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治理对供应链绩效的影响研究

2024-01-08 08:48廖雪华胡秀燕
决策咨询 2023年6期
关键词:合作伙伴契约意愿

◆廖雪华 刘 露 胡秀燕

引言

契约治理和关系治理是常见的两种治理机制[1]。契约治理是一种强硬、明确且正式的治理方式,如合同;关系型治理是一种更为缓和且非正式的、基于相互信任以及允诺基础的治理方式,例如信任、合作规范[2,3]。有研究表明综合使用不少于两种的治理机制可以克服单一治理机制不完备增加文字的弊端,对供应链中的机会主义行为的规范和抑制作用更有效[4],但关于契约治理与信任治理之间是互补还是替代关系上还存有争议。为了探讨不同治理机制对供应链合作行为的不同影响作用以及最终对供应链绩效的影响机制。本文构建契约、意愿信任、能力信任对供应链绩效的影响机制模型,将合作行为作为中介,解析混合治理机制对供应链绩效的影响路径,梳理不同混合治理机制的应用对供应链绩效的影响作用,并剖析其内在作用机理。

一、文献综述

(一)契约治理对供应链合作行为的影响

契约是一种正式的、受法律保护的治理机制,供应链上的合作伙伴通过契约条款对双方的责任和权利进行规定,用于解决合作者可能出现的冲突,能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权利保障,促进绩效达成[5,6]。在供应链治理中,交易双方签订正式的契约往往预示着合作伙伴之间标准化的合作,对机会主义行为具有威慑力[7],契约治理是合作伙伴间达成协调状态的一个有用工具,可以实现合作双方按照个性化的合作方式以及双方都认可的政策和流程进行[8]。

也有研究表明,使用正式的、带有控制意识在内的契约治理会对合作产生有害影响,会降低合作双方的信任[9],造成对方负面情绪,使双方发生冲突以及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性增加[10],当供应链间主要使用契约治理会造成合作伙伴只侧重近期目标的完成而忽视长期合作,降低合作绩效[11]。另外契约的建立与实施成本较高,对合作绩效会产生不利影响,契约的另一负面影响是会导致供应链对快速变化的环境的适应能力降低[12]。

(二)信任治理对供应链合作行为的影响

关系型治理有助于提高合作灵活性、团结性以及信息交换程度,促成双方对义务的承诺以及对期望的认可[2]。信任作为关系治理中的主要成分,具有减少冲突和加强关系规范的作用[13]。有研究认为企业间合作行为是双方取得信任的结果,相互信任是减少交易成本以及加强企业间合作的有效治理机制[14]。跨组织信任有助于合作伙伴间信息及时沟通,保证合作的持续性以及强度[15]。信任度高的供应链合作伙伴能够在更开放的环境下识别和解决问题,有助于效率和灵活性的提高,减少再次谈判和协商[16]。当然也有研究表明过度信任会带来负面效果如会忽视合作伙伴的失败,影响合作效果[17]。

(三)契约与信任混合治理效果及二者关系研究

契约与信任二者的关系存在争议。部分研究认为契约与信任之间具有替代关系,过于完备的契约对合作伙伴间信任关系的建立是不利的[18],因为正式合同显示了交易伙伴间的不信任,容易带来冲突[19],关系性规则如信任作为一种自我强化的治理机制,比契约治理成本低并且效率高,可以作为契约治理的替代者[20],甚至有学者认为尽管缺乏正式的制度,跨组织信任也能够促成合作[21]。

部分学者认为单一治理机制具有不完备的特征[22,23],需要同时使用正式与非正式性质治理方式才能更好地达到治理效果[24~26]。跨组织信任可以使得契约的实施更加灵活,但依然需要契约对双方的责任、利益与合作规则进行明确,同样地,信任治理可以填补正式契约治理所无法覆盖的细节,提高契约的稳定性[27],如果合作伙伴间缺乏信任,当不可预见的冲突出现时契约会失去制裁效果[4]。

有学者认为契约治理与信任治理的关系是复杂的[28,29],会受到环境的影响[30],甚至会相互转换[31],如高维和等[32]发现当法律环境越不规范时,契约治理作用越不明显,信任治理的作用越明显。有研究发现当契约发挥监控作用时,信任与其构成替代关系,当契约发挥协调作用时,信任与其是互补的[33]。有研究认为跨组织信任只会减少强制性微弱的条款的使用,无法发挥强制性高的条款的作用[34]。

