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是否影响能源结构转型?

2024-02-05 09:44张宝凤蔡林美
关键词:产业结构效应能源

张宝凤, 蔡林美

进入21 世纪,我国能源消费大幅增长,长期以煤炭等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气候恶化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加快能源结构向以可再生能源为主、传统化石能源为辅的转型升级势在必行,否则将难以支撑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Child M et al,2018)。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4 年就提出了中国能源安全新战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这体现了我国对能源结构转型以及能源体制改革的高度重视。数字经济集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等特点为一身,近年来其快速兴起和发展为能源结构转型带来了新契机,成为实现“双碳”目标的新抓手(曹裕等,2023)。我国政府多次在工作报告中强调了数字经济、数字中国建设以及产业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性,数字经济已成为继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式(习近平,2022)。数字经济具有节能减排、绿色环保、无限共享等优势,所以对具有长期回报、高风险约束特点的清洁能源市场而言至关重要,越来越多的传统能源企业选择和数字能源企业进行整合,构建新的能源生态系统,降低生产成本,优化能源组合,从而加快能源结构转型进程(Murshed et al,2020)。在此背景下,精准把握我国数字经济对能源结构转型的影响关系、传导机制和作用规律,对加快我国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经济增长与碳排放的绝对“脱钩”以及如期完成“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文献综述

(一)能源结构转型

加快能源结构转型已在国际社会达成共识,在此背景下众多学者围绕能源结构转型已经展开了大量的研究。部分学者从不同维度探索了能源结构转型的潜在决定因素,比如,环境规制政策(柳亚琴等,2022)、产业结构调整情况(邹璇等,2019)、经济发展水平(张倩倩等,2017)、城市化进程(范德成等,2012)以及政策性转型要求(范英等,2021)。部分学者则研究能源结构转型所带来的影响,此类研究主要聚焦两方面,一是研究能源结构转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王勇等,2019),二是探究能源结构转型对福利水平的影响(胡军峰等,2011),这些研究成果对推进能源结构转型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为本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目前还没有公认的学术方法来衡量能源结构转型,故准确衡量能源结构转型,也是相关研究的一大重点。从能源消费来看,一般有几个思路,一是采用某个单一化石能源最终使用消费比例来表征能源消费结构转型(Fang et al, 2023;李长胜等,2022)。二是构建能源消费结构指数,如许文立等(2023)构建了油气替代煤炭指数以衡量油气替代煤炭进程、非化石能源替代指数以衡量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进程,由油气替代煤炭指数和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指数求几何均值可构建能源结构双重替代指数,以衡量能源消费结构。三是通过主成分分析、层次分析法(AHP)和加权多维向量角指数法等方法构建多维指标体系(李荣杰等,2020),虽然可以全面反映能源消费结构转型,但也有涵盖冗余信息过多的缺点。由于我国各地区能源生产官方数据较少,考虑到数据可得性以及我国清洁能源大都用于发电,故现有文献大都将清洁能源发电量作为能源生产转型的代理变量(Fang et al,2023;刘平阔等,2022)。

(二)数字经济

2016 年,我国在G20 杭州峰会上制定了第一个具有全球意义的数字经济合作倡议,在明确数字经济定义的同时强调了其全球价值,随后几年,我国颁布了大量助推数字经济的政策措施。《中国数字经济白皮书(2022 年)》显示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年均增速显著高于同期GDP 平均增速。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相关研究成果层出不穷。理论层面的研究主要聚焦于数字经济的概念及其发展特点、数字经济对实体经济影响的路径、数字经济与经济增长的内在关系等(李海舰等,2021;何维达等,2020)。随着理论层面成果的日渐丰富,从实证研究层面测度数字经济的发展水平就成了另一个研究重点,目前主要是构建数字经济指标体系(盛斌等,2022;万晓榆等,2022),而数字经济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机制和空间结构的研究也较为完善(葛文婷等,2020),部分学者以创新效率、碳生产率等为切入点,探讨其与数字经济的内在关系(郑雅心,2020;郭风等,2022),研究结论大都表明数字经济在促进碳生产率及创新效率方面具有优势。

