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模型及运行机制研究

2024-01-12 02:51莫家莉史仕新
关键词:少数民族主体资源

莫家莉 华 林 史仕新

[提要] 少数民族历史档案为国家治理边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边疆安全、推进边疆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国家治理现代化语境下,为破解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的现实困境,分析档案治理理论、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需求和信息技术赋能社会参与档案资源建设等问题,并基于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的基本要素及其关系,构建以价值理念共识为核心层、多元化主体参与为基础层、档案资源建设为支撑层、技术与制度支撑为保障层的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模式,进而围绕形成共识、集体行动和约束行为的档案资源建设行为逻辑,构建动力机制、协同联动机制和制度规范机制,保障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系统的开放性和创新性,推进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系统的转型升级,助力国家边疆治理现代化。

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9年,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指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方向,提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1],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国家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档案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国家治理方式的变革必然引发档案治理方式的转型。2020年《档案法》修订,增加“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的发展”等条款,首次从档案立法层面承认社会力量的法律地位。2021年,《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全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档案治理效能”的主要任务。少数民族历史档案是民族地区社会管理的结果,亦是社会管理的工具,而传统以国家本位为理念、自上而下的集中式管理模式,导致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成效有限。治理理念的引入,将有助于打破档案系统内部的自我封闭,融入广泛的社会资源,拓展档案资源建设范围,丰富档案资源建设方式,兼顾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实现。目前,研究者基于少数民族档案资源建设现状和面临的困境,积极构建民族档案资源体系框架[2],在加强档案征集抢救的同时,强调顺应社会信息化发展趋势,并就民族档案数字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3]、数字化加工[4]、数据库建设[5]、应用平台建设[6]等问题展开研究,且开始关注公众参与民族档案文献资源建设问题[7]。纵观现有研究成果,学界已注意少数民族档案资源建设从国家模式向多主体参与模式的转变趋势,但多是关注民族档案资源建设外部因素,缺少对民族档案资源建设内部结构和建设过程的关注。本文基于对档案治理理论、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困境和信息技术赋能社会参与资源建设的分析,构建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模型,分析资源建设系统运行机制,以期为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提供参考。

一、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模型构建的基础

(一)理论支撑:档案治理理论

公共治理理论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其伴随全球性政府治理改革和民主行政治理重建而产生。治理概念在治理理论中有别于传统的“统治”和“政府控制”思想,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8](P.23)。档案治理是“档案部门、社会组织和公民等多个主体协同合作,基于一定的行动规则,共同对档案事务进行科学、规范管理,实现档案领域善治的活动和过程”[9]。治理理论的引入,将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的主体和客体延伸至更加广泛的社会环境,其强调资源建设参与主体的多元性,关注多元异质资源的系统整合,重视制度逻辑的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维护参与者的良好合作关系,实现多方利益的平衡和最大化。这为网络信息新时代的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创新提供理论依据。

一是有助于构建多元主体联动的共同体,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治理秉持“社会本位”理念,政府通过与社会进行更多的协商合作,形成多向度互动网络,强化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主体的“合纵连横”能力,实现资源的互补和优势的互鉴。如展览馆、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Galleries,Libraries,Archives and Museums,GLAM)作为历史文化的聚集地,其重组和融合已成趋势。2010年,国际档案理事会(ICA)业务规划提出继续强化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等各类业务机构的合作,形成新型联盟,以共同应对政治和环境的变化,保存文档记录和社会记录[10]。2017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与国家图书馆签署合作共建战略框架协议,共同推进民国档案和文献的征集、整理、保护、研究和开发利用[11]。二是有助于完善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结构,构建完整的民族记忆。多元化的治理主体意味着多元化的治理客体,体制外的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将纳入建设范围,形成覆盖人民群众的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体系。如英国Cornucopia项目通过众筹方式,建成由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和艺术馆等记忆机构的6000余件收藏品组成的在线数据库,并向公众提供在线访问服务[12]。数字人文或数字记忆项目以来源广泛、媒介多样的信息资源为支撑,如中国记忆项目就汇聚来自文化机构、民间、现场采集和专题制作的档案、文献、图片、地图、照片、口述、音频、视频等多种记忆资源[13](P.88-95)。

(二)现实需要: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困境

少数民族历史档案是新中国成立以前少数民族地方政权、土官和民族群众等从事政治、历史、经济、军事、科技、文化、宗教和民俗等活动而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画、声像和口碑等原始记录[14]。从价值属性看,少数民族历史档案具有参考、凭证和情感等多元价值,为民族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多方面提供基础支撑。党和国家长期重视少数民族档案工作,但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仍面临诸多挑战。

