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期间河南省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研究*

2024-01-15 11:01周小莉尚伟伟杨方圆王淑艳杨俊杰
环境卫生工程 2023年6期
关键词:垃圾焚烧废物河南省

周小莉,谢 静,尚伟伟,杨方圆,王淑艳,杨俊杰

(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河南 郑州 450003)

0 引言

医疗废物含有大量细菌病毒,如若处置不当,将会造成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是阻断疾病传播的重要一环。新冠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疫情期间,医疗废物产生量急剧增加,处置能力面临严峻挑战。

为科学应对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的应急处置,我国开展了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大量研究和实践探索[2],分析测试了疫情初期医疗废物的组分、热值、堆积密度等特点[3];开展了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技术研究[4];对武汉市疫情暴发期间医疗废物应急管理进行了研究[5-7];开展了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医疗废物对运行工况、炉渣、烟气排放、设施损耗等方面的研究,论证应急处置医疗废物的可行性[8-11];开展了危险废物回转窑焚烧系统处置医疗废物研究[12];研究了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构建思路[13-19]。

疫情期间,河南省通过加快推进建设集中处置设施、启用备用设施、延长工作时间,快速提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同时,将2 座危险废物焚烧设施、27 座生活垃圾焚烧设施、2 座水泥窑列入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储备协同应急处置能力,适时启用应急处置设施,确保了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

本研究对2020 年1 月至2022 年12 月河南省疫情期间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情况进行收集总结,分析医疗废物产生来源、主要组分、产生数量、处置能力、处置设施等,梳理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对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提出建议,为构建“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以及完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提供借鉴和参考。

1 数据来源与方法

1.1 数据来源

本研究数据来自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疫情发生前、疫情期间的医疗废物产生量、处置量及处置能力等信息数据,分别由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年度统计、每日调度数据汇总分析得出。

疫情期间,河南省处置的医疗废物主要包括3类:第1 类是参照医疗废物管理的集中隔离点隔离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第2 类是核酸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第3 类是常规医疗废物,包括新冠肺炎患者、疑似患者产生的生活垃圾。本研究讨论的疫情医疗废物包括上述3 类涉疫固体废物。

1.2 研究方法

研究范围选取河南省18 个地市,收集整理疫情发生前2015—2019 年和疫情发生初期(2020 年1 月24 日)至疫情防控政策作出重大调整(2022年12 月15 日)期间的医疗废物产生量、处置量及处置能力等数据。

2 结果与讨论

2.1 河南省医疗废物产生情况

2.1.1 非疫情期间医疗废物产生情况

近年来,随着医疗卫生机构病床床位数的增加,以及对医疗废物管理的深入和规范,河南省医疗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统计,2015—2019 年河南省医疗废物产生量分别为48 150.08、51 345.16、59 122.52、64 963.57、69 046.20 t/a,年平均增长率为9.43%。

2019 年河南省医疗废物产生量为69 046.20 t,平均189.17 t/d。如图1 所示,年产生量较大的前3位地市分别是郑州市、南阳市、洛阳市。郑州市医疗废物年产生量为21 701.60 t,平均59.46 t/d。年产生量较少的地市为鹤壁市、济源市,都在1 000 t 以下。

图1 2019 年河南省各地医疗废物产生量Figure 1 The amount of medical waste generated in various regions of Henan province in 2019

2.1.2 疫情期间医疗废物产生情况

2020—2022 年全省医疗废物产生量依次为71 297.34、84 141.31、186 051.90 t/a,比2019 年分别增长3.26%、21.86%、169.46%。

2020 年1 月24 日至2022 年12 月15 日河南省医疗废物产生量如图2 所示。由图2 可见,2020—2022 年,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河南省医疗废物日产生量呈现振荡上升趋势。

图2 2020 年1 月24 日至2022 年12 月15 日河南省医疗废物产生量Figure 2 Medical waste generation in Henan province from January 24,2020 to December 15,2022

2020 年1 月24 日至2020 年2 月24 日的疫情初期,全省医疗废物产生量平均值为137.07 t/d,最高值为160.77 t/d,最高值较2019 年平均值还低28.40 t/d,并未出现急剧增加现象。主要原因是春节期间住院病人减少,以及疫情原因大部分医疗机构停诊,医疗废物产生量减少。之后,随着疫情得到控制,医疗机构接诊恢复正常以及实行集中隔离政策,医疗废物产生量呈现增加趋势,发生规模集聚性疫情时出现峰值。

2020 年、2021 年医疗废物产生量平均值分别为195.33 t/d、230.52 t/d,最高值分别为234.78、341.08 t/d,最高值分别是2019 年平均值的1.24倍、1.80 倍。2022 年,由于传播性更强的奥密克戎毒株的出现,全省疫情多点暴发,医疗废物产生量急剧增加,产生量平均值为509.73 t/d。2022年11 月30 日全省医疗废物产生量达到疫情发生以来的最高值1 095.69 t/d,是2019 年平均值的5.79 倍。

疫情期间,医疗废物产生量急剧增加,其来源和主要成分与非疫情期间对比见表1。由表1 可知,疫情期间,产生医疗废物的场所增加,医疗废物的成分除常规医疗废物外还包括了部分生活垃圾。这是因为除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常规医疗废物外,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需要按照医疗废物处置[20-21]。特殊场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直接导致医疗废物产生量急剧增加,给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带来极大压力。据统计,2022 年河南省集中隔离点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生活垃圾量为86 691.10 t,占医疗废物处置总量的46.60%。

表1 河南省疫情前后医疗废物来源和成分对比Table 1 Comparison of sources and components of medical waste before and after the epidemic in Henan province

2.2 河南省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2.2.1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情况