(三)评论

梳理现有研究后发现数字经济促进能源结构转型的领域仍存在很大的研究空间:第一,单一指标难以刻画能源结构转型全貌,现有文献大都用能源消费结构转型来表征能源结构转型,忽视能源生产结构,无法准确估计能源结构转型;第二,已有研究中分析数字经济对能源结构转型影响和作用机制仍以定性研究为主,实证研究领域存在空白。数字经济对能源结构转型的影响是否存在非线性效应,是否具有空间溢出效应等问题仍没有答案。鉴于此,本文基于2013—2020 年我国省际面板数据来验证数字经济能否影响能源结构转型,基于产业结构升级和新兴技术创新的双重路径识别数字经济对能源结构转型的作用机制,为数字经济助力能源结构转型提供参考依据。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在数字经济迅速发展的时代浪潮下,能源企业的数字化进程明显加快,以数字化转型为载体驱动能源行业结构性变革、推动能源行业低碳绿色发展,成为如期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方向。

(一)数字经济促进能源结构转型的直接作用机制

数字经济通过赋能能源消费、能源生产以及新能源开发,改善整体能源结构,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已有研究证明,数字经济的发展能提高企业能源技术和配置的运行效率,优化能源组合,减少信息不对称,生产流程的精准监测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了化石能源的消费量,提高了能源使用效率(Ishida H,2015),此外,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大大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降低了居民生活端的能源消耗(葛立宇等,2022),从而达到能源消费结构优化转型的目的。

数字经济推动能源结构转型还可通过赋能能源生产实现。一方面,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提高了能源生产企业开采、加工、包装过程的动态化和高效化,使生产流程更加智能化。另一方面,数字经济的发展使能源企业的数字化水平迅速提高,有利于搭建更为高效的能源生产机制平台,助推能源企业升级其生产流程,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龙云安等,2023)。

数字技术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能源领域的应用不断加强,通过提高新能源并网的友好性、提升新能源发电的预测精度和智能水平确保新型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了新能源的发电比例,极大地推动了中国能源结构变革(段巍等,2022)。同时,利用数字技术构建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能够有效推动新能源发电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升级,促进网源荷储的互动融合,降低新能源发电的消纳压力,最终推动能源结构转型。

(二)数字经济促进能源结构转型的间接作用机制

1.数字经济通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来影响能源结构转型

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和研究成果可以初步得出数字经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的结论。数字经济具备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及长尾效应(杨新铭,2017),产生的新动能会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由传统的劳动、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转为数字密集型产业(陈晓东等,2021)。数字经济通过加快信息交互,提高创业资源的丰富度,实现了地区创业活跃度的明显提升,为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郭凯明,2019)。数字经济通过打破产业之间的边界,减少各产业间的信息差,增强上下游产业的融合度,从而实现产业结构升级(马中东等,2020)。关于产业结构升级与能源结构转型关系,学术界并未得到统一的结论(韩文艳等,2023;于斌斌,2017)。只有当产业结构调整能降低生产活动自然环境的破坏且带来效率提升时,才意味着提高了能源效率,即产业结构调整是可取的(Dinda,2005)。具体来看,在产业结构调整的过程中,随着生产要素向第三产业转移,区域主导产业会转变为资本、知识密集型产业,高耗能产业所占比重降低,有利于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耗的脱钩,使经济发展更加绿色健康,进而减少对高耗能产品的需求,能源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都随之优化,故本文认为产业结构升级可以促进能源结构转型,下文会通过实证检验加以验证。

2.数字经济通过促进新兴技术创新来影响能源结构转型

新增长理论认为,技术创新的核心因素是知识积累,而数字经济恰恰会通过更宽广的信息传播方式使整个经济体的知识存量、信息流量大幅度提升,进而推动新兴技术创新。首先,在数字经济模式下,技术和知识的传播速度更快,更多的科技人才得以进入数字经济新兴领域,人才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这为新兴技术创新奠定了良好的要素基础;其次,数字经济背景下的交易活动能够打破时空限制,实现信息共享,降低交易成本,创新资源的利用效率得以提升,有利于新兴技术创新(韩兆安,2022)。数字经济所推动的新兴技术创新不仅能改变现有的粗放生产模式,还能推动工业生产方式转型,促进能源生产智能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新兴技术创新还为新能源的发现和使用提供了技术支持,提高了非化石能源的消费占比,改善了能源消费结构。新兴技术创新通过开发和利用新型工艺,促使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迈进,从源头上降低能源消耗,从源头上促进了能源结构转型(刘潭等,2023)。