(四)供应链合作行为对供应链绩效的影响研究

供应链间的合作行为主要是信息共享和流程整合[35]。整合度高的供应链能够实现对过程的统一管理,提升出厂质量,提高对变化的反应灵活性,缩短周期,消除牛鞭效应,减少库存,降低交易成本[36]。信息共享是实现供应链协作无缝链接的主要驱动力,能够提高供应链绩效,如更快的实物流,更高的订货满足率,更短的生产、研发周期,更好的冲突解决方案,更高的客户满意度等[37]。

二、研究模型与假设

(一)研究模型

在现有研究基础上本文提出的研究模型如图1,该模型将供应链企业间的合作行为作为治理机制对供应链绩效产生影响的中间路径,从信息共享和流程整合两个角度切入。同时,本文将信任治理划分为意愿信任与能力信任,研究契约治理与两种类型的信任治理的混合对供应链合作行为以及供应链绩效的影响。

图1 研究模型

(二)研究假设

在供应链中,不同企业拥有各自甚至相互冲突的目标,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的契约可以强制协作进行。契约越完备,意味着双方对合作的目标越明确,能够提高企业间知识转移和分享的意愿和效率。企业应该设立信息交流条款,保证联盟成员之间有效、及时地信息共享[38]。从契约明确责权功能上看,契约越完备,双方对遵守合约的收益以及违背契约所需承担的损失也有更清晰的认识,对合作双方的行为具有激励和督促作用,契约提高了对合作伙伴行为奖惩执行的可行性,可以成为企业间协作和信息共享的辅助工具[39]。因此假设如下:

H1a:契约对供应链合作伙伴间的信息共享具有正向影响作用。

H1b:契约对供应链合作伙伴间的流程整合具有正向影响作用。

供应链中生产、运输、配送等各个环节的信息互通,能够实现对库存水平的有效控制以及资源的高效利用,企业间信息共享可以促进供应链更直观地感知客户的需求并及时回应,提高供应链的竞争力和效益[40]。供应链合作伙伴间的流程整合,如及时化生产(JIT)、供应链库存管理(VMI)等,能促使节点企业构建以客户为中心的供应链,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升顾客满意度[41]。此外,流程整合活动可以去除供应链上重复的以及不增值的活动,减少成本,提高效率[1]。为此提出如下假设:

H2a:在供应链中,企业间的信息共享正向影响供应链绩效。

H2b:在供应链中,企业间的流程整合正向影响供应链绩效。

由于合作环境的不确定性,合作伙伴间难以在契约中规定所有条款,供应链合作伙伴间的意愿信任为合作伙伴之间的交互创建了最初的氛围基础,在这样的氛围中,组织更愿意进行及时、准确的信息共享,同时联合解决问题,提升组织对市场变化的适应性[42]。Dyer[43]发现信任对买卖双方的信息共享具有促进作用。意愿信任会引导合作伙伴将整体利益考虑在内,减少信任方对被信任方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即意愿信任发挥了契约对机会主义行为的抑制作用,合作伙伴之间的意愿信任可以减少对契约的依赖性[44]。因而作出如下假设:

H3a:在供应链中,意愿信任负向调节契约对信息共享的作用。

H3b:在供应链中,意愿信任负向调节契约对流程整合的作用。

能力信任代表企业对合作伙伴完成预定目标能力的信心[26],企业倾向于与具有一定能力的合作伙伴长期合作,在长期合作意愿下,双方会加强对专用性资产的投资以及对新生产流程的采纳,促进契约条款履行[45]。契约能明晰成员企业的责任和损益,明确信息共享与流程整合的规则,当联盟成员对合作伙伴具有高能力信任时,通过契约明确联盟任务并对合作行为实施严格控制,能够降低对方不愿转移知识和流程整合的概率[46]。因此做出如下假设:

H4a:供应链中,能力信任正向影响契约对信息共享的作用。

H4b:供应链中,能力信任正向影响契约对流程整合的作用。

三、数据收集与分析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收集

本研究通过电子问卷平台以及现场进行问卷的发放和回收,共回收问卷371 份,其中有效问卷237 份,由于本研究对契约与信任关系是基于供应链合作角度,问卷中的各问题的回答者为供应链节点企业中熟悉与特定客户或者供应商合作情况的人员。样本的统计特征描述如表1 所示。从受访对象司龄分布来看,5 年工龄以上的受访者比例超过90%,较长的司龄可以代表在该企业的工作经验丰富,对企业的实际情况有详细的了解,能较好满足样本对实际拟合的需求,保证问卷的数据质量。

表1 被调查企业及被访者统计学特征(N=237)

(二)变量与测量

模型中各构念参考了大量相关领域的研究,至少采用3 个以上的测量项,采用Likert 5 级量表形式。为了保证与中国情境紧密结合,本研究根据企业实地调查中了解到的治理以及经营情况,与相关领域的多名专家以及企业人士进行多次讨论,听取意见和建议进行调整和取舍,最终形成本研究的量表。

