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适应到自主:资本下乡背景下农业雇工管理模式变迁

2024-01-30 15:58望超凡
关键词:雇工资本劳动

望超凡

(华中师范大学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以来,我国各地逐步兴起了资本下乡投资农业的热潮。总体上看,资本下乡推动了农业规模化经营,促进了农业现代化,截至2021年2月我国耕地流转面积已超过5.55亿亩①见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xinwen/2021-02/08/content_5585799.htm8.。但仍有一些地区的农业经营项目存在“规模不经济”的问题,甚至频繁出现资本主体亏本“跑路”的现象[1],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资本主体无法对雇工的劳动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导致经营成本过高[2]。因此,鼓励资本下乡推动农村产业振兴,有必要破解资本化农业经营中的雇工管理难题。

目前,关于农业雇工管理问题的研究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关于雇工管理困境的形成原因。已有研究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雇工管理困境是由于农业缺乏标准化的劳动程序[3],管理者无法对雇工进行有效监督所致[4];另一种观点则将其归因于资本主体的“外来性”[5],认为雇工管理困境是由于农村社会对资本主体进行排斥所致[6]。二是关于雇工管理困境的解决方法,有学者建议资本主体融入村庄社会[7]、积累社会资本[8],然后利用人情、面子等社会性资源解决管理问题[9];也有学者建议资本主体调整生产关系,通过“分包经营”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10]。

综上,对农业经营中的雇工管理难题的研究还存在局限性。首先,在议题设置上,缺乏对农业雇工管理困境形成原因的历时性考察,不能把握其发展规律与演变趋势。其次,在理解资本主体的经营行为时,单一地讨论了其“适应性”的一面[11],对其改造基层治理结构、重塑农村社会秩序属性的关注不够[12]。其实,雇工管理问题还与资本下乡的阶段及资本主体开展经营活动的内外部环境有关。基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历时性考察,揭示资本主体雇工管理问题的发展规律与演变趋势。本文主要讨论两个问题,一是下乡资本的雇工管理实践如何变迁?二是这一变迁的内在逻辑是什么?本文的经验材料来源于笔者所在研究团队于2020 年12 月对皖南禾镇赵村①遵照学术惯例,本文中的人名、地名均已做匿名处理。的实地调研。赵村人口为4127人,耕地面积为6348 亩,其中有5500 亩都是经过“高标准农田整治”的优质耕地,主要种植单季稻。本次调研的资料收集方式以非结构式访谈为主,访谈对象包括当地小农户10人、种植大户9人、村干部7人、乡镇干部4人。

一、理论与分析框架

1.资本主体性:理解下乡资本经营活动的一个新视角

马克思等[13]和列宁[14]对资本的性质有一个共同判断,即资本在参与生产的过程中会改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从而创造出更为适合自身运作的内外部条件。本文将资本的这一属性称之为“资本主体性”。资本主体性在我国农业转型过程中同样有所体现,例如刘腾龙发现资本化的农业经营会将农民之间以“人情”为核心的社会关系改造为以“交易”为核心的市场关系[15];焦长权等发现对土地资源的资本化运作会导致农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走向断裂[16];孙新华则发现资本参与农业经营能有效推进农业生产的机械化进程[17]。这些研究表明,当资本下乡参与农业经营后,会深度改造农业经营的内外部条件,使其适应资本化生产方式的需要。因此,在考察下乡资本的农业经营活动时,必须要考虑到资本对于农业生产体系的改造能力(图1)。

图1 资本主体性作用下的农业经营过程

2.资本下乡背景下农业雇工管理模式的变迁逻辑

人类的经济活动并不是在真空中开展,而是嵌入各种经济与非经济制度中[18]。作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活动形式,农业经营的实践形态会受到各种内外部条件的影响。首先,生产者属性会影响农业经营的实践形态,其年龄、技能等特征直接决定了农业劳动的质量[19];其次,生产方式也会影响农业经营的实践形态,不同生产方式下会有不同的劳动方式和效率[20];再次,生产关系同样会影响农业经营的实践形态,其决定了生产过程中不同主体间的互动方式,进而决定了适宜的劳动管理方式[21];最后,外部社会结构也会影响农业经营的实践形态,其一方面会影响生产资料的配置,另一方面会影响劳动成果的归属[22]。换言之,农业经营的实践形态并不完全是由经营主体决定,而是会受到包括生产者属性、生产方式、生产关系性质以及外部社会结构等多方面条件因素影响,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于经营主体的农业生产体系,形塑着农业经营的实践形态。