(三)数字经济的非线性效应

由上述理论分析可知,数字经济不仅能直接影响能源结构转型,还可通过中介机制间接影响能源结构转型,故数字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会给能源行业的生产消费带来很大的突破,从而使能源转型过程发生结构性的转变。已有研究证明,数字经济对产业结构升级的赋能效果随着数字化程度的加深,呈现出“边际递减”的变化趋势。在数字经济发展之初,政府势必要进行大规模的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以及资金也会向数字产业倾斜,从而大大促进能源结构转型。但当数字经济发展成熟后,其对产业结构升级和新兴技术创新的提振作用相较于之前会下降,故其对能源结构转型的支持作用也会削弱,故本文认为,数字经济对能源结构转型的促进作用存在非线性效应。

(四)数字经济的空间溢出效应

数据要素以互联网为主要平台,信息通讯为技术支持,成功实现了跨区域、跨时空的交互增值。一方面,数字经济的不断发展使能源企业的生产布局更加合理,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了能源强度;各省通过数据流动交流决策方案信息,实现了数据流带动信息流,信息流进一步带动生产要素的流动。由分析可知,数字经济推动当地能源结构转型进程的同时,还可能对其他地区的能源结构转型带来一定的正向外部效应。另一方面,数字经济发达的地区和落后的地区实力相差较大,“数字鸿沟”加剧了地区之间对于人才和技术的竞争,产生“虹吸效应”,在空间上表现出负的外部效应。因此,数字经济对相邻省份能源结构转型进程的总溢出效应取决于这两种作用的大小。

假设1:数字经济能够直接促进能源结构转型。

假设2:数字经济通过推动产业结构升级间接促进能源结构转型。

假设3:数字经济通过推动新兴技术创新间接促进能源结构转型。

假设4:数字经济对于区域能源结构转型的影响存在空间溢出效应。

假设5:数字经济对于区域能源结构转型的影响存在非线性效应。

三、研究设计

(一)模型设定

1.基准回归模型

为检验数字经济是否可以促进能源结构转型,本文根据数字经济对能源结构转型的直接作用机制构建如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其中,ET表示能源结构转型,DE表示数字经济,C为控制变量,α为常数项,β为系数,ϵ为随机扰动项,样本个体和时期分别用下标i和t表示。

2.中介机制模型

为检验数字经济是否可以通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新兴技术创新推动能源结构转型,识别数字经济作为核心动力赋能能源结构转型的基本路径,本文构建如下中介效应模型:

式(2)、(3)中的变量含义为:ET表示能源结构转型,DE表示数字经济,str代表产业结构升级,til代表新兴技术创新;F表示能源结构转型是数字经济与中介变量的函数,f(DE)用来表示数字经济对中介变量的影响,式(2)、式(3)分别用于衡量产业结构升级和新兴技术创新对能源结构转型的作用。

对式(2)两边求导,可得到:

进而有:

3.门槛模型

本文为进一步验证数字经济对能源结构转型影响是否存在非线性效应,构建如下面板门槛模型:

其中,qit为门槛变量,在本文中用数字经济表示;θ为门槛值,I(·) 为取值1 或者0 的指示函数,如果满足括号内的条件则取1,不满足条件则取0;σ1和σ2分别为门槛变量小于门槛值和大于门槛值时,其他变量含义与前文一致。

4.空间计量模型

由前文理论分析可知,数字经济所具有的渗透性、融合性和协同性特质使其产生空间溢出效应,即一个地区的能源结构转型进程可能会受周边地区数字经济水平的影响。假如仅采用一般面板数据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下面将进一步分析数字经济与能源结构转型之间的关系,验证数字经济对各省能源结构转型是否存在空间溢出效应,设定如下空间计量模型:

式(8)中,W表示空间权重矩阵,ω0为常数项,ω1表示本地区DEit对本地区ETit的影响效应,ω2表示相邻地区DEit对本地区ETit的空间溢出效应,ω3表示相邻地区ETit对本地区ETit的空间溢出效应,ω4为控制变量的系数,ω5为相邻地区其他控制变量对本地区ETit的空间溢出效应。

