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强国背景下“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问题窥探与优化路径

2023-12-01 07:46颖,郭
高校教育管理 2023年6期
关键词:江浙沪双一流一流

汪 颖,郭 强

(南京邮电大学 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

一、 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首次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作为单独部分,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作出战略部署,吹响了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的号角。立足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目标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既要坚定不移深化改革修炼“内功”,还要坚定不移推进对外交流合作[1]。作为教育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高等教育必须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地实施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然而,当前美国对中国科技领域特别是在一些关键技术和核心领域的封锁不断加强,阻滞了人员、资本、技术的全球流动,对以人员流动为主要特征的传统高等教育国际化范式提出了挑战[2]。在这种背景下,“在地国际化”再次成为学界热议的话题,也被各国政府和高校纳入新的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

中外合作办学作为在地国际化的一种重要实践形式,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出现。截至2021年底,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共2 356个,其中本科以上层次机构和项目1 340个,专科层次机构和项目1 016个;合作对象涉及39个国家和地区,1 000余所境外高校,900多所中方(内地)高校[3]。我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已经进入人才培养规模化、办学层次多元化、区域分布广泛化、合作模式多样化、质量建设标准化、审批评估周期化、动态调整常态化的新阶段。面对全球政治格局变动所造成的国际化发展外部条件受限的现实问题,中外合作办学为我国高校持续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实践方向。

2020年印发的《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提出要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大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力度。2021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四十三章明确提出“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可见,国家对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我国中外合作办学还处于发展期,探讨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情况能够一定程度上窥探出我国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进而为开展高水平和示范性的中外合作办学指明方向。

目前学界对于“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从宏观上探讨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及问题,并提出解决策略。如郭强等对“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路径进行反思[4];李阳等对“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情况进行整体研究[5]。二是从中观上聚焦中外合作办学某一方面展开研究。如孙文雪探讨数字化背景下中外合作办学教师共同体建构的策略[6]。三是从微观上选取典型个案进行深入剖析。如张燕敏等以云南财经大学为例,研究其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经济法”课程思政教学的实践探索[7]。综上,虽然现有研究较为丰富,但学界对教育强国背景下 “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多维度、对比性的综合性研究尚不多见。本研究以高等教育国际化对于教育强国战略的重大意义为出发点,选取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部25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存在问题并尝试提出解决策略,以期对全国其他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 案例选取

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之一,江浙沪地区汇聚了大量国内优质教育资源,高等教育总体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这也为该地区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再加上江浙沪地区高校涉足中外合作办学普遍较早,办学实践经验也较为丰富。从上海软科近3年中外合作办学大学排名来看,上榜的前6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江浙沪地区高校占4所。国内办学周期达到10年以上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近七成位于江浙沪地区。从全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总体发展形势来看,相较于其他地区,江浙沪地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不仅办学点数量较多,而且办学单体规模较大,办学类型中的机构占比明显较高。相较于其他多数省份极个别的办学机构,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数占项目和机构总数的比例分别达到19.6%、15.8%和22.2%,远超其他省份(见表1)。

表1 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数量及占比

横向对比而言,相较于国内其他地区,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引进的境外高水平大学的数量和比例都明显较高。该地区引进了美国的杜克大学、纽约大学、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密西根大学,英国的爱丁堡大学、曼彻斯特大学、利兹大学,法国的巴黎高科技工程师学校,澳大利亚的蒙纳士大学等一批世界一流大学开展合作办学,成为引进境外名校最为集中的地区。此外,在国内高水平大学参与度方面,该地区除复旦大学仅开设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外,其他包括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南大学等6所原“985工程”高校全部开设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江浙沪地区的31所“双一流”建设高校中,仅有5所高校未涉足中外合作办学,参与度高达83.8%。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置情况详见表2。

表2 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开设现状(共25所)

综上,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所处的内外部环境以及自身发展存在的问题在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本研究以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25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为案例能够更好地剖析我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在中外合作办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求优化路径,以服务于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的高质量发展,进而促进我国教育强国目标的早日实现。

三、 “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存在问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了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的奋斗目标,作出了“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的重大论断。作为中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外合作办学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处于新的发展方位,面临着新的挑战与发展机遇,需要在外方合作对象、学科建设贡献度、人才培养层次、质量保障体系、合作广度和深度上持续发力,推动高等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和教育强国目标的早日实现。然而现阶段,即使是发展相对成熟的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然存在亟待破解的诸多问题。