资本下乡前,“小农经营”是我国主要的农业生产模式,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与其相适配的“小农农业生产体系”。在生产者属性上,小农经营的劳动者是自耕农;在生产方式上,小农经营高度依赖手工和半手工劳动[23];在生产关系性质上,小农户之间主要通过社会互助来解决劳动力短缺问题,所以生产关系具有社会性;在外部社会结构上,长期的共同生产生活塑造了具有较强集体行动能力的“熟人社会”[24]。当资本下乡代替小农户成为新的农业经营主体后,农业会随之走向资本化经营,资本化经营与小农农业生产体系间的结构性张力会给资本主体带来经营困境,雇工管理难题便是其重要表现形式。因此,资本主体必须通过适应性自我改造才能实现入场。

但资本具有主体性,当其参与农业经营后,会从多方面改造农业生产体系。首先,资本化的农业经营可以改变农民生计模式,推动农民从自耕农转变为以受雇劳动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职业雇工[25];其次,资本短板的补足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可以推动农业生产走向机械化;再次,资本化的农业经营以劳动力的商品化为基础,可以推动农业劳动力从社会化配置转向市场化配置[26];最后,资本化的农业经营会冲击“熟人社会”结构,使其逐渐瓦解[27]。因此,资本参与农业经营后可以从生产者属性、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以及外在社会结构等多方面改造农业生产体系,使之适合资本化的经营方式,进而从根源上化解雇工管理困境(图2)。

图2 资本下乡雇工管理模式变迁逻辑

二、资本化农业经营的雇工管理困境与资本主体的策略性入场

1.资本下乡与农业经营的资本化转型

赵村位于皖、苏交界的禾县,靠近“长三角”发达地区,当地农民自20 世纪80 年代便开始大量外出务工经商,导致该村土地长期大面积抛荒,到2006年,该村已仅有30%左右农户还在种地,约40%的土地被抛荒。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当地政府在2007-2009年间分3批对该村的5500亩优质农田进行了“高标准农田整治”,然后大力引进社会资本①此处对于资本主体的定义并非是依据其组织形态,而是依据其经营收益的来源,本文将主要通过雇佣劳动力开展生产活动、进而获得剩余价值的经营主体都视作资本主体。,并推动土地流转②由村集体将整治过的土地全部“返租”回来,再以原价流转给资本主体和本村农民。,从而实现了农业规模化经营。赵村土地的第一个租期是从2008-2016 年,承包主体为当地县城的6 位商户和本村的198 户农民(见表1)。

表1 赵村土地租约(第一个租期)签订情况

赵村土地的第二个租期是从2016-2028年,承包主体变为6位当地县城的商户、2位外地职业农民和22户本村农民(见表2)。

在我国食品工业的发展过程中,科技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形成了对于食品工业各环节的强有力支撑。科技创新在我国食品工业中的运用主要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一大批高新技术得到了推广、应用,如加强传统食品工业的核心技术创新、提升副产物的综合利用属性、开展装备的自主研发,并开始成规模运用生物工程技术、超高温杀菌技术、冷冻速冻、超临界萃取、膜分离和分子蒸馏等。

表2 赵村土地租约(第二个租期)签订情况

2.资本化农业经营过程中的雇工管理困境

资本下乡前,小农经营是赵村主要的农业经营方式,这塑造了与之相适配的小农农业生产体系,其主要内容包括:以自耕农为主的农业生产者、以手工和半手工劳动为主的农业生产方式、以社会互助为核心的农业生产关系、以熟人社会为特征的外部社会结构。资本主体进入赵村后都大量承包土地,开展规模化农业经营。这些资本主体的经营规模均超过200 亩,所以只能雇工开展农业生产③由于当地土地平坦,交通、灌溉条件较好,农户家庭(3个劳动力)通过自购小型机械,并借助社会化服务,在不雇工的条件下最多可以耕种100亩土地。一旦超过100亩土地,就必须要雇工,否则就可能耽误农时。。资本下乡初期,虽然当地农业经营主体发生了变化,但是农业生产体系并未改变,使得各资本主体的经营活动普遍遭遇了雇工管理困境。