(二)变量选取

在充分考虑数据的时效性、可得性基础之上,采用2013—2020 年我国30 个省(区、市)(港澳台、西藏因较多变量数据缺失,故删去)的平衡面板数据来探讨数字经济与能源结构转型之间的关系,变量和数据源的具体介绍如下。

1.被解释变量

能源结构转型(ET),现有文献在研究能源结构时,大多侧重于能源消费结构(张帅,2021),而本文同时考虑了能源消费结构和生产结构两方面,并分别验证数字经济和二者之间的关系。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有助于减缓气候变暖,从根本上改善环境质量,故天然气已成为我国能源消费由化石能源转向非化石能源的过渡能源。关于能源生产转型,学术界尚未有确切的衡量方式,国际上通常用非水可再生能源(风力和光伏)发电占总发电量的比重来衡量能源生产转型的进展(Lin et al,2017),故,提高清洁能源消耗和发电的例被认为是我国现阶段能源结构转型的正确方向。充分考虑我国国情以及数据的可获取性后,本文选用天然气消费量占能源总消费量的比重作为我国能源消费结构转型(ECS)的代理变量(Hou et al,2023),选用风力发电占总发电量的比重作为能源生产结构转型(EGS)的代理变量。选择对两项代理变量的权重进行平均分配来表征能源结构转型(ET)(程文先等,2021),虽然存在一定的主观因素,但在能源结构转型进程中,两项代理变量都对能源结构转型产生了重大影响,所以视两项指标同样重要。

2.解释变量

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是数字经济(DE),在借鉴既有相关研究的基础上(王军等,2021;李广昊等,2021),结合本文的研究目的,构建数字经济综合指数指标体系,包括3 个一级指标,12 个二级指标。数字经济的综合评价水平不仅与具体指标有关,也与各指标所占权重相关,本文中各省份的数字经济水平采用客观赋权法中的熵值法测算得出,如式(9)所示:

在式(9)中,n为样本省份的个数;wj为第j项指标的权重;Pi,t,j为第j项指标下第t年省份i占该指标的比重;其余字母的含义和上文一样。各指标度量和属性以及计算得到的所占权重如表1 所示。

表1 数字经济综合指数指标体系的组成与权重分配

3.中介变量

(1)产业结构升级(str),产业结构向知识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型,能够降低对资源环境的依赖和破坏且带来生产效率的持续增进,进而影响能源结构转型进程。本文借鉴已有文献的做法(郭峰等,2020),用第二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衡量产业结构升级。

(2)新兴技术创新(til),数字经济所释放出的创新驱动力会使目前粗放的生产方式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对能源结构转型产生一定的影响。借鉴已有文献(张寅浩,2022)本文使用发明专利授权数来衡量地区新兴技术创新水平。

4.控制变量

参考已有文献(郭峰等,2020;张寅浩,2022;胡海洋等,2023),影响能源结构转型进程的还有以下因素:外商直接投资水平(fdi),用外商直接投资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来衡量,并做标准化处理;经济发展水平(p_gdp),用地区生产总值与总人口的比值(对数形式)来衡量;城镇化水平(urba),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

(三)数据说明

本文鉴于数据可得性,剔除西藏、香港、澳门、台湾的数据,使用我国2013—2020 年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面板数据。数据均来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国信息产业年鉴》《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年鉴》以及各省份历年的统计年鉴。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基准模型回归

为验证数字经济对能源结构转型的影响效应,本文基于模型(1)进行了检验,无论是未控制时间和个体效应且不添加任何控制变量的实证结果,还是控制时间和个体效应且考虑所有变量后的实证结果,均显示数字经济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由此可知,数字经济对能源结构转型以及消费端、生产端的结构转型皆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控制变量城镇化水平(urba)和经济发展水平(p_gdp)的系数均显著为正,二者的提升可能有利于提高资源的集中度,提高地区运行质量,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也更有可能负担得起费用更高的清洁能源。同时,伴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环境质量要求提高,这也将有利于促进能源转型。外商直接投资水平(fdi)对能源结构转型的影响系数为-1.139,且在5% 的水平上显著,其对能源消费端的转型有抑制作用,可能由于外商投资带来了环境不友好产业的发展,进而阻碍了能源结构的转型。上述实证结果表明假设1 成立。