一是档案馆馆藏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结构不全,影响民族文化记忆完整性。以藏族历史档案为例。藏族历史档案保存最完好的是西藏自治区档案馆,该馆馆藏历史档案90个全宗、约311万卷(件、册),时间纵跨700余年,除90%的藏文档案外,还有汉、满、蒙、回、梵、英、俄等10余种文字;征集到历史照片档案12024张,唐卡、印章、货币等实物档案3400件,木刻档案(印刷雕版)50600块,古籍文献4200函,旧地图档案100余件[2](P.8-14),但藏区蕴藏丰富的《格萨尔王传》《藏岭·尼麦贡觉》等口述历史档案和《唐蕃会盟碑》《工布第穆萨摩崖石刻》等碑刻、石经墙、石经墩、摩崖等不可移动的石刻档案尚未纳入档案馆资源建设范围,馆藏历史档案资源的模块性缺失,不利于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除西藏自治区外,四川、青海、甘肃、云南、北京等地区的部分档案馆都收藏有藏族历史档案。如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是藏族聚居地之一,然由于历史和人为原因,藏文历史档案散失严重,现存档案部门仅32件,其中康定县档案馆30件、色达县档案馆1件、甘孜州档案馆1件[15](P.80)。二是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保存分散,档案部门仅凭一己之力,难以保障民族记忆体系的完整。从档案多元属性理论看,部分少数民族历史档案具有档案、文物、古籍或史料等多元属性,为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民委古籍办、民族研究所、文化馆、史志办、方志办、寺院、非遗中心、出版社等单位或个人所收藏。如西藏自治区的藏族历史档案,除档案系统保存外,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西藏自治区图书馆、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大学、西藏藏医学院、西藏社会科学院等机构都有收藏[16]。如西藏社会科学院收藏西藏地方政府旧公文档案14700余件,西藏自治区博物馆、文物管理委员会保存有元代“统领释教大元国师之印”、明代“司徒之印”、清代“五世达赖班禅之印”等藏文印章、金文等实物档案。此外,民间还散存数量巨大的藏族历史档案文献。寺庙是保存藏族历史档案的重要场所[17],如拉萨布达拉宫收藏汉、藏、满、蒙、梵等多文珍贵古籍文献近40000函,其中包括460余函、近30000叶的贝叶经,金汁缮写的大藏经《甘珠尔》《丹珠尔》等珍宝;拉萨哲蚌寺收藏3000余部珍贵历史典籍,其中95%为手抄本;色拉寺收藏大量藏文经文和各类唐卡、佛像等,珍藏明永乐八年的石朱刻印《大藏经》108函;萨迦寺收藏古籍20万余函,其中70%为手抄函。受历史原因影响,藏族历史档案大量流失海外,英国、法国、日本、美国、德国、意大利、丹麦、澳大利亚、比利时、荷兰、挪威、瑞典、波兰、新加坡、加拿大、澳大利亚、尼泊尔、缅甸、蒙古、俄罗斯等国都有收藏。少数民族历史档案数量巨大、种类繁多、保存机构众多、分布极为广泛、破损情况严重,而档案馆普遍面临专业人才缺乏、资金投入有限、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较高的征集成本、修复技术要求、识读和整理难度等问题,让档案馆难以承担全面保护和抢救少数民族历史档案的社会职责。

(三)技术赋能:信息技术创新参与式档案资源建设

以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驱动包括档案馆在内的各行各业发展。CNNIC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8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7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5.6%[18]。信息技术的快速渗透、互联网络的更新迭代、网民规模的持续增长引发档案资源的建设理念、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和建设方式等发生深刻变革。例如Web1.0时代是信息独享时代,虽解决了信息的传播——搜索过程,但信息只能实现单向通信。此阶段的档案部门处于档案信息资源垄断地位,而社会公众只能浏览档案信息,被动接收档案信息,仅限满足档案信息资源的共享需求。Web2.0时代则实现了信息的双向传递,技术赋能创新用户参与档案管理的渠道,社会公众不再仅仅是档案资源的利用者,更是档案信息资源的生产者和提供者[19],国家权力适度让渡给社会公众。Web3.0时代以“用户拥有产权”为核心理念,数据所有权由平台归还给用户。在档案资源建设过程中,用户拥有数据自主控制权,并能依托区块链技术确权其提供信息知识的价值,实现用户共建、共治、共享价值[20],档案资源建设呈现“去中心化”态势。