契约完备程度陈述合作伙伴间的契约详尽程度,以及对双方义务和责任的明确程度。意愿信任量表注重体现对“合作伙伴自愿而非通过强制的方式帮助对方”以及对“合作伙伴不会利用信息非对称等优势采取机会主义行为”等认同程度的描述;能力信任聚焦于对“合作伙伴具有好的声誉、丰富的经验”以及对“合作伙伴有能力满足自己提出的要求、对自己的建议确实有效”等描述。

信息共享程度主要涵盖供应链上合作伙伴间对在生产、库存、销售等环节上产生的数据,以及生产、交付等环节所处的进度等方面的共享程度。流程整合程度主要涵盖对供应链中合作伙伴间“联合进行需求预测、产品设计、库存管理、运转规则制定的程度”,合作伙伴之间“流程运作的相互依赖程度,流程耦合程度以及相关标准的统一化程度”等。供应链绩效主要涵盖成本降低、流程改进与优化、敏捷性提高以及产品与服务的创新等方面。

(三)测量工具的信效度分析

本研究信效度检验结果如表2,除了信息共享外,其余变量的Cronbach’s α系数均大于0.65,表明量表具有较高的信度。因子的负载值都在0.5 以上,各因子的平均抽取方差(AVE)都大于0.5,表明测度项有较高的收敛效度。此外,所有因子的复合信度(CR)都大于0.7,表明各项测度项具有较好的内部一致性。

表2 各因子信度和收敛效度分析

区别效度结果见表3,各变量AVE 的平方根均大于该变量与其他变量的相关系数,说明各个因子之间有较好的区别效度。

表3 各变量相关系数与AVE 比较列表

(四)多元线性回归结果

模型的绝对拟合指数为AGFI=0.865,RMSEA=0.068,说明模型的绝对拟合水平较好。NFI=0.905,CFI=0.923,显示了模型具有较高的相对拟合度。契约对合作行为以及合作行为对供应链绩效影响的假设检验结果如表4 所示,模型各条路径的显著性水平都达到了1%以上。即假设H1a 和H1b 以及假设H2a和H2b 都通过了检验。

表4 整体样本假设检验结果

为了检验意愿信任的调节作用,本研究将样本分为高意愿信任和低意愿信任两组,检验不同组别的契约对供应链合作行为的影响系数及其显著性变化情况,结果如表5 所示。对比低、高意愿信任组,契约对信息共享的路径系数从0.546(p=0.000)变为0.057(p=0.599),契约对流程整合的路径系数从0.772(p=0.000)变为0.381(p=0.176),可得意愿信任负向调节契约对合作行为的影响,假设H3a 和H3b 通过检验,即契约治理与意愿信任治理相互替代。

表5 意愿信任对契约的调节作用检验结果

为了检验能力信任对契约和供应链合作行为之间的调节作用,本文将信任分为高能力信任和低能力信任两组,检验不同分组下契约对供应链合作行为的影响系数及其显著性变化情况,结果如表6 所示。对比低、高能力信任情形,契约对信息共享的路径系数从0.070(p=0.455)变为0.631(p=0.000),契约对流程整合的路径系数从0.493(p=0.030)变为0.856(p=0.000),表明能力信任正向调节契约对合作行为的作用,假设H4a 和H4b 通过检验,即契约治理与能力信任治理互补。

表6 能力信任对契约的调节作用检验结果

五、研究结论与实践启示

(一)研究结论

本文根据信任产生原因、特征以及作用机理的差异,将信任治理类型划分为意愿信任和能力信任,提出了契约治理与两种信任治理的混合对供应链绩效影响的实证模型。研究表明:契约治理正向影响供应链企业间的信息共享水平和供应链企业间的流程整合水平,供应链企业间的合作行为(信息共享、流程整合)有助于供应链绩效的提升。意愿信任与契约治理具有替代关系,能力信任与契约治理之间具有互补关系。

本文研究可以为供应链企业在治理机制的选择和应用上提供理论指导和借鉴。为了更好地进行企业合作提升绩效,必须合理运用契约与信任两种不同的治理机制:在企业对合作伙伴认知程度低,交互匮乏情况下,可通过加强契约治理对双方的行为进行约束,当双方的意愿信任达到一定程度后,供应链企业间可通过意愿信任的维持或者增强来弱化契约的使用程度。同时,要确保契约的顺利实施,选择能力信任强的合作伙伴或者通过协助其提高协作能力,或者增强合作伙伴对自身的能力信任强度,可以达到更好的契约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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