首先,作为“自耕农”的农民难以适应“雇工”角色,在受雇劳动时劳动质量明显降低。资本下乡初期,大部分留在赵村的农民还未放弃自耕,也承包了少量土地。当他们受雇为资本主体劳动时,一方面会将大部分精力放在自家地里,另一方面对资本主体的管理行为有着强烈的抗拒心理,所以只要有机会就会偷懒、怠工,让资本主体“请一个人只能当半个人用。”其次,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导致资本主体难以对雇工的劳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下乡初期,各资本主体除了耕地、收割等少数生产环节外,其他环节都只能采用手工和半手工劳动。这种生产方式效率很低,资本主体需要同时雇用大量农民才能完成生产活动,且每个雇工的劳动过程都很复杂,无法通过观察对其劳动质量进行评价,所以资本主体很难对雇工的劳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例如在2009年,各资本主体都是使用“肩负式手动喷雾器”打农药,单个雇工的日作业面积只有8~10 亩,而各种病虫害的最佳防治时间普遍只有2~3天,承包了1200亩土地的彭兴华每次打药都需要同时雇用40多人同时作业,而每个雇工的作业过程都包含了配药、装药、打药等一系列操作,使得彭兴华几乎无法对雇工的打药过程进行监督,于是经常有雇工趁其不注意把药水倒掉,然后谎称打完了。再次,社会性的雇佣关系限制了资本主体的管理权利。资本下乡前,赵村农民主要依靠社会互助来满足劳动力需求,当地社会并未形成劳动力市场。因此在资本下乡初期,资本主体也必须借助社会关系才能获得劳动力供给,这使得其无法对雇工的策略性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否则损害了双方关系,便会导致无工可用。例如张东旭便曾因在一次巡田时训斥了几名偷懒的除草工人而一度雇不到农民干活。最后,熟人社会结构赋予了雇工对抗资本主体管理行为的能力。资本下乡初期,村庄是熟人社会,在面对“外来者”时具有很强的集体行动能力。因此,当资本主体对雇工的策略性行为进行惩罚后,不仅要面对雇工本人的反抗,往往还会遭受村庄社会的对抗。例如李向东在一次巡田时发现1 个雇工偷懒,于是没付工资就将其赶走了,结果当晚这位农民便带领7 个人来找他讨要工资,李向东只能将工资如数付给了对方。可见,由于和小农农业生产体系之间存在张力,资本主体在下乡初期很难避免出现雇工管理困境。

3.资本主体的适应性自我改造与策略性入场

雇工管理困境严重影响了资本主体的经营活动。资本下乡初期,虽然土地耕作层被破坏,但是赵村农民自己承包的土地亩产依然可以达到1000斤,而资本主体承包的土地亩产却普遍只有800斤左右,这促使各资本主体纷纷进行自我改造,以缓解雇工管理问题。第一轮到赵村承包土地的资本主体主要有两种自我改造方式。一是与某些社会资本雄厚的当地人(主要是村干部)合作,将农场交由他们管理。例如彭兴华在承包土地后的第二年便找到时任赵村支部书记的赵旭刚,以20%的“干股”为报酬请他帮忙管理农场。有了赵旭刚的帮助,彭兴华农场的管理水平大为提升,第二年亩产便增加了100斤。二是融入当地社会,与农民建立社会关系。例如鲁必胜夫妻二人为了种地,在赵村租房住了下来,平时经常与周边邻居走动,还会和邻居走人情,他的邻居刚开始受雇为他干活时也存在怠工问题,但是随着和鲁必胜熟络起来,他们给他干活时便逐渐负责任了起来。实际上,这两种方式发挥作用的机制是一致的,即利用社会资本来化解问题[6]。这一过程非常考验资本主体对社会资本的积累和利用能力,在第一轮到赵村承包土地的6名商户中,张东旭和王永旭2人就因为不具备这种能力而始终无法正常开展农业生产,因而在第一个租期结束后放弃承包。因此,在资本下乡初期,虽然存在雇工管理难题,但只要资本主体能够积累与利用好社会资本,便能在一定程度上适应小农农业生产体系,进而实现入场。