(一) 合作对象虽多为发达国家高校,但世界一流高校占比较小

据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相关数据,截至2023年5月,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25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作方对象主要分布在法国、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德国等科教资源先进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国家(见表3)。外方合作对象涉及来自7个国家的33所高校和1所基金会,按洲分布排序依次是欧洲25所、美洲7所、大洋洲2所、亚洲0所。具体而言,江苏中外合作办学外方对象分布在4个国家及地区的13所高校,分布排序依次是欧洲8所、美洲4所、大洋洲1所;上海中外合作办学外方对象分布在7个国家及地区的17所高校和1所基金会,分布排序依次是欧洲15所、美洲2所、大洋洲1所;浙江中外合作办学外方对象分布在3个国家及地区的3所高校,分布排序依次是欧洲2所、美洲1所。

表3 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外方合作对象数量及国别 单位: 所

世界一流大学集中了全球最好的教育资源,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合作办学的水平[8]。在教育强国背景下,提升合作对象中世界一流大学的占比是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迫切要求,更是支撑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环节。虽然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外方合作对象多来自欧美发达国家,但总体而言世界一流大学占比较少。由表4可知,从外方合作高校的水平和层次维度来看,江苏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外方高校属于世界一流大学的比例最小,浙江在数量上最少,而上海在数量和比值方面相对略高。具体而言,据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江苏有英国利物浦大学、法国索邦大学、澳大利亚蒙纳士大学、美国杜克大学、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等5所外方合作高校进入全球排名前200名;浙江有英国爱丁堡大学、美国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校区等2所外方合作高校进入全球排名前200名;上海有美国密西根大学、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美国纽约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芬兰阿尔托大学、法国索邦大学、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和德国柏林工业大学等8所外方合作高校进入全球排名前200名。高水平外方合作高校数量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整体水平。

表4 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外方高水平大学数量及占比

(二) 专业设置虽各有特色,但外方高校优势专业引进力度不够

通过对江浙沪地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研究分析,从专业数量上来看,三地“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涉及专业类别总数本科层次分别为53、10、30个,研究生层次分别为68、9、37个。从专业布局来看,三地专业设置侧重不一,各具特色:江苏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专业数量较多、布局较为广泛,理工科和人文社科专业人才的培养相对均衡;上海和浙江则更加注重理工科人才的培养(见表5和表6)。结合高校优势学科建设需求,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新能源、新材料、医学物理学、电子与计算机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等新兴及前沿科学领域进行了布局。总体而言,学科专业布局覆盖面较为广泛,专业重复率较低,且紧跟社会及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响应国家在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等领域的战略布局,能够充分发挥高等教育在教育强国建设中的龙头作用。

表5 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本科专业设置情况

表6 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研究生专业设置情况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专业设置与母体高校优势学科的匹配度体现了母体高校对该合作办学机构的专业建设支撑度。从学科专业与相关高校一流建设学科匹配度来看,我国大多数合作高校在合作机构开设了与自身一流建设学科相关的专业,在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25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只有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同济大学中德学院、同济大学中德工程学院和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等4所机构专业设置和中方合作高校一流建设学科不匹配,其余21所全部完全匹配,匹配度超过80%。但外方合作高校优势学科引进力度却不够理想。在这25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对比其相关学科在上海软科中的世界排名,只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雷丁学院、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东华大学上海国际时尚创意学院、中央美术学院艺术与设计管理学院等少数机构的外方合作高校相关学科排名全部高于中方合作高校,多数机构的中方合作高校相关学科排名全部高于外方合作高校。由此可见,在引进外方合作高校时,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未能更多选择优于中方合作高校的学科或专业。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是“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基本出发点和“生命线”,而三地“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开设专业时并没有完全充分结合双方的优势学科,难以发挥中外合作办学对重点学科建设的效能,也难以发挥外方合作高校优势学科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溢出效应”。

(三) 培养模式虽日趋多元,但人才培养层次有待提升

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江浙沪地区各高校的中外合作培养模式也不尽相同。从国内和国外双校园分段培养的角度看,本科层次主要有“4+0” “3+1” “2+2”等模式(见表7)。从学制角度看,本科层次均为4年,硕士研究生层次为1—3年,博士研究生层次分别为2—4年(全日制)和4—6年(在职),个别机构还有学制为1年的非学历高等教育。另外,部分机构由于其人才培养的特殊性,形成了独特的人才培养模式。如上海交通大学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借鉴法国工程师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2年预科+3年工程师教育),结合我国高等教育体制与培养要求,形成了针对工程师人才的培养模式:总学制为6.5年,包括4年本科和2.5年硕士研究生,教学阶段则分为基础阶段和工程师阶段。由此可见,经过长期办学的积累和发展,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模式日趋多元。除了上述传统的培养模式外,近年来慕课等线上教学平台层出不穷,线上线下混合式人才培养模式也被江浙沪地区大多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所采用。

