层是具有较高文化水平和拥有物质基础的群体,如张仲礼所言:“绅士的地位是通过取得功名、学品、学衔和官职获得的,凡属上述身份即自然成为绅士集团成员。”[12]作为绅士阶层的主要组成部分,传统乡贤的构成复杂多元,他们中有年高德劭的族长耆老,有致仕在乡的达官贵人,有参加科举而未出仕的读书人,还有热心公益事业造福乡里的富商和青年才俊等。他们虽然身份各异,但都心系百姓、情系故里,拥有“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广阔胸襟。

古代乡贤治村的一个典型特征是皇权和族权的相互结合,在演进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伦理造乡绅”[13]的治理样态。费孝通认为,传统中国乡村治理呈现出“双轨政治”的特征:“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皇权,另一方面是自下而上的绅权和族权,二者平行运作,互相作用,形成了‘皇帝无为而天下治的乡村治理模式。”[14]在中国传统的农耕社会,囿于交通条件和农业财政的制约,国家经常无力关注乡村乡民的生活状况,致使乡村社会处于国家管理的“真空地带”,与国家建设规划的相关度微乎其微。在国家“不在场”的状态下,构筑一套符合乡情与民意的乡村治理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古代乡贤通常依靠伦理纲常和礼治秩序教化乡民崇德向善,通过乡规民约和自身道德权威作用协调村民间的纠纷。与此同时,乡贤士绅构成了国家权力机关和基层社会关系的“中间地带”,既能下达权力机关的意旨,也能上传基层乡民的心声,有效搭建起官民沟通的桥梁,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维护着国家和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伦理本位:乡贤治村的行动指南

乡贤治村是古代中国治国理政的智慧结晶,是根植于中国乡村社会的一种本土治理理念和实践,并以特定的表现形态,对历史脉搏作出时代回应。古代乡贤遵循中国传统儒家思想中“仁、义、礼、智、信”的高尚美德,试图以“经世致用”和“修身齐家”达到“治国平天下”的愿景抱负。他们的教化精神能够在千百年的岁月流转中经久不衰,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乡贤文化能够与中国传统儒家伦常精神相契合,完美诠释了传统乡贤在精神建设层面的价值引领作用。“乡村德治机制的合法性,从根本上来源于乡民在农业基础上建立起的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普遍性认同。”[15]中国古代社会呈现出“伦理本位”的特征,人们通常将家庭伦理关系作为社会人际关系的映射,以“治家→治村→治国”的循序渐进的治理逻辑,推动着“天下大同”的共美愿景的实现。古代乡贤所推崇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一种从微观到宏观的治理理念,由此,乡贤士绅首先要提高自身精神境界,才能用自身所学教化乡里,助力社会公益事业。

乡贤精神的塑造不能仅仅依赖于伦理诉求的打磨,更多的是需要能够与时代诉求相融合的实践活动。宋明以来,随着科举制度的大力推广,传统乡贤成为取士的重要来源,他们掌握了重要的社会资源,为契合“家国一体”的社会文化结构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其治理效能可分述为:其一,他们十分关心地方公务,支持公共设施建设,带领民众修路建桥、兴修水利、设会立馆、开设祠堂,积极投身乡村建设;其二,他们注重社会教化,自愿捐资助学,创办私塾、修建书院、开坛布教,支持地方教育事业;其三,他们乐善好施,大力开展地方慈善事业,兴修社仓、建立义庄,能够自发组织赈灾抚恤工作,倡导社会救济。北宋时期陕西“蓝田四吕”为教化乡民制定并推行了《吕氏乡约》,其核心内容为“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16],将“仁爱”思想作为精神旨归,规范乡民修身、交友、齐家、立业的道德修养,并强调婚丧嫁娶、过往迎送等社会活动的公序良俗,是中国古代基层社会治理规格较高的乡规民约,为后世的乡村治理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三)民众认同:乡贤治村的文化维度