(二)传导机制检验

上述实证结果表明,数字经济显著促进了能源结构转型进程,那么其传导机制是什么?通过前文的理论分析可知,数字经济理论上可以通过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新兴技术创新的路径作用于能源结构转型,接下来本文将分别从两个路径产开实证检验。

首先,采用两步回归法,对传导机制进行检验,结果如表2 所示。列2 和列5的结果显示,数字经济的系数分别在5% 和1% 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数字经济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新兴技术创新;列3 的结果表明数字经济与产业结构升级对能源消费结构转型的促进作用在5% 水平上显著,列6 的结果表明数字经济与新兴技术创新对能源生产结构转型的促进作用在1% 水平上显著;分别将两个中介变量加入基准回归模型中,结果见列4 和列7,可知数字经济与中介变量对能源结构转型的促进作用仍然在1% 的水平上显著。对比基准模型,加入产业结构升级和新兴技术创新后,系数降为1.516 和1.741,表明产业结构升级和新兴技术创新都是数字经济促进能源结构转型的作用机制。

表2 传导机制检验结果

两个中介变量对能源结构转型(ET)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还需进一步进行Soble 检验才可得知。根据中介效应Soble 检验结果,两个中介变量的z 统计量分别为2.289、5.178,皆满足z>0.97 的条件,得到数字经济可通过产业结构升级和新兴技术创新影响能源结构转型进程的结论,中介效应占比分别为16.90% 和14.30%,证明产业结构升级与新兴技术创新在数字经济促进能源结构转型的传导机制上均存在,即二者间接促进能源结构转型,假设2 和3 得以验证。数字经济的发展既能给地区产业结构升级提供动力,又有利于能源市场获取创新资源,降低技术创新成本,最终都将显著推动能源结构转型。

为进一步挖掘中介变量产业结构升级和新兴技术创新之间的内在关系,本文进一步检验了其内部传导机制,结果见表2 的列8、列9。列8 显示新兴技术创新在5% 的显著性水平下正向影响产业结构升级,具体而言,新兴技术创新每增加1%,将导致产业结构升级增加0.010%,同理,由列9 可知,产业结构升级在5% 的显著性水平下正向影响新兴技术创新。产业机构升级每增加1%,将导致新兴技术创新增加2.303%,可见,二者之间存在着显著的相互促进关系。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了产业间生产要素的流动和再分配,从而产生了主导产业的更替,主导产业接受着更有利的发展政策和资本倾斜,新兴技术创新活动得以发展。同时,新兴技术创新有利于新产品的形成以及新产业的发展,有助于加快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打破传统产业的路径依赖,从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三)非线性效应分析

为进一步验证数字经济对能源结构转型的影响是否存在非线性效应,本文基于模型(7)进行了检验。运用自助法反复抽样1000 次,根据数字经济门槛效应检验结果可知,数字经济作为门槛变量并未通过三重门槛检验,故设定双重门槛回归模型。根据采用双重门槛模型进行回归后的结果,可以得到模型存在双重门槛效应,且门槛值分别为4.1803 和4.5667 的结论。具体表现为,当数字经济指数小于4.1803 时,其对能源结构转型进程的影响系数是3.037;当数字经济态势更强劲,即指数大于4.1803 小于4.5667 时,影响系数为2.498;当数字经济达到比较高的水平,即指数大于4.5667 时,影响系数变为1.986,数字经济的发展对能源结构转型进程的促进效应大大降低,假设4 得证。这可能是因为:越是在数字经济较薄弱的地区,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越能大大促进经济的数字化转型、产业结构的升级以及新兴技术创新活动的增加,其对能源结构转型的提振作用也越强。但随着数字经济水平的不断上升,反而会造成了对化石能源依赖的加剧,同时,地区间的数字经济差异的减小,将带来“拥挤效应”,即当数字经济指数达到某一阈值时,数字经济对能源结构转型的规模效应减弱、拥挤效应增强,导致生产要素供给失衡,企业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故数字经济对能源结构转型的推进作用也会随之减弱。