表7 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本科层次培养模式 单位: 所

人才培养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重要职能之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别于普通高校,其需要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培养高层次、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人才,以服务于国家发展尤其是教育强国建设的需要。现阶段,虽然大多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同时开展本、硕、博多层次人才培养,但其重心仍然是偏向于较为基础的本科阶段的人才培养。究其原因,首先,本科层次教育模式成本投入更低,且能够为外方合作高校稳定输入优质生源;其次,部分中方高校缺乏对应的博士点和硕士点;最后,外方高校出于对自身高精尖技术和人才的保护,尽量避免参与高层次人才培养。虽然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25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有4所机构仅开展本科层次的合作办学,有4所机构仅开展研究生(包括博士、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合作办学,其余的17个机构同时开展本科和研究生(包括博士、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合作办学,本科与研究生层次培养相对均衡合理(见表8)。但从人才培养的规模上来看,经课题组调研统计,2022年这25所机构各层次学位授予的总人数约为26 000人,其中本科层次约为18 400人,硕士层次约为6 700人,博士层次仅有约900人。在一项以46所世界一流大学和19所中国高水平大学为样本的调研中,2022年世界一流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数占总学位数的平均比例为55%、中国高水平大学为52%,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更是高达65%[9]。对比可见,当前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仍然是将办学重点放在了本科层次,硕士、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比例还相对较低,仅占到学位授予总人数的29.3%左右。

表8 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各层次人才培养机构统计 单位: 所

(四) 质量保障体系虽逐步完善,但与国际标准对标尚有差距

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是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生命线,直接关联着合作办学的成效。欧美高等教育发达国家之所以长期傲居世界高等教育的高峰和塔尖,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多年积累、不断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估评价机制。研究发现,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普遍较为重视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经过多年办学实践和探索,部分办学机构已经初步形成一套内外部协同联动型教学评估与质量保障体系。以引进吸收境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为办学特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理应将境外母体高校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作为引进借鉴的重要内容,加以融合创新,并做到与国际标准相对接。虽然办学较早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交利物浦大学除了建立了涉及机构、人员、标准、周期性监测、反馈、持续改进等在内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Internal Quality Assurance,IQA)外,还通过了国际商学院协会(The Association to Advance Collegiate Schools of Business,AACSB)、欧洲质量改进体系(European Quality Improvement System,EQUIS)、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The Chartered Institute of Management Accountants,CIMA)等13项行业或专业认证,有效建构起较为完善的外部质量保障体系,但是从江浙沪地区25所“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官方所公布的信息来看,由于多数机构办学周期较短,缺乏相应的要素积累,目前获得或对标国际主流权威机构专业认证仅有8所(见表9),占比不到四分之一。作为以国际化为特色的办学模式,国际标准及国际评估评价结果自然也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重要评价维度之一。可见,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各办学机构尚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完善。

表9 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五) 办学成效虽逐渐显现,但合作内涵不够深入

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江浙沪地区一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高水平、高质量、高层次发展方面取得喜人成效。如上海交通大学密西根学院作为国内唯一机构于2014年获得国际教育最高荣誉奖“海斯克尔国际教育革新奖”;上海交通大学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率先获得欧洲质量改进体系(EQUIS)和国际商学院协会(AACSB)双认证,其在全球EMBA百强榜单中连续4年位居前五,和同济大学中德学院荣获“第二届上海市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称号;同济大学中德工程学院被德国联邦教育及研究部专家委员会誉为“中德教育合作的灯塔项目”;作为全球最年轻的商学院,西交利物浦大学商学院获国际商学院协会(AACSB)、欧洲质量改进体系(EQUIS)、英国工商管理硕士协会(AMBA)三大国际权威认证;在2022年QS世界大学排名中,浙江大学爱丁堡大学联合学院2021届本科生中TOP20 世界名校录取率达66% ,其中53.2%攻读全奖博士学位;等等。