在人类社会的早期,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虽较为单一,但是“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17]。由此,氏族部落中出现一些具备一定资历和威望的尊者,他们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把自己所学所悟的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大众,逐渐得到更多人的信任与认可,形成最初的文化积淀和乡贤认同。自国家出现以后,乡贤的地位和功能得到进一步彰显,并在两千多年的传统社会中尽情绽放着智慧的光芒。传统乡贤凭借自身的学识、声望和社会地位成为乡村建设的引领者,并通过礼仪俗规等软治理机制推进乡村治理。明清时期,大量“先贤祠”“乡贤祠”的设立充分体现了乡贤阶层对后世的影响与威望,这不仅与国家祭祀政策的演变息息相关,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成为民间信仰的一部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乡村作为助力社会经济发展的“润滑剂”,在国家战略层面扮演着重要角色,乡贤回归成为时代议题。在乡村迈向全面振兴的当下,新乡贤群体已然成为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动能。正因如此,乡贤认同逐渐迸发出一种文化自觉,成为贯穿乡村文化振兴的主线。

地域空间造成的文化差异影响着人们的生活理念、生产格局和思维方式,但是不论在哪一个领域,文化 都是凝心聚力的精神支柱。乡贤文化作为文化界的一股清流,始终以“尚善尚美”的姿态活跃于历史长河中,承载着乡村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在传统社会中,乡贤文化从来就与乡村文明在文化认同上一脉相承,旨在将一种“柔性治理术”潜移默化成规训与认同的力量。诚然,良善有序的治理体系需要良好的文化氛围做铺垫,但是仅仅依靠道德精神和文化知识的优势,乡贤本身还是难以获得民众心理上的认同,自身价值也得不到完全意义上的实现。有鉴于此,增强乡贤治村的归属感,势必在文化塑造和乡村建设层面更具长远意义。乡贤的认定过程是时代进步和文化发展的历史使然,也是培育与彰显乡贤精神的客观必然。

三、新乡贤的形塑:基于乡土文化重塑的身份獲得和认同

相较于传统乡贤,新乡贤具有更加鲜明的时代特征,是传统乡贤在现代意义上的延伸和转型。培育新乡贤是乡土社会的内在要求,需要高度的文化自觉来提升民族素养,在此基础上塑造高尚人格。乡贤文化作为中国乡村传统的治理资源,是乡土文化得以延续的根茎,但是乡贤文化的传承“并未怀有复古,也不是乡村再造,而是要在修复文化断裂的同时,与时俱进地建构起有效的文化衔接与整合机制”[18]241。因此,乡土文化的重塑“不能按照文化革命的逻辑和方式去推进,而是要充分尊重乡村居民的文化主体性以及乡土文化的整体性,通过乡村居民的文化自觉,激发乡村社会发展的内在动能”[18]245。

(一)从乡村精英到新乡贤

美国人类学家罗伯特·芮德菲尔德在分析乡村社会文化时指出:“在一个完全的、更大型的社会里肯定要出现精英层在文化方面向农民层施加教育和示范作用的现象。”[19]从概念上来讲,乡村精英是一个动态的、与时俱进的概念,但无论在哪一个时空维度,乡村精英都在乡村领域中具有较高的社会经济地位,能够带领村民有计划、有目的地改造乡村社会,改善乡村生存环境。自农耕文明产生以来,乡村精英就以“乡村代理人”的身份活跃在基层不同领域,引导、教化、改善基层百姓的生产生活方式,从而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与凝聚力。新时代背景下,这种由“国家与社会共同推举而出的新乡贤与社会组织需要承接并完成基层政府与村委会下发的项目与任务,在具备内生权威的同时,更具国家代理人的性质”[20]。中国乡贤群体对乡村文明的引领作用主要建立在乡村精英治理传统的基础上,他们是民众心目中的精英代表,为了构筑更加稳固的乡村文化传播阵地,适应时代发展潮流,必然要强化国家与乡村精英的正关联。鉴于此,推进乡贤引领下的乡村文化建构,应当基于变迁的视角探析乡村精英的角色和功能,进而充分发挥乡贤精神、整合社会资源。