(四)空间回归模型

对我国30 个省份(不含西藏和港澳台地区)2013—2020 年能源结构转型的空间相关性进行检验,根据能源结构转型的Moran'I 指数可知各省份能源结构转型水平在1% 水平下的显著性检验,表明在2013—2020 年,数字经济对于能源结构转型的影响存在空间溢出效应,假设5 得证。

本文在空间地理权重矩阵下进行了Wald 检验和LR 检验,结果显示,空间滞后、空间误差的Wald 检验和LR 检验均在1% 水平下显著,拒绝了空间计量模型采用SEM 与SAR 的原假设,故本文选择使用时空双重固定效应的动态空间回归模型。进一步将数字经济的空间溢出效应分为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对本地区能源结构的影响称为直接效应,对其他地区能源结构的影响称为间接效应),运用空间杜宾模型(SDM)的偏微分法对总效应进行分解研究。

由空间杜宾模型回归结果可知,数字经济的系数始终显著为正,数字经济水平每提高1% 将对该区域的能源结构转型进程发挥1.631% 的促进作用。W×ET的系数为正(0.237),说明我国各省的能源结构转型推进是以正向溢出效应为主。W×DE 的系数为负(-0.223),可知数字经济的外部空间溢出效应以负向竞争效应为主。进一步对空间杜宾模型进行全微分,可以得到数字经济对能源结构转型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总效应中数字经济(DE)的系数1.484 可由直接效应1.619和间接效应-0.135 计算得到。由空间杜宾模型回归结果可知,数字经济对本省能源结构转型产生正向影响,但相邻省份的数字经济对本省的能源结构转型进程主要发挥负向空间溢出效应。可见,数字经济的外部效应仍以竞争效应为主,数字经济发达省份因其“虹吸效应”聚集了有利于能源结构转型的要素,从而对周边地区表现出负的空间效应

(五)异质性分析

1.区域划分异质性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差距较大,所以整体层面上的基本回归对区域间的异质性特征无法作出较为准确的描述。为准确刻画区域划分异质性,本文将30 个省份划分为东部、中部、东北、西南、西北五个区域并作分组回归。数字经济对五大区域的能源结构转型均存在正向促进作用并都在10%水平上显著,该促进作用呈现“东部>西南>中部>东北>西北”的特征,显然在数字经济相对较发达的地区,其对能源结构转型的拉动作用更大。可能的原因是数字经济程度较高,通信信息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所占的比重较大,数字经济对能源结构转型的影响更大,这表明目前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应该聚焦于数字经济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使数字经济成为促进能源结构转型的重要推动力量。

2.低碳试点省份异质性

鉴于数字经济对低碳试点省份和非低碳试点省份可能存在异质性影响,本文将样本细分为低碳试点省份和非低碳试点省份分别进行回归,其中,低碳试点省份包括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两个直辖市。实证结果显示,数字经济对低碳试点省份和非低碳试点省份能源结构转型的带动作用均正向显著,表明基本回归结果是稳健的。但低碳试点省份的影响系数(2.616)大于非低碳试点省份的影响系数(0.405),即低碳试点省份的数字经济对能源结构转型的促进作用更强。可见,低碳试点政策的环境标准和碳减排目标会推动能源企业的技术创新,减少非清洁能源的使用,增加绿色清洁能源的投入,从而促进能源结构的优化。

(六)稳健性检验

1.替换解释变量

为进一步检验上文模型结果的稳健性,借鉴邓达等学者的做法,用中国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来描述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概况(邓达等,2021)。该指数由北大数字经济研究中心和蚂蚁金服集团共同编制,已被学者广泛用于研究数字领域的相关问题,具有较高的可靠性。替换解释变量后重新进行基准回归,结果表明,数字经济仍然在1% 的显著性水平上促进了能源结构转型进程,支持了原结论。

2.对数字经济滞后一期检验

考虑到数字经济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可能存在时滞性,故本文对解释变量数字经济滞后一期进行检验分析,由检验结果可知,数字经济在t-1 期的回归系数在1% 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数字经济对下一期的能源结构转型同样具有明显促进作用,与基准回归结果一致。