虽然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在质量发展认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获奖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而言,现有合作偏向于基础人才培养方面,未能深入科研协同创新等方面。相较于中外高校人才培养合作,中外高校之间的科研协同创新难度更大也更复杂,再加上许多机构合作办学时间较短,目前江浙沪地区大多数“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的科研合作尚处于初期探索阶段,不仅在科研创新协同平台建设和科技人员培养方面有待加强,而且产出的科研创新成果也呈现数量少、层次低的现象。科研协同创新的不成熟很难助力中方高校一流学科的发展,也很难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供“助燃剂”。高等教育作为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的结合点,科研协同创新这个点的缺失将使我国在建设教育强国的过程中无法充分发挥高等教育推动国家科技发展的功能优势,更无法有效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

四、 “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高质量办学的建议

窥一斑而知全貌,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其在具体办学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也是其他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存在问题的一个缩影。破解“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带动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整体高质量发展,提升教育服务供给质量,是我国实现教育强国的应有之义。

(一) 加大优质教育资源融合力度,聚焦一流学科建设重点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试行)》强调要综合考察建设高校统筹国内国外两种资源,提升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水平以及服务国家对外开放的能力。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而言,办学内涵建设的核心就在于实现中外优势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而不是简单地复制模仿和“拿来主义”,要大力破解办学机构中存在的“两张皮”现象。

在“双一流”建设中,一流学科建设是其基础和核心。首先,“双一流”建设高校要将中外合作办学纳入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整体规划,积极引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并借鉴国际一流高校先进管理经验,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管理制度,推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其次,中方高校应提前加强对国外合作高校特色学科、办学资质、师资水平、现有国际合作情况的了解,切实提高引进外方科研水平、教学资源和师资的标准。最后,学科交叉也是建设一流学科的重要途径之一,“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可以通过围绕一流学科建设点进行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布局,构建基础厚实、全面的一流学科群,从而为一流学科建设点构筑起坚实的“学科高原”[4]。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设置和布局应与合作双方院校优势学科和专业设置联系紧密,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要选取对自身一流学科建设有直接贡献的境外知名高校,加强国际前沿和国家亟需的学科类专业建设,在聚焦一流学科建设的框架下合理优化专业结构。一方面,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从学科定位、就业前景和人才培养目标等方面强化专业评估,不盲目跟风开设社会热门专业;另一方面,专业设置要统筹考虑政策法规、学校规模、资源优势、办学环境、学生需求等多个条件,提升专业的辨识度,打造良好的品牌和特色。

(二)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人才是中华民族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提升国际话语权的战略资源。无论是作为一种发展策略,还是作为一种认识论,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的构建应始终聚焦人才培养的质量与效率这一核心议题[10]。

中外合作办学涉及高等教育资源的跨境流动与课程体系的共建共享,“线上合作办学”概念的引入旨在通过基于互联网线上教学管理平台,建立中外合作办学高校间共享课程、师资、教学资源和学生的“课程联盟”。“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要进一步建设硬软件设施、丰富课程资源、改革教学模式,促进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模式革新,有效实现中外高校教学管理、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的优化[11]。此外,受外部环境影响,境外学者与学生面对面交流机会与频率降低,对此,中方高校可以借助在线系统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研讨会议,推进线上无障碍民间交流;通过搭建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平台,形成教育文化“强磁场”,汇聚国际化高水平优秀人才,形成国际合作交流网络,实现深度交流。创新中外合作办学人才培养模式是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必由之路。

区别于普通院校着重基础层次的人才培养,“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构建聚焦前沿科技创新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这就要求“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未来的发展中逐步扩大研究生层次的人才培养,逐步升级转型并朝着研究型大学的方向发展。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发展背景,国家在“双一流”建设的顶层设计中提出了明确部署规划。东南大学-蒙纳士大学苏州联合研究生院就做了很好的示例。该研究生院依托两校教学、科研力量,基于共同按国际一流研究型大学标准开发的教学、科研平台和不断完善的英文授课、研究生培养体系,培养能满足国家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需要的国际化、创新型研究生层次人才。由此可见,“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若要构建一流的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中方高校一方面要大力引进研究生层次人才培养所需的外方优质资源,联合搭建中外科研创新平台,为硕士与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提供有效的科研环境与学术氛围,循序渐进扩大研究生层次人才培养规模;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中外方母体高校全球范围内多国别、多校区的国际化育人体系资源,构建“资源共享+分段培养+中外虚拟团队协作”相结合的国际化融合式教育模式。只有构建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才能为国家、社会发展持续提供切实有效的人才供给支持。