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的视域里,新乡贤的生发与兴起成为乡村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解决好“三农”问题成为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这其中,作为推进“三农”工作的主要力量,培育“新乡贤”成为回应乡村振兴战略的时代课题,并作为战略要求被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2017年的中央1号文件中。总体而言,新乡贤囊括了乡村社会各界的精英人士,具备顶层设计和基层需求的双重关照,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传统乡贤的教化精神,又契合新时代的社会文化背景,是传统乡贤在当代的延续。新乡贤的“新”不仅体现在时代价值的认可上,还有赖于自身的客观支配力和基层群众的主观认定。现实中,新乡贤具备较高的治理意愿和治理能力,打破了原来局限于同质性的文化阶层,涵盖了来自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精英群体,使得乡村权威构成趋于多元化,是基于现代化理念和前瞻性视野下重新型塑出的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复合型精英人才。

(二)新乡贤的身份获得

新乡贤是乡村社会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富含时代特色的地域性权威代表,经过历史的洗礼和实践的考验,乡贤治村取得的成就和实践经验已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事实上,新乡贤的身份获得需要社会政策的加持、权威资源的挖掘、文化资源的传承和社会生态的支持,从而构成一套完整有序的“推选程序”。首先,要明确推选范围和推选条件:“新乡贤是指具有一定知识和才能,品行高尚,具有一定的口碑威望,秉承现代民主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致力于一直生活的或曾经生活过的乡村建设的贤达人士。”[21]其次,由评选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根据推荐人材料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对其进行实地考察,通过进一步筛选得出候选人名单。最后,在征求获得本人意愿的基础上,由村(社区)“两委”推荐产生新乡贤候选人,经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同意后,将推选名单上报乡(镇)级政府复核,审核同意后将由地区相关部门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进行表彰奖励。

2018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了新乡贤的基本类型与服务乡村振兴事业的基本方式,即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22]。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的背景下,新乡贤的内涵和外延发生了深刻变化,其来源愈加广泛,类型愈加多元。从场域空间的分布来看,新乡贤可以分为在场乡贤与不在场乡贤。其中在场乡贤是指一些扎根本土、才德兼备的贤达人士,主要包括退休干部、复员军人、老党员和现任村级干部等;不在场乡贤是指外出求学或创业经过自身努力获得功名成就的优秀人才,他们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积累了丰富的社会资源,但依然心系故土,愿为家乡建设做贡献,主要包括文化名流、企业家和机关干部等。从功能特点来看,新乡贤又可分为政治型乡贤、经济型乡贤、文化型乡贤和任务型乡贤等,他们具有现代化理念和前瞻性视野,能够为乡村振兴添砖加瓦,以实现回报桑梓之愿。

(三)新乡贤认同

作为乡村社会特殊的文化符号,乡贤群体自传统社会就被界定为乡村治理的积极参与者。新乡贤延续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凝结了古代乡贤治村的智慧结晶。随着现代化元素的广泛摄入,乡贤群体被赋予新时代的诸多内涵特质,尤其是在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推进的当下新乡贤在广大乡村的知名度日益提升,他们不仅德才兼备,在基层社会具有相当的威信力和感召力,而且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本,能够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促进城乡良性互动。透过这种资源禀赋,可以有效凸显新乡贤的公益属性和民间认同,从而起到引领乡村文化建设、巩固乡村社会重心的作用。事实上,增强基层社会对新乡贤的认同感是培育与关怀新乡贤的第一要务,是提高乡村善治水平的重要突破口。基于此,搭建新乡贤与乡村社会有机融合的交流平台,可以提升新乡贤在乡村场域的话语权,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新乡贤基于内生动力和外在张力带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主要包括四个要素:乡土认同、组织认同、情感认同和身份认同。它们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畅通国家与基层社会间的文化交流,为实现乡村振兴添砖加瓦。其一,乡土认同是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基本需求。作为乡村社会的内生性权威,新乡贤能够凭借自身的独到优势反哺家乡、造福桑梓。其二,组织认同是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动力支持。国家政策及各级政府都倾向于推崇新乡贤文化,为新乡贤治村提供了制度空间。其三,情感认同是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精神纽带,通过增强新乡贤与基层群众情感互动的“心理功效”,可以有效促进乡村情感交流的韧性与和睦,强化乡村治理主体情感链接的认同效应。其四,身份认同是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核心导向,是功能和角色发挥的前提。新乡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仅是对乡土记忆的感化,也是对乡愁的感悟。强化新乡贤的身份认同,对创建安定有序的乡村社会生态具有重要意义。