“技术赋能”和“技术赋权”的双重驱动,改变了传统“自上而下”“条块分割”管理模式下档案管理部门资源建设的垄断地位,实现“一元中心”向“多元中心”的变革。Web3.0环境下,社会公众可通过自我创建、购买、捐赠等方式将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上传或提交至相关公开数据平台,进而形成来源广、内容涵盖领域全的档案资源数据库。如美国国会档案馆的“公民档案员”“公民参与”项目,荷兰阿姆斯特丹档案馆的“众在参与”项目,芬兰图书馆的“数字志愿者”项目,英国伦敦大学学院的“边沁手稿转录”项目,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的“澳大利亚报纸数字化”项目,新加坡国家档案馆的“公民档案员计划”以及上海图书馆的“历史众包平台盛宣怀档案抄录”项目,就是文化记忆机构利用本机构的信息资源优势,依托开放数据平台发布档案众包任务。社会公众在完成诸如文字转录、添加标签等任务后上传平台,经专家审核后的众包数据成为开放信息数据的一部分。在此过程中,社会公众实现信息利用者和信息提供者的角色互换,推动档案信息资源的数字化汇聚。

二、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模型的构建

(一)模型构建

基于档案治理理论,在开放共享的社会环境中,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等多元主体基于共同价值认同,以制度为保障、技术为支撑,通过档案资源链接并展开集体行动,形成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该建设过程指涉主体、认同、规则、行动等基本要素,且唯有主体的价值取向与行动取向达成统一,并在一定的法治保障和科技支撑下才能达成资源建设总体目标。据此,构建以价值理念共识为核心层,以多元主体协同参与为基础层,以档案资源建设为支撑层,以制度和技术支撑为保障层的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模型(图1)。

图1 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模型

模型的核心层是档案资源建设系统功能维持的关键,其凝聚大众认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推动资源建设的共识性基础。只有辨识社会价值需求,形成价值共识,才能协同建设主体行为、整合各类资源,实现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总体目标。价值理念伴随着资源建设的始终,影响着资源建设的性质和方向,要形成适应社会治理时代的档案资源建设理念。基础层是档案资源建设系统各要素协调统一的关键,内在要求广泛、有序的社会参与。人是社会系统中最重要、最核心的要素,也是最活跃的要素,其对资源建设的投入要素,诸如技术、设施、资金、信息等具有很强的占有、吸附和配置能力。人的协同合作是资源建设系统目标达成所需各类资源要素组织整合的前提,档案治理要求资源建设主体的转变、社会参与力量的培育,多元主体的协同。支撑层是档案资源建设系统目标达成的关键,是基于信息资源与信任的合作行动,涉及档案资源建设目标决策和目标实行,要求资源建设客体、资源建设方式等方面的转变。保障层是档案资源建设系统自我调节和环境适应的关键,以制度的约束与技术的支撑为核心,在协调系统内部资源分配的同时,不断地与外部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生态等环境进行信息、知识、人员、资金和物质等资源的传递和交换,并受外环境影响而不断调整适应档案资源建设系统转型升级所需的新政策、新制度和新技术等要素,满足社会的档案利用需求。

(二)模型分析

1.核心层:价值理念共识是先导价值理念是一种深层次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在所处社会环境和历史发展影响下长期积累形成的,公共遵守的发展理念、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具有凝聚力、导向力、协调力和创新力。研究表明,大众认同的社会价值理念是社会整合的必要前提,没有共同信仰体系和群体意识,即使是在个体高度互相依赖的现代社会,也无法取得某种程度的整合[21](P.18)。档案治理现代化改革的迈进,要求改变档案部门作为档案资源建设唯一权力中心的现状,构建政府与社会共同建设的新格局,进而内化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价值理念。我国档案工作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档案工作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发展理念[22]。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的共建力量来自人民、共治的智慧来自人民、共享的成果为了人民,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具体而言,“共建”就是“人人有责”,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分布广泛,只有多元主体协同合作,才能形成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共治”就是“人人尽责”,只有发挥各建设主体优势,分工合作、形成合力,才能实现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的整合。“共享”就是“人人享有”,共建主体享有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的成果,应保障各社会主体的合理利益,这是档案治理的基本要求。