三、资本化经营与农业生产体系变迁

资本主体入场后,赵村的水稻生产从“小农经营”转向了“资本化经营”,进而推动了当地农业生产体系的整体性变迁。具体而言,当地农民从“自耕农”迅速转变为职业雇工,农业生产的机械化水平大幅提高,劳动力从社会化配置逐渐转向市场化配置,熟人社会加速解体。

1.效率优势引导农民转变生计模式

资本下乡初期,由于农业收入不高,大部分赵村农民都选择将土地流转后外出务工①赵村人均耕地约为1.5亩,户均耕地不超过10亩,仅凭种地家庭年收入很难超过1万元。但赵村靠近长三角核心区域,且县域经济相对发达,因而农民外出务工较为容易。,只剩下那些无法外出的农民依然留在村里继续开展小农经营。这些农民大约有200 户,是赵村主要的在村劳动力,因而也是资本主体的主要雇佣对象。他们普遍是一边自耕,一边在周边地区打零工,当资本主体有需求时就到农场务工。但随着资本化经营的效率优势逐渐显现,在村农民普遍意识到自耕并不划算,所以逐渐放弃了自耕,转而成为职业雇工。

首先,由于经营规模太小,小农户需要以更高的成本对接社会化服务。例如在耕地环节,农机手为资本主体服务的价格是40 元/亩,而为小农户服务的价格却是50 元/亩;在收割环节,农机手为资本主体服务的价格是80 元/亩,而为小农户服务的价格却是130 元/亩。不仅如此,一些市场主体甚至拒绝为小农户提供服务,例如禾镇没有市场主体愿意为小农户提供无人机打药服务,这进一步提高了小农户的生产成本。其次,小农户的投资能力有限,因而主要采用手工或半手工劳动开展农业生产,生产效率较低,相同劳动时间所获得的收入较少。例如小农户打药一般使用“肩负式手动喷雾器”,单个劳动力的日作业面积大约为8~10 亩,而资本主体一般使用“自走式增压喷雾器”,3 个工人合作的日作业面积可以达到100亩以上,因此农民在受雇劳动时有着更高的生产效率,相同劳动时间获得的收入也更多。以上因素使得农民从事职业雇工可以获得比自耕更高的经济收入,以2019年为例,小农户种植1 亩地大约需要投入3 个“工”②“工”是农村最为常用的劳动力计算单位,指一个人劳动一天时间产生的劳动力。、价值580 元的农资和农机服务③水稻种植过程主要包括翻地、播种、打封闭、除草、防虫、施肥、收获。以2019 年为例,对于小农户而言,一亩地翻地的成本为60元、种子成本为120 元、打封闭的药水成本为10 元、一次除草两次除虫的药水成本为90 元、一次复合肥一次尿素的成本为170元、收割成本为130元,合计580元。,能够收获价值1320元的水稻,纯收入大约为740元。而在放弃自耕后,农民只需要将原本投入到自耕中的3个“工”用于到农场务工便可以获得360元工资收入,同时还可以获得约500元土地租金收入,这样最少可以获得860 元纯收入,且不用承担任何风险。因此,从2010 年开始,就不断有农民将自己承包的土地私下流转给资本主体,到2016 年第二个承包期签约时,除了山上一个小组因为耕作不便没有资本主体愿意接手外,赵村的其他农民都不再承包土地,全部成为了职业雇工。

2.规模化经营加速农业生产的机械化进程

在小农经营模式下,农民单家独户经营的土地面积普遍较小,这一方面使得农民没有自行购买农业机械的动力,另一方面提高了农民对接市场化服务的成本,进而阻碍了当地农业生产的机械化进程。资本下乡推动赵村农业经营实现了规模化,从而加速了农业生产的机械化进程。

3.雇工需求推动农业劳动力转向市场化配置

在小农经营模式下,农业生产需要的劳动力主要是由家庭供给,当某些生产环节需要的劳动力超出家庭供给能力时,则是依靠社会互助来满足。资本主体参与农业经营后必须通过雇工开展农业生产,雇工需求的出现与扩大刺激赵村所在地区的劳动力市场快速发展,进而推动当地的农业劳动力全面转向市场化配置。