四、文化治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耦合逻辑

文化是人类社会实践的精神财富,是引领文明风尚的时代表征。英国文化研究学者托尼本尼特指出:“如果把文化看作一系列历史特定制度形成的治理关系,目标是通过审美智性文化的形式、技术和规则的社会体系实现广大人口思想行为的转变,文化就会更加让人信服地构想。”[23]文化治理并非自发孕育而生,而是经过历史的淬炼与道德的重塑形成的一种“柔性治理术”,中国自古以来就将其作为一种归属力量,与传统乡贤文化相契合。在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高速发展的今天,被赋予时代特色的新乡贤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并能同乡村振兴产生情感共鸣和文化认同,从而在新乡贤引领乡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衍生出耦合文化单元的内在逻辑。

(一)双向互动:国家在场的新乡贤治村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推进,中国社会向改革“深水区”全面进发。乡村作为最基本的治理单元,是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场域,这使得乡村治理成为建构和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一环。在资源下鄉和乡村治理行政化背景下,基层治理存在国家一元化治理的问题,乡贤治村在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重构了双轨治理的结构和机制,既能够回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需求,也能够嵌入乡村社会激活其内生性活力,解决村级组织行政化和村干部职业化背景下村干部治理能力不均衡、回应村庄群众内生需求不充分和村庄内生资源不足的挑战[24]。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探索,也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动力支撑。因此,新乡贤治村从本质来看属于配合基层政府的辅助治理形式,能够理顺乡村与国家、政府、城市、市场间的关系,满足共同体利益下多元主体的文化诉求。新乡贤处在国家与基层社会的交汇地带,他们不仅能以道义整合利益、凝聚乡邻,而且能向政府反映民众诉求,搭建起维护“国家-基层社会”关系的桥梁,有利于乡村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新乡贤运用协商化、人情化的运作原则在国家与社会间发挥双向作用,实现了传统与现代的整合,保证了治理绩效[20]。这不仅为乡村振兴战略的纵深推进健全了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增添了新的动能。与此同时,也稳固了新乡贤在乡村领域的基本站位,使新乡贤治村得到国家政策的加持,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合法空间,为新乡贤整合社会资源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凝练共识:传统与现代的认同整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类在历史长河中创造了璀璨的农耕文明,保护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共同的责任。”[25]乡村文化是孕育人类社会农耕文明的土壤和智慧源头,也是维护乡村社会秩序的基础所在,中国拥有最持久的乡村文化传承和最深厚的农耕经济底色,汇集了广大民众的集体诉求,赓续了传统文化的滋生土壤,正是在乡村文化凝练共识、汇聚认同力量的驱动下,才得以将治理理念引入到文化场域中,为乡贤治村提供了文化空间和精神动力。乡村振兴战略是引领中国乡村社会发展的文明性命题,文化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一种基本方式,也是乡村治理的关键导向,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离不开文化的涵养和支撑。嵌入乡贤治村的文明因子,势必能为构建更加和谐的乡村文明关系创造有利条件。恩格斯指出:“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型性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26]文化治理是一个动态的结构变迁过程,是中华五千年农耕文明的历史写照,凝结着乡贤群体在乡村治理实践中积蓄的全部智慧,乡村振兴作为文化治理的重要场域,为乡村社会文化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从而能够充分发挥新乡贤的精神引领作用,持续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达到以文化铸魂育人的功效,增强乡民的文化认同,提高乡村社会的凝聚力,切实把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勾勒出美丽乡村的点睛之笔。