据统计,疫情发生前,截至2019 年底,河南省18 个地市共有27 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核准处置能力为307 t/d。疫情期间,为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河南省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建设。截至2022 年底,全省共建成投运35 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核准处置能力为487.1 t/d。较2019 年底,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数量和处置能力分别增长了29.63%、58.66%。

2.2.2 非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非疫情期间,河南省医疗废物均送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2019 年河南省产生的69 046.20 t 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安全处置。按照核准处置能力计算,2019 年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负荷率为61.62%,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总体充足。但是,由于处置能力存在分布不均,部分地区处置能力紧张。例如,信阳市、焦作市、许昌市已超负荷运行,郑州市、三门峡市、漯河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负荷率已超过或接近90%。2019 年各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负荷率见图3。

图3 2019 年河南省各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负荷率Figure 3 Load rate of centralized medical waste disposal facilities across Henan province in 2019

2.2.3 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2020 年1—2 月疫情初期,虽然医疗废物产生量未出现急剧增加,但是由于常态下处置设施负荷率已偏高,新乡、焦作、许昌、信阳等地市出现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足的情况。为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上述地市通过启用备用设施、延长工作时间、调配移动式处置的方式,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在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管理与技术指南(试行)》[22],结合辖区内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水泥窑建成运营情况,按照上述设施顺序,各地市梯次选择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疫情期间,河南省共有2 座危险废物焚烧设施、27 座生活垃圾焚烧设施、2 座水泥窑列入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根据医疗废物产生情况,河南省陆续启用了2 座危险废物焚烧设施、14 座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医疗废物,其处置能力构成见表2。

表2 新冠疫情期间河南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构成Table 2 Composition of medical waste disposal capacity in Henan province during the COVID-19 epidemic

据统计,疫情期间,全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最高达到2 656.1 t/d(表2),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能力占57.04%。在2022 年11 月30 日医疗废物日产生量达到最高值1 095.69 t 时,集中处置中心处置医疗废物679.44 t、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协同处置416.25 t,保证了医疗废物得到及时处置。2022 年全省累计处置医疗废物186 051.90 t,其中,集中处置设施处置120 483.40 t、协同应急处置65 568.50 t。按照核准能力计算,集中处置设施负荷率达67.77%。

2.3 存在的突出问题

1)集中隔离点生活垃圾参照医疗废物管理导致处置需求激增。疫情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要求,集中隔离场所所有垃圾包括观察对象餐盒、生活垃圾等按照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因此,集中隔离点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管理,装入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由医疗废物专用车运送至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由于生活垃圾产生量大,导致医疗废物产生量急剧增加,给原有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设施带来极大压力。

2)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急处置能力储备不足。疫情发生后,医疗废物的产生量出现增加。作为专业处置设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是承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任务的首选。但是,疫情发生前,河南省部分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已长期处于高负荷或超负荷运行状态,并且相当一部分集中处置中心仅有1 条生产线,应急处置能力储备严重不足。因而,疫情出现之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很快面临处置能力不足的问题,导致区域内医疗废物面临积压风险。

3)协同应急处置设施准备不足。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水泥窑等具有“战时”应急改造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良好硬件资源基础,可以短时间内快速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其中,生活垃圾焚烧由于分布广、体量大,疫情期间,多地将其作为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但是,作为医疗废物非专业处置设施,协同应急处置设施在硬件配套设施、卫生防护、人员操作培训等方面准备不足。同时,由于对应急处置技术缺乏统一的规范和要求,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风险。

4)收集转运能力短缺。疫情期间,由于隔离观察点、核酸采样点增加,医疗废物产生呈现点多、面广、分散、量大等特点,各地医疗废物运输车辆、人员、周转箱紧缺,影响医疗废物的及时转运。部分地区在启用协同应急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得到满足后,收集转运能力短缺尤为突出。

3 结论与建议

3.1 结论

1)疫情期间,集中隔离点隔离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参照医疗废物管理,是疫情期间医疗废物产生量急剧增加的主要原因。

2)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是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处置的主要途径。

3)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是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重要依托。

3.2 建议

1)科学制定集中隔离点的生活垃圾管理方式。一般情况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都是按照常态下医疗废物产生量稍有余量设计的。集中隔离点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直接导致医疗废物产生量急剧增加,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无法满足需求。在此情况下,多地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应急处置医疗废物。集中隔离点生活垃圾最终仍是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处置。因此,建议在充分评估集中隔离点生活垃圾的疾病传播风险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消毒、收集、运输等管理要求,从源头上减少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的产生量,减轻后续收运、处置压力。

2)提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疫情期间,作为专业处置设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响应最快且风险最低,是医疗废物处置的首选和主要方式。各地应合理评估预测服务区域内医疗废物产生量,对集中处置设施及时提质扩能,使其负荷维持在合理的范围内,保留一定的余量,并设置备用生产线。

3)完善协同应急处置配套措施。疫情期间,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水泥窑等是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重要依托。各地应根据辖区内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水泥窑的建设运营情况,以地市为单位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列入清单的应急处置设施,应制定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实际设置专用卸料区、配置专用上料设备、清洗消毒设备等,保证具有快速启用的条件。同时,开展医疗废物应急协同处置技术评估,编制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水泥窑等应急协同处置医疗废物技术规范,统一医疗废物应急协同处置全过程技术要求,指导和规范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

4)提升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能力。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分布、服务人口等因素,设置区域性收集、中转或处置医疗废物设施,构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提升收集转运能力。同时,开展应急改造医疗废物临时转运车辆的研究,以最小的投入和相对短的时间,应急改造满足要求的医疗废物转运车辆,快速提升收集转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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