2.基础层:多元主体参与是基础

“参与”作为人的高层次要求,是对自身意愿和利益的表达和维护,最能体现社会的自主性[21](P.19)。“社会本位”治理理念下的档案资源建设主体由“一元”向“多元”转变。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参与主体就其功能和需求的不同来看,分别扮演着档案信息资源的形成者、管理者、使用者和监管者的不同角色。其中,档案形成者是创造和生产少数民族历史档案信息的源泉,包括少数民族地方政权机构和部分上层贵族、官员、寺庙及民族群众等。档案形成者的差异性导致形成档案的信息载体和书写材料千差万别,直接影响着档案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档案管理者是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的执行者,肩负着档案信息资源的传递和有序化任务,主要从事档案资源的收集、整理、整合、保管、开发以及软硬件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少数民族历史档案的多元属性决定,除档案馆外,图书馆、博物馆、民委古籍办等文化机构都是少数民族历史档案的重要管理者,还包括投身少数民族历史档案文献研究领域并主动传播、宣传的行业协会、档案中介机构和个人。档案利用者是具有少数民族历史档案信息需求的组织和个人,涉及政府文化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其自身的需求、能力和类型等制约档案资源建设的价值实现程度。档案监管者是对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工作进行监督、评估的文化行政管理机构,其通过政策引导、标准约束,确保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与国家边疆治理方向协调一致。各参与主体基于共同的价值理念,以少数民族历史档案信息资源为纽带而联结起来,形成平等、互动、互惠、合作、竞争等多元复合关系,并凭借自身独特的资源禀赋,为档案资源建设系统提供信息、技术、资金、人才等资源支持,以获取或传递档案信息资源,实现档案资源的价值共创。

3.支撑层:档案资源建设是关键

为构建完整的民族记忆,全面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遗产,从可收集性少数民族历史档案和建档性少数民族历史档案两个模块构建完整的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体系[2](P.8-14)。一是开展少数民族历史档案的收集工作。可收集性少数民族历史档案是可以收集进馆保存的少数民族历史档案文献,包括历史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和古籍档案等主要类型。一方面,依据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体系构建框架,明确档案文献接收和征集范围、具体类型、技术标准以及征集对象等问题,规范和指导少数民族历史档案文献的征集抢救工作;另一方面,加快少数民族历史档案文献的征集与追索工作,开展宣传、普查、搜集工作,通过复制、交换、捐赠、购买、代存、追索、数字化整合等方式对散存于各文化机构、民间以及流失海外的少数民族历史档案文献进行征集抢救。二是开展少数民族历史档案的建档工作。建档性少数民族历史档案包括口述历史档案、不可移动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等主要类型。一方面,对民族地区的喇嘛、毕摩、东巴和艺人等能诵唱的口述历史进行录制或摄制,形成文字记录、照片、录音、录像和实物兼顾的多载体形式档案;另一方面对碑刻、摩崖等石刻不可移动实物采用拍照、录像、拓印等方式建档形成档案,以解决档案馆馆藏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体系模块性缺失问题。三是顺应社会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发展趋势,推进少数民族历史档案文献资源的数字化转型,逐步建立以数字资源为主导的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体系,通过构建结构合理、门类齐全、标准规范的资源数据库,搭建共享平台,解决跨地域、跨区域、跨层次、跨部门的资源建设互联互通问题。

4.保障层:制度与技术支撑是保障

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发生在一定的环境之下,既需要制度、技术、组织、人才、设施设备、资金保障等支持体系,又受外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宏观社会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如国家治理理念的转变、政府治理模式的改革、社会治理格局的重塑等宏观环境的变化,对档案资源建设的价值理念、建设主客体、建设方式等形成冲击;而现代信息技术的交互性、参与性和即时性,正重塑档案资源建设流程、建设方式、参与主体。诸多影响要素主要体现在制度和技术两个方面[23]。一是制度提供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制度体系是保障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系统有效运转的运行规则和办事规程,可调整资源建设中的各种社会关系,引导和规范建设主体的行为,保障建设成果的共享,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规划等主要内容。如建立数据统计、数据筛选、数据格式等数据搜集标准;元数据、数据描述、数据分类等数据组织标准;数据关联、共享许可协议、数据交换、数据质量等数据利用标准,规范少数民族历史档案的数字化采集和有序化组织。二是信息技术提升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能力。在制度给定的条件下,信息技术是推动档案治理现代化的有效工具,也是社会赋权的关键工具。如强化数据化技术、数据整合技术、数据集成技术、分布式存储技术、数据共享技术等技术的创新应用,推进少数民族历史档案的数字化和数据化,实现多源异构数据汇聚融合,既解决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高度分散这一现实,又为社会公众提供参与资源建设的技术通道和实现路径。