(三) 对标国际标准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

当前,质量问题是制约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以及从高等教育大国迈向高等教育强国的关键所在[12]。面对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要求和当前复杂的国际环境,“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进一步锚定其价值定位,拓展其理论依托,持续推动在地国际化的高质量发展。

衡量与评价一个合作办学机构是否引进足够的境外优质教育资源的最直接方式之一就是考察其是否通过具有国际权威机构的专业认证。现有国际上普遍认可的英美模式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对我们的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有很好的对标借鉴意义。目前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中,已经通过国际权威机构认证的学科专业数量很少。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制定专业认证规划,专设校内质量监控机构和评估委员会,配备专业人员,对标和借鉴国际权威专业认证标准和经验,完善自身专业认证标准和流程,从而构建适合自身办学特色的专业评价体系[13]。除此之外,江浙沪地区少数成熟合作机构涉及机构、人员、标准、周期性监测、反馈、持续改进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同样需要我们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广。以西交利物浦大学为例,为确保大学教学质量不断提升以及相关专业规范和标准的执行,该校专门成立专业管理与质量保障办公室,为专业申请行业认证提供保障支持。全面完善质量保障体系不仅是与国际接轨、顺应国际化办学需要的通行趋势,还有助于提升合作办学培养人才的国际认可度。

(四) 加强国际资源协同,增强办学科研创新能力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提出,要加强高校创新体系建设,明确提出“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2020年6月出台的《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中旗帜鲜明地要求高校要加强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的深度合作,加大中外合作办学改革力度。现阶段全国绝大多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还停留在人才培养阶段,深入的国际协同科研创新仅有少量探索尝试。本研究通过观测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发现,部分机构已经设立了国际合作创新平台。如2010年中国第一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在宁波诺丁汉大学设立,在这片国际资源协同创新“沃土”上,经过10余年的培育,由宁波诺丁汉大学副校长吴韬和加拿大皇家科学院、加拿大国家工程院两院院士、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卓越教授祝京旭牵头的宁波诺丁汉大学“浙江-加拿大绿色化工联合实验室”成功列入2022年浙江省国际联合实验室认定名单。该国际实验室的建立是宁波诺丁汉大学结合浙江省“十四五”期间的战略发展规划及产业发展状况,将世界领先的前沿资源和成果平移到浙江,同时引入国际优势研究团队和创新生态体系,加速共性技术、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的联合研发与转化,并且用国际化科创资源支撑地方产业化技术突破,满足浙江企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体现。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作为高等教育国际化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和渠道,传承于中外双方母体举办高校的先天优势,“遗传基因”赋予了其国际合作创新的独特优势[14]。因此,基于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客观需要,“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积极扩大中外方合作领域、改进合作方式、拓宽合作深度,全面整合双方科研资源,以国际前沿科技为指导,成立高水平国际协同创新部门或研究所,从校际交叉融合、学科交叉融合、教师交叉融合等不同维度开展多元多维交叉融合创新,产出有代表性的科研协同创新成果,从根本上增强合作办学的科研创新能力;采取差异化竞争策略,创新国际智库、国际创新港、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整合全球自然创新平台和载体,以国际项目申请、国际客户群体拓展、国际合作项目运营为重点,积极开辟“国际赛道”。

(五) 发挥高水平办学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助力教育强国战略布局

作为全国中外合作办学的高地,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牵头推进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行业的组织建设,开展多层次、多维度的深度交流合作,在部分条件成熟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内成立专门研究及培训机构,逐步开展围绕中外合作办学的学术研究和政策探讨,培养一批实操经验丰富与理论研究水平较高的复合型管理人才,尤其要建立面向中西部地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开展定期培训的周期化、常态化机制,发挥江浙沪地区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在加强同业交流合作的基础上,江浙沪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逐步探索在国际化人才培养、国际协同科研创新等方面促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普通高校及兄弟院系之间的互动交流,取长补短、协同并进,逐步构建“内外多维”的辐射影响机制,有效提升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对母体高校发展的贡献度。此外,具有一定优势创新能力的办学机构应充分发挥国际联合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以及其他国际协同创新平台等科研创新资源及平台优势,围绕合作研发、创新孵化、技转咨询、技术交易、培训服务,致力于打造产学研融合发展、知识产权跨领域合作的创新生态,积极推动生态融合、价值创造的科研生产力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并持续推动科研成果为教育强国战略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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