随着禾镇的1.4 万亩优质农田全部完成土地整治并实现规模化流转,当地社会中出现巨大的雇工需求。依据测算,在2020 年的生产力水平下,1 亩稻田的耕作需要消耗1 个“工”的劳动力,这意味着禾镇在农业生产领域至少存在1.4 万个“工”的劳动力需求。在需求的刺激下,一些农民从2013 年开始有意识地组织起来成立“劳工队”,专门为资本主体提供农业劳动服务。这些劳工队的组织化程度不高,普遍是由1 个领头人和5~10 个队员组成,队员的年龄一般在50~70 岁,且相互之间都是熟人。劳工队的队员平时都是自由打零工,当领头人有用工需求时才会联系各位队员,队员如果有空就可以跟着一起去干活。截至2020 年11 月,禾镇已有接近30 支劳工队。劳工队的出现使得禾镇的农业劳动力迅速转向市场化配置。劳工队出现以后,当赵村的资本主体需要雇人干活时,再也不用借助社会关系,只需要将自己需要的人员数量、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告知领头人并谈好价格即可,然后领头人便会带领队员上门服务②领头人并不是包工,而是帮助联系工人,由领头人联系去农场务工的农民每天需要向其缴纳10元的“抽水钱”。。在这一过程中,劳动力的供需主要是依靠市场机制进行匹配。换言之,资本化的农业经营推动了农业雇工市场的形成,进而使得赵村的农业劳动力彻底变为商品,资本主体与雇工之间变为单纯的市场关系。

4.土地流转加速“熟人社会”瓦解

资本下乡前,赵村的熟人社会结构尚未完全解体,农民之间依然存在密集的社会关联。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导致农民的生计模式发生改变,从而加速了熟人社会的解体。

首先,土地流转导致在村人口进一步减少,熟人社会的维系变得更为艰难。熟人社会的维系需要以一定的社会交往密度为基础,土地流转前,赵村还有30%的家庭有人留在村里种地,因而村庄熟人社会勉强还能得到维系。而在土地流转后,由于农业生产效率提高,需要的劳动力数量减少,更多的农民开始选择外出务工或者进城生活,户籍人口超过4000 人的赵村到2020 年只剩下了不到1000人还留在村里,在村人口的减少使得村庄内部的社会交往密度降低,熟人社会的维系变得更为艰难。其次,更重要的是,土地流转后农民之间不再需要开展生产互助,这导致农民之间的社会关系没有了经济基础。土地流转前,赵村的在村农民主要是“自耕小农”和“中坚农民”[28],他们经常需要相互换工、借用生产工具,相互之间的关系借此可以得到维系;同时,外出的农民需要在村农民帮助照顾家庭,而在村农民需要外出的农民将土地低价租给自己,所以他们之间的社会关系依然可以维系。土地流转后这些互动都逐渐消失,村庄熟人社会结构由此加速解体。

当资本参与农业生产之后,会从生产者属性、生产方式、生产关系性质以及外部社会结构等多个方面改造农业生产体系,在这一过程中,作为生产者的农民会从兼业雇工转变为职业雇工,农业生产方式会从手工和半手工劳动转变为机械化生产,生产关系会从社会关系转变为市场关系,外部社会结构会从紧密的熟人社会走向松散的“原子化”社会。

四、农业生产体系变迁与雇工管理模式转型

在资本化经营模式的改造下,赵村的农业生产体系发生了巨大改变,这一改变有效化解了资本主体的雇工管理困境,并赋予其选择雇工管理方式的自主权。

1.生计模式变迁改变农民的受雇劳动态度

在没有放弃自耕时,赵村农民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视作主要收入来源,所以将绝大部分精力都放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对受雇劳动则秉持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而当农民放弃自耕、成为职业雇工后,受雇劳动成为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他们对受雇劳动的态度随之改变。首先,由于不再承包土地,农民会将更多的精力和劳动热情放在受雇劳动过程中。在调研中,几乎所有资本主体都表示没有承包土地的农民比承包了土地的农民在受雇劳动时更为认真负责,卢海源解释了其中的原因:“那些自己家里还种着地的(人)给你干活的时候想的都是他自己地里的事情,要找那些自己没地了的(人),他们回家了也没事做,做事踏实得多。”其次,因为不再承包土地,所以务工收入成为这些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这意味一旦被解雇或者被扣工资,就会影响到他们家庭生计的稳定[29],因此他们在受雇劳动时会更加认真负责。实际上,当前大部分留在赵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都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二、三产业留给他们的工作机会有限,当他们放弃自耕后,到农场务工就成了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因此,他们往往非常珍惜务工机会,工作态度非常认真。也就是说,成为职业雇工后,农民在受雇劳动时会主动减少策略性行为。