三、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模型的运转机制

(一)形成动力机制,培植资源建设社会力量

动力机制是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系统发展的基本保障,分为拉动力和自动力。研究表明,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活动受内在动机和外在动机混合作用。其中,内在动力出于个人兴趣,外在动力源于外在要求或产生的某种回报和收益。主体参与动机内化程度越高,参与持续时间越长,而参与持续性受参与平台功能可用性和志愿者环境等因素影响[24]。鉴于此,首先要多手段吸引公众关注,激发公众参与意识。一方面,多渠道宣传,吸引公众关注。通过“镇馆之宝”亮晒活动等形式,遴选少数民族历史档案珍品,通过现场展呈、网上展示等形式,拉近公众接触少数民族历史档案的距离,扩大少数民族历史档案的社会影响力。如2021年,百集微纪录片《红色档案——走进中央档案馆》在央视新闻、学习强国等多个媒体平台发布。其在央视新闻播出仅4个月,央视新闻客户端观看量就超2750万,央视新闻官方微博观看量则超2.5亿,而央视新闻微博评论超3.2万条、转发超6万次、点赞超62万次[25],公众对红色档案的认知和认可大大提升。另一方面,搭建参与平台,设计有趣内容,激发公众参与兴趣。如中国丝绸档案馆以“中央文库”为背景开发的《第七档案室》、敦煌研究院推出的《东方美人》、故宫博物院打造的《迷宫》等互动解密档案文创产品,引入档案中的历史事件,用户通过阅读档案资料、扮演角色等形式,增强沉浸体验,提高参与意愿[26]。其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合理引入社会机制和市场机制,发展壮大社会主体力量,形成以国家主导、社会参与的档案资源建设格局。一方面,引入社会机制,通过财政政策、经济补助等方式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档案资源建设。如数字敦煌项目与国家发改委、中国科学院、芝加哥大学、武汉大学和腾讯集团等机关、高校、企业合作,获得资金和技术设备支持,形成包含数字人文专家、计算机领域专家、摄像摄影专家、考古挖掘专家、档案学者等的技术团队[27]。广东省岭海档案馆是国内首家注册的民办非营利性档案馆,其注册得到广东省档案局大力支持,并获得政府补贴。该馆向公众免费开放38000余件馆藏,向广州省档案馆捐赠侨批档案等珍贵民间档案4264件,弥补国家档案馆馆藏稀缺,丰富国家档案资源体系[28]。另一方面,引进市场机制,提高档案资源建设的效能。企业特别是信息技术公司和数据库商能弥补档案馆、图书馆、民委古籍办等文化机构在数字文化建设中技术、人员等方面的限制,通过合同外包、公私合作等形式,完成少数民族历史档案的数字化转化、数字资源存储、信息系统建设、数字产品呈现和传播等业务内容。如中国国家图书馆与新浪合作“互联网信息战略保存项目”,图书馆统筹信息资源采集和保存体系,提供信息数据保存规范等,而新浪提供信息数据采集、保存、检索、提取和挖掘等技术支持[29]。