(三)内生规则:新乡贤与乡村治理的有机契合

乡村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化的底色,为乡村社会发展积淀了厚重的文化底蕴。新乡贤作为文化交融与文化传承的推动者,通过文化治理将乡村的文化符号和文化要素凝练起来,有效整合了乡村社会的文化资源,为乡风文明建设提供着新的动能。马克思指出:“在再生产的行为本身中,不但客观条件改变着,例如乡村变为城市,荒野变为清除了林木的耕地等等,而且生产者也改变着,炼出新的品质,通过生产而发展和改造着自身,造成新的力量和新的观念,造成新的交往方式,新的需要和新的语言。”[27]新乡贤在参与乡村治理的过程中,以“文化+”为导向的社会发展理念普遍涌入乡村社会,成为影响基层民众生活方式的因素之一。在当下乡村文化治理的场域中,除了以基层干部为参与主体的正式权威力量作用于乡村文化建设外,新乡贤作为非正式权威力量辅助基层政府形塑着新的基层治理秩序,成为基层干部的得力臂膀,他们以自身文化优势在乡规民约的制定过程中彰显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在潜移默化中积淀了乡村治理的文化基因。“新乡贤能依托民间组织,在村庄社会关系、网络等基础上,结合村规民约、社会治理需求生产出一套内生规则。”[28]乡规民约是一种地域性的道德规范与社会秩序,新乡贤通过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心理疏导、教育协商、人文关怀等手段塑造乡民的道德认同、价值认同、风俗习惯和行为方式,使乡规民约成为平衡乡村公共利益的内生性原则,引导乡民凝聚共识、和睦共处,以文化魅力塑造乡村形象,营造乡村精神文化空间。

在现代化视域下,新乡贤治村既要契合乡村振兴的政策理路,又要引导文化要素积极参与到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中,以推进乡村社会的全面振兴和持续发展。作为一种具有时代特色的文化符号,新乡贤在传承和创新乡贤文化的同时,也发展成为熔铸和传播乡土文化和乡村社会正能量的重要支柱。以软治理手段获得村民的基本认同,将维系乡土情结的人文关怀嵌入既有的治理结构,探索出文化自信与顶层设计间的耦合逻辑。使得新乡贤治村在协同推进、内在铸魂和外在塑型的基础上迸发出頑强的生命力,在纾解乡村治理困境的同时弘扬乡贤文化、助力乡村振兴。新乡贤的核心作用在于凝聚乡邻,以道义整合利益,通过自身的道德引导建立一套村民认可并参与的新式乡村行为规范体系,最终实现乡村的自组织[29]。只有全面系统地认知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运作机制,才能充分发挥新乡贤的核心作用,确保现代化治理要素在乡村场域融合互嵌。

首先,新乡贤要发挥好“中间地带”的“调和剂”作用,做好“台前幕后”的角色转换,既要协助村“两委”完善乡村建设制度机制,又要密切联系群众,妥善处理村民纠纷,培育“村两委+乡贤理事会”的治理模式,利用“地熟、人熟、事熟”的优势,将法治精神和规范价值内化于乡土社会。其次,新乡贤要将乡愁情怀烙印在自己的精神血脉中,写好乡村故事,谱好乡村赞歌,引领乡村新风尚,增进村民认同感,在打造乡愁特色中吸引人才,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最后,要弘扬新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引导优良道德规范在基层社会的浸润作用,积极培育民众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根为心灵的土壤,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乡村振兴不能只盯着经济发展,还必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农民思想道德教育,重视法治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30]

五、结 语

乡村在中国社会的构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过程中发挥着“蓄水池”和“稳定器” 的作用。乡村发展关乎国家命脉,影响着民族事业的发展方向,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基本元素。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新乡贤是乡村建设的重要人力资源,也是乡村文化振兴与治理现代化的文化资本。简而言之,乡村文化振兴是扭转乡村萎缩衰落失序的有力抓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治理策略。在科学把握乡村差异性的整体性基础上因村制宜、精准施策,重视地方“乡土本色”文化的传承和发展[31],从根本上增强新乡贤对乡村治理与振兴的认同。当前,我国已迈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社会各要素需要积极配合国家战略,协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国家政策的加持下,合理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有效畅通城乡要素循环,不仅可以为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创造契机,也能为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增添动能。

乡贤源自于乡土,又根植于乡土。经过几千年中国传统农耕社会的洗礼,乡贤治村的智慧与经验也在饱经沧桑后得以传承与发展。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一维,乡贤文化因时顺势,维持着乡村社会的稳定有序,为未来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乡贤文化历史悠久,是构成中国传统地域文化的主要因素,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形成有效互动。在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秉持对中国传统乡贤文化的传承与创新,是新农村建设中文化治理版块浓墨重彩的一笔。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牵涉国家与社会、文化与经济的诸多核心议题,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兴盛的根基。新时代,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应进一步发挥新乡贤的“桥梁”作用,加深顶层设计与基层治理的联系,注重文化传承和道德教化在乡村领域的“柔和效应”,以软治理手段激活乡村整体内生发展动力,助推乡村高质量发展“共美”愿景的实现。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284.