2.生产方式机械化降低农业劳动的监督难度

当农业生产主要依靠手工和半手工劳动时,资本主体很难对雇工的劳动过程进行有效监督;而当农业生产实现机械化以后,对雇工劳动过程进行监督的难度大为降低。

首先,机械化生产简化了农业劳动过程,并提高了农业劳动的标准化程度,降低了资本主体对雇工劳动质量进行评价的难度。手工和半手工劳动的作业过程都很复杂,雇工的劳动质量难以通过对其行为的观察来进行评价。但在机械化生产过程中,机械是做功的主体,雇工只需要操控机械,其劳动过程被大为简化和标准化,因而劳动质量更容易被评价[30]。例如在打药环节中,在使用“肩负式手动喷雾器”进行作业时,雇工需要独自完成配药、补药、打药等一系列操作,即使雇工的工作速度很慢,资本主体也难以区分其到底是工作细致还是在偷懒;而在使用“自走式增压喷雾器”后,打药作业过程变成了三人一组,分工协作:一人配药、补药,一人扯水管,一人在田里摇动喷头。每个人的工作都是简单且标准化的,劳动质量的好坏很容易区分。其次,机械化生产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使资本主体需要的雇工数量大为减少,进而降低了监督难度。例如在施肥环节中,早期赵村的资本主体都是采用手工作业,单个劳动力的日作业面积不超过10 亩,因此资本主体需要雇佣大量农民同时作业才能保证不耽误农时,劳动监督难度很大。2014年,资本主体开始使用“电动式撒肥机”,单个劳动力的日作业面积提高到30亩以上;2016年,资本主体开始使用“汽油式撒肥机”,单个劳动力的日作业面积提高了50亩以上,这意味着,即使经营1000亩土地,也只需雇用不到10个农民就能完成施肥作业,使得监督难度大为降低。生产方式的机械化一方面可以降低对雇工劳动质量的评价难度,另一方面可以减少雇工数量,从而有效降低对雇工劳动过程的监督难度。

3.劳动力配置市场化保障资本主体的管理权利

下乡初期,由于资本主体需要借助社会关系才能获得劳动力供给,因此其对雇工的管理权利受到严重限制;随着农业雇工市场的形成,资本主体在“劳资关系”中的地位得到提高,劳资双方从社会关系变成市场关系,资本主体对雇工的管理权利得到有效保障。首先,农业雇工市场的形成制造了农民对于就业机会的竞争,从而提高了资本主体在劳资关系中的话语权。当前禾镇已经形成了接近30支专业劳工队。每个资本主体在雇用过劳工队后都会形成相应的评价,这种评价一方面决定着他自己以后的雇工选择,另一方面会在资本主体间传播,从而影响其他资本主体的雇工选择。那些广受好评的劳工队长期有人雇用,其成员年收入可以达到2万元以上,而那些评价较差的劳工队往往只有在农忙时节才有人雇用,其成员的收入也较低。因此,为了获得好的评价,农民在受雇劳动时往往会严格遵从资本主体的管理。其次,随着劳资双方从社会关系转变为市场关系,资本主体的管理活动不再受到人情、面子等社会因素的制约。例如2015年之前,鲁必胜主要雇用邻居为自己干农活,因为害怕“得罪人”,所以邻居即使迟到早退鲁必胜也不会计较,从2015年开始,鲁必胜转而雇用专业劳工队为自己干农活,事先都会把工作任务和要求定好,如果对方的劳动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鲁必胜就会采取扣工钱方式对其进行惩罚。当然,雇工市场的形成并不仅仅是只有益于资本主体,资本主体之间也存在对于优质劳工队的竞争,使得优质劳工队的工价往往会高出一般市场价格。在农忙时节,一般劳工队的服务价格是130 元/工,而一些优质劳工队的服务价格则会达到150 元/工。因此,雇工市场的形成实际让劳资双方都实现了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4.熟人社会解体削弱雇工对合理管理行为的对抗能力