(二)构建协同联动机制,推进资源建设多元主体集体行动

从实践看,目前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主体存在“资源保护”“单兵作战”等倾向,而协同共建也多为简单协作,深度联结不够。深度合作的必要前提是角色互补性依赖关系,且相互依赖的程度和属性决定合作的必要性和合作的形式[30]。因此,首先协同机制的构建强调不同主体扮演的“机制建构者”角色,即参与主体的差异化能力。在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中,政府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档案馆、图书馆、民委古籍办等文化机构拥有丰富的档案文献资源和较强的业务能力,信息技术公司等企业拥有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档案协会等社会组织可提供理论指导和档案技术服务,公众汇众力、聚众智,具有创新潜能和活力。其中,政府是资源共建结构的组织者和促进者,应通过顶层设计、制定发展规划,搭建政府联系社会大众的平台,培育扶植社会力量,引导形成“一核多元”的资源建设模式。其次,重视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合作共建的过程,并以网络、关系、互惠和信任等为合作共建的关键[30]。鉴于此,一是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建立交互性、动态性、并发性的信息沟通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促进参与主体交流,增进信任、形成共识,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一方面,做好线下沟通协调工作。通过联席会议、项目专项小组、专家咨询小组、研讨会、座谈会、听证会等结构性协同形式,实现组织载体协同。如建立文化和旅游部牵头,文化、档案、民宗所属单位及科研教育部门为主要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部署推进资源建设相关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另一方面,搭建线上互动平台。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等平台,征求意见、表达诉求,汇聚民智。如北京故宫博物院的“数字故宫社区”、上海图书馆的“云瀚”等是面向公众的开放社区,聚集多领域跨学科的专家、研究者和社会大众,提供社交互动、资讯传播、线上展览、学术交流、公众教育等平台[31]。二是建立评价反馈机制。畅通的沟通与及时的反馈,能极大提升社会公众对少数民族历史档案工作的认知和认可,提升各主体参与档案资源建设的积极性,持续改进建设项目质量。如拓宽反馈方式,规范反馈流程,汇聚评价结果,分析参与主体对反馈信息的需求偏好,将评价成果及时反馈至各主体层面,开展交流讨论、整改提升、监督评议,构建闭环式评价反馈体系[32]。三是建立利益协调机制。马克思曾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33](P.82)。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共建的本质是利益共享,而利益的关联是各主体互动的基础。因此,基于互利互惠原则,建立利益分配制度,保障资源建设参与主体的合法权益;建立利益激励机制,根据主体贡献程度确定分配权;建立资源利用补偿制度,确定政府补贴的基本规则等,形成各利益相关者共建、共享、共赢的良性互动格局[34]。

(三)健全制度规范机制,打造资源建设开放公平环境

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的多元主体建设,法治是关键,需要建立一套形成共识、约束行动、保障利益的制度规范,包括档案法律、标准规范、政策规划等制度工具。2020年,新修订的《档案法》增设“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的发展”的条款,首次在档案立法层面承认社会力量的法律地位,是档案事业从“国家模式”向“多元参与模式”转型升级的制度体现。2021年,《“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提出“鼓励、引导、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为社会力量参与档案资源建设提供政策依据,但未涉及社会参与的具体细致规定。鉴于此,一是要健全法律法规。浅层次的多元主体联动建设模式可能导致参与主体行动的不一致或联动困境。究其根源是多元主体权利责任和活动边界模糊,导致政府与社会之间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异化为“伙计”关系[35]。因此,首先法律规范的制定要明确各主体的角色定位和关系,厘清其在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中的职能,明确政府机制、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的边界,增强政府的统筹协调能力,发挥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作用,激发社会力量的主观能动性。其次,按照一致性、协调性和有序性的原则,建立健全以档案法为核心,以档案资源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评价体系和配套政策为支撑的制度体系。如信息公开和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档案资源建设参与方式和程序、参与内容、监督方式等行政规章;数据标准、应用系统标准、技术应用标准、管理标准规范等标准规范,人才、资金、组织等配套政策。二是要完善社会规范。“治理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过程。这既包括有权迫使人们服从的正式制度和规则,也包括各种人们同意或认为符合其利益的非正式的制度安排”[36](P.4)。非正式制度规范是人们在长期交往活动中形成且被人无意识接受的行为规范,包括风俗习惯、道德伦理、文化传统、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其能弥补正式制度规范的不足,也是正式制度规范发挥作用的支撑条件[37](P.36-41)。民族地区在长期的历史文化中积淀了信任、互助、合作、理解等社会资源,应重视挖掘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培育公共精神,激发共同体意识,营造合作共建的档案文化生态环境。如藏民族具有悠久而浓厚的经典崇敬心理,敬惜字纸的民族习俗是浩如烟海的藏文历史档案文献留存的重要因素[38]。

结语

治理现代化发展趋势下,现代信息技术正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档案资源的分配和档案权力格局的变迁,推动档案资源建设从“国家模式”向“多元参与模式”转变,这有助于打破档案馆人力、物力及财力有限和馆藏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不足的困境。基于对档案治理的核心理念和资源建设基本要素及其关系分析,以档案资源共建共治共享价值为共识性基础,以广泛有序的社会参与为基本要求,以多样化的资源建设手段为重要内涵,以信息技术支撑和制度约束为重要保障,构建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模式,并以档案资源共建格局的形成以主体行动取向与价值取向的统一为逻辑基础,构建激发档案资源建设共识的动力机制,推进档案资源共建行为的协同联动机制,约束档案资源建设行为的制度机制,保障少数民族历史档案资源建设系统的开放性和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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