五、结论与启示

本文在分析数字经济赋能能源结构转型的理论基础上,利用我国2013—2020年30 个省份的面板数据,依次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分析了数字经济推动能源结构转型、能源消费结构转型以及能源生产结构转型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检验了两个中介变量之间的传导关系,考察了数字经济的空间溢出效应,并从区域划分和政策视角分析了数字经济对能源结构转型的差异化影响,同时选取了替换变量、滞后检验方法对研究结果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得出以下主要研究结论:

第一,数字经济能够显著促进我国能源结构转型进程,该促进作用在能源消费结构转型和能源生产结构转型进程中也成立,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该作用仍显著存在。第二,数字经济对能源结构转型的作用能够通过产业结构升级和新兴技术创新这两个影响机制实现,即数字经济能够激发产业结构升级和新兴技术创新的发展潜力,进而促进能源结构转型,其中,产业结构升级能促进能源消费结构转型,新兴技术创新能促进能源生产结构转型,且两个中介变量之间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第三,以数字经济作为门槛变量进行研究后发现,数字经济对能源结构转型的影响存在非线性效应,数字经济水平较低的地区,其发展所带来的能源结构转型促进作用反而更强。第四,数字经济对能源结构转型进程存在空间溢出效应,但并未对相邻地区能源结构转型发挥正向外部效应。第五,数字经济对地区能源结构转型的推动作用具有异质性。相较于其他地区,东部地区更能从数字经济中获益;与非低碳试点相比,数字经济对试点地区的能源结构转型带动作用更大。

基于以上结论,本文有如下三点政策启示:

首先,各省份应继续推进数字化进程,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并在能源结构转型过程中发挥其突出作用。例如,信息通信业作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改变技术运营,从而更好地适应集中式能源系统,促进分布式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考虑到各领域(住房、交通、能源)正在进行数字化改革,地方政府应考虑到这些行业的能源特征,落实能源结构转型。本文的实证结果也证实数字经济能够显著赋能能源结构转型,因此,在推进能源结构转型进程中,应抓住数字经济与能源密集型产业融合的机遇,加快数字技术的应用,引导数字技术向能源产业的生产、销售各环节渗透,加快数字技术应用成果转化,辐射并带动传统能源产业借助数字技术进行智能化改造,推动能源产业的数字化转型,促进能源结构转型。

其次,加快我国产业结构升级进程,重视相关产业的新兴技术创新。第一,产业结构升级是数字经济赋能我国能源消费结构转型进程的重要途径,通过摆脱传统产业发展路径依赖,使数字经济更好地服务现代工业;通过创造新的产业发展环境,激发更多新业态、新模式,促进产业结构向低能耗、低碳化、低污染的方向转型。第二,稳步推进以新兴技术创新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同时,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引进数字人才,提升城市创新水平,增强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重视技术创新促进我国能源结构转型的路径。政府作为一只看不见的手,有必要发挥监督作用,增加绿色清洁能源企业的资本投资,推动数字技术项目的开展。政府还应积极引导数字技术领域的企业与传统能源企业合作,率先协助传统能源行业加快转型,妥善处理能源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冲突和矛盾,实现能源结构转型“软着陆”。

最后,扩大省份间的合作,实施有区域特色的数字经济战略,并使数字经济赋能能源结构转型。鼓励数字经济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充分发挥其优势,打造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建立具备大型数据资源共享功能的数字经济服务数据库,将资源适当向周围数字经济较落后的地区倾斜,带动数字经济落后地区发展,逐步消除“数字鸿沟”。加强中西部地区数字经济基础建设,推广数字技术运用,突破数字经济促进能源结构转型瓶颈,使数字经济成为中西部地区可持续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因此,对数字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应加快数字经济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的步伐,强化数字经济在能源结构转型过程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对数字经济欠发达地区,应加大数字技术研发支持和数字人才培养力度,加速释放数字技术红利,提高能源产业的数字化发展水平。数字经济发达的省份应利用其数字技术优势和能源结构转型的成功经验,帮助较为落后的省份开发先进技术,加快清洁能源的发展。加强跨区域合作,依靠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的数字技术优势,扩大智能电网和分布式发电,技术合作将成为未来能源结构转系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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