[2] 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191.

[3] 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146.

[4] 萧子扬,黄超.新乡贤:后乡土中国农村脱贫与乡村振兴的社会知觉表征[J].农业经济,2018(01):74-76.

[5] 周莹.“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困境与路径[J].农业经济,2022(04):56-58.

[6] 王琦.新乡贤融入乡村治理体系的历史逻辑、现实逻辑与理论逻辑[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23(12):59-63.

[7] 吴蓉,施国庆,江天河.乡村振兴战略下“新乡贤”治村的现实困境与纾解策略[J].宁夏社会科学,2019(03):130-138.

[8] 白现军.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乡贤文化传承与创新[J].北京社会科学,2021(12):91-99.

[9] 韦统义,苏佳敏,吴明远.新乡贤出场的三重要求及生成路径[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0(04):75-81.

[10]  丁波.嵌入与重构:乡村振兴背景下新乡贤返乡治村的治理逻辑[J].求实,2022(03):100-108.

[11] 习近平.牢记历史经验历史教训历史警示,为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N].人民日报,2014-10-14(01).

[12] 张仲礼.中国绅士[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1.

[13] 秦晖.传统十论——本土社会的制度、文化及其变革[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3.

[14] 费孝通.费孝通文集[M].北京:群言出版社,1999:343-364.

[15] 杨华,范岳,杜天欣.乡村文化的优势内核、发展困境与振兴策略[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22(03):23-31.

[16] 吕大钧.吕氏乡约[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3:249-252.

[17]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25.

[18] 陆益龙.后乡土中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

[19] 罗伯特·芮德菲尔德.农民社会与文化[M].王莹,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95.

[20] 张雨薇,武晋.任务型经纪: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新范式——基于桐乡“乡贤+三治”融合的田野观察[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1(06):42-51.

[21] 陈寒非,高其才.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作用分析与规制引导[J].清华法学,2020,14(04):5-17.

[22] 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十九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9:176.

[23] 托尼·本尼特.文化与社会[M].王杰,强东红,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163.

[24] 朱云.乡贤治村:主体角色、制度契合与实践机制——基于赣南農村乡贤治村实践的考察[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39(01):65-73.

[25] 习近平向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大会致贺信[N].人民日报,2022-07-19(01).

[26]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603.

[27]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494.

[28] 曾木凡.制度供给与集体行动:新乡贤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路径分析[J].求实,2022(02):84-96.

[29] 胡鹏辉,高继波.新乡贤:内涵、作用与偏误规避[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7(01):20-29.

[30] 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N].人民日报,2022-03-07(01).

[31] 王振杰,宗喀·漾正冈布.文化交融视域下的乡村文化变迁与振兴——基于青海民和县杏儿乡7个村的探析[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20(03):154-160.

The Logical Way and Cultural Dimension of the New Rural Sages Participation in Rural Governance in the New Era

SUN Jian,HE Ziling

(Institute of Marxism,Northwest Normal University,Lanzhou 730070,China)

Abstract: The governance of villages by rural sages has a long history and realistic basis in Chinas national governance,and its strong local feelings and rich cultural resources provide an endogenous basis for the new rural sages to enter the rural governance.The new rural sages in the new era are a new type of talent resources that fit in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imes.After the deep integration of traditional rural sages and local culture,and the multi-dimensional separation of modern rural sages and rural society,the new rural sages have developed into the key force to implement the national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In the practice of rural governance,the new rural sages have learned from the rich experience and outstanding wisdom of the traditional rural sages,combined with the development reality of the new era of rural development,and deeply explored the logic of new local culture and embedded new governance factors,providing a revitalization paradigm for the creative transformation and innovative development of traditional culture in rural areas.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ural cultural revitalization,the coupling logic of the new rural sages participation in rural governance can not only expand the development space of rural culture and refine the distinctive brand of rural culture,but also stimulate the endogenous development power of rural subjects through the “soft” means of cultural governance,thus contributing to the overall revitalization of rural culture.

Key words: rural sage;rural governance;new rural sage;revitalization of rural culture

(责任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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