资本下乡初期,来自熟人社会的支持是雇工对抗资本主体管理行为的重要凭借;熟人社会解体后,雇工对抗资本主体合理管理行为的能力也随之被削弱。熟人社会解体后,赵村农民之间的社会关系出现了弱化,相较于和其他农民间的社会关联,农民与资本主体间的经济关联变得更加紧密,因此绝大部分农民失去了帮助其他农民对抗资本主体的动力。2017年,赵村农民余成勇在受雇给胡秋明除草时因为做事不认真被当场训斥,其先是愤然离去,然后于当晚找到堂兄余成峰,希望他能帮自己去“讨个说法”,结果余成峰反而劝告余成勇“算了”,后来余成勇只能找到村委会,要求村委会为自己“主持公道”。当熟人社会解体后,农民无法再从村庄社会中获得支持,只能向村级组织或基层政府寻求帮助,而作为国家依法设置的正式组织,村级组织和政府机关具有更强公正性,并不会侵害资本主体的合法权益。

5.困境消解赋予资本主体雇工管理自主权

虽然适应性自我改造可以帮助资本主体缓解雇工管理问题,但是会增加其经营成本。例如彭兴华为了请赵旭刚帮助管理农场,承诺给其20%干股;鲁必胜为了和周边邻居建立关系,长期低价为他们供应农资。因此,对资本主体而言,只要条件允许,都希望改变雇工管理方式。农业生产体系转型能够彻底解决资本化农业经营过程的雇工管理难题:当农民成为职业雇工后,会改变对受雇劳动的态度,主动减少策略性行为;当农业生产实现机械化后,雇工的劳动过程会变得简单和标准化,更加容易被监督;当劳动力转向市场化配置后,资本主体的市场地位大幅度提高,且不用再受社会规范的束缚,可以更好地行使管理权利;当熟人社会解体后,农民无法再对资本主体合理的管理行为进行对抗。在这一背景下,即使资本主体不再进行自我改造,也能对雇工进行有效管理。因此,在第二轮租期中,到赵村承包土地的资本主体都采取了“市场化雇工+标准化管理”的模式开展农业生产,其主要特征包括:一是自主经营,除彭兴华外,第二轮租期的承包主体都不再与本地人合作经营,且彭兴华分给赵旭刚的干股也从20%降到了12%;二是脱嵌于村庄社会,新入场的资本主体都不再重视与农民间的社会交往,他们平时都在县城居住,只有需要干活时才会到村里;三是广泛使用劳工队开展农业生产,并会对其劳动质量和工作任务进行详细规定和严格管理,扣工资和解约都是他们常用的管理手段。

五、结 论

目前学界普遍认为由资本主导的规模化农业经营模式在我国并不具有竞争力[31],也不具有必要性[32],但我国疆域辽阔,不同地区的农业发展条件存在很大差异,所以各地区存在不同的农业现代化路径。以本文案例赵村为例,当前我国东部地区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进程已经十分超前,可以为农民提供稳定的非农就业和城市生活机会,在这一背景下,一方面农民大规模进城务工、生活,农村土地出现大面积抛荒;另一方面城市中积累了大量资本,亟需找到新的投资领域,引导城市资本下乡投资农业对于推动农业发展而言具有实践性和必要性。

资本下乡是一个资本与农业结合的过程,在其不同阶段,资本会以不同的方式与农业结合,进而呈现出不同的经营形态。资本下乡前,“小农经营”是我国主要的农业经营模式,长期的小农经营塑造了与之相适配的小农农业生产体系,其内容包括作为自耕农的生产者、以手工和半手工为主的生产方式、依附于社会关系的生产关系、以熟人社会为特征的外在社会结构。资本化的经营方式无法在这种农业生产体系中顺利运转,因此在下乡的初期,资本主体只能通过适应自我改造才能实现入场,此时资本主体会表现出一些“嵌入型”特征。但实现入场后的资本主体会推动农业生产体系发生改变。资本在参与农业经营的过程中不仅能够有效弥补农村在生产要素上的短板,同时还会在生产者属性、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和外在社会结构四个方面改造农业生产体系,使之适配资本化的农业经营方式。随着资本化的经营方式不断改造农业生产体系,资本主体的雇工管理困境会彻底得到解决,资本主体将由此获得雇工管理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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